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建设话语的逻辑层次和语境建构

2023-06-10 12:44朱仁显马健裕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党风建设逻辑话语

朱仁显 马健裕

中图分类号:D2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176(2023)02-004-(9)

摘要:党风建设话语是党对现实中党内存在的作风问题的回应,在不同历史阶段下内容的侧重点略有不同。其逻辑层次体现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事实与评价相符的陈述话语,个体行为分析与社会批判分析相结合的批判框架。党风建设话语的说服力和规范力分别受到文化语境和心理语境的影响。十八大以来党通过重构文化语境和心理语境,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打破管党治党“宽松软”心理定式,实现了党风建设话语的有效传递。

关键词:党风建设;话语;逻辑;语境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习近平指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1]由此可见,党风建设在党的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党风建设话语是党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大量生动鲜活的党风建设话语对端正党风、引导并规范党员的思想言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党风建设话语的内在逻辑和语境建构,对提高党风建设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风建设话语的形成发展

为了应对不同时期的特定境遇,回应面临的现实问题,中国共产党建构了党风建设话语,并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和党的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

(一)延安时期党风建设话语的形成

20世纪三四十年代,部分党员观念世界中的各种非党性观念,使得一些党员在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开展工作方面产生认识偏差,导致各种不良行为习气滋生,扰乱了党的作风,妨碍了党的事业。延安时期,从《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文本中可以看到,党内存在的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宗派主义等问题受到猛烈批判。在此过程中,言说者将“作风”与党的理论话语、中国的经验性话语相整合,建构出“党的作风”这一全新话语,也标志着党风建设话语的正式诞生。

第一,建构了以“党的作风”为核心概念的党风建设话语。党的作风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工作作风,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延伸,是全党在组织和个人、工作和生活、思想和实践等方面呈现出来的、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态度和行为。言说者一方面向马列主义经典展开追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是党风建设话语生成的理论源泉;另一方面相对独立地进行思考,对管党治党经验的总结是党风建设话语生成的重要基础;此外,强调表达技巧的群众性,融入人民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语言元素是党风建设话语生成的鲜活特征。

第二,开辟了以“学习教育”为基础的党风建设话语行动模式。“话语是社会行动的一种形式”[2],能积极地塑造和改变社会事实[3]。党风建设话语指向规范党员行为和塑造政党形象的实践行动,“学习教育”是该实践行动的基础和中心环节[4]。最初在全党范围内发起“学习教育”的行动与整风运动相关联,通过理论教育、干部培训和清理审查等举措,既整顿党的思想作风也整顿党的组织。“学习教育”是指“认真阅读整风文件,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历史及自己所在地区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弄清犯错误的环境、性质和原因,逐步取得思想认识上的一致,提出努力的方向”[5]。文本是“学习教育”的基础。浏览或精读文本,考试或撰写学习汇报,批评与自我批评,其实质是对已有文本(比如《整顿党的作风》)的词句、片段或分析框架的讨论和吸收,并联系实际进行回应和加工,以达到党风建设话语的再表达。这种“互文性”[6]的活动使得党风建设话语的内容不断丰富。

第三,将党风建设话语的基本内容高度概括为“党的三大作风”。相较于原初“学风和文风也都是党的作风,都是党风”[7]的表达方式,“党的三大作风”是党风建设话语内容首次重要的发展。最初“学风、党风、文风”的表达,旨在解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等党内作风问题的言说需要,并在深层次上揭露和批判王明的“左”倾错误路线。但是在抗日战争即将结束的历史关头,党风建设话语还需要紧贴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将马列主义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经验相结合而生成新的话语内容。特别是延安整风运动以来全党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实现了高度的团结和统一,党风建设话语也应当在内容表达上呈现出这种统一性。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风建设话语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地位和作用发生重大变化,我们党需要处理好党风建设话语的传承与发展的关系。

其一,因党员人数激增和政党地位变化所导致的黨员整体质量下降现象,是这一时期党风建设话语回应的重点问题。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短缺问题比较紧迫,为此各地大规模地进行了干部选拔工作并适当放宽了吸纳标准,一些思想作风不纯的人也加入党的队伍。另一方面,老解放区党员干部纷纷走上全国各行各业领导岗位,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他们权责重大,同时受一些不良习气的影响,党内官僚主义、经验主义、命令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作风和以功臣自居、骄傲自满的不良心态有所滋生。为此党先后发出了《关于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等系列文件进行回应,旨在提醒全党警惕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和引导党员践行无产阶级政党优良作风。

其二,以“党员标准”为关键词的“学习教育”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风建设话语行动的中心环节。1951—1954年整党运动的逻辑起点是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的讨论,即面对一些党组织放低接收党员的标准的情况,接下来对已经入党但“未够条件”的党员该如何认定和处理。故而产生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的话语表达:一方面,明确和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手续;另一方面,普遍进行“关于如何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党员标准教育,使“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的党员”最终能“够上一个党员的标准”,并督促党员主动学习,强调“不努力学习的人,是不能做好一个共产党员的”[8]。

(三)改革开放至十八大前党风建设话语的转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党风建设话语的任务转变为如何顺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发展,以适应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一是总结党执政以来党风建设历史经验,进一步丰富党风建设话语内容。改革开放初期,党风建设话语恢复和继承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的党的优良作风传统,在此基础上抵御改革开放过程中市场经济缺陷和西方腐朽价值观的负面作用。针对党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市场化改革浪潮中脱离群众和作风腐化的问题,党中央阐述了要从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建设重要性的基本原则,并指出党风建设的实质和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如何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命题,中央提出以制度克服党内存在的纪律松懈、软弱涣散问题的路线方针,形成了“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的话语支持。

二是党风建设话语呈现出制度化趋向,这种制度嵌入缓解了党风建设话语在“党风建设运行机制”方面表达欠佳的问题。“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与“学习教育”不同,党风建设话语不再主要寄希望于党员个人修养和自律来解决党风问题。党风建设话语的制度化趋向呈现于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制度与党风建设的关系得到了话语关照。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央根据反对不正之风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而反复强调以制度建设开展党风建设的基本原则,“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9]。其次,制度文本成为党风建设话语表达的重要形式载体。相较于领导人在公开场合的讲演,制度文本式的表达具有权威性、全局性和常态化特征。党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如理论学习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出国访问制度、干部生活作风相关制度等。这些制度文本是党风建设话语表达的重要形式载体。最后,党风建设话语增加了“不准、禁止、不得”等惩戒性内容。这类话语与惩罚办法相关联,通过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强制性手段,对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给予最大限度的防范和纠正,以达到教育、改正的效果。

(四)十八大以来党风建设话语的创新

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风建设话语进一步以制度为载体进行表达,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其一,党风建设话语以制度化的语言来涵摄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即以《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核心,《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制度为配套,将“四风”问题逐条逐例地对应到党内法规制度中的禁止性行为规范上去。

其二,加强制度文本中党风建设话语的协调性,使党风建设制度更有利于执行。通过推进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廓清党风建设与其他如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等范畴之间的关系。加强新制度建设,用制度语言对党风建设实践中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进行表达。对1949年以来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解决制度文本中党风建设话语表达的前后不一致、有重复和相矛盾等问题。

其三,增强党风建设话语中指令语的执行力度,提高党风建设话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党风建设话语强调规制属性,运用禁止、不准、必须或应该等指令语以规范党员行为,其规制力的保障在于指令语的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强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沒有例外”的原则,着力解决制度执行存在的制度虚置、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机械性执行等现象[10],在增强制度执行力的同时,增强了党风建设话语中指令语的执行效果。

二、党风建设话语的逻辑层次

党风建设话语是关于党的作风、党员作风的普遍文化和共同信念,以及关于党风建设行动策略和制度方案的系统表达。在大方向上,可以将党风建设话语分为三个层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事实与评价相符的陈述话语,个体行为分析与社会批判分析结合的批判框架。而本质上,陈述事实的过程即批判事实的过程,批判事实本身就是价值立场的贯彻,它们是“三位一体”的关系。

(一)价值立场:以人民为中心

任何话语都是一定社会环境下的产物,蕴含了言说者的价值立场。党风建设话语的言说方式和言说内容本质上由党的价值立场所决定。价值立场与陈述话语、批判框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贯穿党风建设话语始终的纽带,使话语的表达呈现出一以贯之的特性。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1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全党的行动准则和实践遵循,党始终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利益而奋斗,党风建设话语的目标旨趣同样必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言说人民的话语,言说服务于人民。

第一,话语言说的内容必须聚焦对人民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的深刻批判。习近平指出:“作风问题,有些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不能听之任之。”[12]党风建设话语必须与人民对话,征集意见、吸纳观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恶群众之所恶,揭露党内存在的作风问题。人民群众的呼声是作风问题的第一信号,“四风”问题是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因此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诸多场合频繁对“四风”问题进行集中论述,聚焦对“四风”问题的揭露、批评和规制。

第二,话语言说的形式必须主动贴近人民,以通俗易懂、人民喜闻乐见的词语和语句进行表达。借鉴生动鲜活的人民的语言来表达,其关键在于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民群众实践和总结、守护和传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源头活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文化内涵,也丰富了党风建设话语的文化内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藏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比如以民为本、知行合一、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为政以德、清廉从政等等,这些内容为党风建设话语提供了丰富的语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和精神共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人民基础,是党风建设话语广泛传播的有力支撑。

第三,话语言说的目的和归宿是到人民群众中去。将整改作风的方式方法和阶段性成果解释和宣传到人民群众中去,通过人民群众的反馈表达来考察党风建设话语的内容和形式是否适当,以“是否得人心”作为党风建设话语成功与否的标准。主动适应当前信息化、网络化的传媒规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将党风建设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关注和监督之下进行。每月定期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并将全国月报、各地周报和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风建设成果。

(二)陈述话语:事实与评价相符

党风建设话语都是从陈述现实中党员作风的种种表现开始的。所谓“陈述”,指确定某种行为事实与党风建设话语关系的思维过程,就是检验行为事实是否满足党风建设话语进行评价的构成条件,使其从“未经加工的事实”转化为“作为陈述的事实”,并因此在党风建设话语下产生该行为事实的后果的结论,可以据此来批判或者发扬该种行为。当前党风建设强调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而党内法规制度文本内涵的表达与接受、解释与理解、评价与认同、规范与引导等多重认知关系能否达成,有赖于言说者所运用的话语能否足够明白准确地表达所指事实。例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就涉及“八项规定”和“八项规定精神”的话语表达,以及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准确認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根据目前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人事、廉洁自律、群众关系、工作履职、日常生活等方面可能存在150余种典型违纪违规行为[13]。除了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实际中作风违纪还有“七十二变”各种隐藏形态。诚然吃饭、看书、运动、社交……党员的行为千变万化、多姿多彩,并非所有的行为都需要涵摄入作风纪律,那么该如何准确地将具体行为事实置于作风纪律规范的构成要件之下,这就需要精准地“陈述”现实中党员作风的种种表现。

第一,基于行为目的的陈述话语。大部分的人之行为是有目的取向的作为。目的是否正当,是陈述党员作风事实的依据之一,同时也是陈述的内容——党风建设话语对党员不良行为目的的揭示。错误的行为目的,比如利用职权产生的不当得利、结党营私谋取政治目的、贪图美色等,往往与不正之风挂钩,而最后都可以被归结为没有代表,甚至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基于行为后果的陈述话语。在根本层面,任何一种作风问题都会对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通常社会影响越是恶劣,群众反映越是强烈,对党的形象造成的损害就越严重,也就越需要党的作风建设话语加以规制。比如邓小平的《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中指出,群众对一些领导干部搞特殊化的意见很多,实行《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会使高级干部同下面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比较接近一点[14]。干部特殊化所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是其关涉党风建设话语的原因之一。另一种关涉党风建设话语的情况是直接造成党和国家的利益损失。比如毛泽东指出,官僚主义的表现是“五多五少”,“会议多,联系群众少;文件、报表多,经验总结少;人们蹲在机关多,认真调查研究少;事务多,学习少;一般号召多,细致地组织工作少”[15]。这些行为最直接的后果是耽误党和国家的工作。

第三,基于公序良俗的陈述话语。公序良俗是一种广泛共识的社会道德。这些对好或坏的行为的评判,比如艰苦朴素、以民为本、勤政爱民等流传至今的为官原则,对贪腐、裙带关系、欺压贤能、不学无术、嚣张跋扈、贪财好色等事实的痛恶,是一些约定俗成的、人民群众所广泛关注的传统和原则。比如习近平指出官僚主义表现为,“有的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16]这种官老爷做派一向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

第四,基于党的理论体系的陈述话语。党的理论体系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些理论是指导实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三大优良作风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中国化产物,三大优良作风的表达和阐发都是放置于党的理论体系之下,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阐述,以此为基础衍生推导出其他关涉党风的行为。

第五,基于党内法规制度的陈述话语。涉及党风建设的党内法规制度,本身即是党风建设话语言说的产物和党风建设话语言说的载体。党内法规制度同时具有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受政党特性、党内行文习惯和法规制定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党内法规在包含符合规范形式结构要求即包含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后果三要素的条款的同时,其词汇、条款较国家法律呈现出更多的政治性言辞、宣示性条款甚至生活化语言”[17]。因而事实上以党内法规制度为载体的党风建设话语言说仍在探索寻求法律性语言和政治性语言的平衡,较之于原则性的、抽象性的党风建设话语,它具备了更多法律上的可操作性,但又与法律条文有着明显的区别。在这二重属性的张力下,党风建设话语的制度化趋向愈发明显。话语的制度化反过来又成为一种标准或者方法,为如何用党风建设话语对现实中的作风事实进行陈述提供了指导,进而塑造着党风建设话语。

(三)批判框架:个体行为分析与社会批判分析相结合

党风建设话语为党提供了一个开展党风理论研究和党风建设行动的批判框架。

1.个体行为分析

个体行为分析是党风建设话语的批判框架之一,是通过考察影响党员个体行为的内外部因素来理解党员作风的分析方法。

一方面个体行为分析认为党员作风根源于观念性的内部因素。因此着眼于通过教育党员和党员学习来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即组织安排党员有计划的、常态化的、接受党建理论学习、培训和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第一次全党范围的作风建设行动(延安整风运动)中,前后有上万名各地各级党员干部来延安进行学习教育:阅读整风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步取得思想认识上的一致,提出努力的方向[18]。这种学习教育的党风建设方式被继承下来,成为党风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19]。此外,全国逐步构建起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20]以强化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反对不正之风。

另一方面个体行为分析也意识到外部因素会对党员产生影响。个体是群体中的个体,群体的信念、观念、规范和文化往往先于个体而存在,并对个体思想和行为的形成产生深刻的影响。群体的信念、观念、规范和文化以具体制度文本的形式表达出来,并通过奖励或惩处等激励机制引导或调整党员个体的行为,使其养成正确的作风或改变不良的作风。此外,还运用典型教育法,通过具有典型特质的人物和事件形成具体的示范或警示,以激发党员共鸣,使其自觉地自省、效仿。这不仅包括正面典型教育,强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和率先垂范,利用榜样的形象和事例来感召和激励党员;还包括依据作风建设制度对反面典型所犯的错误进行批评或惩治,既使之引以为戒从而遏制错误作风的蔓延,也给其他党员敲响警钟使其自觉地严格约束自己。

2.社会批判分析

社会批判分析也是党风建设话语的批判框架。它认为不能仅将党的作风还原到党员个体的作风来理解党风,还需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来考察。社会批判分析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批判现实社会中的不良作风,在对现实不良作风的否定中揭示党的作风及其价值,强调党风建设理论的反思性及其指导现实行动的意义。它认为党的作风蕴含在党的阶级属性、意识形态和特殊的执政地位等历史性产物之中,“没有超历史的党风,只有历史性的党风;没有超阶级的党风,只有阶级性的党风”[21]。其一,黨风是党性的表现,党的三大作风的实质是中国共产党阶级性质和指导思想在党内生活和党群关系上的表现。其二,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鲜明特征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风建设必须以群众路线为核心,把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党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三,在与不良作风的斗争中发展党的作风。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在与不良作风的斗争中培养和发展党的优良作风是延安时期形成的党风建设经验。当前党中央着力反对“四风”问题[22],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四,随着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党内作风问题可能出现反复,作风问题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表现也有所不同,因而党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历史性工程。

三、党风建设话语的语境建构

语境是话语活动发生和进行的环境,它是话语表情达意的基础。党风建设话语的说服力和规范力需要配合适当的文化语境和心理语境来实现。

(一)文化语境: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文化语境是话语的社会文化环境,比如文化传统、思维方式、民族习俗、时代环境、社会心理等[23]。在根本上,文化语境先于话语活动而存在,文化语境中的传统和前见是人们所积累的实践经验,是人们理解事物的经验前提,任何一种话语的理解总是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一前提的影响。将在一个文化语境中生成的话语放置于另一个文化语境中,那么话语的解释和理解则可能出现偏差。在某些文化语境中,党风建设话语的说服力会受损。有一些被人所熟知的文化与党员的不正作风存在关联,比如官本位文化、人情文化、圈子文化等。官本位文化在中国根深蒂固,导致政治生活中重人治轻法治、重权力轻民主、重等级轻平等[24],研究者还发现“官员—百姓”身份框架下的腐败率会显著提高[25]。基于人情文化的人情网络经常是诱发腐败行为的起点,不少被查处的官员将走上贪腐之路归咎于“交友不慎”[26]。圈子文化往往诱发腐败窝案,恶化官场生态[27]。这些文化形成了若干错误的话语表达,比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江湖义气;随大流;多个朋友多条路。它们在官本位文化、人情文化、圈子文化等文化中生成并发挥作用,令贪腐分子把自以为合理的“歪理邪说”挂在嘴边,从而削弱了党风建设话语的说服力。

一定程度上文化语境是动态的,言说者可以利用各种语言及非语言手段为话语活动创造适当的话语环境[28]。通过“用典”来重构文化语境是一种巧妙的方式。“用典”即吸收中国传统经典“名言金句”或典故加入到言说者的话语中,来增强话语的说服力。其本质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源源不断地形成更通俗易懂、共识基础更广泛的党风建设话语新表达。例如:用“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来论证党员干部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用“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治国有常民为本”来论证加强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用“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来论证领导干部加强学风建设。“用典”的价值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敬民、为政、立德、修身、笃行、劝学、任贤、廉政、信念、天下、辩证、法治等观念契合了党风建设中的一些观念,例如艰苦朴素、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求真务实等,党风建设话语与这些优秀传统观念的对话融合为新的党风建设话语。第二,优秀的传统诗词经典具有言简意赅、思想深邃的特征,这是其魅力所在,而“用典”则使党风建设话语能借用到这种言语的魅力。第三,言说者频繁地“用典”以激活曾经在党风建设话语传播中较为沉寂的文化语境,而非建构一种全新的文化语境,既避开了建构全新文化语境的难度和出现理解偏差的可能,还唤醒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拥有广泛认同和理解基础。总之,以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方式重构文化语境,人们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和通达晓畅的说理方式,有助于党风建设话语表达与认同认知关系的达成。

(二)心理语境:打破管党治党“宽松软”

一段时间以来,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使一些党员干部形成了心理定式,削弱了党风建设话语的规范力。定式类似于人们通常所说的“先入为主”,作为话语的心理语境,它会使听者往往根据自己已有的常规认知来处理接收到的信息,有时这会有助于话语理解和解释的达成,但有时也会妨碍这一过程。例如,有选择地接受话语传递的信息,选择性地忽视话语中的其他真实信息;对已有的认知框架做出过高的肯定,倾向于认同固有的陈念或偏见,不加选择地运用到话语活动中。在党风建设中,由于曾经以党治党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一些党员干部过去形成了心理定式,习惯性地听一听就过去,讲一讲就可以,行动上不落实,习惯性地用“歪理邪说”来否定党风建设话语的行为要求,总有一种以为党风建设话语规范力较弱甚至忽视党风建设话语规范力的心理定式。“宽松软”心理定式是一种会削弱党风建设话语的规范力的话语环境。

为了打破一些党员抱有的“宽松软”心理定式,党中央以惩治和警示产生震慑力使其心生畏惧,营造出“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心理定式,进而重构了党风建设话语的心理语境。个体的心理状态虽然是内在的,但社会舆论、社会情绪基调、社会流行等社会影响源会对个体施加压力、裹挟、感染等影响,个体因此会进行价值辨析选择、解释与归因、模仿、预期等心理的自我调整[29]。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集体带头执行八项规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并且严肃查处违纪案例,定期公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和案例。在媒体上持续进行惩治违纪案例的话语叙事,比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话语表达。多措并举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一些党员干部的心理从“如鱼得水”转变为“惊弓之鸟”。一些党员干部“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正如研究者指出,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特征是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30]。让心存侥幸的违纪者付出成本和代价,使之“不敢腐”[31]。长此以往党员形成“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心理定式,打破预期不会受到惩罚的侥幸心理,始终维持在一种为避免受惩罚而不敢违反作风纪律的心理准备状态当中,这有助于党风建设话语规范与引导认知关系的达成。

结语

在整体上,党风建设话语是党对历史和社会、工作和生活、个人和集体的感知和认识的反映,其中包含了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纪律要求,并通常以党内规范性文件为表达载体。一方面,党风建设话语规范力的根源是现实中党内权责关系在话语中的确认和延伸,既涉及对各级各类党的组织机构在作风建设中的主体职责、统筹责任、牵头执行责任、配合责任、监督责任等的分配,还运用指令来约束、规范党员之行为。即运用与强制性手段相关联的“禁止”“不准”类指令对违纪行为给予最大限度的防范和纠正;运用与正当性信念相关联的“必须”“应当”类指令来感召党员自觉践行优良作风。但另一方面,言语表达的明白准确与建构适当的心理语境、文化语境,也有助于党风建设话语说服力和规范力的达成。如果党员干部出于广泛的话语共识基础而自觉遵守党风建设制度,将有效降低党风建设的执行成本。基于上述原因,党风建设既要建构文化语境以保持话语的规范力,也要建构心理语境以保持话语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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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ogical Level and Context Construction of the

Discourse of the Party Style Construction

Zhu Renxian / Ma Jianyu

Abstract:The discourse of the Party style construction is the Partys response to the styl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arty in reality.The emphasis of the content is slightly different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stages.Its logical level is embodied in the value position centered on the people,the statement discourse consistent with facts and evaluation,and the critical framework of the combination of individual behavior analysis and social critical analysis.The persuasive power and normative power of the discourse of the Party style construction are affected by cultural context and psychological context respectively.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the Party has realized the effective transmission of the discourse of the Party style construction by reconstructing the cultural and psychological contextactivating the excellent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breaking the “loose and soft” psychological stereotype of governing the Party.

Keywords:the Party Style Construction;Discourse;Logic;Context

(责任编辑方卿)

本文系厦门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课题“党内作风建设制度化研究”(K8218027)、福建省社科重点基地“厦门大学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22-12-05

作者简介:朱仁显男(1962—)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

马健裕男(1991—)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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