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自由比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更易实现
——以《民报》为考察对象

2022-11-30 04:37周福振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
关键词:无政府主义政府

周福振

(上海中医药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203)

无政府主义曾与社会主义并肩作战,但是后来分道扬镳。在中国,一些无政府主义者亦同革命党人共抗清政府。在辛亥革命时期,他们基本上还能在一起合作,但是《民报》学人还是认为社会主义的自由比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更容易实现。正如胡汉民所说:“吾人信今日支那国民之程度,不可以无政府。”[1]335所以,《民报》学人大量翻译了社会主义相关的东西,特别是日本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从而将社会主义传播到中国。

一、对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自由的传播

为了讲明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关于自由之间的不同,《民报》社员翻译了日本巡耕(今译宫崎民藏)的《欧美社会革命运动之种类及评论》一文。巡耕认为,人权自由之大义首创于法兰西,此后“或革命,或改良,欧美政治大增庶人之权利,而人运进步,可谓一转圜”。[2]593然而,政治自由的进步并没有带来自由的高达发达,相反地却带来了经济上的极大不平等,用巡耕的话来说,是“下迄近世,百工发达,产业繁殖,富者垄断,厥风弥滋,而多数之民,乃益沦胥”,“所谓文明之恩泽,不过三数豪富窃沐而已,向之权利得自政治上者,而以生计之绌,仍见夺于富豪”。[2]593-594于是,欧西各国志士仁人竞起其间,主张改造社会,拯救民命,到19世纪中叶逐渐形成了根本改革社会的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的派别。

(一)无政府主义的自由

无政府主义显而易见是不要政府的自由,正如巡耕所说,无政府党是使人民各得极端之自由为目的,因为他们认为“制限自由者,人民之逆贼”,“帝王、贵族,固属逆贼,举凡国家、政府、教权、所有权,亦当以逆贼论,非破除之,不足以人类平等自由之合意创立新社会”。在无政府党看来,世之帝王号称忠义,以束缚自由,狂呼爱国,以窃盗疆土,所以帝王是逞我私欲、虐待内外人民之逆贼;而政府是逆贼之机关,国家是逆贼之藩篱,贵族是逆贼之徒党;国家定国教,教会立教主,都束缚人民的精神自由太甚;财产所有权也使人民不自由。所以,他们认为要“扑杀此逆贼,破灭此机关,冲决此藩篱,株绝此徒党”,破除国教和财产所有权。无政府党之所以要如此做,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人类之幸福在全其天性,全天性之道在人各得极端之自由”,“自由者,人类幸福之根本”。[2]596无政府主义也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它是从国家、政府、帝王、贵族、国教、所有权的弊端出发,给人以很大的警醒,甚至有些理论还与社会主义相一致,如他们所讲的所有权问题与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如此,要将政府等完全消灭,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退一步讲,即使当时政府消失了,人们是否有崇高的素质行使自由,也是值得怀疑的。也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才将政府的消灭放在共产主义社会。

无政府主义也不是铁板一块。巡耕将其分为三派,即哲学的无政府主义、基督教无政府主义和破坏的无政府主义。日本人久津见蕨村则将其分为二派,即个人的无政府主义与社会的无政府主义。巡耕认为,哲学的无政府主义以个人的完全自由为理想之文明,倡自英美法的哲学家,其达目的之道是任社会自然之进化,持义甚平,党徒亦寡;基督教无政府主义则以创同胞平等自由之天国为目的,以宗教者为主流,党人皆散处比意诸邦。[2]596-597久津见蕨村认为个人的无政府主义以斯体奈(今译施蒂纳)、威希提(今译韦希代)、尼得且(今译尼采)为代表,而斯体奈是非基督主义者,威希提是基督主义者,尼得且是进化主义者,虽三者各有特殊之点,但是都以个人之发达进步而期无政府主义之实现。[3]1206可见,久津见蕨村所述的个人的无政府主义与巡耕所论的哲学的无政府主义、基督教无政府主义相一致。久津见蕨村是将哲学的无政府主义、基督教无政府主义合二为一,即个人的无政府主义。

巡耕认为,破坏的无政府主义受雄烈猛健巴枯宁之遗钵,志在毁销旧社会之组织,创人类平等自由之新世界,牺牲生命在所不惜,又名共产无政府党或虚无党。[2]596-597久津见蕨村则认为社会的无政府主义以布隆东(今译蒲鲁东)、巴枯宁、乐波轻(今译克鲁泡特金)三人为代表,而布隆东是集产主义者,巴枯宁是破坏主义者,乐波轻是共产主义者,虽然三者各有独到之处,但都以社会经济之改革而期无政府主义之实现。[3]1206可见,久津见蕨村所述的社会的无政府主义与巡耕所论的破坏的无政府主义相一致。

廖仲恺在介绍基督教社会主义者柏律氏(今译布利斯)所著《社会主义手册》(AHandBookOfSocialism)的一节内容(即“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时,指出革命的三大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其学说,其历史,其派别,其运动”,各个不同。[4]1377虽然廖仲恺将无政府主义与虚无主义分列,但是两者亦有相合的部分。柏律氏将无政府主义分为二派,即个人的无政府主义(亦名哲学的无政府主义)和共产的无政府主义,[4]1378与久津见蕨村的分类相一致,只是叫法不同。虽然柏律氏是“基督教社会主义者”,但是柏律氏所认为的个人的无政府主义并不包括基督教无政府主义。柏律氏所讲的共产的无政府主义与久津见蕨村所讲的社会的无政府主义、巡耕所讲的破坏的无政府主义相一致。

叶夏声则根据无政府主义手段的激烈程度分为二派:一派是平和的,分基督主义、非基督主义和进化主义,三说虽有许多不同点,但是追求个人心理之发达进步,期无政府主义之实现,则是其相同之处;一派是急激的,分共产主义、集产主义和破坏主义,主张不外以社会经济改革期无政府主义之实现,又名社会的无政府主义。[5]1040

社会的无政府主义或破坏的无政府主义因敢于行动,影响甚大。正如莫思得(今译约翰·摩斯特)所说,“凡科学的革命方法,唯有爆烈弹而已。教会、宫殿、球场、戏园、葬式场、祭日、会议堂、跳舞会,凡诸众人所集之处,可投以弹,胜于寻常暴举多矣,其次则以毒药杀人”。[3]1210无政府党创自俄国巴枯宁,行于法瑞意西南欧诸邦为多,以俄之克罗波多卿(今译克鲁泡特金)、法之钟格雷(Jean Grane)、德之约翰摩斯(今译约翰·摩斯特)、意之麻拉推持(Enrico Malatester)为代表,[2]597而久津见蕨村则认为约翰·莫思得为当时最有力的一个首领。久津见蕨村认为莫思得素信社会民主主义,其后熟察时势,乃始改途,其理论同于布隆东,其实行法于巴枯宁,最有特色的是其主张“社会之决议”,即听任社会全体之合议,以最大多数取决。[3]1208-1209社会的无政府主义与当今社会流行的恐怖主义有所区别,因为社会的无政府主义者多是由于颠连而无所告之人,愤气填胸,向强权挑战,而恐怖主义者连平民都杀害,是丧失道义之人。

巴枯宁是无政府主义的重要代表。无首(1)据汪东回忆,“无首”应为廖仲恺或者是朱执信。认为,“巴枯宁为破坏主义之使徒,为无政府党之首创者”,所以他翻译了久津见蕨村所著的《无政府主义》一书介绍了巴枯宁的事迹与思想。[6]2639这些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巴枯宁之学说与布隆东、斯体奈相异。布隆东与斯体奈,均主张自知识思想上之改革,使人人有超然遗世独立之志,遂足以达无政府主义之盛世,巴枯宁则以为此迂阔而不切事情,主张目前即起革命,以成无政府主义之时代;布隆东、斯体奈不过为理想之谈论,而巴枯宁之志望则直破坏现在之社会,消灭现在之国家,颠覆现在之政府,乃至凡现今所存在之一切事物、制度、习惯、学说,不论善恶皆要洗礼。[6]2645

二是注重于心物进化之说。巴枯宁认为,人类之进步有三阶级,即动物性、思想力、向上心,而社会上也有三阶级,即财产私有制、求科学发达、完全之自由。[6]2646-2647

三是巴枯宁思想之全体体现在他所起草的民主社会党同盟之纲领中,包括七个方面:(1)主张无神主义,排斥宗教代信仰,以知识实行,反对习惯、宗教、法律上之婚姻。(2)全灭社会一切阶级制度,实行政治、经济、社会、男女间之绝对平等,反对财产—生产之世袭相续制度,主张世界所有一切土地、资本、生产机关惟劳动者得自由使用。(3)不问男女总其所有,一视同仁。自其生后,即与之以平等的养育、教育、修养,及其长成,则授之以平等的职业,保护天赋自然之平等,断绝人为之不平等。(4)抗敌一切之专制政治,故各国非共和民主之政治者,决不承认之,从而排斥一切援助专制的运动,排斥对于阶级战争而不与援助者。(5)颠覆现在之政治组织,次第着手改革唯留司理公共事件之行政事务,进而以人民完全之自由组织共和协同团体。(5)若有社会问题,可以万国劳动者之自由联合为本位以解决之。(七)希望个人各以完全自由为各地方之联合,自此扩而充之,成立全世界全人类之一致共同联合。[6]2647-2648可见巴枯宁的理想确实考虑得很好,难的是如何实现的问题。其手段更是令人望而生畏。

个人无政府主义则在当时以罕巴忒(今译赫伯特)为代表,他的学说被称为如意主义,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不论“守何主义,是善是恶是是是非,惟以今日国家强制之力使人服从,是剿灭吾人之自由”。二是务必成一绝对的自由国,即如意国,“真自由之人,必忘自他平等之思想。盖人人不侵人,即人人不爱人,无爱非无爱,非非无爱,对待之界已消,是谓大同。于是各以其绝对自由,自造如意国,人不立人上,不居人下,无治者,亦无被治者,是即无政府主义实现之日”。三是此如意国颇似斯体柰(即斯体奈)所谓的完全个人之团体,即重个人之自由,贵其权利,不惟认其身体心意之能力,且因此能力而所得财产,亦可属于个人所有,惟各自互尊敬其自由,无敢有私其一己,才是自由之人;亦似柏拉图所谓的自由团体之联合,即个人各以绝对之自由,相互联合,毫不被他人之干涉强制。[3]1211罕巴忒的如意国,确实很完美。然而,它只是人们理想的一种寄托。

个人的无政府主义虽与社会的无政府主义有所不同,但两者是相反相成。廖仲恺介绍的久津见蕨村所著的《欧美之无政府主义》认为,个人无政府主义惟关心人心,所以今非其时,不当暴动,而是讲学说法,使人人明心见性,共臻上度;社会的无政府主义则是冲突社会之制度组织,认为“社会制度组织之不平密如鱼网,使人束薪茧足,不可终日,若不求援腕力,实行改革,一扫习惯性永惰力,则必不能齐此黎庶,共登乐国”。在久津见蕨村看来,两派虽然出发点不同,运动方法亦不同,但是相反相成,前者为理论,后来为实行,前者为大仁,后者为大勇,前者则股无毛,舌其烂,后者则右怀刃,左挟弹,“前者曰,我学不厌,诲人不倦。后者曰,权位窃物也,财产赃品也,动则诉讼于非常手段,以鸣其不平者,非前者所与能也”。[3]1207

(二)社会主义的自由

我们所称的科学的社会主义创始人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民报》社的社员在介绍巡耕的思想时称他们为卡玛(Karl merkx)、殷杰(Engel)二氏。[2]595廖仲恺在介绍柏律氏的《社会主义史大纲》时,则将两者翻译为麦喀氏和英盖尔。[7]1209

社会主义发展为数派,巡耕将其分为四类。一是共产党,理想趣于极端;二是基督教社会党,以宗教精神为重;三是温和派,以议院为达目的;四是社会革命派,不问议院占多数与否,直起改造社会。[2]595巡耕将共产党的理想列为极端,不甚准确。因为在马克恩和恩格斯的努力下,共产主义已经由空想发展到科学。

巡耕认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在于以土地、资本公诸社会,“使政府掌治之,而民以其劳,自易其利,不容各人私有”,因为社会主义认为“生产机关者,人各有之,则个人竞争纷起,优者兼并,劣者覆没,其极乃至优者以优,而劣者终不一振,贫富霄壤,至可悲”,其解决之法有二:一是“使人人均富,则生产机关不应主自个人,而社会共主之”;二是制限私财。所以,社会主义“大倡制限私财,及其使用之权,卑视个人之资格,而推社会为本位,并以社会为本位体制,建设于人类之上,以谋人类之财产及权利一律平等”。[2]594-595

社会主义的运动自近代以来蓬勃发展,柏律氏将其分为五大时期。叶夏声则将社会主义的发展分为四个时期,但是两者的分类差不多,只是叶夏声将五个时期进行了整合。

一是消极时代,又称准备时代,自法兰西革命到1817年。在这一时代,社会主义以个人自由为目的。法兰西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自由,不是为了社会主义,但是革命却促进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因为革命颠倒了旧组织,法王路易之专制政治遭受重大打击。叶夏声也认为这一时期人民渴望个人自由,继而企图产业之共同,但是他又认为希及儿等随之而倡社会主义,开始不过是谋宗教之进步,与柏律氏的认识有所不同。

二是成形时代,又称理想时代,自1817年至1848年,以罗伯阿文(今译欧文)、圣西孟(今译圣西门)、佛礼儿(今译傅立叶)、卡伯脱(Cabet)为代表。现在我们将从1516年托马斯·莫尔发表《乌托邦》到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之前称为空想社会主义阶段。在这一时代,从英国开始组合产业上之协助同志会,罗伯阿文,及英国之基督教社会主义者从事于此。拉萨尔、麦喀氏、英盖尔等,导其先路,遂成1848年之《共产党宣言》,于是1849年有政治及社会革命之爆发。

三是反动时代,又称休息时代,自1849年至1863年。在这一时代,法国虽行国立工场,但路易扶兰(Rouis Blanc)则指为伪社会主义,大力反对,自是厥后,欧洲社会主义之光之声暂暗暂歇。

叶夏声将柏律氏的第二和第三时代进行合并,认为到19世纪中叶,社会主义进而成《共和党之宣告》(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共产党宣言》),翌年遂爆发社会革命,是时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都以实行破坏主义为手段。

四是万国劳动者同盟时代,自1864年设于伦敦至1872年海牙大会。实际上,“第一国际”的正式解散,在1876年。叶夏声的认识与柏律氏基本上一致。在这一时代,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开始分离。万国劳动者同盟,即我们现在通称的“第一国际”。此时,革命的社会主义如洪水般泛滥,但是其同盟亦各因其国情而为种种形式。在英国,仅有劳动协会(叶夏声称为劳动组合),在日耳曼有国家社会主义,其他诸国都属于巴枯宁之势力范围,混含无政府主义之行动,麦喀氏(即马克思)的辛苦经营几为之破釜沉舟,麦喀氏不忍弃此大事业,召开海牙大会,驱逐了无政府主义(主要是巴枯宁的势力),社会主义亦因之得救。

五是社会民主主义运动时代,自万国劳动者同盟之解散,德意志以外诸国均于1880年后出现活泼动机。自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分开后,从1880年到1883年间,全然脱无政府党之习气,渐进而取建设的进化的政治的有机体。[7]1034-1038叶夏声也指出,这一时期是驱逐无政府党后至于1883年,遂全灭脱无政府之习气,而趋于建设的进化的政治的良风。[5]1046

从柏律氏和叶夏声所述社会主义运动发展史来看,社会主义经历了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即“十八世纪之初元,英法二国固为社会主义之准备”,“欲知社会主义实际之起原”,则当“先观于罗伯阿文之于纽拉拿克(New Lanark,今译新拉纳克),又观于其所提出于国会之社会主义的理想村落之提案,其次则观于圣西孟,彼实梦想科学的教会,以救济贫民为其生涯者。其次则读黑智儿(今译黑格尔),及非希的(今译费希特)之书,通其基督教的国家之哲学,惟其哲学不能容于当时之教会,遂产出拉萨尔、麦喀氏辈之物质运动者”。[7]1034-1035

柏律氏认为社会主义运动为国民的同时又是万国的,而万国劳动者同盟为万国联合运动之第一步,[7]1038-1039可谓一语中的。万国劳动者同盟的成立,标志着国际无产阶级运动的兴起,随后第二国际、第三国际等国际组织相继成立。但是在国际无产阶级运动中,由于个人思想、各国国势不同,亦蕴含着分裂的气息。

虽然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二派都以自由为目,但是达其目的的方法则相异。社会主义认为“近世产业繁殖,贫富因亦霄壤,乃重视个人权利放任自由竞争之结果”,所以“欲保有人人平等之幸福自由之权利,必制个人之势力,遏自由之竞争”,“举个人所有生产机关(即土地资本)而委诸社会机关之政府,使掌治之”。无政府主义则反其说,认为“政务委之政府,人民之自由为所束缚”,“委以生产之业务,不知人民自由何由保存,是政府万能主义也,放弃人民自由也”,所以痛斥中央政府之权能,而希望人民以个人之合意组织地方自治团,以联邦政治为社会成立之要素。[2]600-601

虽然包括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在内的各派都主张从根本上改造社会,但是争持不下,巡耕也难以下一定论,只是说“究之民人之运命,应若何始足挽救,此当世人类之大问题,不可不深察”。巡耕要深察的结果是在民生主义问题上主张土地均有主义,即“破贫富之障,苏人民之生衡权利于平等,保幸福正当,吾得一法焉,不能不推土地均有说为妥善也。虽然倭内士(Afred Wallace)之土地地方团体支配法,及轩利佐治(今译亨利·乔治)之单税主义,吾不能谓尽善。盖单税法能获得土地之果实,而其占有及使用不能平均,地方团体支配法则个人对于土地仍无直接享有使用之权利,皆遗憾也。”[2]601-603《民报》学人则将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以及土地均有主义的思想进行了整合,直接提出平均地权的主张,也就将社会主义的范畴缩小到民生主义的境界。

二、社会主义的自由优于无政府主义的自由

人类幸福的美好价值常常存在着冲突,但是必然要以个人为本位,如巡耕所说“吾人而欲为人类创自由博爱平等之善美社会于此世”,则“舍个人为本之主义,莫与属也”,[2]602亦正如孟子在《孟子·离娄上》中所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目的都是要实现个人自由,本质区别不大,但是在实现路径上大相径庭。《民报》学人通过辨别分析两者理论之优劣,总体上认为社会主义的自由比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更易实现。

无政府主义重视个人自由,轻视政府的积极作用,为人所诟病。正如巡耕所说,无政府主义视政府为无用,虽然政府反于人民幸福,诚无用,人民自守不犯他人幸福,政府亦无用,但是举世之人不都是圣贤,其重自由太过,反而会转失自由。[2]602-603社会主义亦讲个人自由,认为“人各有权利,则有劳动及生产之权利,有劳动生产之权利则有所有之权利”,但是人有劳动生产之权利,而无所有权及使用权,也难以获自由幸福。[2]602

无政府主义蔑视政府的行为为社会主义所批判。社会主义偏重于经济之平均,正是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如巡耕所说,“社会党以社会为本位,举人之生产业务及财产使用权,而尽委之社会机关之政府”。[2]602叶夏声虽然也认为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目的相同,都是“求个人之最完全自由”,但是无政府主义“以得任意的组合者多”,社会主义则“依民主的国家,行组合产业,而其组合产业利便既多”。[5]1049也就是说,二者距离本不甚远,但是达其路径不同,这样导致二者各有不同,主张各异,不能不分立。

廖仲恺在介绍柏律氏所著的《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时,不仅说明无政府主义两派与社会主义的异质之处,而且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自由更易实现。一是关于个人的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异质之处,主要有三个方面:

(1)在哲学根据上,个人的无政府主义之哲学根据在于个人主权,欲抹杀个人生长于种族、社会之中决不能外此而生存的事实,不惜一拳碎黄鹤楼以求之;社会主义则主张改良其制驭社会组织而与人以自由,比无政府主义更能确保个人自由,因而无政府主义的渴望不过是哲学的空想,如梦游华胥,非不美,却鲜有事实之根据,如夸父逐日,无多大益处。[4]1378

(2)在国家实现自由的手段上,个人的无政府主义欲废绝国家,因为无政府主义认为政府强个人使屈从于他人意志,而国家是一人或一群之人占有全人民之代表者,对主人翁之权利主张有侵略之主义;社会主义则认为欲得自由,宜利用国家,国家是人民意志的集合而发现者,而民意恶者,国家亦恶,不得专咎国家,而处于产业组合与自由生活之下,减民意侵略之度,则国家亦自减其侵略之度,所以欲进自由,则思用国家。[4]1379-1380

(3)两者的目的有相同之处,皆以求个人之最完全的自由,但是方便法门,自成蹊径。第一,个人的无政府主义之多数认为可以任意组合而得之,若其有不欲者,则得各任其所好。社会主义则认为先施民主的国家而行产业组合,其组织平均,而利便较多,故无论何人可信其不另谋个人事业,或者又谓其间有望与个人事业者,则亦可放任其经营之为善。第二,个人的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在下手工夫上,各执一端,如阴阳电极之相驱而不可合。个人的无政府主义认为,不论至于何国,均轻蔑政治,破坏法律,倾覆政府,戕贼生命,搅乱平和,蔑视一切,肆行破坏,质直之则为自己主义。社会主义则认为,无论在于何国,均服从法律,维持政府,尊重生命,为政治的运动,尚平和守秩序之博爱事业。[4]1380

二是关于共产的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主要有二点异质之处:

(1)共产的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根本观念立足不同。共产的无政府主义认为,天下之物为天下之人所有,“吾人苟尽其应分之力于衣食住之产出时,即有受其应分分配之权利,而其分配必须以人民之名行之,若有以宗教之名,国家之名者,均无当”。简而言之,共产的无政府主义排斥个人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认为个人真有主权,可以有私有财产。[4]1381

(2)共产的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实现自由的手段更是绝然相异。共产的无政府主义,欲颠覆国家,其实行比个人的无政府主义更为猛迅,自巴枯宁之时,迄于蓝佛潮(Bavachol)、苏索礼孙都(Cesaroisanto),到乐波轻,及莱克略(今译勒克吕)、路易弥仟(Ronis Michel)、范兰德(Vaillant),无不称扬腕力,实行暗杀主义,使用爆裂弹及毒药大抵十之八九。这种手段为社会主义“最厌恶”,而社会主义欲得之方法与共产的无政府主义真有“黑暗与光明之别”。[4]1382

共产的无政府主义曾和社会主义一起反对专制,当其思想与社会主义差别甚大时,两者逐渐进行了激烈交锋。1872年,万国劳动者同盟在海牙开会之后,麦喀氏与巴枯宁互率其党,分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二派。自此以后,两党分裂。1877年9月,巴枯宁派与马尔克派(即马克思派),欲谋统一,开两党联合大会于比国之干的市,有折衷派调停之,然两党毫不让步,巴枯宁派皆连袂而去会。

破坏的无政府党之运动主要有三。一是鼓吹。巡耕认为,其“在言论出版自由之国,或论著,或游说,阐发本恉,与众共勉”。二是密交。巡耕认为,“若其国有所禁忌,言论出版均不自由,则阴结同志,以广声势”。三是暗杀。巡耕认为,“暴君污吏,民不堪命,于是爆弹短铳为博浪之狙击”。[2]597博浪,古地名,位于河南省原阳县城东郊,现名古博浪沙。因张良在此刺杀秦始皇而扬名。无首也对暗杀高度评价,在其所译的《帝王暗杀之时代》中借日耳曼皇帝威廉第二(他被此文称为“现世界中最以锐眼敏中辣腕”)之话说,“彼辈专反对政府行为,以废弃权力命令为目的,若虚无党,若无政府党者,常使世界负维持秩序变理治安之任务者,有不克尽其胞与为怀之叹”。[8]3355此文说,天既不作人于人之上,天又不置人于人之下,公理大明,而无政府党乃应运而出;左手挟唯心论,右手掷爆裂弹,如北山愚公,子以传子,孙以传孙,誓不平山填海而不止。[8]3358

鼓吹、密交与暗杀三者,为革命党人所遵循。因此,许多人认为,革命党人致力于无政府主义。叶夏声则对此进行了反驳。叶夏声认为,“保皇党藉以诋革命党所主张为无政府主义,而欲以惑人”,更有甚者认为革命即为无政府主义,因此叶氏主张辨别革命党与无政府党,并指出“一说之存,苟足以惑一人者,即其言可流毒社会,况此说乃似是而非”。[5]1039

有人认为如果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国家之安宁与社会之秩序必将尽倾覆而无遗,其与无政府主义之破坏无异。叶夏声则认为他们有无政府主义之观念,而无政治革命、社会革命之观念。在叶夏声看来,无政府主义不能谓之革命,因为无政府主义不认国家之统治权,更不认法律之存在,而惟以破坏手段达其平等自由之目的,“其行破坏固曰革命,然其所谓革命,仅有破坏而无建设者也。无建设之革命,乌得云革命哉?”[5]1040-1042胡汉民也认为有破坏必须有建设,否则为无意识之破坏,而建设决不可以在破坏之后,必须先有建设之预备而后行动。在胡汉民看来,这也是革命党区别于无政府党的重要方面。[1]335

叶夏声认为无政府主义与政治革命有很大区别,主要有七点。一是无政府主义在于废绝政治,而政治革命则在于革新政治。二是无政府主义在于破坏政府,而政治革命在于改良政府。三是无政府主义因欲废灭政府,而至摈斥国家,政治革命则为巩固国家而革新政治。四是无政府主义不论专制与立宪之政体皆当破坏之,而政治革命则破专制而企图立宪。五是无政府主义蔑视法律,政治革命则尊重法律。六是无政府主义之革命以爆烈弹为之,而政治革命则人民对于政府为公然之战争。七是无政府党之宣言曰,“世无有盗贼也,故盗窃非贼,而回复权制之一方法”,而政治革命以窃盗为法律之罪人、社会之蟊贼。所以,叶夏声认为,“凡此种种之不同点,皆足以证无政府主义之非政治革命,非仅不同,且大相悖谬”。[5]1045

由此而进,叶夏声认为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主要有三大区别。一是无政府主义在于废灭政府,而社会主义则在于利用政府。在叶夏声看来,无政府主义以国家具强制力,侵略人民之自由,社会主义则以为国家无有不具强制力,且国家之强制力,正为革命党人所欲藉以达其目的。二是无政府主义无论于何国家,皆轻蔑政治,破坏法律,对于政府企为阴谋,社会主义则服从法律,维持善良之政府,尊重生命,且为政治运动。三是无政府主义之事业蔑视法律之绝对的自己主义,社会主义之事业,则平和而有秩序,且博爱。[5]1048-1049

叶夏声通过观察“共产党之宣言”,认为其宣言主要有十条,而社会主义非乌托邦。(1)禁私有财产而以一切地租充公共事业之用;(2)课极端之累进税;(3)不认相续权(不认承继财产之事);(4)复收移外国及反叛者之财产;(5)由国民银行及独占事业集信用于国家;(6)交通机关归之国有;(7)为公众而增加国民工场中生产机械且开垦土地时加改良;(8)强制为平等之劳动,设立实业军;(9)结合农工业使之联属,因以泯邑野之界;(10)设立无学费之公立小学校,禁青年之执役,使教育生产事业为一致。在叶夏声看来,社会主义利用政府,乃得真自由,惟所利用之政府当为共和,共和乃得平等。[5]1047-1048

叶夏声认为,社会主义比无政府主义更为确实,因为无政府主义以产业共同之力属于个人,而社会主义以为当属于国家。一是国家与社会相较,国家有强制力而社会不如国家,即使社会有强制力,只不过是社会上习惯之制裁、道德上之制裁,其力不确定。二是强力之国家是人民权利自由之保障。在叶夏声看来,社会党常欲借国家以行共产主义,其理想有根据,可以实行,而无政府主义以个人之力,而欲实行共产制,“先宜注重于个人之道德,是其实行之期难定,其理想之为梦幻”。所以,叶夏声认为,“此余所以袒社会主义欤”。叶夏声还引用西儒之言,说“恶政府诚不如善政府,然犹愈于无政府,恶法律诚不如善法律,然犹愈于无法律”,并指出西儒之言“对无政府党,而加非难者也”。[5]1049-1050朱执信也说,“马尔克(即马克思)以来,学说皆变,渐趋实行,世称科学的社会主义,学者大率无致绝对非难”。[9]667章太炎也认为,“无政府主义者,与中国情状不相应,是亦无当者也”。[10]3275在章太炎看来,无政府以为自由平等之至,然始创自由平等于己国之人,即实施最不自由平等于他国之人,如法人能行其自由平等于域内,而反行最不自由平等者于越南,以此相推,虽至无政府时,犹渔猎他人,或者以为语言文字有殊,迭相视为异种。[11]2537

叶夏声认为,革命党人以为政府恶,当共起而革之,革之且新之,是颠覆现今之恶劣政府,建设新政府,而有鉴于前之恶劣,乃废灭政府,若欲以恶政府诚不如善政府,然有政府存在,则莫如因之而不革之,则无异谓有疾病诚不如无疾病,然病既生,则不如放任之而不治疗。所以,在叶夏声看来,无政府党重个人而轻政府,恶政府而欲废绝之,其有激而为是言,诚不能谓不当,若以此言而诋革命,则知二五而不知一十,无敌而放矢。[5]1050-1051

《民报》学人将与资本主义并称的社会主义寓于三民主义的民生主义之中,增加了我们理解问题的难度和深度。他们虽然搞乱了社会主义和民生主义,但是毕竟推动了中国人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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