西藏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及对策

2022-11-21 10:53张亚松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2年24期
关键词:农机化农业机械机械化

□文/张亚松

(墨脱县墨脱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西藏·林芝)

[提要] 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由于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西藏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通过回顾西藏农业机械化发展历史,分析其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剖析制约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具体因素,进而指出新时期西藏农业机械化发展思路。

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于西藏地区而言,由于自身独特的自然地理区位环境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不少问题与制约因素。因此,学习和借鉴先进农业机械化成功经验,对于西藏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西藏农机发展历程及现状

(一)农业机械化发展历程。西藏的农业生产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在长期的封建农奴制度统治下,生产力水平很低,农业生产发展缓慢。西藏和平解放前,在广大农区普遍使用藏犁耕地,人工撒种,牦牛踩场,少数地区还保持着“刀耕火种”“烧荒肥田”的原始农业生产方式。西藏和平解放后,国家十分重视西藏农业发展,在诸多政策支持帮扶下,西藏农业机械化迎来从起步、发展、调整到快速发展历史新阶段。

1、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起步阶段(1951~1975年)。自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新式农具在西藏开始引进。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开始引进新式步犁进行示范耕地,从而打破传统单一的藏犁耕地的局面。随着农牧新式工具的引进、投放和生产的发展,西藏农业机械由点到面、由大到小、由低到高逐步发展。自1952年起,先后建立拉萨、日喀则、昌都农业试验场和日喀则、江孜机耕农场。1954年,第一批拖拉机和农业技术人员登上西藏高原,1957年开始引进水车、畜力条播机、割晒机和畜力打场石碾等农机具,1960年建立起拉萨综合农具厂,生产新式步犁等半机械农具和农具配件,并承担拖拉机修理,1973年西藏农牧局设立农机组。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到1970年底,全自治区已经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1,295台,机引农具1,059部,排灌机械1,516台,收获机械47台,场上作业机械1,770台,植保机械50部,牧业机械95部,半机械化农具34,854台。农田机械作业面积分别达到机耕42.45万亩,机播38.28万亩,机收3.95万亩。

2、农业机械化初步发展阶段(1975~1980年)。1975年人民公社化以后,西藏社队农机保有量迅速增长,农机化发展水平也得到相应的提高。1975年12月,西藏召开了第一次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了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规划,制定了《西藏农牧业机械化管理暂行办法》。1976年西藏成立了自治区农机局,1978~1979年两年时间成立了自治区级和地、市级农机学校6所,1978年制定《西藏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章程》等。在这一时期,为加快西藏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国家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从区外购买的农业机械的运费及差价均由国家给予补贴,社队购买农牧机械由国家扶持70%~90%的资金,农机厂修理费用国家补贴5%,购买农用柴油国家补贴50%。西藏农机发展取得可喜成绩,一批农牧机械的使用大大改善了当地农业的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调整阶段(1980~2005年)。1980年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原来的农业机械的经营规模、管理形式等与责任制不协调,影响了农业机械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对农业机械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农业机械所有制形式的改变。国家允许农牧民自主办农业机械,把原社队、集体、国营的农业机械实行承包过渡或作价出售,农户经营农机数量迅速增加,90%以上的中小农机具均转让到农民手中。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和农用汽车发展较快。农机经营形式的改变大大激发了农户购买农用运输机具的积极性。据统计,1985~1990年全自治区累计销售小型拖拉机3,979台。

4、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阶段(2005年至今)。自2005年开始,国家在西藏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截至2013年,累计接收中央财政补贴11,300万元,西藏财政配套资金4,750万元,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补贴标准为50%,国家将西藏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由30%提高到35%。2020年5月底,西藏投入春耕春播的农机具包括动力机械、耕整地机、种植施肥机械、畜牧机械及相应配套机具等达到43万台套;各级累计培训农机手达400人次,检修、投入农机具均超万台,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大中型拖拉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施肥一体机、联合整地机等新机具投入占比逐年提升,农机化综合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西藏春耕春播机耕水平达到73%以上,机播水平达到63%以上。

近些年,西藏地区农业机械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拉萨市持续推动农机加油一卡通,简便农机加油程序,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机加油一卡通系统,加强与油品供应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柴油供应,保障农机用油。同时,发挥智能农机装备引领示范作用,开展无人驾驶拖拉机现场作业演示。日喀则、山南市、昌都等3市积极探索跨区作业和全程机械化新模式,开展“土地流转+全程机械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力军作用,彰显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和规模化经营的优越性。林芝、那曲、阿里三地市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广泛开展农业机械现场演示会和农机化工作培训会等形式开展农机技能培训。

(二)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1、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近些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西藏自治区的农业发展迎来新时期,农业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农业机械化水平也达到了新的高度。1985年,西藏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只有区区33.85千瓦,截至2019年,西藏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已经达到了1,143.64万千瓦,同比增长3278.55%。如表1所示,西藏农业机械总动力逐年增长,2000~2019年间翻了10倍。农用大、中、小型拖拉机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00~2019年间农用大中型拖拉机数量年平均增长率约为230%,农用小型拖拉机年平均增长率约为24%。此外,联合收割机与机动脱粒机等收获机械数量和运输机械数量也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越来越多的农业机械设备正在逐渐应用于西藏农业的生产,传统的农业形式正在被现代化农业逐步取代。同时,政府对农业机械给予了大量的补贴政策,加强农业推广机构建设,建立农村基层的农技推广中心,为新农业机械的引进和改善原有的农业机械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表1)

表1 西藏自治区农业机械年末保有量一览表

2、农业机械化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步入农业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西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的服务范围相对于之前有了明显的提高。第一,近些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壮大发展推进了农业机械在种植业生产中的应用,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逐步探索出农机互助、设备共享、利益共赢的有效形式,提高了农机使用效率,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并且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也得到了明显的提升。第二,农业生产中所涉及的一些机械设备开始朝着农牧业方向发展,并且在农牧业中的应用深度以及广度也正逐步的扩大。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适宜地区保护性耕作、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设施农业、茶果生产、秸秆还田、残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畜禽粪污资源优化利用等农机装备也逐步开始推广应用。

二、西藏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当前,西藏农机化发展在基础建设、保障能力、服务水平、扶持手段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差距,制约农机化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当前农机化发展特点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即“速度较快、水平不高”,目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

(一)地理环境较为复杂。西藏位于我国西南部,地跨北纬26°50'~36°53'、东经 78°25'~99°06'之间,面积 122 多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8,行政面积位居全国第二。受复杂环境影响,西藏土壤类型很多,按其成土特点、分布规律和主要利用方向,可划分为森林土壤、农业土壤、牧业土壤和难以利用的土壤四个类型。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干旱、洪涝、雪灾、霜冻、冰雹、雷电、大风、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气候类型复杂,垂直变化大,自东南向西北依次为:热带、亚热带、高原温带、高原亚寒带、高原寒带。复杂多样的自然地理环境制约着西藏地区农业生产中农业机械的使用。西藏地区人口分布较为分散,很少出现大规模的聚居村庄,使得西藏地区农业生产多以一家一户的分散农业生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农户个人资金有限,农业机械支付能力较弱;同时,在地形地势的影响下,大型农业机械难以大规模使用。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着西藏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二)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及人才缺乏。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西藏也是少数民族大量聚居的地区。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广大的西藏各族人民才结束农奴制度,社会经济发展基础比较薄弱,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西藏农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大部分地区仍然保留着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农牧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传统的农业生产习惯在农牧民的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农业科技意识较为薄弱,对农业机械化设备的接受能力较低。同时,相关农业科技人才较为缺乏,难以满足分散农牧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指导的需要。

(三)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偏低。从当前西藏农机化发展的基本特征来看:全区以“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主导”为特点的农机化发展新模式得到基本确立,农牧民群众、农机流通企业和服务主体逐步成长为促进农机化发展的主要力量,农牧区发展对农业机械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农业机械的相关服务组织发展尚不成熟,农机大户以及托管服务组织覆盖农业生产面积比例偏低。农业机械的监管服务力量较弱,农业机械相关支持政策的广度和深度偏低。从长远来看,这些是制约西藏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最为关键的因素。

三、西藏农业机械化发展对策

2019年9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780万千瓦,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以上,其中青稞等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以上。农机装备配置结构基本合理,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9万台,配套率达到1暶2以上。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要实现以上目标,需要从以下诸多方面做出努力:

(一)实现区位布局。针对西藏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复杂多样的特点,农业机械化的推进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分门别类实行符合各地区特点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藏北高寒牧区:本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恶劣,农业机械化发展受到限制,应主要以改善农业运输条件,发展小型农业机具为主。藏南河谷农牧区:本区农田集中连片,灌溉方便,人口密度大,交通、经济较发达,是西藏经济核心区、商品粮基地、副食品基地和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可以实现大中型农业机械化,并且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农业机械服务主体。藏东南农林牧区:本区山高谷深,地势险峻,地形复杂,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较大,适合发展小型耐用农业机械,围绕特色农业研发与当地农业生产相适应的农业机械设备。

(二)完善管理制度。尽快完善农业机械化监管体系,增强对农机化发展过程的规划和掌控能力,是提高农机化发展效率的重要抓手。要继续开展以农业机械化行政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监理系统建设为主的农机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农机机构组织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的建立完善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在自身经济允许的范围内,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薪酬待遇,加大农业机械推广以及培训力度,对相关农业科研也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在涉及燃油补贴和税收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和补贴。

(三)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水平。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路、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农机化服务组织建设,着力培育影响力大、带动示范性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创新作业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农机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及农村生态、农民生活服务领域延伸。引导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实现农机互助、设备共享、利益共赢的有效形式,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一定的金融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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