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家庭财富积累的影响

2023-06-07 11:06喻春娇沙子为
决策与信息 2023年6期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

喻春娇 沙子为

[摘    要] 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3年、2015年、2017年以及2019年的调查问卷数据发现,中国数字普惠金融的迅速发展对居民家庭财富积累正在产生深刻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通过促进家庭创业、提高家庭金融投资效率两条路径,推动居民家庭财富积累,而且财富规模越大的家庭,使用数字普惠金融产生的财富积累效应越大。为彰显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居民家庭财富积累的积极作用,应进一步完善落后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基础设施的均衡发展;进一步挖掘金融机构的数字金融业务潜力,缓解居民家庭创业的融资约束,增加中低收入人群的要素收入与经营性收入;提升居民金融素养,增强居民使用数字普惠金融的能力,寻找多种方式提高城乡居民家庭的收入,以减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财富积累可能产生的“马太效应”和“精英俘获效应”。

[关键词] 数字普惠金融;家庭财富;家庭创业;金融投资效率

[中图分类号] F49;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3)06-0069-10

一、引言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如何增加居民家庭财富积累,在提升居民家庭财富总体水平的基础上缩小家庭之间的财富差距,既是新时代我国需要着手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自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仍存在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不高以及城乡间、区域间差距较大等现实问题[1],缩小财富差距仍是我国目前需要实现的发展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因此,怎样实现居民家庭财富稳步增长,是目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拓展居民财富积累的渠道和方式,使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这为增加居民家庭财富、缩小贫富差距、助力中国实现共同富裕开辟了新的道路。

普惠金融,又称包容性金融,是指能够有效地为社会各界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这一概念最早由联合国在2005年推动小额信贷年时提出,随后得到世界银行和联合国的大力推动。数字普惠金融是指以普惠金融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科技,将大数据分析、信息处理以及网络通信等有关数字技术落脚于金融领域,使得金融服务门槛和交易成本大幅下降。目前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大多关注于收入不平等问题,具体如下:黄益平、黄卓(2018)认为目前中国大力支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使得欠发达地区也能享受到金融服务的好处,在增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距、消除贫困等问题的解决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2]。孙继国等(2020)认为数字金融发展可以依靠化解农业风险、缓解信贷约束以及促进居民创业来减缓相对贫困[3]。张正平等(2021)认为大力发展数字金融对于落后地区居民转型为个体经营者以及自我雇佣有较大的积极作用[4]。也有学者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缓解家庭或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进而推动其创业。Bang、Zhang(2018)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5]。谢绚丽等(2018)认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推动家庭创业[6]。张林、温涛(2020)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只有在超过一定门槛值之后才对家庭创业有促进作用[7]。部分学者关注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提高投资者在金融市场的投资效率。尹志超等(2014)认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会推动家庭金融知识储备进而提高家庭在金融市场的投资效率[8]。吴雨等(2021)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会促进家庭金融资产组合有效性的提高[9]。通过文献梳理,本文将系统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家庭财富积累的影响,厘清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家庭财富积累的作用机制,以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一定的政策依据。

本文可能的创新和贡献在于:已有研究鲜有涉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家庭财富积累的影响,本文研究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研究成果。一是从家庭财富积累这一微观角度来探讨,验证了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促进家庭创业和提高金融投资效率两条路径影响家庭财富增长,丰富了家庭财富增长领域的研究;二是着眼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这一现实需求,兼顾提高家庭财富水平以及缩小家庭财富差距两个方面,不仅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提高家庭财富水平的影响,还探讨了数字普惠金融对缩小家庭财富差距的作用,深化了共同富裕战略的政策内涵。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从理论视角来看,互联网技术和金融服务的结合,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突破地域限制和传统金融业务模式,使金融服务有效触及偏远和欠发达地区,保障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使其能够持续发展。因而,数字普惠金融提高了家庭在金融資源方面的可获得性,而且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居民家庭财富积累。基于由蚂蚁科技集团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共同创建的,以支付宝账户数据为基础构造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周天芸、陈铭翔(2021)研究发现,与传统普惠金融相比较,数字普惠金融更能促进家庭总体财富规模增长[10]。综上,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居民家庭财富积累,微观家庭的财富状况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受到了正向的影响。

由此,本文提出假说1: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可以推动居民家庭财富积累。

在数字普惠金融飞速发展的当下,家庭创业与提高金融投资效率是家庭提高收入的重要方式。首先,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缓解居民融资时的信贷约束,帮助家庭创业,从而增加居民的要素收入和资本性收入。长期以来制约公民创业的最大阻碍就是缺乏有效的金融支持,而数字普惠金融的最主要作用就是把普惠金融服务提供给用户,帮助居民家庭在需要创业时缓解传统信贷约束的窘境。一方面,由于“小而散”的特点,居民在贷款时抵押物不足,但是传统金融机构出于效率和安全的考虑,将大多数金融资源配置给了实力强劲的公司,这使得普通居民所急需的创业贷款资金无法有效供给。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可以依托互联网技术的特点,使得居民家庭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金融资源,有效推动家庭创业的积极性,从而有效促进居民家庭财富的增长。例如,张林、温涛(2020)的研究表明数字金融的发展通过带动金融服务业发展来促进居民家庭创业[7]。

其次,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将对家庭金融投资效率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投资方式,比如家庭能够在微信、支付宝以及手机银行等APP中,方便地根据自身风险特征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大大简化和降低了居民对家庭财富的管理成本。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强大算力,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更适合居民投资偏好的金融产品,并且借助移动终端、计算机等智能设备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使金融供给双方能够高效匹配。总之,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凭借其在数字技术方面的优势,能让居民更加高效地选择符合自己投资偏好的金融产品,增加了居民家庭建立金融资产投资组合的多样性并且降低家庭进行极端风险投资的概率(吴雨等,2021)[9],即提高家庭金融投资效率,促进家庭财富水平的增长。

由此,本文提出假说2: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影响家庭创业和家庭金融投资效率促进家庭财富的积累。

近年来,虽然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迅速,但存在着“马太效应”。即弱势群体受数字禀赋和金融素养的限制,面临新型金融排斥,这可能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现实情况是,中国城乡居民由于金融素养以及数字资源禀赋存在的差异,使得农村地区不能充分享受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所带来的实惠[11] [12] [13]。首先,由于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特点,居民获取金融服务离不开智能终端和计算机。然而,农村地区在智能终端和计算机的普及上远不如城市,大大降低农村地区居民享受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质量和效率。王修华等(2020)研究分析了财富水平不同的家庭在使用数字金融时的差异,认为数字金融发展有一定的“马太效应”,使得居民收入不平等加剧[14]。其次,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也可能存在一定的“精英俘获效应”,表现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会使财富积累水平比较高的“精英”人群能够高效运用数字金融。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不同收入、教育程度等影响,财富积累水平较高的家庭更加有可能享受到数字普惠金融带来的红利。

由此,本文提出假说3:数字普惠金融对财富规模不同的家庭财富积累作用不同。

三、实证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来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家庭财富的影响效应,构建基准回归方程如下:

[Ln(Wealthi,t)=α0+α1IFi,t-1+αjControlj+ηi+μt+εi,t](1)

其中,[Wealthi,t]表示的是家户[i]在[t]期的家庭财富,[IFi,t-1]表示滞后一期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Controlj]表示控制变量,[ηi]和[μt]分别为省份和年份固定效应,[εi,t]是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定义

1. 被解释变量。本文研究的被解释变量是居民家庭财富,参考Morissette等(2007)的方法,使用家庭的净资产来衡量家庭财富水平(等于家庭总资产减去家庭总负债)[15]。家庭总资产可以分为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在这之中金融资产分为风险金融资产以及无风险金融资产,无风险金融资产是由国债、存款、现金、股票账户余额和社会保障账户余额等构成。风险金融资产则包括了股票、基金、公司债券等受资本市场影响而风险较大的资产,还包括黄金、外汇、金融衍生品等。

2. 核心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是本文实证模型的关键解释变量,根据谢绚丽等(2018)[6] 、张勋等(2019)[16]的做法,利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来衡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该指数编制过程以海量数据为基础,切实体现了互联网技术推动金融服务发展的整体情况(黄益平、黄卓,2018)。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覆盖我国31个省区市、337个地级以上的城市和2800个县级区域的有关数据,已被大多数学者运用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经济影响的讨论中(张勋等,2019;易行健、周利,2018)[16] [17]。在数字化支持服务、使用深度以及范围三个维度上,该指数描述了中国数字普惠金融的具体发展情况。其中,一个子指标使用深度还在投资、信贷、支付、征信查询、保险以及货币基础等方面开展一系列的充分描述。有关该指数在制作时面临的一些细节,可以参考郭峰等(2020)的研究[18]。本文在实证分析中采用了省份层面滞后一期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用以减弱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即本文把2012年、2014年、2016年以及2018年省级层面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依次与2013年、2015年、2017年以及2019年的CHFS数据相结合。出于简化回归结果的目的,进一步参考Bang、Zhang(2018)的方法[5],把數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指数除以100。

3. 中介变量。(1)家庭创业。现有的相关研究大多是采用以下指标体系衡量创业:私营的就业人数和当地总人口的比值、发明专利数、每年新注册企业数以及投入研发支出等(谢绚丽,等,2018;湛泳、李珊,2022)[6] [19]。由于创业能够产生大量的岗位提高就业率,这使得其能直接地促进居民提高收入水平。因此,本文参考湛泳、李珊(2022)的方法[19],选取当地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就业人员的数量与当地总人数比值测度当地的家庭创业活跃度。

(2)家庭金融投资效率。参考吴雨等(2021)的研究方法[9],利用夏普比率来衡量家庭金融投资效率。首先,根据金融资产的收益以及风险大小,可以把家庭金融资产分为存款、债券和股票三个类别。其中,存款资产包括定期存款,风险较小;债券资产包括债券、债券型基金等,风险适中;股票资产包括有股票、股票型基金、贵金属、外币以及衍生品等风险比较大的金融产品,当然风险越大其潜在的收益也越大。本文选用国泰安数据库(CSMAR)中上证指数的月均收益率作为股票收益率,以中证全债指数的月均收益率作为债券收益率。其中,存款类资产的年收益率由中央银行发布的数据确定,采用一年期定期存款(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来替代,风险设置为0,数据来自万得数据库(Wind)。以此为基础,可以计算出衡量家庭金融投资效率的夏普比率,夏普比率的值越大,表明家庭金融投资效率越高。

4. 其他控制变量。参考尹志超等(2014)[8]、Cardak、Wilkins(2009) [20]的研究方法,本文选取了户主特征、家庭特征以及地域特征来作为控制变量。有关户主的变量包括了性别、年龄、文化水平、对经济和金融信息的关注以及户主的投资风险态度。家庭的特征变量则是包括了家庭总体幸福感和家庭是否拥有房屋。同时,为控制家庭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于家庭金融资产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文进一步加入了家庭所在城市人均GDP作为一个区域特征变量,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此外,实证分析控制了年份和省份的固定效应。

(三)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数据来自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选取西南财经大学于2013年、2015年、2017年以及2019年在全国采集的问卷调查来开展研究。CHFS问卷调查数据每2年采集一次,按其所涉指标先进行分层排序,然后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该调查数据采集了家庭在家庭成员个体特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以及金融地产等一系列微观层面的具体情况,能够比较详细地体现家庭基本的财务情况,还可详细查询家庭在金融理财产品方面的配置情况。调查数据的拒访率比较低,在省级、副省级和地级城市都有较好的代表性,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非常好的数据支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相关数据来自北京大学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部分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以及国家统计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可见表1。

四、实证结果与稳健性检验

本文实证分析过程如下:第一步是通过控制在不同层面控制变量的分层回归获得稳健的回归结果,第二步是运用工具变量法缓解内生性问题,第三步是运用去极端值的方法以及替换解释变量法来进行稳健性检验。

(一)基准回归结果

本文运用所设定模型来检验数字化数字金融发展对居民家庭财富积累的影响,基准回归结果可见表2,报告的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家庭财富积累的线性最小二乘(OLS)回归结果。在表2的第(1)-(4)列能够看出,依次加入个体、家庭、地区三个层面的控制变量之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系数在1%的水平上与家庭财富积累显著正相关,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确实有利于促进居民家庭财富的积累,从而假说1得到验证。此外,从表2的第(4)列可以看出,农村地区的回归系数为负表明农村地区与家庭财富积累显著负相关,说明中国居民家庭财富分布产生了城市大于农村地区的现象;地区人均GDP的回归系数为负表明与地区人均GDP与家庭财富积累显著负相关,说明中国城乡差距以及地区的不平衡发展可能会使得居民家庭财富增长不均衡。

(二)内生性分析

考虑到反向因果关系的干扰,家庭财富的积累可能反过来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本文参考吴雨等(2021)的做法[9],以移动电话使用率(移动电话年末用户/年末常住人口)作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工具变量来进行检验。选择工具变量要考虑到两个方面,即相关性和外生性。一方面,一个地区的移动电话使用率越高的话,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就越高,符合工具变量的相关性原则。另一方面,移动电话使用率也往往难以影响家庭财富积累,满足外生性原则,是一个理想的工具变量。

工具变量法回归结果可见表3。表3第(1)列报告的是工具变量回归(2SLS)的第一阶段回归的结果,可以看出移动电话普及率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在1%的水平上存在显著正相关。对工具变量的检验结果表明:异方差第一阶段F统计量结果是141.19,因此工具变量符合相关性的原则;AC-LM(识别不足检验)的P值为0,显著拒绝识别不足的原假设。经过上述分析,本文的工具变量的选取是恰当的。表3的第(2)列汇报的是工具变量法第二阶段,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稳健促进家庭财富积累。回归系数较于基准回归有所增长但是涨幅较小,这表明基准回归受到了内生性问题的影响,从而低估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家庭财富积累的影响。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使用去极端值的方法和替换解释变量法进行稳健性检验。表4的列(2)和列(3)分别采用上下1%缩尾处理、替换被解释变量(用家庭总资产)的衡量方式来进行稳健性检验。所得到的结果均符合本文研究结论,即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可以促进家庭财富积累。

五、机制检验与异质性分析

(一)机制检验

为进一步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家庭财富积累的作用机制,基于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以及研究假设2,本文借鉴了中介效应模型的方法(温忠麟等,2004)[21],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Ln(Wealthi,t)=α0+α1IFi,t-1+αjControlj+ηi+μt+εi,t](2)

[Mediatori,t=β0+β1IFi,t-1+βjControlj+ηi+μt+τi,t](3)

[Ln(Wealthi,t)=γ0+γ1Mediator+γ2IFi,t-1+γjControlj+ηi+μt+δi,t](4)

其中,[Mediatori,t]代表中介变量,本文所选中介变量之一是“创业活跃度”,来刻画家庭创业的中介作用;另一中介变量是“夏普比率”(即家庭金融资产单位风险的超额收益率,取值越大表明家庭金融投资效率越高),以此描述家庭创业和家庭金融投资效率的作用机制。考虑到中介效应模型会有一定的时滞性,本文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数据滞后一期。[Controlj]代表控制变量,[ηi]与[μt]分别是省份以及年份固定效应,[εi,t],[τi,t]以及[δi,t]是随机扰动项。从表5的列(2)和列(4)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回归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可以提高夏普比率以及推动家庭创业。列(3)与列(5)的数字普惠金融回归系数仍然是显著为正,而且创业活跃度以及夏普比率的回归系数也显著为正。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显著提高夏普比率以及创业活跃度,即通过提高家庭金融投资效率与推动家庭创业来提高家庭财富水平。一方面,不同于以往的金融模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金融交易不必只能在实体金融网点开展,通过推出金融交易软件使得金融交易在线上就能顺利且快捷地完成。经过进一步发展,居民通过手机即可开户,能够随时随地进行投资交易等,减少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成本。并且受益于信息获得的便捷性,居民家庭在金融产品的投资上收益也会增加。机制分析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高了家庭金融投资效率,即家庭在金融市场的收入增加,从而刺激了家庭财富的增長,验证了研究假设2。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减少融资约束,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以及增加家庭财富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从而给予了居民更多的创业机会。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财富水平不高,家庭由于缺少抵押物而产生信贷约束以及融资困难等问题,但数字普惠金融则可以凭借互联网技术缓解居民的融资难问题,为居民筹集到创业资金,进而推动家庭创业。随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激发了民营经济的活力,带动了资本收入以及要素收入能够进一步增长,产生“涓滴效应”从而提高家庭财富的积累速度。这也能够验证本文的研究假说2。

(二)异质性分析

为了进一步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家庭财富积累影响效应的异质性,本文基于不同分位数水平的家庭财富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家庭财富积累的异质性作用(见表6)。表6中第(1)~(4)列分别为20%、40%、60%和80%分位数的回归结果。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分位点增加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回归系数也逐渐增加。表明家庭财富水平越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促进效果越好,而家庭财富水平较低的家庭从数字普惠中获得的财富积累与增长效应相对较小。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因为家庭财富水平较低的群体如农村家庭,受限于金融素养、数字禀赋等原因,使其在金融市场不能取得较好的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弱势群体相比较于富人缺少融资担保品,难以获取创业资金,使得家庭财富水平较低的家庭难以通过家庭创业获取财富。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对财富水平较高的家庭创造财富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财富的影响可能有一定的“马太效应”以及“精英俘获效应”,对应本文假说3的观点。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2013年、2015年、2017年和2019年CHFS数据探讨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家庭财富积累的促进作用与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家庭财富积累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主要通过推动家庭创业、提高家庭金融投资效率两条路径来促进家庭财富积累,同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财富水平越高的家庭创富作用越大。根据上述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提高农村地区数字建设水平,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均衡发展。应加大力度提高在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解决农村地区因互联网设施使用率低而不能接触到数字金融服务的问题;应推动金融机构设计与农村地区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助力农村地区共享数字金融发展成果,避免因“信息鸿沟”而导致数字普惠金融不能均衡发展的问题。

第二,各类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挖掘数字金融业务潜力,缓解居民家庭创业的融资约束。在传统金融中,缺少实物资本的家庭可能会因抵押品不足而面临融资困难和创业困难的问题,数字金融所包含的支付业务以及信贷业务与家庭创业密切相关,这些业务的潜力还有待深入挖掘。要大力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在落后地区扎根生长,为落后地区家庭创业提供相匹配的金融支持;要助力中低收入群体提高收入,为中低收入人群增加要素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供多种渠道与途径;在促进居民家庭财富增长的同时,缓解财富增长不平衡的矛盾,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22]。

第三,提升居民金融素养,提高居民使用数字普惠金融的能力和意愿。金融主管部门应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推广数字金融工具,增强居民使用数字普惠金融的能力和意愿,助力居民家庭提高金融投资效率;应注重对居民开展金融素养教育,尤其是对于教育程度低、高龄的人群展开基础数字金融运用能力培训;应探索如何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减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财富积累可能产生的“马太效应”以及“精英俘获效应”,避免数字普惠金融背离普惠性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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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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