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与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分析研究
——基于A股与H股的对比

2023-04-10 02:22刘卓雅
国际商务财会 2023年6期
关键词:利润表资本化H股

王 松 刘卓雅

(1.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一、引言

研发活动对于宏观经济增长和企业持续盈利都至关重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0 8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55%。”党的二十大报告同样指出,“我们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一万亿元增加到二万八千亿元,居世界第二位,研发人员总量居世界首位。”研发活动在宏观上已经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而细化到企业层面上时,研发支出的数额已经成为了衡量一家企业创新科研能力的标准。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核心竞争力便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拥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愈发明显和集中体现,技术的高速发展与更新换代同时大大缩短了产品的更新周期。为了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提升市场功能,我国于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设立科创板,科创板一经设立便受到了投资者的青睐,显示出研发创新能力在当代越来越受到重视。

自2006年开始,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对于自身研发支出实行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企业开发阶段支出在符合五个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是,由于对开发阶段资本化条件缺乏严格的、客观的执行标准,使得研发支出资本化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为的操纵,这就导致了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并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研发活动的成功与否。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最终选择,会受到企业自身及管理层多个因素的影响。目前已有的研究从企业盈余管理角度出发,已经揭露了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与企业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净利润、股权集中度等一系列指标的相关性(许罡和朱卫东,2010;王艳等,2011;王燕妮等,2013)。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的背景下,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我国A股上市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报开始,利润表需要单独列示研发费用,利润表中增加了“研发费用”这一会计科目。这一会计政策的改变使得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出来,成为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并列的第四大费用,研发费用不再被混淆在管理费用下,从报表设计上提高了研发费用的地位。管理费用用于内部运转,财务费用用于资金融通,销售费用用于市场运作,研发费用与上述三项关系并不紧密,单独列示应该是使得研发费用回归本质,但是该项政策对于我国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的实际影响,尚是一个未被研究的全新问题。

本文基于A股和H股2017—2018年共6124个企业年度观测,使用双重差分模型研究了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对于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影响。A股上市企业是政策的实施对象,基于H股的市场环境与A股较为相似,同时H股上市企业并未受到这一政策的影响,因此本文以A股为实验组,H股为对照组,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对比进行研究。分析结果表明,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对于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单独列示之后,投资者和市场的关注增加,企业为了向市场传递出研发成功,公司价值增加的信号,提高了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比例。本文通过部分变量替换和倾向匹配得分法的稳健性测试后,结论依旧成立。

本文创新和贡献之处在于:第一,本文增进了对于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这一政策的经济后果的理解,提高了实务界及投资者对于财务报表的认识,同时丰富了相关研究。第二,本文为政府提供了评估政策实施效应的参考数据,为投资者提供了采取更优投资策略的研究结论,为我国上市企业传递出企业应当更加重视研发创新的积极价值。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说

(一)文献回顾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以国家区分,研发支出的处理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规定:1.研发支出全部采用费用化的方式,包括美国和德国等国家;2.研发支出全部采用资本化的方式,包括荷兰等国家;3.实行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方式,包括英国、法国等国家。因此现有的相关研究主要来源于实行第三种措施的国家。Lev和Zarowin(1999)研究后认为,研发支出费用化更能客观地反映研发情况,不会使财务报表多计收益,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谨慎性,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了更谨慎的研发信息。Chan et al. (2007)以1991—2002年澳大利亚上市企业的数据进行研究,在控制研发强度的基础上,研究发现实行研发支出费用化企业的市场表现更加优秀,更容易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青睐。同时,也有一部分的学者从企业盈余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发现企业会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比例来实施盈余管理,平滑各会计年度的利润,保持盈余的持续性即利润的稳定增长(Landry and Callimaci,2003;Markarian et al,2008)。Cazava-Jeny et al.(2011)对法国的上市企业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企业的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当期利润和管理者对未来利润水平的估计。上述国外文献对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优劣进行了研究,也对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机进行了深入探讨,但是未得到一致结论,也缺乏对于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这一政策的效应研究。

宋献中和冯敏红(2004)研究发现,研发支出的投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本身存在计量上的困难,企业管理者会通过调整研发支出来提升公司价值或增加股东财富。宗文龙等(2009)以2007—2008年的沪深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发现高财务杠杆的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比例也相应更高,企业会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手段实现扭亏为盈的目的。许罡和朱卫东(2010)同样以2007—2008年的沪深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发现研发支出越高的企业,为了获得再融资和避免年度亏损,将其资本化的动机越大。王宇慧(2012)分析了创业板中仅有的六家被授予了“创新型企业”的上市企业,发现企业对于研发支出还是倾向于采用费用化的处理方式。郭志勇和杨文培(2014)用研发支出披露情况较完善的创业板及中小板作为研究对象,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发现我国上市企业在研发支出的披露上存在不规范和不完整的诸多问题,在年报的前后甚至会相互矛盾。王佳凡(2015)以2011—2013年上市企业的财务报告作为研究对象,发现研发支出的信息披露比例逐年增高,内容逐年增加,但也存在研发支出总额缺失,出处不一致等问题。王亮亮(2016)从避税角度出发,发现税率高的行业和企业会降低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研发支出费用化可以更大程度上获取税收收益。上述国内研究立足于国内的市场情况,对我国研发费用披露制度不完善之处进行了分析,也得出了由于税收收益和盈余管理等原因,企业会应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这一手段粉饰财务报表。

国外的相关研究结论基于不同的会计准则规定,与不同的市场环境,尤其是比我国资本环境更加成熟的情况下得出,且会计准则对于研发支出的处理规定不同,一部分国家采用全部研发支出费用化,参考的价值较为有限,与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出入。而国内的研究虽然丰富,但以上研究发现都基于之前的准则规定,研发费用混杂在管理费用下,未单独在利润表进行列示。在财政部的通知发布之后,现有文献尚没有对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这一政策转变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影响进行研究。

(二)研究假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利润表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对其单独进行披露,本文尝试从两个角度对此进行分析。

一方面,根据张倩倩等(2017)的研究,发现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向市场传递了公司价值,研发支出资本化对未来公司价值具有增值作用,同时也改善了公司财务绩效。过去研发费用在管理费用下进行披露,并且没有强制要求企业进行披露研发费用的状况,这为投资者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判断企业研发活动成功多少造成了一定困难。贾璐(2010)指出部分上市公司没有明确解释资本化划分标准,没有列示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并且几乎没有上市公司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就研究支出做出详细注释。因此,企业有动机在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后,加大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降低研发费用数额,让投资者形成企业研发活动成功率很高的认知,以此来增加公司未来价值。

据此,本文提出“公司价值假说”。

H1a: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对于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具有正向影响。

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研发支出可加计75%税前扣除,相比此前实施的可加计50%扣除又有极大程度地提升。根据王亮亮(2016)的研究,企业需要权衡研发支出费用化的税收收益和操纵盈余所带来的收益。此前,研发费用混淆在管理费用下,企业为了财务报表的美观,在一定程度上会更加倾向于盈余管理所带来的收益而不选择税收收益。研发费用的单独列示加强了研发支出披露的的透明程度,减少了企业遭受市场不公平对待的可能性,因此企业尤其是盈利能力良好的企业有理由会提高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以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

据此,本文提出“税收收益假说”。

H1b: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对于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具有负向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由于研发费用自2018年开始在利润表单独列示,本文以A股和H股上市企业2017—2018年的财务数据为原始样本,进行了如下处理:剔除A股中已经被ST和*ST的企业;剔除H股中股票价格低于面值的企业;剔除H股中A/H股交叉上市的企业;剔除了研发支出披露不完善的企业;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1%和99%分位的缩尾处理。最终获得了6124个有效样本,其中A股5797个,H股327个。本文A股上市企业原始数据从Wind数据库查询获得,H股上市企业研发数据由作者查询公司年报手动填充获得。

(二)模型设定

为了研究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对于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影响,本文采用了研究政策效应广泛采用的双重差分法,选取A股上市企业作为实验组,H股上市企业作为对照组来研究这一政策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影响。同时,本文的研究需要控制其他影响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因素,因此本文参照王燕妮等(2013)和王选乔(2018)的研究模型,构建了以下DID回归模型:

其中,被解释变量Capitalization表示企业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比例,用资本化的研发支出/总研发支出来计算。AorH是A股和H股的哑变量,A股上市的企业取值为1,H股上市的企业取值为0,Post为分期哑变量,2018年的数据取值为1,2017年的数据取值为0。同时控制了一系列影响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控制变量和行业固定效应。在模型(1)中,β3是本文主要关注的系数,若β3<0,说明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对于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具有正向作用,与假说H1a预期一致;若β3<0,则假说与H1b预期一致。在本文的回归中,为了解决异方差问题,所有回归均聚类到公司层面。

(三)变量定义

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和计算方式如表1。关于行业固定效应,鉴于A股和H股的行业分类不同,本文借用Wind行业分类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见表2。根据表2的结果,上市企业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总体不高,平均值为0.0929,超过半数的观测并没有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行为,但是资本化比例的最大值也达到了0.9026,这表明,虽然上市企业采用研发支出费用化的方式占大多数,但是也存在资本化比例极高的极端情况,因此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并不是上市企业的普遍行为,显示出多元和个体化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研发支出是否资本化是企业的某种主动选择。除此以外,R&Dratio的平均值为0.0241,表明企业的研发支出总体来说不高,只有总资产的2.4%;Loss的上四分位数为0,表明超过75%企业不需要用研发支出来扭亏为盈,对利润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2 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

表3报告了本文主要变量的相关系数情况,下三角表示Pearson相关系数,上三角表示Spearman相关系数。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Capitalization与交叉项AorH×Post相关系数分别为0.104、0.130,都在1%的水平上通过检验,二者成显著正相关,初步支持了本文的研究假说H1a,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对于研发支出资本比例有正向作用。

表3 相关系数表

(三)主回归结果

表4报告了本文的主回归结果,列(1)初步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列(2)进一步加入了控制变量。根据表5所示的结果,交乘项AorH×Post对Capitalization的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这说明了研发支出在利润表的单独列示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有显著正向作用,比未单独列示的时候高出了4%。结果支持了本文的“公司价值假说”H1a,表明研发费用在利润表的单独列示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有正向影响。

表4 主回归结果

表5 异质性分析的回归结果

(四)稳健性检验

1.安慰剂

为了避免受到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本文进行了安慰剂检验以尽可能排除其他可能的替代性解释。如果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提高是由于其他不可观测的共同因素所导致,那么即使在随机分配处理组与控制组的情况下,依然会观察到显著的影响。本文将处理组和控制组进行了随机分配,然后对模型(1)进行回归得到模拟的回归系数,并将此过程重复了100次。模拟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在100次模拟中总是小于实际观测到的回归系数0.0400的绝对值,进一步说明了本文的结论稳健。

2.PSM

考虑到A股上市企业与H股上市企业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的方法进行了匹配。本文按照1:1有放回进行了最近邻匹配,获得基于PSM方法的匹配样本,共获得5939个观测。基于PSM样本的回归结果显示,交乘项AorH×Post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的检验,系数均为正,与主回归结果保持了一致。该稳健性测试进一步支持了本文的研究假说H1a,说明本文的结果稳健。

五、异质性分析

进一步地,本文探究了企业异质性特征带来的差异。本文选取了是否“四大”审计(BIG4)股权集中度(Concentration)以及企业规模大小(Size)作为分组变量来进一步研究。研发支出资本化作为一项容易被管理层操纵的活动,外部审计质量越高时,公司治理更有效,业务越简单时,企业理论上更可能进行研发支出资本化这一行为。表5展示了分组的回归结果。列(1)(2)展示了依据审计质量分组回归的结果,在非“四大”审计的企业中,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影响更大,而在“四大”审计的企业中,这一系数明显更小并且显著性更低。列(3)(4)展示了依据股权集中度分组回归的结果,相比于股权集中度高的企业中,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影响在股权集中度低的企业更为显著,这可能是因为股权分散时,小股东并不愿意参与公司治理,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严重。列(5)(6)展示了依据企业规模分组回归的结果,这一效应只在规模大的企业中显著,这可能是因为规模大的企业业务更复杂,研发投入也更多,所以管理层更有机会操纵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

六、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17—2018年A股和H股上市企业数据作为样本,以A股为实验组,H股为对照组,研究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与上市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关系。经过了主要回归测试和稳健性检验后,本文发现,研发费用在利润表的单独列示提高了上市企业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比例,同时发现这一效应在审计质量低、股权集中度低、规模大的企业更为显著。这表明在目前的资本环境下,上市企业普遍倾向于提高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来提升投资信心和市场认可,追求更高的公司价值。但提高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行为本身,是否客观反映了企业研发的进展,可靠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尚有待商榷。

本文的研究成果将为政府、上市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借鉴意义。首先,对于政府而言,本文有助于政府评估实施研发费用在利润表单独列示对于资本市场的影响,把握今后工作的重点。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于上市公司利用研发支出粉饰财务报表的监管力度,完善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处理的相关准则,并且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做出更高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信息可靠性,保护投资者相关利益。

其次,对于上市企业而言,本文警醒了上市企业应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作为核心战略,减少粉饰财务报表行为,提升企业经营发展能力,追求科学技术创新,以专利产出作为创新成果而非停留在研发支出资本化阶段。企业管理层应当目光长远,致力于企业可持续发展,追求公司长期价值的提升。

最后,对于投资者而言,本文加强了投资者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以及研发费用的理解,增进了对于企业财务报表的认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投资者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便于投资者筛选出真正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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