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家庭脱贫增收效果的影响

2023-05-11 13:27李书奎任金政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家庭收入攻坚资产

李书奎 任金政 赵 鑫

(1.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2.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伴随着脱贫攻坚战略的完美收官,自此中国踏入了有序衔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构建促进脱贫家庭收入的长效机制、进而助力于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现阶段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更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党中央惠农、助农、强农思想的重要凸显[1]。在脱贫攻坚期内各地区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产业扶贫等途径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而实现助贫、脱贫的目标,为此,各地区也形成和沉淀了大量的扶贫项目资产,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部分地区出现了无人看管、无人维护的现象,潜在影响着扶贫项目效用的持久发挥。为了有效改善困境,实现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有人护,山东省Y县、安徽省Z县及内蒙古自治区Q县等先行试点地区在2017年积极探索、积极谋划,通过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权属划分、明确日常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处置流程、加强日常运营监管等流程,已形成了权属清晰、职责明确、处置得当、监督有效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与此同时,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多部门在2021年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完善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为各地区强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先行试点地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效果如何?能否促进脱贫家庭收入的稳步提升?作用路径如何?等系列问题亟需在战略衔接期内予以解答。

而已有文献中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定性分析,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关于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重要性的研究,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取得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要在巩固脱贫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脱贫成果,进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3],而扶贫项目资产作为脱贫攻坚的“成果”与“产物”,对扶贫项目资产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是持续发挥项目效用,进而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首先,基于历史发展视角来看,通过对脱贫攻坚期内的扶贫项目资产施加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机制,是持续发挥项目效用[4],进而助力于实现产业兴旺目标的重要基础[5];再者,基于现实发展需求来看,面对脱贫攻坚期内1.6万亿元财政扶贫资金所形成的庞大项目资产,通过管理防范资产流失,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发挥资产存量优势[6]。

其二,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要素的研究,由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一个流程化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确权、划定责任主体、收益分配、实施监督检查及资产处置等,任何环节的遗漏或者缺失均会影响总体管理效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主要是明确“管什么”、“由谁管”的问题,而登记制度是明确管理对象的基础[7],进而摸清家底[8],在此基础上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实现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有人护。与此同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与处置也是不容忽视的环节[9],多措并举共同致力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已有文献中对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研究更多基于定性视角,鲜有对先行试点地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进行定量分析,而在战略衔接期亟需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一方面通过查漏补缺、总结管理经验,便于在全国范围内的进一步推广,另一方面立足重点、攻克“阻点”,通过作用路径分析为有效提升管理效率找准着力点,多措并举构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提升脱贫家庭收入为重点,实现脱贫质量的巩固与拓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扶贫项目资产作为脱贫攻坚的“成果”与“产物”,在脱贫攻坚期内为助贫脱贫发挥了重要效用,在战略衔接期乃至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期,如何管好、用好项目资产不仅是促进脱贫家庭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基础,还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重要抓手。但由于脱贫攻坚期内扶贫项目建设类型多、资金来源广,使得形成项目资产类型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现状,如依据扶贫项目资产的性质可划分为经营性和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按照形成项目资产的资金来源可划分为多主体联营和单一主体建设两类,按照扶贫项目资产权属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到户类、到村类等[10]不同类型,本研究为衡量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进一步将扶贫项目资产按照存在形式及作用目的划分为公益性、经营性及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而针对不同类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路径主要有如下方面:

其一,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实施环节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促进作用。通过调研及文献梳理发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包括权属划分、对资产运营情况的公示、明确管理主体责任等,不同环节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存在异质性。首先,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权属划分是实施后续管理的基础,基于产权理论可知,产权明晰化会对主体产生激励效用[11],依据试点地区对项目资产确权情况来看,针对到户类、经营性及村级公路等公益性的扶贫项目资产分别确权到相应的脱贫家庭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而实现脱贫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村集体收入的稳步增长(1)依据调研地区对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的情况,权利主体主要包括脱贫家庭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两部分。。其次,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要求定期对项目资产运营、收益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公开透明化可减少委托代理成本的发生,从而实现村集体收入的提升;而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增加又会通过收益分红、开发日常维护岗位等途径实现脱贫家庭财产性收入的稳步提升(2)村集体收入与脱贫家庭收入的关系:在脱贫攻坚期内,面临贫困人口及贫困地区脱贫摘帽的压力,各地区会将大量村集体收入用于助贫脱贫,在与三个试点地区县级相关部门座谈时了解到,在脱贫攻坚期内,一方面村集体收入属于“带帽”收入,村集体在收到相关收入后会通过定向分红等方式用于助贫脱贫,另一方面为实现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有人护,村集体会开发相应的资产管理维护岗位,进而实现家庭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战略衔接期乃至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心,在壮大村级经济的基础上,村集体收入依旧会用于有效防范规模性返贫、进而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则使用村集体收入作为中介变量,以此衡量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最后,为实现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有人护,特别是针对村级公路等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而言,由于其公共属性,为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需定期进行维护;与此同时,实现村级加工车间等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是施加管理的核心目标,而通过定期维护避免加速老化是资产保值的基础,则村集体经济组织会通过增加就业岗位的方式,实现脱贫家庭工资性收入的提升。

其二,“管好”扶贫项目资产进而防范资产流失是基础,“用好”项目资产、持续发挥项目带动效用是管理的核心,更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施管理过程中面临上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心。则在脱贫攻坚期如何在管好扶贫项目资产的基础上,盘活项目资产进而持续发挥产业项目对于脱贫家庭的带动效用不仅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内在要求,还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核心基础。而依据能力贫困理论,家庭贫困是表象,能力贫困是根本,村集体为有效发挥产业项目对农户的带动效用,会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定期组织针对性的生产技能培训等方式提升脱贫家庭生产技能,使得脱贫家庭能够更好地融入产业发展项目,进而通过就近就业等方式实现家庭经营性、工资性收入的稳步提升(图1)。

图1 理论分析框架Fig.1 Theoretical framework

基于资源禀赋理论,由于不同家庭资源禀赋的差异使得获得制度红利的能力有所不同,如分别对于一般脱贫家庭、五保脱贫家庭、低保脱贫家庭而言,一般脱贫家庭可能是由于缺乏发展资金、发展机会等所导致的贫困,在脱贫攻坚期内通过享受精准到户的扶贫政策等实现发展能力的提升,在后续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更容易参与到项目发展中,进而获得相应的制度红利;但对于五保脱贫家庭而言,其生产发展能力受限,在各地区调研发现,对于该类脱贫家庭一般是通过村级兜底的方式实现脱贫摘帽,而在后续发展中同样作为村级防返贫监测的重点,五保脱贫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村集体收益分红等方式;因此不同类型的脱贫家庭在参与项目资产管理中所获得红利的方式不尽相同,则会进一步导致作用效果存在异质性。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具有正向促进的作用;

假设2: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通过确权的激励效用、实现就近就业等方式促进脱贫家庭收入的提升;

假设3: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会对不同属性脱贫家庭的作用效果存在异质性;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及数据

依托项目支撑,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9年对山东省Y县,安徽省Z县,内蒙古自治区Q县率先探索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县(区)的791个脱贫家庭2018年家庭收入为实验组研究样本。为尽可能控制其他政策对脱贫家庭收入的影响效果,将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分析管理实施的净效果,在省(自治区)内各随机抽取2个未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县(旗)为控制组。调查样本采取随机抽样法,每个县随机抽取4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20~40个脱贫家庭(若行政村脱贫家庭未达到20户,则从相近行政村加以补充),以充分保障样本具有代表性,共收回有效问卷3 085份。

2.2 变量设计

1)因变量.脱贫家庭收入长效机制的建立事关脱贫质量的巩固与脱贫成果的拓展,而依据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户家庭收入的作用路径,将脱贫家庭的总收入、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作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效果的主要衡量指标,但考虑到部分脱贫家庭可能存在不同类型收入缺失的情况,参考相关学者的研究在实证分析中采用各因变量加1取对数的方法进行测算[12]。从表1可知,实验组与控制组之间未存在较大的差异,除家庭财产性收入外,实验组中家庭总收入、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的平均值及标准差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表1 脱贫家庭收入变量统计结果列示Table 1 Presentation of statistical result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family income variables

2)自变量。先行试点地区为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均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采用0~1变量:将先行试点地区脱贫家庭的“实施管理”变量赋值为1,控制组脱贫家庭该变量赋值为0,总体评价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与否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

3)中介变量。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涉及多个方面,但由于脱贫家庭拥有不同的资源禀赋,使得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作用路径存在差异性,进而表现出不同的作用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政策要求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而权属的划分可进一步激发脱贫家庭生产发展的动力,则选择脱贫家庭“心理效应”的相关指标[13-14]。其二,基层组织为贯彻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为持续发挥扶贫项目的带动效用,通过实施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提升脱贫家庭生产技能,实现“有效供给”,以此更好地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多措并举实现“全产业链+脱贫家庭”的发展模式[15-17],进而通过就近就业,实现脱贫家庭工资性及经营性收入的稳步提升。其三,村集体收入的增加又会通过收益分红、涓滴效应等方式最终实现脱贫家庭收入的稳步提升[18]。

从样本统计结果来看,实验组中脱贫家庭对于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界定给予更多的肯定,这也凸显权属稳定性对于脱贫家庭生产发展的激励效用;再者实验组中脱贫家庭的就近就业情况要略优于控制组,且实验组和控制组中村集体收入也存在同样的特征。

4)控制变量。由于影响脱贫家庭收入的因素众多,为尽可能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效果,将从户主特征、家庭特征及村级特征3个方面进行指标的选取。

a.户主特征:不同偏好的脱贫家庭嵌入在特定的社会网络中,并通过户主的受教育程度、年龄等特征表现出来,因此选取户主的年龄、文化水平等指标。从样本统计情况来看,控制组样本的平均年龄要大于控制组,而户主的文化水平则略有反差[19-20],但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

b.家庭特征:由于家庭行为是受资源禀赋差异影响的理性经济人,因此家庭的劳动力数量、是否参与合作社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期望等因素则会影响家庭收入,因此选取脱贫家庭人口数量、劳动力数量等指标作为家庭控制变量[21-22]。从样本统计结果来看,实验组中脱贫家庭就近就业情况要略高于控制组,与此同时家庭参与合作社情况也存在相似特征。

c.村级特征:一般而言不同区域内存在着差异化的资源配置情况,如距离县城或者乡镇越近的村民更能及时地获取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或者销售过程中的市场信息,则会拥有相应的信息便利性,会提高脱贫户的家庭收入;因此选取村级地貌、到乡镇距离等指标作为村级控制变量[23-24]。在村集体收入指标中实验组均值要略高于控制组,其余村级特征指标均值差异性较小,具体指标设定及描述如表2所示。

表2 中介变量及各控制变量统计说明Table 2 Statistical description of intermediary variables and control variables

2.3 模型设定

首先,使用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并与 PSM模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验证结论的稳健性[25]。

Yij=β0+β1policyij+β2controlij+εij

(1)

式中:Yij为第i个家庭的第j种类型收入;β1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效果;β2为其他控制变量对家庭不同类型收入的影响效果;εij为线性回归的方差。

其次,在评价公共政策影响效果时一般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的净效果为主,若仅使用OLS法来评价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的影响效果可能会存在估计偏差。因此文中进一步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分析,通过匹配使实验组(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控制组(未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样本特征趋于一致性,以此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结果偏差问题,即通过反事实框架评价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影响的净效果。在给定样本随机分布的前提下,平均处理效应可通过以下方法来评估:

ATT=EP(x)/D=1{E(Y(1)/D=1,

P(x)-E(Y(0)/D=0,P(x))}

(2)

式中:D=1表示实验组,D=0表示控制组;P(x)为实施资产管理的概率,x为其他因素变量;在实际操作中可采用最近邻匹配、半径匹配、核匹配等方法进行评估,原则上无论采用何种匹配方法只要最终结果具有一致性说明估计结果是稳健的。

最后,为进一步分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影响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路径,则通过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分析,具体如下所示。

Yij=α0+c1ipolicy+a1icontrolij+u1i

(3)

Medij=γ0+c2ipolicy+a2icontrolij+u2i

(4)

Yij=β0+c3iMedij+c4ipolicy+a3icontrolij+u3i

(5)

式中:controlij为各控制变量,Medij为中介变量,c1i为实施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影响的总效应,c2i和c3i为经过中介变量的中介效应,c4i为直接效应,则各中介变量的替代效应为c2ic3i/c1i。

3 实证结果与分析

3.1 基准回归结果

在进行OLS基准线性回归前,为防止控制变量之间共线性引起估计结果偏差的问题,进而先通过共线性检验,通过分析发现方差膨胀因子为1.50,小于10,表明控制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26-27]。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表3列示了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不同类型收入的影响效果,总体来看,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总收入的影响效果为0.026 5,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从家庭收入类型来看,实施项目资产管理对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作用最为显著,其作用效果为0.041 2;其次对家庭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的作用效果分别为0.027 8和0.020 6,即验证了假设1中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能够促进脱贫家庭总收入的稳步提升,进而实现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具体各控制变量的作用效果如下表3所示。

3.2 倾向得分匹配的平均处理效应分析

3.2.1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影响脱贫家庭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

上述回归结果表明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促进脱贫家庭收入的OLS回归结果,但可能由于影响家庭收入的变量遗失导致内生性问题,则本部分进一步运用PSM模型在反事实推断的框架下分析实施项目资产管理的平均处理效应。通过最近邻匹配、核匹配及半径匹配3种方法对样本进行匹配,并由此计算实施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户家庭不同收入的平均净效果ATT。

从表4平均处理效果来看,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能促进脱贫家庭总收入的增长,具体来看,实施项目资产管理对家庭总收入的平均作用效果为0.057 3,且结果在不同统计意义水平上显著;对家庭经营性收入、家庭工资性收入及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平均作用效果分别为0.087 7、0.080 3、0.051 3,且结果分别在1%、5%或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进一步验证表3中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能够促进脱贫户家庭总收入的稳步提升,进而实现巩固脱贫质量的目的,则假设1再次得以验证具体如下表。

3.2.2 倾向得分匹配的稳健性检验

1)稳健性检验。表3中的OLS回归结果及表4中的平均处理效应,虽然结果在不同水平上显著,但可能存在由于变量遗失导致过高或者过低评价实施项目资产管理的作用效果。因此采用Rosenbaum边界方法对家庭总收入进行敏感分析,其中伽马值表示在匹配过程中由于未观测到的因素所导致匹配结果的差异率,因此当伽马值越大表明研究的敏感性越低,则结果越稳健[28]。通过表5中的伽马值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上下限显著性水平值随着伽马值逐渐增大时全部为0,说明PSM估计的平均处理效应是稳健的。

表3 影响脱贫家庭收入的基准回归结果Table 3 Benchmark regression results affecting the income of poverty-stricken families

表4 脱贫家庭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Table 4 The average treatment effect of poverty relief household income

表5 脱贫家庭收入测算中的边界估计敏感性检验Table 5 Sensitivity test of boundary estimation inmeasuring the income of poverty-stricken families

2)平衡性检验。为充分保障控制变量匹配的质量,还需要对变量匹配后的平衡性进行检验,以验证匹配后实验组与控制组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即除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外,实验组与控制组中影响家庭收入的其他特征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才能准确测算实施项目资产管理所产生的净效果。

总体来看,匹配后控制变量的总体误差呈现下降趋势,各控制变量在进行倾向得分匹配后差异度明显变小(图2),卡方值由匹配前的120.10下降到2.68;B值由最初的45.4%下降到8.4%(Rubin认为当B值小于25%时变量的匹配则满足平衡性假设),且R值处于[0.5,2]的区间内[29],则上述结果表明匹配后控制变量的差异性显著降低,从而降低了选择偏误,具体各控制变量匹配前后变化情况如表6和7所示,除脱贫家庭是否参与合作社、家庭成员患慢性病比例等指标在匹配前存在较大偏差外,其余指标的偏误均较小,但在匹配后该偏差显著缩小,因此变量的匹配满足平衡性检验。

表6 脱贫家庭收入测算中各控制变量匹配平衡性检验Table 6 Testing the matching balance of control variables in measuring the income of poverty-stricken families

图2 变量匹配前后密度函数图变化情况Fig.2 Changes of density function diagram before and after variable matching

3.3 影响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路径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能够实现脱贫家庭收入的持续增长,建立起促进脱贫家庭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进而实现巩固脱贫质量的目的。但实施项目资产管理如何促进脱贫家庭收入增长?其作用路径如何发挥效用?而作用路径的分析可为后续管理效率的提升找准着力点,为持续提升脱贫家庭收入水平提供借鉴,则通过中介效应分析实施项目资产管理的作用路径。

通过中介效应分析发现,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主要通过以下3个方面影响脱贫家庭总收入:第一,产权明晰化的激励效用。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能够实现产权明晰化对脱贫家庭的激励效用,其影响系数为0.032 0;在考虑中介变量后的管理实施效果为0.024 5,说明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能够对产权主体产生激励效用,进而促进脱贫家庭总收入及村集体收入的稳步提升,中介效应占比为7.54%。第二,通过就近就业实现脱贫家庭收入的稳步提升,如表中所示,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能够促进脱贫家庭就近就业,作用效果为0.035 8,在考虑中介变量后,就近就业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为0.037 0,中介效应占比为4.90%。第三,通过村集体收入的增加促进脱贫家庭收入的提升,如表中所示,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村集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为0.104 3,同样在考虑中介变量后,村集体收入增加对脱贫家庭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为0.083 0,中介效应占比为32.66%。相对而言,“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村集体收入提升-脱贫家庭总收入水平的增长”是通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现助贫脱贫目标的重要途径,该路径中对于促进脱贫家庭总收入水平的总体作用效果为0.026 5,其中直接作用效果为0.017 8,中介效用占比为32.83%((0.026 5~0.017 8)/0.026 5),也再次说明了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相应的产权激励效用及实现就近就业的中介效用占比分别为7.54%和4.90%。因此,在战略衔接期可立足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这一有效抓手,在管好项目资产的基础上盘活项目资产,凸显对脱贫家庭的带动效用,进而实现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表7 脱贫家庭收入测算中控制变量匹配前后差异性对比Table 7 Comparison of differences between control variables before and after matching

表7(续)

3.4 作用效果的异质性分析

3.4.1 对不同属性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

在调查样本中,脱贫家庭按照最初建档立卡时的致贫原因可将其划分为一般贫困、低保及五保家庭3类。由于不同属性使得脱贫家庭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存在差异性,在则进一步兼顾脱贫家庭属性的基础上评价实施项目资产管理的不同作用效果。

总的来看,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不同属性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存在异质性,其中对于一般脱贫家庭总收入的作用效果为0.038 1,而虽对于五保脱贫家庭总收入的作用效果不显著,但依旧呈现正向促进的作用。具体来看,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可显著促进一般脱贫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且结果在1%的水平上显著;对于工资性收入的作用效果为0.028 3,但对于脱贫家庭财产性收入的作用效果不显著;可能由于一般脱贫家庭更多的是由于缺乏资金、技术等资源而导致的贫困,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通过赋予生产技能和相应的资源,该类脱贫家庭拥有相应的发展能力,在战略衔接期内能够更好地融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从而获取相应的红利。同时,对于低保脱贫家庭总收入的促进作用为0.012 7,其中对于家庭工资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的作用效果最为显著,结果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但对于五保脱贫家庭而言,总体作用效果有限,仅能够促进财产性收入的显著增长,对家庭经营性收入及工资性收入的作用效果有限。因此在战略衔接期依旧应当把五保脱贫家庭、部分低保脱贫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持续贯彻落实兜底保障条款,有效防范规模性返贫。具体如表9所示。

表8 中介效应分析Table 8 Intermediary effect analysis

表9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不同属性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Table 9 Effect on income of poverty-stricken families with different attributes

3.4.2 对脱贫家庭收入的分位数回归

为进一步分析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不同脱贫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效果,将样本家庭收入处于25%、50%、75%和90% 4个分位点分别进行回归。

总体来看,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不同脱贫家庭总收入水平的影响效果呈现倒“U”型趋势,可能由于在低收入层级中,由于脱贫家庭拥有资源禀赋的不同,限制了政策带动效用的发挥,随着脱贫家庭的收入水平的提升其作用效果越显著,但在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其作用效果又呈现下降态势。具体来看,其一,实施项目资产管理对于脱贫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作用效果随着收入水平的提升而提升,尤其对于中等收入群体的作用效果最为显著,且结果在5%的水平上显著。其二,对于工资性收入的作用效果同样呈现递减态势,通过就近就业在强化项目资产管理的同时实现低收入群体工资性收入的稳定提升,但随着脱贫家庭收入水平的增长,逐步呈现逆向作用效果,可能由于村集体在提供公益性岗位时,更多地倾向于中低收入群体,而对于高工资性收入的脱贫家庭可能来源于外出务工所取得的收入,因此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工资性收入呈现逐步递减的态势。与此同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于脱贫家庭财产性收入的作用效果也同样呈现下降趋势,一般而言低收入群体是低保或者五保脱贫家庭,而五保脱贫家庭占比较少,为实现该群体脱贫摘帽且不返贫,收入来源更多地依靠村集体收益分红等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因此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于脱贫家庭财产性收入同样呈现递减态势,详见表10。

4 结论与启示

4.1 结论

本研究以2018年我国3省(区)9县(旗)的3 085份脱贫家庭问卷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效果,其次通过中介效应分析影响脱贫家庭收入的作用路径,随后基于异质性视角分析对不同属性及收入水平脱贫家庭的作用效果,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第一,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能够促进脱贫家庭收入的增长,随后通过倾向得分匹配也再次验证了作用效果的稳健性。从脱贫家庭收入构成来看,对于脱贫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作用效果最为显著,同样对于家庭工资性及财产性收入也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第二,通过中介效应分析发现,扶贫项目资产的确权会对脱贫家庭产生激励效应用;其次,脱贫家庭通过就近就业等方式进一步促进家庭收入的有效提升;与此同时,村集体收入的增加同样会促进脱贫家庭收入的显著增长。

第三,基于脱贫家庭异质性视角分析发现:从脱贫家庭属性来看,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于一般脱贫家庭的作用效果最为显著,虽然对于五保脱贫家庭收入作用效果有限,但能够促进其家庭财产性收入的提升。从脱贫家庭收入水平来看,其对于75%分位收入水平脱贫家庭的影响效果较为显著,而对经营性收入的影响效果随着收入水平的提升而变缓,无独有偶对于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的影响效果同样存在逐步变缓趋势。

4.2 启示

第一,各地区应持续贯彻、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作为持续巩固脱贫质量、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进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在具体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时,首先贯彻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权属划分,充分发挥资产确权对产权主体的激励效用;其次,要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为依托,充分发挥项目带动效用,通过就近就业实现脱贫家庭收入的稳步提升;最后,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抓手,构建起促进脱贫家庭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

第三,在助力脱贫家庭收入增长的基础上,以部分低保脱贫家庭、五保脱贫家庭等低收入群体为防返贫重点监测对象,因地制宜,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为基础,探索新的家庭收入增长路径,进而切实实现巩固脱贫质量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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