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的作用风险及其防范路径

2023-08-31 01:46孙宏光
今日财富 2023年22期
关键词:保险业务卖方信用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是保险业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为企业提供针对贸易失信等风险的保障服务。目前,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已经逐步发展成熟,产品种类增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问题需要得到有效的管理。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1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保费收入达到129.1亿元,同比增长8.55%。其中,短期贸易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和保理保险是三大主要产品。在产品方面,除了传统的贸易信用保险之外,还出现了衍生产品,如供应链金融保险、出口商业保险等。同时,还有一些新兴技术被应用于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以提升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基于此,本文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的作用,探讨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險及其风险产生机制,最后结合相关理论与实践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防范路径与对策。

一、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的作用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是一种商业保险形式,旨在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和信用保障,使其能够安全地开展国内贸易活动。该保险业务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一)风险防范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减少因客户违约、资金链断裂、政策变动等原因造成的风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信保公司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为超过20万家企业提供了近2.3万亿元的保障,赔付金额超过400亿元,有效减少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融资支持

企业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通常需要提供担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使企业更容易获得融资支持。根据中国信保公司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为企业提供的信用保障额度已经超过了6.5万亿元,其中不少企业通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获得了更加优惠的融资条件,同时2021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中,有近40%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为企业获得融资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市场拓展与贸易促进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降低企业对买方的信用要求,增加合作机会,促进企业国内贸易的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保险服务,降低企业在贸易中的风险,促进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增强企业之间的信任。

总的来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帮助企业在国内贸易中降低风险、拓展市场、获得融资支持、促进贸易往来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开展中面临的风险及其机制分析

作为一项保险业务,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开展中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诸如信用风险、经济环境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除了这些宏观风险外,从其业务机制视角分析,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开展中面临的风险及其机制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贸易背景真实性验证审查困难引发的风险

贸易背景真实性验证审查一般包括以下环节和内容:客户身份认证、交易合规性审查、资金来源审查、交易风险评估以及交易数据验证等,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贸易双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由于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的时间较短,积累的经验、模式和有效做法相对较少,特别是在贸易背景真实性验证审查这个关键业务环节上,目前业界还普遍缺乏科学、精准、有效的验证审查方法与手段。

信用保险是保险业务中技术性强、难度高的几类险种之一,各保险公司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合同中均使用了多种专业术语、多种免赔免责条款、多种索赔程序、多种索赔单据等内容。国内贸易不像国际贸易中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来核实贸易的相关背景信息,因为在国内贸易中缺乏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这是因为国内贸易在形式上和运输方式上要比国际贸易具有多样性,因此国内贸易背景真实性验证审查更多地依赖于对贸易合同、订单、票据、收货凭证、查验交货凭证等单据的验证审查,一旦贸易双方或一方出现不配合行为或者其他道德风险,就有可能虚构贸易合同、伪造发票货单公章签字等行为。如果保险公司不能严格审核相关信息,就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

(二)与卖方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的识别认定困难引发的风险

在国内贸易中如果卖方与其他企业存在利益或资金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会对买方、保险公司以及交易的达成带来诸多困难和风险,为此国内保险公司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合同中一般都有下面的类似规定:贸易中保险人即卖方公司与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发生的贸易项下损失不在赔偿责任范围之内。事实上,如何识别和认定哪些企业与卖方具有关联关系,在实际业务中是一项具有较高挑战性的难事,因为这些企业中有可能是卖方公司中下列人员中的一种或几种实际控制的企业,如控股股东、董事、实控人、高管等。特别是对于那些能够引起卖方公司利益转移的相关企业的认定识别难度更是难上加难。这些困难意味着在实际保险业务合同签订前,如果未能发现卖方公司与其相关联的企业或主体签订了贸易合同,当出现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时,保险公司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失。

(三)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下的融资业务流程引发的风险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中设计的相关主体及其之间的贸易合同关系比较复杂,具体来讲大致包括以下四种关系,一是贸易买卖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二是保险公司与卖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三是卖方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四是卖方、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之间签订赔偿及标的物转让合同。这四种合同关系中,保险合同与融资合同两者都建立在交易合同之上,但他们之间彼此完全独立、互不存在法律依赖关系;交易合同与保险合同之间存在的关系复杂而紧密;赔偿及标的物转让合同的约束力是以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为前提的,而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又是以卖方履行交易合同及其相关义务且买方发生了保险合同条款所规定的风险为前提的。因此当卖方未能履行交易合同或者未能全年履行保险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全部义务时,保险公司可以行使拒绝赔偿的权利,而买方对于交易合同和保险合同的履行也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毫无疑问,这种错综复杂的合同关系给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下的融资业务增加了风险,给辨识和判定贸易是否能够有效达成增加了难度和挑战。一旦贸易买卖双方或一方出现道德风险或不配合行为,就很容易出现保险资金被套取的风险。

三、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风险的防范路径探讨

基于以上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开展中面临的风险及其机制分析,结合国内外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风险管理上的成功案例、经验、方法和模式,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考虑和探索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风险的防范。

(一)构建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风险管理架构

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认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是包括对多个方面风险源的全面管理,为此需要构建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风险管理架构来进行专业化、职业化管理,从风险管理目标的制定到基本管理制度的审议,从基本政策的草拟到管理有效性的监督等,都置于该架构下进行专业化探讨并给出合理性意见。同时为了确保该管理架构的有效运行,需要设置相应的协调机构,该机構负责整个架构的有效沟通和协同,就相关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对整个管理架构的工作给出指导性意见,并对业务运作中的各类事件和风险进行评估并撰写相关报告。最后,实际业务岗位上要设置相应的风险管理岗,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落实。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对相关保险指标进行计算分析,全面监控相关风险项目和风险源,诸如精算部、审计部要对业务赔付率、业务指标异常情况等进行监控、检查和分析,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审查、早防范。

(二)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风险管控机制

基层保险公司和业务岗位是风险管控与防范的第一现场,因此要采取措施确保上级公司风险管控政策、方针、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参照上级公司的风险管控框架,结合自身环境和业务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控机制,日常业务开展中注意风险的辨识、评估、化解与防范;包括财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是风险管控的第二个重要防线,同样需要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控制度,同时也要对下级单位的风险管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风险管理部门是进行风险管理的中枢和核心,在风险管理中一定要切实履行风险管控职责,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情况的风险管控政策与规章制度,监督和审查基层业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对风险管控政策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并形成评估审查报告呈递企业管理层。审计部门是风险管控的最后一道防火墙,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审计对上述相关风险单位、部分和岗位进行监控和审查,确保其在风险管控中的作用和价值切实充分发挥出来。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风险管控团队

对于保险公司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这种高知识、高技术密集型业务来说,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人才及其团队是最为核心的宝贵资源,为此要致力于风险管理师队伍的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风险管控团队。要提升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在内的企业全体职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其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在承保业务开展中,在对业务专业认知和风险评判的基础上,科学灵活地应用各种政策和机制来拓展追偿渠道,与相关专业机构加强合作,提升理赔追偿效率;打造专业化的理赔追偿人才团队,激励所有员工进行风险管理师资质申请和认证,为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准备必要的人才资源,并为制定和实施强针对性、高适用性的风险管理方案及其实施准备人力资源支持和保障。

(四)注重从保前、保中、保后三个阶段进行全方位的风险防范

保前阶段,一是要注重从宏观经济层面分析和掌握贸易企业的风险状况,特别是经济下行诸如内需乏力、外需不足、汇率变动、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对贸易企业风险水平的影响;二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利用相关档案资源和资信体系对贸易企业客户按照其风险水平进行不同的管理,同时对不同类别的客户,特别是对客户经理要进行的保前调查内容也应该有所差别,并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和风险变动情况进行动态化跟踪评估,从而实现对客户风险的事前控制。这一阶段客户经理的重要任务是对客户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

保中阶段,需要对贸易企业及其交易对象采取尽职审查,特别是交易对象是否与卖方企业存在关联性的关系,将风险管控的重点放在卖方是否能够履约、交易纠纷导致的交易中断、应收账款能否如期全额收回、贸易欺诈等所导致的各项风险;对卖方索赔时间、单证等要求应该在保险合同中进行严格清晰的规定;加强对客户经理的业务培训,提升其对相关保险条款和索赔程序的认知水平。

保后阶段,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它不能像其他险种一样可以做到一劳永逸,而需要长期地、动态地、持续地关注贸易企业、合同、保险义务履行等的情况和状态,以防范相关风险。

(五)全面提升增值服务水平

全面提升增值服务水平,不仅是深化和促进信用保险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防范和化解相关业务风险的客观要求。为此,一要实现承保模式的创新,针对传统保险业务理赔难的问题,必须打破现有理赔条件的框架,简化操作程序和环节,缩短理赔时间,以增强对企业的新引力,同时也降低企业出于获得理赔的目的可能出现的各种道德风险;二是要在客户充分细分的基础上实施差异化的风险管控模式。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其信用保险应该基于风险控制数据注重风险控制的专业性。对于大量具有强烈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来说,应该基于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帮助其更容易地获得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对于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的要求,应该帮助其实现表现更为卓越的资产负债结构。对于急需拓展市场的企业来说,应该通过信用保险帮助其实现扩大信用销售的目的。这样在给保险客户提供全年增值服务的同时,也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保险业务的风险。

(作者单位: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作者简介:孙宏光,1981年7月出生,男,汉族,江苏连云港人,硕士,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保险、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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