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无意识:弗洛姆文化观的精神分析维度

2022-12-07 04:09曾丽瑾赵淳
外国语文 2022年4期
关键词:弗洛姆荣格弗洛伊德

曾丽瑾 赵淳

(1.四川外国语大学 英语学院,重庆 400031;2.四川外国语大学 外国语文研究中心,重庆 400031)

0 引言

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是20世纪西方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关于其理论体系,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和把握:首先,弗洛姆最主要的理论工具是精神分析学,并且在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个体心理学的基础上建构了社会心理学;其次,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弗洛姆从意识形态研究中获得了其理论立场;其三,他将话语实践对象选定为20世纪中叶西方世界的文化状况。

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分析学这两种理论,前者从外部客观着手,后者从内在精神切入,分别提供了两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框架和研究策略。弗洛姆文化观正是围绕着“社会无意识”(the social unconscious)这一具有浓郁的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分析学色彩的核心概念而展开。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指出:“我们的许多信仰都处在半成品状态,人们或许会将它们称作无意识……这些不能被意识到的文化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看不见的色泽。”(Eagleton,2016:37)也就是说,意识里未被社会明确规定的“半成品状态”的信仰、习俗即是社会无意识,它构成了文化的基调。在弗洛姆看来,社会无意识则是人们认识世界过程中那些“被压抑的领域”——“这些共同被压抑的因素正是该社会所不允许其成员意识到的内容”(Fromm,1962:70)。这意味着,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是社会文化规范压抑的产物。

本文将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与弗洛伊德的个体无意识、马克思(Karl Marx)的社会意识、荣格(Karl Gustav Jung)的集体无意识并置,对它们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进行深层梳理和阐释。通过勘定社会无意识概念的理论内涵,并指出隐含其后的文化权力操控,本文旨在揭示和阐明弗洛姆从精神分析学的视角将社会无意识与文化权力联系起来的这样一个理论实践,这一实践不仅深化了文化研究理论,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

1 社会无意识与个体无意识

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概念是对弗洛伊德个体无意识概念的批判性继承。弗洛伊德反对高估意识的地位,提出“无意识是真正的精神现实”(Freud,2010:607)。虽然弗洛伊德“寻到了重新切入人的精神与灵魂的路径:性别和性行为”(赵淳,2013:2),但弗洛姆在继承了弗洛伊德对人之精神的基本判断的基础上指出,由于弗洛伊德只在机械唯物主义的框架下发展自己的理论,“这对弗洛伊德伟大发现的进一步深化是一个局限,与历史唯物主义也不兼容”(弗洛姆,2017:26)。在詹姆逊(Fredric Jameson)看来,虽然精神分析学也是一种唯物主义,但它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在“各自加以非中心化的领域颇为不同:一为性,一为社会历史的阶级动力”(詹姆逊,2004:105)。精神分析学以身体的名义将社会历史意识形态排斥在外,因而也就与历史唯物主义拉开了不可跨越的距离。基于此,弗洛姆将马克思主义社会宏观视角引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补充研究之中:“弗洛伊德所提出的无意识主要关注的是个体的压抑机制,而结合马克思理论的社会心理学学者最关心的问题应该是‘社会无意识’。”(弗洛姆,2017:37)弗洛姆将弗洛伊德的无意识概念从个体层面扩展到群体层面。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两个维度对社会无意识与个体无意识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进行甄别。

1.1 两个概念中所蕴含的“无意识”

首先,从两个概念的表述入手,在《梦的解析》(TheInterpretationofDreams)中,弗洛伊德最早提出了“无意识”(the unconscious)(Freud,2010:67);而弗洛姆在“人本主义精神分析之于马克思理论的应用(The Application of Humanist Psychoanalysis to Marx’s Theory)”一文中,明确提出了“社会无意识”(the social unconscious)(弗洛姆,2017:37)。两个概念对“无意识”的英文表述都是“unconscious”(无意识)。这意味着至少在外在的符号层面上,弗洛姆借用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术语。

其次,深究概念的内涵,关于精神分析学意义上的无意识,齐泽克(Slavoj Žižek)一针见血地指出,它具有“未知的已知”(the-unknown-knowns)(Žižek,2006:52)之属性。即你不知道它是什么,但它就在意识所不能覆盖的地方暗中驱动着主体。齐泽克的这一认识构成了精神分析学至关重要的学理基础。那么,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概念是否具有如此之属性?他认为,“除非经验能进入这个过滤器,否则经验就不能成为意识”(Fromm,1962:87)。所谓“过滤器”,即社会过滤器,是社会概念系统(conceptual system)的另一个名称,它主要由语言、逻辑和社会禁忌所组成,支撑起了我们现实之中的社会、历史、文化秩序。在弗洛姆看来,主要有三种过滤:(1)语言过滤:情感经验若不能在一种特定文化中找到言语来表达,则不能被有效地意识到,比如清晨玫瑰花上的露水往往不能引发西方人的联想;(2)逻辑过滤:违背主导文化逻辑的经验很难进入意识,譬如由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主导的文化环境中的人们,通常很难意识到与此逻辑相矛盾的经验;(3)社会禁忌过滤:与社会文化秩序不相容的冲动则不能成为意识,即便成了意识,也要被驱逐出意识领域,例如在现代文明社会中渴望屠杀的冲动就被社会禁忌所过滤。细审之,上述被过滤的经验与冲动,并不能构成人们思考与行动的驱动力——这意味着,弗洛姆与弗洛伊德在认识论上产生了断裂。弗洛伊德的个体无意识是对个体生理性需求进行压抑的产物;而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则来自于文化系统对主体精神空间的筛选作用。

1.2 两个概念的理论诉求

研究个体无意识概念,弗洛伊德所关注的主要是其医学治疗的潜力:“或许有一天,我们把所有的研究结果都转变为治疗的能力。”(弗洛伊德,2017:174)弗洛伊德开创的现代精神分析学以个体无意识研究为核心,最初的要点是一种治疗精神病的方案,同时也是一种研究心理功能的技术,后来才成为了一种精神分析和心理研究的理论。归根结底,其出发点打着深深的生理性和病理性烙印。

借助“社会过滤器”这一概念,通过对社会无意识运作机制的分析,弗洛姆的研究兴趣是文化背后的权力关系:“我们周围充满了伪装成真理的合理化谎言,充满了众口一词、智力懒惰、或以‘荣誉’和‘现实主义’的名义自称的欺骗。”(Fromm,1951:35)我们对世界的认知主要取决于我们所处社会文化中的认知框架。这个认知框架并不是先验的,而是后天人为建构的。这也正是后来的霍尔所言:“事物本身是没有意义的。意义是我们使用由概念和符号组成的再现系统所建构的。”(Hall,2003:25)弗洛姆认为,在20世纪的西方世界,看似自然、中立、客观的文化表征实际上问题重重。统治者为了使绝大多数人心甘情愿地接受明显有损于他们利益的统治,必然通过社会过滤器向人们灌输各种谎言和幻象,以抑制他们认识事物本来面目的能力。社会过滤器的制定和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被统治阶级所掌控,因此他们必然会选择性地建构起符合自己最大利益的文化概念系统,并使其自然化,从而成为一种常识、一种传统。而这种对文化权力的探究,正是文化研究的传统。葛兰西(Gramsci)通过重新阐释“霸权”(hegemony),在全新语境中赋予了它新的意义:“在当代,‘霸权’一词对文化理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它展示了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意识形态运行的图景。”(Gramsci,1971: 216)利用教育机制、文学、电影、电台等大众传媒以及集会、宗教等隐形方式,统治者将自身的意识形态内化为社会中各个集团普遍接受的常识,建构起标准性、支配性的文化观念,从而对被统治者建立文化领导权与意识形态领导权并维持和强化之,最终使其在一定时期内成为超越阶级意义上的人的行为准则并成为标准性常识。而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则提出“选择的传统”(the selective tradition):“一个社会的传统文化总是倾向于对它当下的利益和价值系统做出回应,因为它并非一个绝对的著作体系,而是一种连续的选择和阐释。”(Williams,1965: 68)这意味着,所有的文化建构都是从现在的基点出发,是为了实现当下的利益和价值判断。如此之认识,和詹姆逊的判断一致:“从这些束缚中唯一有效的解脱开始于这种认识,一切事物都是社会的和历史的,实际上,一切事物归根结底都是政治的。”(詹姆逊,1999: 11)概言之,在对文化认知框架的建构上,体现为“霸权”的权力对认知客体进行“过滤”,并做出“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弗洛姆和强调个体无意识的弗洛伊德在理论认知上产生了断裂,反倒和葛兰西、威廉斯以及詹姆逊在文化观上站在了一起,并形成了某种理论上的同盟。

总之,通过比较社会无意识与个体无意识,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不同于个体无意识对生理维度的强调,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文化秩序紧密相连。社会文化起着过滤器的作用,对人们的经验进行严密的筛选,在这个过程中,文化权力扮演了重要角色。如此一来,在精神分析学的维度上,弗洛姆便与弗洛伊德拉开了距离。

2 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

研究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范畴,必须将其置于马克思社会意识概念的理论坐标之中,方才有望得到有意义的成果。在马克思那里,社会意识概念源于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黑格尔认为,个人及其意识乃是历史舞台上的活动木偶,操纵它的则是理念。马克思将黑格尔的理念从天上拉回到了人类活动的大千世界:“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2003:17)他从人们的具体生产生活过程出发,给看似虚无缥缈的精神找到了唯物的立足点。换言之,所谓社会意识,即人们的意识是在社会生活中,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并塑造的。弗洛姆认同马克思对人精神的基本判断——“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2012:2)——同时他也认识到了马克思对人之理解在微观层面上存在着进一步拓展的可能性。这也正是他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之个体微观视角引入到对马克思的社会意识理论研究之中的内在动因,“弗洛伊德创立的心理学分支对马克思的分析是一种必要的补充,虽然它也面临许多不同的修正”(弗洛姆,2017:25)。在此语境下,弗洛姆提出了社会无意识。可以从功能和内容两个方面对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概念进行观照和审视。

2.1 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的功能关系

以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基础/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模型为理论框架,弗洛姆界定了社会无意识在此体系中的位置:“从社会特有的功能角度来看,促使人们不得不这样行动和思考的社会性格只是社会结构及其思想之间相互联系的一个环节。还有另外一个环节,即每一个社会都能决定哪些思想和感情能达到意识的水平,哪些则只能继续存在于无意识的层次。正像存在着一种社会性格那样,社会无意识也是存在的。”(Fromm,1962:70)在此,弗洛姆明确指出,社会不仅决定了意识,也决定了社会无意识。社会结构包括了以物质生产实践为基础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形态,也包括了文学、宗教、文化、艺术、法律、制度等在内的上层建筑,是社会意识的集中体现。对此,马克思做出了著名的论断:“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2012:2)即经济基础决定制度框架、社会观念和文化结构。作为一种主要构建于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现象,社会意识之形成主要取决于经济基础。而在弗洛姆看来,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一样,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但前者主要取决于“社会过滤器”的筛选——一些人类体验从无意识到意识的上升途中被过滤了。“社会过滤器”被各种意识形态打扮起来,使人们主观上感到自己所体验的是真实的。但在现实中,这些意识形态只是在社会上共同分享的虚幻意境。简言之,握有文化权力的统治阶级创造了社会无意识,其目的是巩固他们的既得利益。

弗洛姆以纳粹德国为例来说明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文化的关系。在纳粹统治其间,体现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文化通过各种形式,或教育那些深感倦怠、烦躁、苦闷的人,让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并且生活充满了乐趣;或教育那些被剥夺了思想和言论自由的人,让他们自觉已经处于最完美的自由状态;或压抑人们热爱生活的冲动,却培植人们追逐财富的渴望。正如弗洛姆所言:“人对变化的外在环境做出反应、改变自己,这些心理因素又反过来有助于塑造经济及社会进程。”(弗洛姆,2015: 199)而一切与当时纳粹所倡导的社会文化规范相违背的体验,均不能成为社会意识,只能被压抑为社会无意识。这样的社会无意识显然是社会文化规范规约的产物。同时,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共同构成了人们对现实的认识,随后又反过来作用于当时德国的社会经济,在非常隐蔽的状态下达到进一步对现有社会状态的巩固作用。在此意义上,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均是统治阶级维护现有秩序的工具。

2.2 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的内涵关系

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都是人之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弗洛姆对二者的关系从内容方面进行了厘清:“无意识是一个完整的人——减去了他与社会相一致的那部分。”(Fromm,1962: 96)此处的“无意识”即“社会无意识”。弗洛姆的判断是:一个完整的人,由“社会无意识”和“他与社会相一致的那部分”共同构成。根据马克思“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论断,该部分不是别的,正是社会意识。而与社会不一致的部分,则被压抑掉。这个压抑的过程,就是文化权力的操演过程。

可见,作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弗洛姆秉持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始终将人置于鲜活的社会环境中进行考察。正如弗洛姆所言:“意识是我们身处外在现实,即在行动状况下的心灵活动,无意识则是当我们关闭了同外在世界交流状况下的心理经验,在这种状况下,不再有行动而只有自我体验。”(Fromm,1951:29)在此语境下,社会无意识和社会意识都是社会、历史、文化压抑的产物,因而二者都被打上了深深的社会烙印——此烙印意味着社会对人的规约,同时代表了个人所处的历史状况所造成的偶然的局限性。而二者的区别在于:社会无意识是与社会文化秩序不一致的部分,不被社会文化所接受和认可;社会意识,是与无处不在的文化体系相一致的部分,其存在被文化权力所允许与支持。

进而言之,在人的意识与社会文化的“一致”与“不一致”之间,起决定性作用的正是如幽灵般挥之不去的文化权力。对于文化与权力的关系,福柯意味深长地指出:“权力关系只要存在,便具有直接的生产性。”(Foucault,1978:94)所谓权力的生产性,即权力致力于生产、培育和规范各种力量,其运作无需借助暴力,而是借助居于霸权地位的各种规范与知识,即借助于社会中占主导性地位的文化体系。人一出生就被投入权力关系之中,在这种被权力控制的话语体系中,人学会如何思考与说话。因此,社会无意识是被文化权力所压抑掉的那些思想,而社会意识则是被文化权力筛选后保留下来的精神产物。

综上,对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进行比对,可以很好地揭示两者的同一与差异。相同点在于:它们都带有深深的社会历史文化烙印。但前者从社会经济基础出发,研究其对主体精神的塑造作用,而后者则从文化权力的视角,敏锐地捕捉到了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对精神空间的极端操控和压制。与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社会意识不同,社会无意识是文化权力压抑的产物,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的是一种被文化权力吞没的弱势的对立性力量。

3 社会无意识与集体无意识

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概念,批判性地借鉴了荣格的集体无意识(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而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则主要从弗洛伊德的理论中发展而来。弗洛伊德认为无意识主要是指被压抑了的性本能。荣格指出,不仅存在生理性个体无意识,还有心理性集体无意识——弗洛伊德的个体无意识仅仅流动在无意识领域表层:“个人无意识有赖于更深的一个层次;这个层次既非源自个人经验,也非个人后天习得,而是与生俱来的。我把这个更深的层次称为集体无意识。”(荣格,2011: 5)集体无意识既非来自“个人经验”,因而不具有个体无意识的生理性和病理性烙印;也非“后天习得”,这便与带有强烈社会属性的社会意识拉开了相当的距离;集体无意识是“与生俱来”的,囊括了过去所有人类社会的祖先记忆。由此,荣格对无意识性质的判断与弗洛伊德产生了根本性的断裂:从生理性走向了心理性——他所强调的是集体文化对个人意识的影响。弗洛姆沿着荣格的足迹向前,提出了他的无意识观:“它既不是荣格所谓种族经验的神秘领域,也并非弗洛伊德非理性的力比多力量的活动场所,它可以依据这个原则来理解:我们的思考和感受被我们的行为所影响。”(Fromm,1951: 29)这意味着,弗洛姆对无意识的研究是在社会经验维度展开的。

关于社会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的学理关系,弗洛姆如是论述:“‘集体无意识’直接指普遍的精神,其中绝大部分是不能成为意识的。‘社会无意识’这个概念是与压抑的社会性格这个概念一起提出的,它意指人经验的某个部分,一个特定的社会是不允许达到对这个部分的认识。”(Fromm,1962:102-103)

一方面,弗洛姆明晰地指出了社会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的相似性:不能被意识到。但仅用“不能被意识到”来概括两个概念的相似性,显然没有达到思辨的学理高度。拨云见日,社会无意识与集体无意识相比较,最大的相似之处应该在于其位置:二者都在意识之外。这也正是齐泽克所说的“无意识是外在于思想本身的思想形式”(Žižek,2008:19),它是一种暗中起作用的思想。另一方面,它们在产生机制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弗洛姆认为,社会概念系统发挥着社会过滤器的作用,是意识产生的先决条件。而我们对事物的意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意识主要取决于我们所处的具体时间与空间。换言之,我们的意识建立在具有一定稳定性、同时又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的社会过滤器的基础之上。那些不符合社会概念系统的情感与经验则因为权力的筛选而不能进入我们的意识,从而形成了我们认识世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盲区,即社会无意识。也就是说,人(认识主体)与外在世界(认识客体)之间并不是透明的,而是隔着一层名曰“社会过滤器”的存在,它体现为一系列的规章、法律、道德、习俗,人一生下来就被投入这个文化网络之中。对此,弗洛姆精辟地指出:“对于任何成为意识的经验来说,它必须是按照有意识的思维被组织起来的范畴进行理解。”(Fromm,1962:87)此处所谓“范畴”,不是别的,正是社会文化体系,正是我们生活的文化空间。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和拉康不谋而合:“无意识就是大他者的话语。”(Lacan, 2006:10)也就是说,无意识来自外在社会文化,因为相对主体之内在精神而言,无意识更多的是与外在文化网络联系在一起。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心理学家勒庞(Gustave Le Bon)从微观与实证的角度出发,在认识论上支持了弗洛姆对社会无意识的判断。勒庞认为,当一群人聚合在一起构成所谓的心理群体时,他们不再是原来的自我,也不是个体的简单累加,而是会表现出迥异于个体的特征:“无意识人格的强势,有意识人格的消失,通过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人的思想和感情都会向着一个共同的方向发展,并且会立刻将这种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勒庞,2019: 23)勒庞所强调的正是社会、文化、风俗、历史等对人之意识与无意识的控制作用。

就集体无意识而言,弗洛姆明确表示,集体无意识“直接指普遍的精神”(Fromm,1962:102),而社会无意识“即是普遍精神在全社会中被压抑的那一部分”(Fromm,1962:103)。显然,“普遍精神”是此处的关键概念之一。在荣格看来,除了我们的即刻意识——它是完全个人性的,“还存在着第二种精神系统,这一系统具有在所有个人身上完全相同的集体性、普世性、非个人性本质”(荣格,2011: 36)。这一精神系统构成了一种超个性的心理基础,普遍地存在于每个人身上,是世代文化之积淀。在此基础上,集体无意识和社会无意识最关键的区别便是:前者因为不具有某种社会文化属性而外在于弗洛姆分析的理论体系,也超出了某一特定的社会经验范围; 而当弗洛姆谈论社会无意识时,他为自己的理论所设想的位置是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样的历史唯物坐标体系之内,因而社会无意识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社会存在。而荣格谈论的“集体无意识”是如何产生的呢?“这种集体无意识并非单独发展而来,而是遗传所得。它是由事先存在的形式、原型组成;原型只能继发性地成为意识,赋予某些精神内容以确定的形式。”(荣格,2011:37)在荣格看来,集体无意识的内容来自遗传,它不是后天获得,而是先天地存在,“乃是万古世象的一个意象”(荣格,2003: 15)。显然,某种程度上,荣格对无意识性质之判断走向了神秘主义。简言之,集体无意识是一种先验性的存在,而社会无意识则是社会文化规范压抑的产物,铭刻着权力关系的印记。

如此一来,以社会无意识概念为纽带,弗洛姆便与西方众多理论大家联结在了一起:康德用“自在之物(thing-in-itself)”说明了世界的不可知性,因为“我们的一切直观无非是关于现象的表象,我们所直观的事物不是自在之物本身”(康德,2005:42)。而拉康则用“语言之墙(the wall of language)”道出了现实世界的不透明性与主观性,因为“正是语言的世界创造了事物的世界”(Lacan,2006:229)。同时,德里达作出过一个极具穿透力的判断,即“文本之外一无所有”(Derrida,1976:158)。反观弗洛姆,由语言、逻辑和社会禁忌所构成的“社会过滤器”是认识产生的逻辑基础。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主体面对的总是两个世界,一个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另一个是经过符号再现/表征后的文本世界,而人们所理解与认识的只能是后者,除此无他。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认知平台上,弗洛姆与康德、拉康、德里达达成了某种认识论上的默契:我们对外在世界的认识不仅诞生于社会文化体系,更受到其制约性的影响。

如是观之,经过比较社会无意识与集体无意识,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二者的根本差异在于它们与文化权力的距离。简言之,弗洛姆提出的“过滤器”这一洞见实则是从精神分析学的微观角度将他的文化观导入了文化研究的理论轨道上——如此之结合对于我们在新时期、新语境下从多个维度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有着非常积极的理论启迪和现实意义。

4 结语

如前所述,在晚近的伊格尔顿看来,社会无意识是在历史发展中意识形态之积淀,是大众对政治意识、思想观念的接受与内化。而弗洛姆则认为,社会无意识源自社会对主体的压抑,是社会不允许其成员意识到的内容,它属于主体精神中未被意识触及和捕捉到的那个部分。首先,社会无意识与个体无意识不同,社会无意识并不具有精神分析学意义上无意识的关键属性,它所阐述的实际上是文化权力对意识的选择作用;其次,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均是社会外在因素的产物,但就对主体精神空间的作用而言,社会意识更侧重于社会经济,而社会无意识的着眼点是社会文化;再次,社会无意识与集体无意识不同,前者产生于文化权力无处不在的社会环境之中,而后者具有先验的特性。

总之,在社会无意识这一范畴的基础之上,弗洛姆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文化观。弗洛姆的这一文化立场,充分体现了他试图从精神分析学的维度出发,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努力。如此之理论尝试,无疑开拓了一个问题场域,提出了一个问题意识,为他之后的马尔库塞、拉克劳、墨菲、齐泽克等提供了一个持续关注和研究的学术场域和政治空间,也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寻求某种将精神分析学这么一门既复杂晦涩、又极具阐释力的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相联系的路径提供了某种学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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