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与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比较研究

2023-05-30 10:48陶阳,特格西毕力格,王来喜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休谟李斯特经济发展

陶阳,特格西毕力格,王来喜

摘要:经济发展问题是历代经济学家必须要回答的基本问题。英国古典学派先驱休谟和德国历史学派先驱李斯特对此分别有着不同的见解,从休谟和李斯特所处的时代背景、学术渊源着手,采用比较分析法对各自经典学术著作中蕴含的经济发展思想进行了重点剖析与系统梳理,发现他们的经济发展思想存在契合之处,如都认为非物质资本、政治制度、分工协作、发展工业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但在对外贸易、财富概念两方面则存在差异。随后,对休谟与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影响展开理论述评,并对两者经济发展思想所衍生出来的有益启示进行归纳总结。

关键词:休谟;李斯特;经济发展;自由贸易;保护贸易

中图分类号:F093

经济发展问题是历代不同派别经济学家孜孜不倦乐于探索研究的基本问题,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简称休谟)与德国历史学派的创始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简称李斯特)对于经济的发展问题均作过深入探讨。俄裔美籍经济学家里昂惕夫曾评论:“除了一般的经济哲学之外,休谟对于特殊的经济学观念的原创性贡献集中地表现为货币理论和国际贸易。”[1]9这是对休谟经济发展思想特征最为一针见血的评述,这种思想在英国和欧洲产生了不小影响,直接或间接推动了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最终形成。而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则与其有所差别,主要体现在幼稚产业保护、国民生产力、经济发展阶段论等方面,并且自称其经济思想为“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是李斯特在研究经济发展问题时十分重视国家的概念。“作为我的学说体系中一个主要特征的是国家。国家的性质是处于个人与整个人类之间的中介体,我的理论体系的整个结构就是以这一点为基础的。”[2]8但还是可以窥探到两者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共同见解。比较这两位经济学大师的经济发展思想具有重要意义,在比较中解读、在解读中评析,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是本文要考察的主题,这对中国自身的经济发展有一定借鉴及启示意义。

一、休谟与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学术渊源

休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和西方哲学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以伟大哲学家身份而闻名遐迩的他赋予了经济学以哲学思想。当时的英国已是名副其实的海上霸主,1688年“光荣革命”所确立的立宪君主制以及两党制进一步扫清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正处第三阶段的“羊吃人”圈地运动割裂了农民同生存资料之间的联系,使农民摆脱了对土地的依附关系,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的无产者、劳动者,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经济形态随着封建土地制度的土崩瓦解而渐趋消亡,取而代之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关系,这无疑加快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为资本主义发展铺平了道路。此外,工业革命也使英国的生产力得到质的飞跃,工业资本的发展远超商业资本,一度跃为世界上最发达的经济强国。而始于1740年的苏格兰启蒙运动则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进步,孕育了产业革命的种子。所有的这一切都要求进一步肃清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障碍,而当时占据经济思想领域统治地位的、产生于西欧封建制度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滋生发展时期的重商主义理论俨然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休谟便以时代需要为出发点提出了自己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

休谟的经济发展思想主要集中在货币数量论,但他并非该理论的创始人。实际上早在1569年,法国学者让·博丹在其发表的《对马莱斯特罗伊的谬论的答复》中就第一次清楚地表达了货币数量论,“不管在哪里,一切物品的价格之所以上升,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决定这些物品的估价与价格的那种东西增多了。”随后,洛克、巴尔本、范德林特等都对货币数量论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休谟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反思,作了更为系统的论述,虽然他“往往甚至在奇怪的想法上,都跟着杰科布·范德林特的《货币万能》一书走”[3],但仍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见解。除此之外,配第和诺思的自由贸易理论对休谟也有着一定影响。如配第认为,“出口货物超过进口货物时会给国家带来更多的金钱”,这一表述虽具有浓厚的重商主义色彩,但蕴藏着自由贸易思想。而诺思在1691年出版的《贸易论》中强调,贸易不在于积累金银,而在于交换剩余产品,人们通过交换可以享受最大的便利,这才是真正的富有。诺思对自由贸易的深刻诠释使他享有“世界上第一位杰出的自由贸易者”的称号。休谟关于利息、财富、贸易、货币等经济发展思想的主张并不是凭空想象得出的,而是对以往研究的发展、改造。除了上文提到的经济学家,亚里士多德、霍布斯、西塞罗、曼德维尔等其他领域的学者也为休谟窥探经济发展的本质提供了不同学科视角,丰富了经济发展的内涵。

李斯特是一个在经济学说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经济学家,以批判古典经济学而著称。当时,欧洲各国发展程度参差不齐,英国早已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并且率先完成工业革命,成为世界头号强大帝国。英国先进的工业制造水平激化了机械化下的大生产与狭隘的国内外小市场之间的矛盾,迫使其极力寻求并开拓海外市场以倾销工业制品,英国一方面向德国倾销质高价廉的制成品以形成垄断势力,另一方面明令禁止进口德国原材料或向德国征收高额关税,这种行为不断挤压着德国工业的发展空间,使德国工业处于崩溃的边缘。反观德国,其仍是经济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国家,内部四分五裂、各自为政,很难以国家力量予以强有力回击,对内国内统一大市场尚未成形,对外无法实施关税保护。虽然1834年德国工商业家组建协会,成立关税同盟,但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统一远没有实现。民穷国弱的局面令李斯特无比担忧,在强烈的爱国心驱使下,李斯特努力寻求一条适合德国国情的救亡图存之路、崛起腾飞之路,最终构建起以生产力理论为核心、以工业化为驱动力、以贸易保护为手段的系统化经济发展理论。

没有哪个理论家可以完全独创观点,建立系统学说需要融会贯通别人的观点和自己所获得的知识[4]。李斯特也不例外,其理论溯源于汉密尔顿、雷蒙德、凯里和费希特,有关学说可以从《关于制造业的报告》(1791)、《政治经济学思考:一个生产力理论》(1820)、《政治经济学论集》(1822)中得到印證,李斯特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化、理论化,融入了对国家利益的考量,采用史料、史学与经济学理论结合的研究范式。关于生产力理论,在李斯特之前或同时代已有不少经济学家研究过,如魁奈、斯密、李嘉图、萨伊等。魁奈将对财富来源的思考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在《谷物论》(1757)中首次提到了“生产力”的概念;斯密进一步发展了魁奈的“土地生产力”,提出了基于分工交易的“劳动生产力”;李嘉图突出了生产力对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意义,认可了土地生产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力量,但其更加侧重于劳动者通过土地所产出的农产品数量;萨伊继续扩展生产力的概念,引入了精神生产力,认为无论劳动的形式如何,只要能够产生效用,就可以视为财富创造的生产性劳动。李斯特在充分吸收借鉴他们思想的基础上以辩立论,开辟了生产力理论的新境界、新高度,弥补了魁奈重世界主义轻国家主义、斯密重体力劳动轻脑力劳动、李嘉图重自然生产力轻社会生产力、萨伊重效用生产轻物质生产的缺陷及不足。此外,查·潘迪的《法国的生产力商业》也影响了李斯特。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学术渊源较广,除了以上提到的,还包括德国“官方学派”代表人物尤斯蒂、索嫩费尔斯、穆勒、普法伊费尔,法国的科尔贝主义,以及作为美利坚体制对立面的库珀[5]。

二、休谟与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的共性

(一)对知识、精神、科学艺术等非物质资本十分重视

休谟认为,工业和机械技术进步与文化艺术进步在某种程度上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6]20。当愚昧无知渐渐在思想觉醒中褪去,进取心会促使人们思索技艺及科学的进步;同样,如果技艺渐趋发达,则可供支配的闲暇时间也就越多,交流学习、倾心交谈的次数也会增多,不知不觉中文化素养得到提高,人性得到完善。“勤劳、知识和仁爱,非但在私生活方面显示出其益处,而且也在社会生活中扩散其有利影响:它们既使个人富庶幸福,又使国家繁荣昌盛。”[6]22显然,休谟深刻洞察到了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独特作用,这种作用的发挥要得益于人本身追求享乐的天性,而满足这种享乐欲望的琳琅满目的商品只能通过劳动来购买,可见人们的欲望是劳动的唯一动机。如何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就成了劳动者(享乐者)必须思考的问题,要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还能产生劳动剩余物,唯一可以实现这一目的的就是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劳动时间、改进机械技术,人的天然惰性决定了其会在提高劳动技能与改进机械技术方面努力。劳动所产生的剩余物一部分用于国内交换,另一部分则要通过对外贸易实现,交换使得劳动的价值得以凸显,又进一步刺激了他们的生产热情以及强化技术改进的动机,从而形成一个反馈环。与此同时,休谟还认为,对外贸易中的出口盈余并不是一国经济对外开放的重点,重点是发展技术和本国工业,提升非物质资本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

李斯特也表述了类似观点,即工业是科学与技术的成果,也是其支持者和哺育者[2]95。“英国的力量以及它生产力这样的突飞猛进,并非完全是出于它的商业限制政策、航海条例和商业条约之赐,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它在科学上、技术上的胜利。”[2]54科技的进步促进了一切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的机器的发明,使得人们有更多闲暇用于自然科学原理的探索,反过来科学原理又指导着新技术的发明创造。李斯特看到了非物质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深刻作用,其尤为看重教育,认为教育推动着知识的传播,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智力水平和劳动熟练程度,培养国家未来生产力。

(二)强调政治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性及保障性作用

休谟强调立法者应该倾听公共意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对社会各个方面的改革应该建立在人民所易于接受的基础上,倘若社会机器赖以运转的原则与自然规律背道而驰,那么立法者就很难确立并进一步完善这套规则。除此之外,这套规则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倘若政体频繁变换、制度朝令夕改、政党斗争激烈不休,势必导致法治松弛,这样的环境下又如何期盼经济的繁殖增生呢?休谟在《论古代国家的人口稠密》中提到,“法网过严易于产生执法松弛的现象,宽大无边自然也会造成残暴和野蛮。”[6]130可见,休谟的法治思想暗含着中庸之道,法治建设应“以人性的自私和有限的同情心为起点”[7],把维护个人私有财产和财产权作为目标指向,只有个人的财产和财产权得到社会层面上的保护时,才能激发每个人对财富追求的欲望,但“欲望过度的彰显会产生道德维度的危机,阻碍了财富增殖的进程”[8],这就需要利用公法来矫正欲望在道德上的偏离,从而形成社会向前发展的合力。

李斯特认为,国家的财富同人民的智力、道德与勤奋是成正比的,但是如果没有内政上的自由、公正的司法、稳定的政策,尤其是国家的繁荣强盛,那么个人的勤奋与节俭、创造与进取就绝不会有任何重大的成就[2]109。英国在欧洲大陆上率先实现资产阶级革命,确立了资产阶级政府的组织方式,孕育了工业革命发生的政治摇篮,进一步扫清了英国国内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障碍,这是英国得以崛起的重要因素,也充分印证了李斯特的论述。可见,李斯特并非把国家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外生变量来对待,而是内生变量,这在经济学说史上无疑是首创的[9]。至于高度的经济发展应该在什么样的国家才能得到实现?李斯特给出的答案是“法律和政策长期稳定”以及“拥有效能很高的制度” [2]315。李斯特提到的制度涉及面较广,包含内政制度、银行制度、商业制度、财政制度、贸易制度、公民制度、海关制度等。对于这方面制度的选择、确立与评判,应该以能否保障个人自由及财产、能否维持财富创造稳定性为准绳。在一定程度上,休谟与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都论述了干预与自由的结合,只不过对干预与自由在经济发展中应发挥的空间予以了不同的承认。

(三)提出分工协作的必要性和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休谟认为,人类社会初期的分工协作建立在毗邻之乡的基础上,由于地域范围的限制,很容易了解彼此需求,从而实现互助合作,互通有无[6]48。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延伸,依旧需要互相协作来解决商品生产与消费的问题,只不过需要商人或经纪人在中间起到传递信息、调配货物的作用。分工协作是为了解决个人精力有限与需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而产生的,这也是商业产生的原因之一。他说:“随着人口的增多和勤劳精神的发扬,人们之间交往的困难也增加:居间经纪或买卖的事务变得更加复杂,分工渐细,牵连益广,形成一种日益错综纷纭的局面。”[6]48由于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地理位置、气候和土壤,且由于知识积累、创新差异所产生的工艺差距及社会历史发展所处阶段的不同,使得各国都具备部分产品的生产优势,加之人本身对于幸福的追求使得人们倾向于获得琳琅满目且质量品质上乘的商品以满足多样化的欲望需求,因此造就了同其他国家进行通商贸易以及分工协作的基础。而在國际贸易方面竞相设置的无数障碍和关税会导致货币的异常均衡,这种人为的失策会减少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和友好交往,丧失商品交换所带来的种种好处,这实在有违造物主的本意[6]71。

李斯特的分工协作思想建立在对斯密分工理论辩证性批判的基础上,认为斯密的分工原则忽视了对具体地区以及辖区的考察,进而提出“假使各市各省能够专心致志地,或者至少主要地,从事于在自然条件上最适宜的那些农业部门的生产,那么商业行为的划分与生产力协作的影响,这时就表现得格外突出”[2]151。在李斯特看来,地理位置及气候决定了这个地区发展何种产业,如制造业只有在温带地区才能发展起来,而热带地区则不能涉足,热带地区应该产出热带产品,同温带地区的制成品进行交换,这就是分工存在的意义。事实上,李斯特分工协作思想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一,物质生产中的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划分与协作;其二,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之间以及世界各国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其三,他把脑力与体力的分工称作国家最重要的职业分工,这是其思想的独特之处。无论何种形式的划分,都是对分工协作重要性的考察,两者互相依存,不可或缺。

(四)把推进工业化进程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

休谟认为,工业的生产得益于商业的发达,而商业繁荣与否的关键在于消费欲望引导下的需求,所以需求下降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看作是经济的致命伤。工业对于经济而言,无异于心脏对于人的机体,休谟对工业的重要性给予了高度评价,“只要工业的元气未丧,从一个部门转向另一个部门是毫不费力的”[6]76,也就可以通过转换到生产需求旺盛的商品以对冲这种损失,从而随时调整经济运转的方向。休谟还认为,“一个国家的工业色色具备,要比只从事单一品种生产更为适宜,局势将比较稳定,对商业的各个具体部门经常经历的各种动荡变革不那么敏感。”[6]76建立完备的工业体系可以稳定经济发展,作为实体经济的工业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或减缓商业经济不稳定对经济整体带来的冲击。工业生产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不同于虚拟经济,其具有强大的稳定性,是经济危机发生时一国经济最为重要的屏障。

李斯特在提及工业发展的原因时也强调了商业关系的促进作用,他举例,“如果农民在努力中主要盼望的是上天保佑的话,工業者的生存和发展所依靠的却主要是他的商业关系。”[2]193李斯特倾尽一生所努力构建的生产力理论的中心就是工业化,强调应该以工业作为经济各部分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个人和社会的改革,尤其是国家生产力的增长,其中更重要的是工业力量的增长。”[2]226在对工业革命完成后的英国以及欧美主要国家进行历史性考察后,李斯特更加坚信工业化成败与否事关国家兴衰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10]。一个工业文明获得巨大进步、制造业力量得到长足发展的国家,更能使国家免遭战争袭扰、国际贸易限制、商业经济危机波动,更为重要的是各行各业都会因工业发展而发展,如交通运输业的改善、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政局的稳定以及一切“发财致富”想法的涌现,而国家财富也会因个人财富的增加而增加。总之,在李斯特看来,工业化作为落后国家实现赶超发展的主要抓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努力探索工业化建设的驱动因素并提供一切必要条件推动工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休谟与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的差异

(一)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

休谟十分反对重商主义者关于国际贸易的零和博弈观点,即参与贸易的双方是实际上的竞争对手,一国获利的增加必然伴随着另一国利益的受损[11]50。为了获取足够多的金银这种作为财富最佳形式的硬通货报酬,出口贸易顺差是必要的,而轻视进口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并且时刻保持着对贸易平衡的警惕。在休谟看来,重商主义学派对贸易平衡过分的关注及担忧显得有些多余,毕竟“货币只是一种代表劳动和商品的象征,一种评价和估计劳动和商品的方法”[6]34。且促使货币不均衡现象得以矫正的因素在其失衡的同时就产生了,随着均衡因素作用的不断强化,最终会使货币同每个国家的工业发展水平及技艺相匹配,也就意味着通过外部作用和暴力维系的货币不均衡是不可持续的。除了探讨货币数量论与自由贸易论的密切关系外,休谟还研究了一国贸易平衡、贸易与货币数量分别同一般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1]13,并从这个角度驳斥了贸易差额理论,提出了国际自由贸易主张。休谟认为,普遍情况下,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对邻国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都是起促进作用的[6]74。可见,休谟认为国际贸易是一种正和博弈,即参与国际贸易的双方都能从中得到好处,国际间的自由贸易将会促进各国生产技术的改良和生产力的提高,而彼此之间的竞争关系又将刺激各自工业的蓬勃发展,国内生产过剩所带来的商品堆积可以通过对外贸易转化为实际的财富。另外,休谟之所以主张国际间的自由贸易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国际贸易中的富裕国家对贫困国家的优势并不能永远保持下去,同样贫困国家的劣势也不会一直存在,尽管富裕国家拥有更为先进的设备、熟练的工人、雄厚的资本、更为完备的市场体系等,但贫困国家依旧可以通过凸显自身的比较优势与富裕国家成功竞争。简言之,国际间的自由贸易对参与双方都是有利的,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可以互相弥补经济发展上的不足。

李斯特的观点与休谟可谓大相径庭。贸易保护主义者,这个几乎贯穿李斯特一生的著名标签,在其逝世后也一直被人们铭记,足以说明李斯特的贸易保护主张在其经济发展思想中的重要程度。李斯特认为,经济增长具有阶段性特征,如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耕时期、农工业时期以及农工商业时期等,不同的经济增长阶段决定着国际贸易政策的导向和制定,没有普遍适用于任何历史节点的贸易政策准则。关于何时可以进行自由贸易,李斯特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在达到工业成熟之后才可以转向自由贸易,否则应该对那些发展羸弱、关乎国计民生的产业予以保护,这一观点被后来的学者称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诚然,国际角逐中,那些受制于能力差距的落后经济体很容易被边缘化,造成二元分割的局面,无论是“附庸经济”还是“剩余经济”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领先经济体的经济结构及变化[12]。值得一提的是,李斯特极力倡导在国内实行自由贸易,主张建立全德关税同盟。很显然,“国家”概念导致了李斯特在对待国外和国内贸易上的截然相反的态度。关于李斯特的国际贸易主张,需要清楚认识到李斯特并非绝对的贸易保护主义者,他认为只有以促进和保护国内工业力量为目的时,才有理由采取保护措施,且应当有所节制,因为所有这些保护方式没有一个是绝对有利或绝对有害的[2]292。基于此,李斯特认为保护的对象并不包括古老成熟的农业,一方面,如果一个国家处在贫困阶段,保护主义会使农业生产力得不到必要的外部刺激以驱动内部变革,反过来农业资源的未充分开发又会制约其他行业或部门的成长;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国家处在发达阶段,保护主义会抬高农产品成本,进而为工业发展提供的食物和原材料的价格也会上涨,对整个国家的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和冲击。总之,采取保护主义性质的关税会不可避免地抬高进口制成品的价格,从而引起价值损失,但在李斯特看来有比价值损失更值得关注的存在,那就是生产能力的成长。

(二)财富增长与生产力发展

在对财富概念的理解上,休谟吸取了贝克莱的观点,即“真正的财富”是一国所拥有的大量物资。休谟不赞成财富是由货币构成的,花费大量的时间研究如何增加货币数量以增进国家内部的幸福是徒劳的,真正能够代表财富的实则是劳动产品的储备,政府应调动一切必要力量以维持国内生产积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劳动产品储备[6]37。休谟的财富观建立在他对货币本质的理解上,既然货币仅仅是满足商品交易的工具,是促成交换的催化剂,那么其多寡也就对国家无任何实质性影响,任何社会的真正力量只存在于人和物上。他曾明言:“只有制造部门积存了大量的产品,社会可以对这种产品提出所有权,而又不致剥夺任何个人的生活必需品时,制造业才能增强国家的实力。”[6]11在休谟看来,那些超过维持基本生存的产品是判断一国强盛的重要参照,超出的产品越多,在和平时期越能满足人的多样化需求和“多多益善”的无底线的欲望,在战争动乱时期越容易转化为社会急需,从而保障军队后勤以维护国家安全。比起虚无缥缈的货币,物质财富所带来的效用更为直接,但是休谟并没有否定货币存在的意义。比如休谟认为商品价格上涨和金银增加并不是同步的,而是存在间歇期,这一时期可以刺激劳动者的勤勉心,增加其生產积极性,以达到积累财富的目的,可见休谟仅把货币作为财富增加的动因而已。同古典学派的主张一样,休谟把物质储备或交换价值作为研究财富的出发点,具有批判重商主义把金银货币作为财富的进步性意义,同时在休谟的身上还能看到重农学派的影子,他说:“一切对人类生活有用的东西都产自大地,但在使这些东西显得有用的那种必要环境,简直就产不出任何东西。”[6]48这种观点无疑有些片面,是经不起推敲的。

对李斯特而言,财富本身较之财富的生产能力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动态的生产力,这是比静态的财富更值得经济学家关注的存在。他说“生产力是树之本,可以由此产生财富的果实,因为结果子的树比果实本身价值更大”[2]52,显然李斯特觉得使得一国富裕的本质是生产力的增长,而不是交换价值的占有。由于穆勒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着重介绍了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使得人们把关注的焦点过于放在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上,以至于产生“一提到李斯特就想到关税保护论”的思维定式,这种带有固执性的偏见无疑是浅鄙的,也使得经济学界的研究长期局限于幼稚工业保护理论。事实上,纵观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可以明显察觉出李斯特经济学的理论核心在于生产力。“国家生产力的来源是个人的身心力量,是个人的社会状况、政治状况和制度,是国家所掌握的自然资源,或者是国家所拥有的作为个人以前身心努力的物质产品的工具(即农业的、工业的与商业的物质资本)。”[2]216李斯特多元的经济主义思维使得他对国家生产力来源的认识有着以往经济学家所不可比拟的通透,更为重要的是李斯特看到了“精神资本”的核心力量。所谓精神资本,“即个人所固有的或个人从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得来的精神力量和体力”[2]216。生产力的发展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三种资本类型,分别是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以及精神资本,其中精神资本是决定性的,是同样具有生产力的。李斯特认为,以斯密为代表的流行学派把纯粹的体力劳动当作唯一的生产能力是片面的、错误的,而萨伊用自己的“非物质货物”理论试图去弥补斯密学说的缺陷显然无济于事,其内在结论的荒谬性始终存在。

四、休谟与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的影响及其现实启示

(一)休谟与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影响的述评

尽管休谟是公认的伟大哲学家,但还是能在零星的经济论文中窥探到休谟经济学大家的气质。在哈耶克看来,休谟不仅是现代认识论的奠基者,也是经济理论的奠基者[13]。在所有的古典经济学先驱中,休谟的经济学思想与斯密最为接近,倘若他能够著有完整而系统的经济学文集,那么他将成为最杰出的经济学创始人之一[11]49。休谟在经济学上的贡献主要集中在货币数量论和基于经济自由主义的贸易政策两方面,其中货币数量论对马克思货币理论的产生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马克思在其经典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来评述,借此创建自身的货币理论,而自由贸易主张则对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有着深远影响。关于货币数量论,依休谟之见,“一切东西的价格取决于商品与货币之间的比例,任何一方的重大变化都能引起同样的结果——价格的起伏”[6]38。这里的“商品”和“货币”均处于流通过程中,即如果这种增加或减少发生在堆积的仓库或窖藏则没有丝毫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休漠的货币数量论应该说是一种错误的理论,因为它在根本上颠倒了货币与商品的关系[14]。当然他的错误还在于错误的假设基础之上,即商品和货币只有进入流通过程才起作用。虽然休谟的货币数量论缺乏对商品和货币本身内在价值的科学认识,且被商品流通所形成的假象所迷惑,错以为商品的瞬息流动是永不停歇的货币运动的产物,但其货币数量论在当时仍旧具有反对重商主义的进步意义和扫除对外自由贸易障碍的现实意义。关于自由贸易政策,休谟过于关注自由贸易中的有利一面,夸大了贸易利益的国际一致性,忽视了自由贸易对欠发达国家的不利一面。休谟所设想的贸易可以使所有国家实现同等富裕的国际均衡观点不仅没有实现,反而与实际情况出入甚大,贫国与富国的差距在不断拉大。

休谟还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看法,涉及技艺的日新月异、贫富差距、社会信用、赋税等很多方面。例如,解决贫富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是长期以来经济学家所孜孜不倦努力探索的重要内容。在这个问题上,休谟提到,“公民之间贫富过于悬殊,会使国家受到削弱。”[6]14按照休谟的说法,既然财富被少数人占有,那么这些人必然也就掌握着全部权力,进而凭借公权转嫁负担给穷人,使得穷人也会因为不堪忍受沉重赋税而逐渐失去劳动热情和勤奋品质,只有当财富分散时,才能使所有人的负担变轻,赋税的调整至多对各人的生活方式有轻微差别。此外,他对国际贸易中技术溢出效应的分析与现代内生增长理论中的边干边学和技术扩散模型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他对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看法也暗合了当代发展经济学的内涵[15]。休谟的经济发展思想是基于其深厚的哲学素养的,他从一般的哲学立场出发对人的经济行为的复杂性、易变性、广泛性作了有益讨论,进而探究经济发展论题。虽然休谟的经济发展思想是零散的,但有其内在逻辑一致性,他尽自己所能描述了促进经济增长的各个因素的地位和作用,构建起了一个相对系统的经济发展框架。休谟对于经济学的贡献还在于其增强了用哲学话语体系解释经济学的力量,这与当下“经济学界把割断经济学与哲学的联系作为一种时髦”[16]形成鲜明对比。

李斯特重视历史现实、注意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学说史相结合的研究范式,对以后历史学派、制度经济学以及发展经济学的发展都有深远影响[17]。这种经济分析方法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十分重视历史事实的分析,试图从历史中寻找经济学命题的答案,以此证明经济学假设和推断是否成立,强调演绎和归纳的结合,这无疑完善了旧有经济学分析范式。之所以称其为历史学派的先驱而不是历史学派是基于历史学派的一个显著特点,即美化封建制度及残余,证明地主与资产阶级利益是一致的,而李斯特则站在了封建势力的对立面[18]。李斯特敢于向当时的主流经济学发起挑战,提出了具有创造性的观点:(1)指出了主流经济学家们忽视经济规律个性的弊端,强调各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以及阶段性;(2)脱离实际的抽象的假设并不能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而应该以已有的历史史实和国家需要为依据;(3)施以必要的经济干预建立起独立自主的国民工业体系,并随经济条件的变化而相应变化贸易政策模式;(4)财富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经济发展的重心应该放在生产力的培育和促进上。在这四点中,前面两点自然而然地充当了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的基石:反对脱离实际的经济教条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应采用历史归纳法,这也是将其同主流经济学区分开来的一个本质命题。就第三点而言,李斯特看到了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之间存在着的交互作用,论证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必要性,尤其是保护性关税对扶植国内工业发展有着重大作用,但这种贸易政策并非可以超历史、超国度、超领域,起码要根据自身经济发展阶段和工业的成熟程度来适时调整[19]。纵观世界各国工业发展史,不难发现无论是率先进入工业化进程的英国,还是美国、德国、日本等后发国家无一例外地采取过关税保护,并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只是具体实施的政策模式各有不同[20]。至于第四点,李斯特可以称得上是对生产力的研究最为全面系统的经济学家,其论述之翔实在经济学说史上都是罕见的,可见李斯特倾注了巨大的精力,为后世的经济学家研究生产力理论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

然而,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也存在不足,如过于重视生产力而忽视了生产关系,没有进一步对生产力发展导致的生产关系变化以及两者的矛盾运动进行综合考察,且其生产力理论中还夹杂着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在当时的德国,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的确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李斯特没有意识到一旦生产力发展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法调和的状况下,大量的商品堆积会反过来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若以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体系进行评判的话,李斯特的研究并没有涉及唯物史观原理中的生产力领域,本质上属于“劳动生产力”范畴,而非“物质生产力”[21]。相较于劳动生产力,物质生产力是抽象的生产能力。另外,李斯特把生产力同交换价值割裂开来,就无法深刻理解生产力的内涵及本质,而“只能停留于一般的词句而抽象地谈论生产力”[22]。通过对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的简要梳理,以及对其核心观点的深入挖掘、了解,不难发现尽管李斯特的经济发展理论存在一些缺陷,但仍对当今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实现赶超式发展有借鉴意义。“在一个客观既定的国际环境下,而不是在一个预设的世界中一国如何寻求其发展道路,这才是李斯特最大的贡献。”[23]作为首个系统论述经济相对落后国家如何向先进工业强国转变思想的经济学家,李斯特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如澳大利亚经济学教授海因茨·沃尔夫冈·阿恩特编纂的《经济发展思想史》回顾了斯密、穆勒、维科、熊彼特等人的发展思想,唯独遗漏了李斯特[24]。再如,作为我国发展经济学教材的《西方发展经济学概论》在谈及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經济发展思想时,介绍了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熊彼特的经济发展思想,却没有只言片语介绍李斯特[25]。这无疑是一大缺憾,因此要摆正对李斯特经济学思想的认识,破除偏见,摘掉误扣在李斯特经济学上的“庸俗经济学”帽子,寻求李斯特经济学的回归、发展与创新。

简而言之,从阶级立场来看,休谟与李斯特的经济思想学说都是为了资产阶级服务,但休谟作为古典学派先驱,其宣扬的是发达国家如何进一步增长财富的经济学,而李斯特作为历史学派先驱,则宣扬的是欠发达国家如何实现赶超的生产力增长经济学,这一差异与他们本身所处的国家、民族有着密切联系。经济学固然没有国界,但经济学家必然有其家国情怀。休谟至多是看到了国家力量在提供国内经济运行良好秩序方面的作用,而李斯特更深层次认识到国家是构成世界经济秩序的出发点。总之,休谟与李斯特构建的有关经济发展理论的大厦都还只是不太完善的框架结构,其中那些广为人知的理论被不断放大,以至于遮盖了其部分理论的叙述,导致了片面理解倾向的增加,甚至由于缺乏完整的认识而产生曲解,这都不利于我们正确把握两者的经济发展思想核心。而且两者对有关经济发展问题的论述仅停留在表面,如休谟对贫富差距、劳动力转移、分工合作以及正义理论等方面;李斯特对平衡增长、主导部门、国家创新体系以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方面[26],正因如此,才留给我们进一步探索的空间。

(二)休谟与李斯特经济发展思想的现实启示

第一,在迈向现代化的道路上,坚持基于中国国情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进现代化并非只有一条路可走,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理论,时代的变迁、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异动,加之各国的自然条件、文化历史、法律制度、习俗惯例都有着自身独特的风格,致使各国不可能照搬照套其他国家的现代化道路。盲目套用他国的现代化理论往往无法取得预期成果,甚至会扰乱经济自身发展规律。当前,国家依旧是最高形式的联盟,这是历史所处特殊阶段决定的,即意味着国家政策仍然要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为出发点。在实现现代化的征程中,究竟是采取自由贸易还是贸易保护,要立足国情,正确看待两者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所起到的不同作用,在充分了解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改进上层建筑中阻碍经济基础发展的部分。

第二,充分协调好物质资本与精神资本。发展经济既不能只靠物质资本,也不能只靠精神资本,缺少任何一个都会造成经济的畸形发展,应齐抓共管,只有两者协调配合,相互促进,才能创造出经济向前发展的源源不断的动力。一方面,物质资本的效果是即时的、显著的,要看到物质资本是解决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精神资本是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赶超的重要依托,尽管精神资本具有滞后性,但从长期看效果显著,且外部溢出效应波及面广,对经济体系的形成、健全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在深刻认识两者作用机理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的内涵式增长,必须与各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优化物质资本和精神资本的投资布局,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第三,社会因人的存在而存在,经济发展必须在增强对人的科学认识、洞悉人的本性的基础上进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不仅要让更多人拥有经济建设的参与感,还要让更多人体会到收获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人民群众的磅礴之力,汇聚起排山倒海的力量,才能创造出震古烁今的历史伟业。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是经济发展高效率的保证,必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归根结底,发展的中心是人民,发展的目的也是人民,发展必须依靠人民。

第四,重视国家力量,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稽考史籍,一个国家要想走向繁荣富强,必须有一套完备的制度作后盾。要继续坚持完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分好;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促进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发展,早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坚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要素配置,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从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国家力量的建设需要依靠制度的保障和促进,重视制度同经济发展的适配性,在各个领域有重点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经济创新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融入发展新活力。

总的来讲,先进的理论体系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需要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理论体系是时代和历史赋予我们这代人的重任,必须做到胸怀天下,守正创新。既不能闭门造车,也不能照搬照套西方现有理论成果,应以开放包容、吸收借鉴、融会贯通、批判继承为原则,用经济学说史中的有益成果启迪智慧,筑牢理论研究之基,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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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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