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的发展路径

2023-08-31 01:46曾俊儒马心明撒兰应白秀海
今日财富 2023年22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曾俊儒?马心明?撒兰应?白秀海

发展农村金融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探究推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时代内涵,分析我国目前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希望探究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的发展路径,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参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民生计的根本性问题,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乡村尤为突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而农村作为金融浅滩,可获得的金融服务与城市不可同日而语。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发展农村金融高度重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目前,我国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圆满成功,在乡村振兴的新时代背景下,亟待探索出农村金融发展的新路径,更好地为乡村振兴赋能。

一、推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时代内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在党的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乡村产业日益兴旺。但是,农民和乡村产业抗风险能力仍然需要关注,农民因病、因灾、收入变化等突发事件增加了农民返贫的风险,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也给乡村产业带来风险。推进农村金融发展,一方面增加了农民临时获得金融救助的可能,帮助农民渡过难关,牢守防返贫底线,另一方面也分散了乡村企业以及新型经营主体面对风险带来的损失,使得乡村的产业更加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有利于促进乡村产业的培育及发展,通过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推进农村金融发展变革,加快金融服务创新

随着数字化和移动支付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服务向着自主化和便捷化发展,但是乡村地区获取的金融服务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无论是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产品种类,还是农民和乡村企业所获得的授信额度,都远远落后于城镇。金融排斥现象源于我国的城乡发展水平和金融机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营理念。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商业银行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在农村开展业务。目前,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支付的发展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金融机构抓住这个机遇,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便捷、高效地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改变传统金融机构以人数和网点换效益的发展模式,降低农村地区金融门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金融服务创新。

(三)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合作发展的农村金融之路

农村征信体系不完善也是金融机构缺乏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意愿的重要原因。农民和乡村企业缺少征信数据,金融机构面对高昂的信用风险和违约成本,自然不愿意将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城镇居民由于自身工作稳定,生活范围集中,信息透明等因素,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城镇居民的社保缴纳记录,征信数据库,资金流水等情况,精准地掌握用户的信用状况。所以发展农村金融,就必须加快建立统一的农村信用体系。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建立完善的农民和乡村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信用库,单靠某家金融机构难度较大,只有通过由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参与,监管部门按照统一模式监管,依靠村镇干部共同努力,探索出一条合作共赢的农村金融发展道路,消除城鄉金融信息差距,使得农民也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制度保障不断完善

早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农村金融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2021年,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保障金融产品作用有效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同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进一步夯实了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职责,针对农村金融发展的薄弱环节,引领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于乡村振兴和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目前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截至2021年底,全国乡镇基本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全覆盖,全国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达98.17%。全国助农取款服务点81.1万个,以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主体的基础支付服务村级行政区覆盖率达99.6%。农户信用贷款比例为21.4%,比上年末高2.4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为18.1%,比上年末高2.7个百分点。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业务全覆盖。通过互联网和手机银行,农户和乡村企业经营者能够便捷地获得贷款,购买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以及理财产品,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除了农村金融的可获得性不断增加外,我国也在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的体制改革和产品创新。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信用社和当地的村镇银行,这些银行规模小,业务种类单一,资产薄弱,抗风险能力差。正是由于这些原因,2022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通过加强对农信系统的监管,推进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制度化,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畅通公司治理机制,更好地服务农村金融发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在金融产品方面,各金融机构都推出了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金融产品,如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惠农e贷”,根据农民和乡村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自主确定贷款期限,根据不同的担保方式确定利率,切实支持农民和乡村企业的猪牛羊养殖;水稻、玉米、花卉、水果种植;蛋肉奶食品加工、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发展;农家乐、农资店、小卖店、面条馆、理发店等乡村实体经济发展。

三、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产业发展支撑不足

虽然目前全国乡镇基本实现金融机构全覆盖,但各个乡镇的金融机构数量总体偏少,并且存在分布不均等现象。一个乡镇往往只有一至两个金融机构,并且农村金融机构以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为主,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几乎没有乡镇网点,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更是难觅踪影。金融机构网点人员数量少,无法及时服务农民和乡镇企业。此外,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也较为单一,除了满足农村居民的资金存取需求外,只有最基本的贷款服务,第一产业贷款以及三农贷款占比低,部分乡镇甚至缺少惠农金融产品,这样的现象在欠发达的地区更加明显。金融产品缺少特色,无法满足农村居民及乡镇产业经营者的需求,这部分人只能到县城或是市区寻求金融服务。面对单一化同质化的金融服务,无形中加大了农户的金融服务获取难度,间接导致了农户选择程序简便但是风险更高的小额网贷,增加了金融风险。

农业生产由于自身的不确定性,易受天气变化、自然灾害和病虫害影响,所以农业保险对于农村金融的发展至关重要。农业保险可以分散农民面对的风险,增加农民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农村部分地区金融机构只提供基础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缺乏有特色的农业保险、再保险业务。此外,由于乡村产业多数经营农产品,具有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等特点,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对其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更倾向于选择那些收益快的产业,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对于不同类型的乡村产业授信差距大。农村金融机构更倾向于投入大量信贷资源于大中型的乡村产业以及收益快的乡村旅游业,不愿意授信给传统农业产业和小型农村企业、个体经营者,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农村产业的全面发展。

(二)农民金融素养欠缺,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长久以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门槛较高,农民对于金融的相关知识缺乏了解,金融意识淡薄,加之部分农民文化素质较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及操作软件,容易成为金融诈骗的受害者,从而增加农民对于金融服务的抵触情绪,进一步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创新。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等现代金融支付结算服务跨越了时间空间,但开展业务不够规范,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主体和行业规范,客观上加大了监管的难度。此外,现有的法规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新生事物缺乏严格的界定,金融创新与审慎监管产生了矛盾,造成了金融效率的低下,不利于农村金融的变革与创新。

(三)缺乏共建共享的农村信用体系

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分散,就业灵活,获取信息难度大,成本高,没有形成统一的农村信用体系。由于缺少对农民和乡村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的风险评估,部分金融机构仅仅为农户及乡村企业提供最基本的金融服务。目前,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较为被动,金融机构一般不会主动出击,而是等待农民和企业找上门来,数据收集难度大,维护和更新成本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实地核查,才能掌握较为全面的信用数据。由于缺乏统一的农村信用体系,导致了金融机构对于农民的授信额度普遍不高,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授信额度。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其特殊的性质,被金融机构视为企业,这类经营主体缺少财务报表和现金流信息,因而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

四、农村金融发展的变革与创新

(一)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金融网点的作用,对于还没有金融机构覆盖的乡镇以及人口基数大的乡镇,要进一步布局金融网点、金融站所等農村金融终端,打通金融服务的路径。当地政府应重视金融服务站,让其切实发挥作用,统一金融服务站的建立标准和提供的服务,发挥金融服务站的纽带作用,宣传金融知识,培养农民的金融素养。政府要进一步发挥鼓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当地的农村金融服务,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除了基本的资产、负债业务外,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调研,探索创新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和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金融产品,丰富农业保险、担保、租赁、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服务,激发农村金融的活力和乡村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热情,助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数字金融服务

当前的农村金融发展与当前的农村信贷制度已不相适应。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必须要构建一个统一的农村信贷系统,通过政府与各金融机构协同,开展信用村评级,并依托人民银行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并通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入村走访等工作,将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生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数据联动共享,建立农户的信用档案,共享农村信用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数字金融服务,增加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形成一个开放、全面的信用数据库。现阶段各农村金融机构孤军作战的模式已经难以适应金融服务发展的需要,迫切要求各金融机构实行数据互通,相互合作,加强征信机构的数据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另外,金融机构还可以和互联网公司合作,通过发展数字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创新,拓展业务范围,创新经营理念和模式,将非系统性风险降到最低。

(三)改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乡村振兴

农村金融存在着存大于贷的局面,除了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民需求外,投资回报率低也是农村金融面临的现实问题。因此,要改善农村金融的资金使用效率,将金融资源精准投放。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要着眼于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积极与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合作,制定出一套产业发展计划,对已有的资源进行充分利用,以电商平台为基础,以上下游产业为基础,发展并壮大乡村实体经济,同时吸引大量的人才,构建出一个立体的乡村产业链条,让农村金融能够多维度地为乡村振兴提供服务。同时,还要建立农村直接融资平台,拓宽乡村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来源,引入外部监督,提升乡村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通过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单位:昭通学院)

基金项目:昭通学院2022年度乡村振兴课题专项(xczx20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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