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程汉简概述

2023-03-16 01:49曹锦炎
大学书法 2023年1期
关键词:简文汉简

⊙ 曹锦炎

2009 年3 月下旬,浙江省湖州市在旧城改造的施工过程中,于市区人民路一处基建工地出土一批有字木简,以木牍为主,但大都残损。这批木简原埋在地下近4 米深处,被拾荒者从基建废土之中发现后陆续捡出,出售于当地古玩商和外地的文物爱好者。据《湖州晚报》2009 年6 月20 日《湖州发现“西汉木简”》报道,当时挖土时发现南北偏东走向一瓦砾堆积,长约10 米、宽约3 米,木简即出于此堆积层下之淤泥中,有些还带有明显火燃痕迹,在其附近还发现零星的汉代金属兵器、工具以及瓦当等(载当日报纸第一版)。事后据笔者实地踏勘调查,从出土地点位置看,此处基建工地原属湖州府署的子城范围,历史上一直是府署所在地,显然这批木简与汉代的官方日常事务有关。木简发现后即流失民间,值得庆幸的是,经有识之士多方抢救征集,先后被北京翰典艺术馆收藏,计有341 枚,这批汉简的大部分才得以保存。

湖州,春秋时本为吴地,楚灭越后为楚所有。秦代称“乌程”,属会稽郡,汉因之,后因地滨太湖而得今名。乌程治所原在下菰城(今湖州城南二十五里云巢乡窑头村),旧传春申君黄歇于楚考烈王十五年(前248)始建菰城县,秦改名“乌程”,见《太平寰宇记》卷九十四“湖州乌程县”条:“本汉旧县,《越绝外传》云:秦始皇至会稽,徙越之人于乌程……《郡国志》云:春申君立菰城县,秦改为乌程。”但《安昌里馆玺存》书中收有一方战国楚玺“ (乌)呈之 ”,字从“鸟”,“于”声,即“乌”字繁构,亦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逸诗》:“交交鸣 (乌)。”近年西安市相家巷出土的秦封泥中也有“乌呈之印”,“程”字亦作“呈”。可证“乌程”本作“乌呈”,其地名先秦时早已存在,并非秦代所改,汉以后则写作“乌程”。东汉永建四年(129)分原会稽郡的浙江(钱塘江)以西部分设吴郡,乌程改属吴郡。晋移置,宋以后因之,明清时与归安合并为浙江湖州府治,民国时期废并为吴兴县。乌程治所迁于今湖州城区,大概是在西汉时期。

湖州发现的这批木简,主要为两汉时乌程县署遗留的实物,内容丰富,以往来公文事务及公私信牍为主。往来公文简中,出现的地名以会稽、乌程为主,如:“会稽守府以亭格行”(简025)、“会稽大守府”(简077)、“乌程以亭行。余暨丞印。二月丁亥卒同以来。”(简084)、“乌程以亭行”(简085、086)这显示出这批汉简的性质。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会稽为郡,领县二十六,简文中涉及的县名乌程、由拳、海盐、余暨、余杭、阳羡,皆其属县;另外有故鄣,属丹阳郡;海陵,属临淮郡。

简文纪年较早的有“八年”(简001)、“十六年”(简002)、“十七年”(简003),其呈现的书法特征,与20 世纪70 年代出土的云梦秦简、马王堆帛书,特别是2021 年《文物》第6 期新公布的益阳兔子山遗址七号井出土的汉简(木牍)等秦末汉初隶书风格尤为相似。汉初在位时间超过十七年的只有文帝,因此本批木简的最早年代当可以由此确定。此外,木简中所记年号,较早的是西汉宣帝刘询“元康”(元年为公元前65 年),以及元帝刘奭“永光”(元年为公元前43 年),成帝刘骜“阳朔”(元年为公元前24年)、“元延”(元年为公元前12 年)、“绥和”(元年为公元前8 年),哀帝刘欣“建平”(元年为公元前6 年);东汉明帝刘庄“永平”(元年为公元58 年),和帝刘肇“永元”(元年为公元89 年),安帝刘祜“永初”(元年为公元107 年)、“永宁”(元年为公元120 年),“延光”(元年为公元122 年),前后跨度几近两百年。从上述简文的纪年及地名等内容分析,这批简的主体年代大致在东汉永建四年(129)乌程改属吴郡之前。另有简云:“ 以部行□掾马墕叩头死罪敢言之。 ……亭长□□□责府于儿兰所换吴库钱,有令来言遗。”(简185)“吴库”云云当指吴郡之库,则已在乌程改属吴郡之后。结合书法风格分析,部分简的年代下限有可能晚至东汉末期。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简文有载“大尹外部掾掌薄望受教戊曹掾发。”(简091)“大尹”本为先秦官名,如春秋时宋国有“大尹”之称,见《左传·哀公二十六年》等。“太守”本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时定名“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王莽复古,改称“大尹”,见《汉书·王莽传》“改郡太守曰大尹”,东汉复“太守”旧称。“戊曹”也是王莽时所改职官名,见《汉书·王莽传》:“太傅平晏从吏过例,掖门仆射苛问不逊,戊曹士收系仆射。”应劭曰:“莽自以土行,故使太傅置戊曹士。士,掾也。”苏林曰:“士者,曹掾,属公府,诸曹次第之名也。”《传》文“士”者是指“戊曹”之下属即“掾”,应、苏两注已说得很清楚,但今日网上所见词汇解释将“戊曹士”“戊曹掾”作为职官专名,简文可纠此误。由此简文两词,可以确定本枚简的年代为王莽时期。

乌程汉简有下行、平行、上行的官方文书,收付凭证、封检、封楬、出入账等,内容涉及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军事等领域,作为出土文献,可印证或补充史籍记载的不足。例如:“ 万方山坐为辨护不胜任,贬秩一等,夺爵二级。第六十六。”(简107)“ □笞二百,弃市。”(简108)内容皆有关汉律。又如:“□□千二百……楼船士员三百卅四人:其五十六人越,二百七十八人楚。”(简104)按楼船本指有楼的大船,古多用作战船,亦代指水军。《史记·平准书》:“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汉书·严助传》:“(南海王)后复反,会天暑多雨,楼舩(船)卒水居击棹,未战而疾死者过半。”简文所记的“越”“楚”为古代地方区域之名,其中“楚”指战国晚期的楚境而言,自当包括古吴地。简文是记“楼船”(即水军)士卒,分别由越地五十六人、楚地二百七十八人构成。这对我们了解两汉时期乌程的水军士卒来源及组成很有参考价值。据简文可知当时乌程还有水军建置。另据《嘉泰吴兴志》载,汉代乌程人金曼倩曾任“楼船将军”一职,其故居在湖州长兴县金潭(今水口金山),也可佐证。

乌程汉简 选自上海书画出版社《乌程汉简》

乌程汉简 选自上海书画出版社《乌程汉简》

乌程汉简中有不少反映两汉经济史方面的内容,例如:“君五月奉钱四千”(简121)、“官米五百石,钱八百缗□。【正】府吏吴允。【反】”(简136)是当时官吏的俸禄及开支。有的是地方征收或上缴的赋税收入,如:“平望乡钱□ ”(简118)、“河共□赋:布十,绸廿匹。”(简120)有些是用于劳作事务及支付的报酬,如:“徒山伐钱五千”(简123)“治英孔、种两孔,用一庸(佣)人 治两孔用六人=(人,人)八十□ 都凡用千二百卌。”(简151)、“乙酉。庚寅。史正月乙丑。【正】劳诸得金【反】 ”(简152)。还有些属于器物购置或置换所得钱及卖买记录,如:“故以府章尚所偿器物,钱千九百八十三”(简125)。“卖布踈(疏)。两端六百,五端千七百五十,七端二千卅。此十四端当为(四千三)百八十。【正】十六端当为四千四百八十。都凡为钱八千八百六十。”【反】(简146)。商贾买卖,官府还要收取市租,如:“年五月丙戌朔乙未,会稽大京丞武敢言之。府书趣市租。【正】铢两斤土簿。□斤为钱万两……足四铢得一两。铢钱斤为千六百足两。□足铢……三百十四(四,四)分铢二得一斤【反】”(简110)。是官府收取市租后的钱币重量及换算值登记簿。又如:“永元三年六月甲戌朔十四日丁亥,海盐丞杨移贵所贾人卖尽收棨,如律令。”(简019)“永初三年三月辛卯朔一日,北界□廷:为贾人封棨,名如牒。由拳丞震移贵所卖尽破封,如律令【正】。务勉勉。廷:为贾人封棨名如牒。□迁海陵丞迁移贵所……【反】”(简021)“永宁元年十月甲寅朔一日,东部税掾赎敢言之。廷:贾人之贵所缴四大口税钱卌,唯为封。乌程丞满移贵所卖尽破封,如律令。掾 ,令史备。”(简022)皆是商贾贩卖物品的过境通行凭证和缴税记录。从简文可知,当时运输贩卖食盐等物资过境时需破封棨查验。“棨”是古代用木制成的符信,是出入关津时的通行凭证。《说文·木部》:“棨,传,信也。”段玉裁注:“用缯帛谓之 ,用木谓之棨。”《古今注》:“凡传皆以木为之,长五寸,书符信于上,又以一板封之,皆封以御史印章,所以为信也,如今之过所。”拆开棨上原有的封缄进行查验,即简文所谓的“破封”。简文印证了古书记载的传棨制度。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简文明确记载的商品有“盐”,如:“永平八年四月丙子朔 所民卖盐尽收棨破封□。”(简018)其中“王柱百六石盐 桑升远八十八石盐柱父百七十一石盐【正】凡盐五百六十石。【反】”(简135)一牍所记,盐之数量就多达五百六十石。这是因为会稽郡属县的海盐盛产食盐,政府还曾于此地设置盐官,见《汉书·地理志》本注。另据简111:“贵所。盐八十石,税钱千六百。由拳丞。【正】盐八十石,税钱千六百。【反】”可知每石盐所征税钱为二十。同时通过简文也反映当时的食盐可以私卖而非官营。这些皆不失为重要的盐业史研究资料。

乌程汉简 选自上海书画出版社《乌程汉简》

乌程汉简 选自上海书画出版社《乌程汉简》

另外,简中文还有家庭人口包括奴婢等财产情况的登记簿书,如:“陆□□□。陆子小簪褭被。大奴□。隶簪褭国晏。晏母公孙。隶大女子杨。隶簪褭国给。十七年正月。十七年正月。”(简004)“益昌里户人官大夫吾皮。皮妻不泽。皮子簪褭。皮子小男子。皮下□□□。”(简038)都是难得的研究西汉社会史资料。

此外,个别简文的内容较少见,例如:“命令甲乙。恬毋亡日书。【正】居。【反】”(简054)“……鲜曲。扇四束,直百,予三钱。蒲□廿六。米□卅六。【正】柚四百。……米卅。䊮米百五十。橧。【反】”(简140)“市 三杯。市葱三。盖盏十。【正】市□□□。市酒以葱。市白米□。市□鱼子。市□□。市□□。【反】”(简141),等等,数量虽少,也是两汉时乌程县署日常生活的缩影。

公私信牍是乌程汉简中的大宗,内容主要涉及当时一般阶层的生活,保留着极为丰富的两汉社会史料。例如有一封吕广寄给家人的信:“广扬略止㡀(弊)昷(瘟),责□难大,一甚愁。室事不德,大儿在室,当怒(努)力时难,禺(遇)彖失 (踼)跌,复……【正】室中悉自□□甚□……言䛭,各不究竟。到乌程,因度糓上所书归,他无增矣。广手信达吕家,千万=(千万千万)。【反】”(简177)此信记载了医生吕广被派往扬州参与控制疫情的心态和思念家人之情,以及刚返回乌程报平安的情况。吕广或许是乌程衙署所聘之医生。同出还有一枚诊疗瘟疾的简:“高平里公乘庄诵,年十五,廼(乃)五月戊申疾温(瘟),饮药,积八日厕。弟公士谭,年九,廼五月己酉疾温(瘟)。”(简270)以及写满木牍整整两面,推测当是清热解毒为主的药方(简269),不知是否为止瘟良方。

乌程汉简 选自上海书画出版社《乌程汉简》

乌程汉简 选自上海书画出版社《乌程汉简》

乌程汉简中保留的古书内容较少,但也有重要者,如简254 正面简文为:“(仲)尼居。(子)曰爱。(在上)不。非先王。资于(事)曾子曰。子曰(昔)。曾子(曰)。”反面简文为:“ (丧)亲,哭不哀,礼无容,言 十八章。”正面文字抄录的是章题,皆以章首三字为题;背面文字残存的是第十二章内容,最后之“十八章”记本篇总章数。从简文不难看出,内容属于《孝经》。凡涉猎过《孝经》的学者都清楚,十八章本《孝经》是由刘向以颜芝藏今文《孝经》为底本,综合诸多《孝经》文本最终校定。另有简255 云:“有全其行者也,尧、舜、禹、汤,世主之至隆者也;齐桓、晋文,五霸之豪英也。然□□□以□□【正】不慈之义,舜有卑父谤,汤武有弑之事,(五霸)有暴乱之谋,是……【反】”文字内容见《淮南子·汜论训》,所抄文字有个别异文,以及漏、重抄之处。《淮南子》是汉初黄老学派著作,由淮南王刘安招致宾客,在其主持下编著。十八章《孝经》成书年代在汉成帝时,而《淮南子》成书年代,史无明载,但从《史记》《汉书》有关记载及高诱《淮南子叙》看,当在景、武之间。由两书的成书年代,可做此两枚简文抄写时间的上限判断。

乌程汉简 选自上海书画出版社《乌程汉简》

木简中还有少量的小学(如《仓颉篇》《急就篇》)、算表、日书、方术等内容。至于习字简,数量也不少,甚至还有涂鸦之作,书吏大多是利用废简,随意为之。

收入本书的尚有遣册两枚,分别是“延光四年十月十三日,王客人所赍持薄(簿)”(简333)和“王义任所斋(赍)持汁(什)物薄(簿)”(简334),保存较好,内容为详细记载随葬物品的清单,是研究两汉丧葬制度和名物的极佳第一手资料;朱书道教木牍(简335、336、337)较为少见,是东汉时期道教在江南地区繁荣发展的一个缩影。据传皆出于湖州近郊,因此作为附录一并收入。

在语言文字方面,乌程汉简也有不少地方可佐证字书训诂。例如“君五月奉钱四千”(简121)、“君十一月奉钱四千”(简122)。奉,《说文》谓“承也”,本训接受,引申指俸禄,奉字后作“俸”。《广雅·释诂四》:“奉,禄也。”《周礼·天官·大宰》“四曰禄位”,郑玄注:“禄,若今之月奉也。”陆德明《经典释文》:“奉,本或作俸。”简文之“奉”指薪俸,即官员的薪水,“奉钱”亦见《汉书·贡禹传》:“至,拜为谏大夫,秩八百石,奉钱月九千二百。”又,简123 记“徒山伐钱五千”,“山伐”一词见《汉书·地理志下》:“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蓏蠃蛤,食物常足。” 颜师古注 :“山伐,谓伐山取竹木。”此简即指付予徒众山伐之工钱,可佐证《汉书》及颜注。

又如简146“卖布踈(疏)”,计布的长度单位用“端”作量词。按《资治通鉴·汉献帝初平二年》:“烈闻而使人谢之,遗布一端。”胡三省注 :“布帛六丈曰端。一曰,八丈曰端。按,古以二丈为端。”宋洪迈《容斋五笔·谓端为匹》谓:“今人谓缣帛一匹为一端,或总言端匹。案,《左传》:‘币锦二两。’注云:‘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也。’然则以端为匹非矣……若束帛,则卷其帛为二端,五匹遂见十端。”

又如简180为信牍,内中言及出售予余杭龚公“鳣”的买卖价格。《说文》:“鳣,鲤也。”许慎不知据何说解。据《尔雅·释鱼》“鳣”郭璞注:“鳣,大鱼,似 而短鼻,口在颔下,体有邪行甲,无鳞,肉黄。大者长二、三丈。今江东呼为黄鱼。”是指鲟鳇鱼。然据明李时珍《本草纲目·鳞四·鳣鱼》:“鳣出江、淮、黄河、辽海深水处,无鳞大鱼也。”杭嘉湖地区显然非其产地,可知简文之“鳣”不是指鲟鳇鱼。按“鳣”亦指鳝鱼,字或作“鱓”。《韩非子·说林下》:“鳣似蛇,蚕似蠋。”《说苑·谈丛》“鳣”作“鱓”;《后汉书·杨震传》:“后有冠雀衔三鳣鱼,飞集讲堂前,都讲取鱼进曰:‘蛇鳣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数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李贤注:“《续汉》及谢承书,‘鳣’字皆作‘鱓’,然则‘鳣’‘鱓’古字通也。”是简文之“鳣”即指鳝鱼而言,今吴地俗称“黄鳝”,体呈鳗形,具暗色斑点,光滑无鳞,常栖息池塘、小河、稻田的泥洞或石缝中,杭嘉湖地区野生者甚多,如宋吴自牧《梦粱录·物产》:“鳅、鳗、鳝、蚌。”明顾起元《客座赘语·鱼品》:“又有黄鱓、鳗鲡,皆以鱼名,其形质实一蛇,别为一族,与虾鳖同。”皆可参看。

再如简177 为信牍,中有语云:“彖失 (踼)跌。”“ ”即“踼”字异构。“唐”读为“昜”,二字古音相通,例可通假。如《春秋》昭公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左传》“阳”作“唐”;《战国策·赵策》赵收天下且以伐齐章“秦以三军强弩坐羊唐之上”,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羊唐”作“羊肠”;战国时赵国货币三孔布面文的地名“南行昜”,即古书上的“南行唐”,皆其证。按《说文》:“踼,跌踼也。”“踼”训“跌倒”义,《文选·左思〈吴都赋〉》:“魂褫气慑而自踼䟮者,应弦饮羽。”李善注引刘逵曰:“踼、䟮,皆顿伏也。《声类》曰:‘踼,跌也。’”慧琳《一切经音义》引《仓颉篇》:“踼,失迹也。”又《说文》段玉裁注:“踼,跌也。今本作‘跌踼’,恐是误倒。”简文“踼跌”连言,同义叠用,正可证成段说。“彖失踼跌”作为成语,也可补今之词典所缺。

另如简333、334 为遣册,其中记随葬物品有“霜丝”“霜囊”“霜冰覆面”等物品。霜,本指在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时靠近地面空气中所含的水气凝结成白色冰晶,也可指白色成霜状结晶的物品,传世文献中有用“霜”来形容丝织品的,如“霜纨”,指洁白的细绢,借指洁白的细绢丝织品。见南朝梁沈约《谢赐轸调绢等启》“霜纨雪委,雾縠冰鲜”,唐刘禹锡《送韦秀才道冲赴制举》:“秋扇一离手,流尘蔽霜纨。”又,白色生绢,也可称“霜素”,见南朝宋鲍照《飞白书势铭》:“秋毫精劲,霜素凝鲜。沾此瑶波,染彼松烟。”可见遣册中“霜丝”“霜囊”“霜冰覆面”等物皆指白色如霜的丝织品。

乌程汉简全部为木制,形式多样。除牍、札、“两行”、牒、版以外,还有觚(四面,简009),以及符券、封检、楬等。其中封检上设有凹槽,用以填装封泥(如简077、简084);有的还在一端或两端设有双孔(简113)或三孔(简020)甚至四孔(简019),用以封缄时穿绳缚絷。有些楬上或设孔(简160)、或作契口(简124、简127),用以穿绳系物。虽然因这批木简残断较甚,无法整理出各类简的原本尺寸,但对我们了解两汉时期的简牍形态仍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

乌程汉简的年代跨度较大,大致在西汉初期至东汉晚期之间,其书法多姿多彩,书体以隶、草为主,部分还带有汉初秦隶意味。虽然其书手不一且大都书写潦草,但仍不乏精品之作,为浙江书法史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总之,江南地区出土成批简牍,乌程汉简尚属首次发现,对两汉时期湖州的地方历史和地域文化,以及书法艺术,无疑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

乌程汉简 选自上海书画出版社《乌程汉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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