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改革中明星科学家提升组织双重绩效的机制
——以广东省为例

2022-12-23 14:41苏瑞波王鸿飞
科技管理研究 2022年22期
关键词: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明星

何 悦,苏瑞波,王鸿飞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东广州 510033;2.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1)

科研院所是我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力量。当前,科研院所改革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发展重点已转向分类改革和强化公益属性[1],将以往过多停留于科学研究与知识产权的活动转向科技成果产业化。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后的科研院所具有科研能力与商业能力双向发展的新特征,依托体制机制优势,在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工业发展以及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

1 文献回顾

近年来,许多省份为推动科研院所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了各种政策,改革后的科研院所在促进科技创新与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突出表现受到了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围绕科研院所改革的发展模式、转制路径、影响因素以及相关政策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李哲等[3]剖析了技术开发类公共科研机构的转制模式,尝试构建将技术要素建制化地扩散到工业化进程中且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投放模式”;蒋仁爱等[4]检验了研究所改制对科技产出的影响,认为改制后的科研院所申请更多的专利、论文产出相应减少,科技成果转化职能更加凸显。

然而,囿于微观层面数据的可得性与权威性,现有研究更多关注科研院所的改革模式与影响因素,仅有少数研究尝试分析科研院所改革中科学家扮演的角色,如丁荣贵等[5]研究提出科学家胜任特征、组织管理环境与研发项目绩效之间的关系;高少冲等[6]则基于对科学家与研发项目匹配度的考虑,进一步研究提出科学家技术能力、价值观与组织愿景目标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杨水利等[7]探讨了科学家能力匹配度与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以及技术创新模式的关系。综合来看,学术界更多探讨改革后科研院所的创新绩效,缺乏对科研院所经济绩效提升机制的深入探讨,关注和检验明星科学家(star scientists)对转制后科研院所绩效的影响效果的研究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在科研院所深化改革过程中,引进与培育明星科学家成为转变科研院所职能定位的根本要素。从狭义来看,明星科学家指科研成果卓著,在学术界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社会资本较为丰富的顶级科学家[8];Calderini 等[9]认为明星科学家是科技知识的创新者和科技活动的承担者,其基本职能是专利产出,是科研院所跨越科学与技术“死亡之谷”的“桥梁”。从广义来看,学术界和实践界从科研成果、社会资本等角度给出了明星科学家更宽泛的职能界定,如Higgins 等[10]认为明星科学家在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培育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衍生企业实现了实验室技术的快速商业化;Han等[11]发现明星科学家在学术创业中产生了双刃剑效应,有效推动了光伏技术的实验与孵化,但在商业化阶段的正向影响并不显著。由此可见,明星科学家的职能不再局限于技术研发领域,需要覆盖从基础研究到商业化的全过程。结合当前科研院所改革的现状与需求,笔者认为明星科学家是科研活动全过程的实施者与管理者,兼顾科学技术的研发与新兴技术的商业化,在学术界与产业界具备较高的社会声誉,为组织带来科技与经济效益的优秀科学家。

然而,在科研院所改革的起步阶段,明星科学家的工作侧重于技术研发领域,现有研究仅从理论视角探讨明星科学家在科研院所改革中的职能转变,缺乏对明星科学家提升科研院所双重绩效的探讨,尤其欠缺在提升经济绩效方面的机制研究和实证依据。与此同时,改革后的科研院所仍然与政府部门存在天然联系,在共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关键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政府会持续支持科研院所改革,通过出台一系列产业政策激发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并通过项目、资金等方式支持高质量平台建设。那么,以政府科技项目为代表的项目式改革和以创新平台建设为代表的平台式改革,哪种方式更能有效发挥明星科学家的创造力,以提升改革后科研院所的双重绩效?这是理论界与实践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基于上述思考,本研究以广东省科研院所改革为背景,从微观层面探索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双重绩效的作用机制。将重点关注以下问题:其一,科研院所改革背景下,明星科学家的职能定位发生了转变,其对组织创新绩效与经济绩效的影响效果如何?其二,以科技项目为代表的项目式改革和以平台建设为代表的平台式改革,在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双重绩效的影响机制中发挥什么作用?回答上述问题,可以清晰界定明星科学家的拓展定位与功能延伸,为改革后科研院所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人才梯队优化以及建设模式深化提供参考。

2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2.1 明星科学家与科研院所产出

明星科学家头衔设立的初衷是激励科技创新。与普通科学家相比,明星科学家兼顾知识导向与应用导向的“双肩挑”职能。在科研院所改革背景下,明星科学家不仅要注重发表论文和发明专利,又要重视科技成果的商业化,维持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两种活动的均衡,以实现改革后科研院所的双重绩效[12]。基于上述职能定位,明星科学家需要在学术界和产业界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科学研究环节争取更多经费与项目支持,在技术成果转化环节积极对接领先企业,实现从技术链源头到产业链终端的有效衔接[13]。基于此,科研院所注重明星科学家的培养与引进工作,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激发明星科学家的创造力,引导科研院所提升技术创新与转化水平。

众多研究广泛认同明星科学家的身份效应、桥梁效应和示范效应。首先,明星科学家的加入能够带来新想法和新技术。有研究表明,明星科学家的加入显著提高了组织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组织内技术扩散效率显著提高,既有专利引用率增加219%[14]。需要指出的是,明星科学家的身份效应有利于促进科学知识在组织内部共享交流,从而有利于提高组织整体创新绩效和经济绩效[15]。其次,明星科学家的身份效应有利于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以及研发资金等创新资源,从而进一步提高科研院所的创新绩效[6]。另外,明星科学家有明确的研究应用导向,对于科学技术知识的市场化应用和科技成果商业化有一定了解,是协调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关键“桥梁”。因此,明星科学家的桥梁效应有利于聚集创新人才以及搭建科技成果商业化的平台[16];通过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从而增加科技成果转化收入[17]。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a: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创新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H1b: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经济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2.2 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的调节作用

我国为实现科研院所改革的最优目标,形成了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两条典型的建设思路。其中,以政府科技项目为代表的项目式改革思路,注重以政府科技项目为依托,引导科研院所进行关键技术攻关、急需成果转化等工作,从而实现科技与经济两方面的目标[18];以创新平台建设为代表的平台式改革思路,尝试以创新平台建设为根本,通过提升科研院所的创新水平与资质声誉,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多产学研融合机会,实现创新绩效与经济绩效的共同提升[19]。这两条建设思路直接支撑科研院所的改革进程,也为明星科学家实现价值提供了基础条件,对改革后科研院所的功能转变产生了重要影响。

科研院所的成果产生需要经过大量反复的试验和改进,科技项目是明星科学家试验和改进的重要支持和保障[20]。基于资源基础理论,科技项目意味着更充足的资金投入和研发资源,科研院所拥有的政府财政科技项目越多,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发展空间越大,具体以科技项目为实现载体,将明星科学家、资金、设备和相关创新资源要素融合“发酵”[12]。因此,政府科技项目会对明星科学家与科研产出的关系产生影响,科技项目越多,明星科学家越有可能创造出更高的创新绩效和经济绩效,可见,财政科技项目对明星科学家与科研产出的关系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2a:政府科技项目显著调节明星科学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即科研院所获得的政府科技项目越多,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越显著;

H2b:政府科技项目显著调节明星科学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即科研院所获得的政府科技项目越多,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经济绩效的促进作用越显著。

长期以来,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顶尖科技资源大多集聚于众多创新平台,如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院士工作站等,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布局新兴产业创新平台资源的策略一致[12]。这些创新平台是整合集聚科技创新所需的人才、信息、技术等多种类型创新资源,为科研院所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撑的综合性载体[21]。从创新平台依托来看,国家实验室或实验室平台是明星科学家成长的重要硬件支撑。一方面,创新平台强大的人才集聚和人才承载能力,使得明星科学家可以依托顶尖的科技资源开展研究,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创新平台可以为多学科、交叉学科和跨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活动提供支撑。明星科学家可以依托创新平台牵头开展前沿基础领域的创新攻关,促进科研院所提升创新绩效[22]。另外,创新平台是有效衔接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载体,有利于明星科学家依托其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强化科技与产业的衔接,实现科技成果的价值增值[23]。因此,创新平台有助于实现明星科学家的外溢效应。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H3a:创新平台显著调节明星科学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即科研院所建设的平台越多,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越显著;

H3b:创新平台显著调节明星科学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即科研院所建设的平台越多,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经济绩效的促进作用越显著。

构建研究理论模型如图1 所示。

3 数据和方法

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收集

根据研究需要,采用问卷调查与二手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问卷发放和回收时间为2020 年6 月至2020 年12 月,调研对象为广泛开展技术创新的广东省科研院所,涉及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地质勘查等重点领域,问卷填写人均为上述科研机构中的高层管理者和项目负责人。本次问卷调研总共发放问卷191 份,回收问卷179 份,剔除数据缺失的问卷38 份,共得到有效问卷141 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73.8%。

3.2 变量测量

3.2.1 因变量

根据科研院所的改革方向,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兼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两个方面,最终从创新绩效和经济绩效两个维度反映改革后科研院所的整体产出情况[2],并用以判断明星科学家的影响机制。

(1)创新绩效(IP)。现有研究通常采用R&D投入、新产品销售收入和专利数量来表征创新绩效,基于改革后科研院所的功能定位,陈光华等[24]认为论文和发明专利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科技成果,是创新绩效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本研究使用论文发表数量(IPP)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IPI)测度改革后科研院所的创新绩效。

(2)经济绩效(EP)。经济绩效的衡量指标通常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率、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结合改革后科研院所的科技转化职能,本研究使用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来测度科研院所经济绩效。

3.2.2 自变量

自变量为明星科学家(SS)。基于本研究对明星科学家的定义,明星科学家需要兼顾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的双重职能,与首席研究员(principal investigator,PI)制中的首席研究员的功能基本一致,同时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创新能力与社会资本,是整个组织或项目的实施者与管理者[8]。根据上述特征,结合改革后科研院所中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采用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作为PI 承担科技项目研发与转化全过程的人才数量来表征明星科学家。

3.2.3 调节变量

(1)财政科技项目(STP)。使用政府财政科技项目数量作为衡量科技项目的指标,具体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政府财政科技项目数量。考虑到创新产出存在滞后效应,本研究统计了2017—2019年在研的科技项目数量。

(2)创新平台(INP)。借鉴陈晓剑等[25]的研究,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的数量衡量创新平台。

3.2.4 控制变量

考虑到不同科研院所规模之间的差异性可能会对实证结果产生影响,将研发人员数量(RS)和全年研发经费支出(RE)作为控制变量。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

利用SPSS 21.0 软件进行数据计算处理,对各个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如表1 所示,主要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表明其关系呈显著正相关,可作进一步分析。

4.2 假设检验

为降低多重共线性影响,将自变量和调节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再将两者相乘得到交互项。首先,只将控制变量纳入模型M1-1 和M2-1,对创新绩效进行逻辑回归;其次,将明星科学家纳入模型M1-2和M2-2 进行逻辑回归,随后将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两个调节变量纳入模型M1-3 和M2-3 进行逻辑回归;再次,将明星科学家与科技项目以及明星科学家与创新平台的交互项分别纳入模型M1-4 和M1-5以及M2-4 和M2-5,对其调节效应进行检验。最终结果如表2 所示。另外,通过类似的分析过程检验明星科学家与科研院所经济绩效的关系,结果如表3 所示。

表2 明星科学家与科研院所创新绩效关系的层级回归结果

表3 明星科学家与科研院所经济绩效关系的层级回归结果

由表2、表3 可知,明星科学家对论文发表数量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有显著正向影响,即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创新绩效具有显著正向作用,H1a成立;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经济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H1b成立。总体而言,明星科学家对改革后科研院所的双重绩效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对论文和专利数量的回归系数相对较大,而对经济绩效的回归系数相对较小,表明明星科学家对论文、专利产出的促进作用尤为显著。

将M1-4 和M1-3 对比发现,科技项目、明星科学家的交互项与论文发表数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回归方程的解释力显著增加(ΔR2=0.046,P<0.01);从M2-4 和M2-3 对比可见,科技项目与明星科学家的交互项和专利申请数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回归方程的解释力显著增加(ΔR2=0.033,P<0.01)。因此,科技项目显著调节明星科学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H2a成立。科技项目与明星科学家的交互项和经济绩效之间系数为正但不显著,H2b未得到支持,原因可能在于政府科技项目的成果验收项目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因此明星科学家对立项的重视程度要远高于科技成果转化,导致科技项目成果大多停留在学术论文发表和发明专利申请阶段。

将M1-5 和M1-3 对比发现,创新平台、明星科学家的交互项与论文发表数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回归方程的解释力显著增加(ΔR2=0.023,P<0.01);从M2-5 和M2-3 比较可见,创新平台与明星科学家的交互项与专利申请数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回归方程的解释力显著增加(ΔR2=0.027,P<0.01)。因此,创新平台显著调节明星科学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故H3a成立。

从M3-5 和M3-3 对比发现,创新平台与明星科学家的交互项与经济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回归方程的解释力显著增加(ΔR2=0.012,P<0.01),因此,创新平台显著调节明星科学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H3b成立。

综上可知,明星科学家对科研院所创新绩效和经济绩效均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科研院所创新平台在其中起着正向调节作用。

4.3 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检验研究结果稳健性,将2019 年发表论文中被SCI、IE、ISTP 收录论文数和2019 年经济总收入两个指标分别作为论文发表数量和经济绩效的替代变量进行科研院所科研产出的稳健性检验,结果与上述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表明本研究的检验结果是稳健的。

5 结论与讨论

(1)专利和论文仍是科研院所的重要科研产出,明星科学家的加入使得科研院所论文和专利产出的绝对数量有所增长,显著地促进了由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绩效的增长。表明通过明星科学家发挥作用,科研成果与产业化之间形成了高效顺畅的衔接,加速了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进程。由此可见,明星科学家的角色和作用在科研院所改制过程中存在变迁,为实现转制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目标,政府应将明星科学家人才政策置于更为重要的位置。一方面,若将明星科学家作为转制科研院所长期、专门的投入,使其具备创新专用性特征,则明星科学家对科技创新促进效果更强,因此科研院所应继续探索高层次创新人才“离岸式”和“候鸟式”的柔性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发挥明星科学家助力科研院所跨越科学与技术“死亡之谷”的桥梁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成果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对于明星科学家而言,协调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两种科研活动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需要自身重视巴斯德象限的科学研究,避免因研究动机单一带来难以商业化的科研成果。

(2)科技项目仅对明星科学家与科研院所创新绩效的关系有正向调节作用。近年来,我国在政策层面因势利导,重视转制科研院所持续加大科技项目的投入力度,科技投入不断增长,确实大幅提高了专利数量,但有效发明专利的实际转化效率较低。鉴于此,有必要对科技项目管理机制进行更深入地思考。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要提高敏锐精准的科技项目识别能力,如通过专家评估判断科技项目商业化开发潜力;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应以更为明确的科研院所建设定位和贡献效果为出发点,建立健全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院所评价与激励机制。

(3)创新平台在明星科学家与科研院所创新绩效和经济绩效的关系中起正向调节作用。事实上,科技成果商业化需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跨越“死亡谷”,价值链环节离不开资金和平台支撑,为更好地发挥创新平台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载体作用,转制科研院所应强化全创新链、全产业链的衔接性和协同性,保证从基础研究到工程化产业化环节的完整性。另外,支持创新平台间的资源支撑共享,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最大限度地形成协同效应。

另外,本研究的样本仅局限于广东省科研院所的截面数据,广泛代表性不足,因此后续研究可以采用国内其他地区科研院所的大样本面板数据进行拓展和深化,提高结论的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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