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赋能乡村治理的实践逻辑
——以贵州省J县F社区为例

2023-09-20 03:18唐少奕
贵州社会科学 2023年7期
关键词:逻辑基层社区

彭 珊 唐少奕

(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2.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2)

一、问题提出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国家治理在乡村场域的基层延伸。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优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乡村治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和实践有效的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2022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乡村作为国家基层治理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积分制作为一项“柔性”治理工具,成为能较好形塑和培育乡村内生治理动力的地方实践创新制度形式,获得来自中央层面的鼓励和推广。2020年7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因地制宜在乡村治理工作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并在全国遴选出上海“生态村组·和美宅基”积分制等8个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2021年4月,中央多部门联合出台《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知》,文件明确表示各地应因地制宜地在乡村治理中规范有序开展积分制。同时,各级妇联组织按照要求,积极引导妇女参与乡村治理,探索形成甘肃省“家美积分”等7个典型案例在全国学习推广。2023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强调,“引导地方拓展积分应用领域,创新积分载体平台,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显然,近年来中央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既有规范引领,也有经验推广,给全国各地积分制创新试验提供了政策舞台。

积分制作为一种实践性较强的激励方式,早期主要运用于企业场域的绩效管理、商场积分卡、户籍制度改革、教育管理和基层党建管理等社会事业领域,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管理始于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自行性探索。一些易地搬迁村镇为解决农民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淡漠等突出问题,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渠道制定评价办法,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对社区搬迁群众的日常行为和道德表现进行评价积分,采取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式,不断提质积分内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积分制管理在各地引入乡村治理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如湖南省津市的“三色”积分制、江西省新余市“晓康驿站”积分制、甘肃省“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汉王镇“爱心银行”、广东省东莞市“玉兰花开·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等模式创新。这些积分制创新模式符合当地乡村治理的现实需求,对全国推广积分制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对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产生积极的影响,对于现代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1]

二、文献回顾

关于积分制的研究,从国外研究来看,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商业领域、社会领域中有关移民积分制和企业绩效领域,运用于城市治理和乡村治理的研究不多。从国内研究来看,积分制管理嵌入乡村治理的实践引发学者们较多关注和深入探讨,形成了一定的研究积累。但大多停留在描述性研究阶段,侧重于中央关于积分制相关文件的解读以及基层治理中成功案例的经验介绍和总结,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一是积分制管理的内涵和特征。如:积分制管理具有治理内容标准化、治理过程程式化、治理方式奖惩化与治理绩效通兑化等特征[2];二是积分制管理的效用逻辑。如:积分制管理是一套具有“软法”性质的地方性行为规范及其运作机制,并巧妙地构造“三治融合”。[3]积分制管理增强了村民的主体意识,培育了村民的公共精神,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4]积分制管理作为重要参与途径和激励方式,在民众参与、效能提升、激励性治理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5]其效用逻辑主要体现在增强村社黏性、细化治理名目、激活德治传统、推进基层数字管理四个方面。基于居民对道德和社会规范的重视,积分制能够使其参与到具有正外部性的道德行为获取积分的体系中,社会规范不断显性化,以此实现“软性”治理,助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6];三是积分制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完善建议等问题。如:积分制管理在推行实践中获得较多上级政府下放的各项资源,但由于村庄集体经济发育不完全,加之村庄拥有的社会资本有限,致使内生动力缺乏。“财政支持难以持续”“社会参与不足”“党政—社会动员与响应机制”和“多元治理力量参与的保障机制”的建设问题也是积分制管理持续赋能乡村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7];在实际运作中,积分制管理还存在“目标聚焦度不高”“指标的选取及其赋值不够合理”“物质激励不足”“难以兼顾多元利益”等问题。

国外积分制管理较早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虽然运用场域和作用对象与国内不同,但在积分采集方式、积分量化标准、积分结果运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借鉴性与参考性。积分制作为一种治理创新形式,在国内乡村治理中的有效运用促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但积分制与“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有何逻辑关系?积分制中政治、行政、社会如何赋能乡村治理,三个逻辑之间的关系及背后深层次的理论逻辑是什么?尤其将积分制放在易地搬迁安置社区这一特定场域中来研究,其实现的逻辑路径又是什么?国内现有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尚有更进一步的理论探讨空间。概而言之,本文从贵州省J县F社区积分制管理的实践出发,描述该治理工具赋能乡村治理的现实样态,基于公共价值理论,系统审视积分制实现的政治逻辑、行政逻辑和社会逻辑,从而回答这些核心命题。

三、贵州省J县F社区积分制赋能乡村治理的实践逻辑

(一)贵州省J县F社区积分制发展的实践样态

为探索积分制在基层场域的实践逻辑,基于典型性原因[8]的考虑,本文将贵州省J县F社区作为个案展开探索性研究。首先,贵州省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192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占全国搬迁人口近1/5,共建立949个集中安置点。由此可见,贵州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属于全国的“大样本”。其次,J县是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且F社区属于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大型社区,是J县唯一一个万人以上规模社区,脱贫户占比高达77.19%。社区入住率高,防返贫工作任务艰巨。少数民族占比60%以上,治理对象较为特殊,社区管理比较复杂,地域选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最后,F社区住户来自全县10个不同乡(镇)和村民小组,社会关系网络重构对现有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表现明显,便于观察积分制所带来的治理效能的呈现。F社区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是J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示范安置点打造的重点社区,可为本研究提供持续的典型案例和实证材料。

F社区于2018年7月挂牌成立,位于J县凯德街道抹茶大道东段,305省道及工业大道穿境而过。总占地面积16.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是J县最大的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划分 ABC 三个区域十个网格,共有居民住房楼 57栋98个单元,居住来自全县10个乡(镇)、街道搬迁群众 2363户10185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751户7862人,党员107名,楼长69名。社区设党委1个、居委1个、党支部5个和党小组10个,党员110名。F社区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成立了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入住率、水电费收缴率、物业费缴纳率均为 100%。

1.组织管理层面。F社区建立组织领导监管模式,坚持“街道指导、社区实施”原则,成立积分领导小组和积分评议小组。积分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街道派驻社区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党委副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组成。积分评议小组由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任组长,社区三委人员及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文明实践超市”积分评定、积分管理、物品兑换、台账建设、公告公示等工作。

2.制度运行层面。自2021年起,为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F社区不断探索总结居民自治积分管理制度,制定并正式运行《凯德街道F社区居民自治积分管理实施方案》,优化《F社区居民自治积分细则》,丰富爱心超市物资兑换商品。从表1可知,F社区居民自治积分主要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类别涉及会议类、活动类、任务类、家风家教类、好人好事、为民办实事、居规民约、其他等9个大类。其中会议类和活动类属于集中形式,旨在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和会议,其余为分散形式。积分细则涵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文体活动、完成社区重点任务、孝老爱亲、家庭和谐、遵纪守法等15项积分事项和38项积分细化内容。从积分细则来看,F社区积分依据类别进行评定:会议类和活动类的认定,统一由组织者向驻村工作队提供签到册积分;任务类的认定,统一由物业公司或各支部向驻村工作队提供任务完成清册积分;家风家教和居规民约类采取“负面清单”形式统一由党支部向驻村工作队提供积分依据积分;好人好事类、为民办实事类和其他类由居民个人向驻村工作队提供积分证明积分。

表1 F社区居民自治积分细则

F社区积分制运行流程简便清晰,首先由社区委员会统一组织人员,根据项目开展积分评定活动,并及时公示积分评定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社区根据积分评定结果发放积分卡,社民持积分卡到“新时代文明实践超市”兑换物品,超市管理员登记好《兑换台账》并交回社区审核归档。积分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兑换物品。根据积分额度,动态兑换与积分相适应的物品,原则上每月最后一个周为“积分兑换周”。二是作为社区评先选优重要参考依据。社区在评选表彰“十佳居民”“十佳家庭”“优秀楼长”等方面,年度积分最高的家庭优先分类推荐。三是作为社区学生所在学校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在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时,家庭获得积分较多的学生优先考虑。四是作为社区“黑名单”依据。家庭积分为负数,则该家庭在积分为正数前不得申请临时救助、在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社区不予以特殊关怀,其子女在辖区学校内不得参加评先选优。五是以楼栋为单位,按季度根据积分高低评选流动红旗楼栋,年终对楼栋总积分最高的楼长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楼长家庭在会议类全年积分不满5分的,作为楼长辞退依据。社区居民所获积分可以在积分超市兑换等价生活物资,也可以抵扣物业费、兑换等价理发、助老等服务,积分也可进行捐赠,捐赠对象为社区内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或其他困难家庭。详见表1和表2。

表2 F社区积分兑换物资表

3.参与成效层面。2022年,F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超市”更名为“东莞·J县东西部协作慈善超市”,同年5月,积分兑换点揭牌运营,全年共举行了两次大型积分兑换活动,为居民兑换了牙膏、牙刷、香皂、肥皂等1100余份,兑换毛衣、手套、帽子等物品1000余份。截至当年年底,社区共有2293户参与积分活动,参与率100%,社区居民共获得33181积分。其中,脱贫户共1751户参与积分活动,获得28446积分,参与率100%。1509户居民参与了兑换,兑换分值22032分,兑换率67%。从积分制参与和兑换的数据来看,F社区以慈善超市为平台,以党委为引领,将积分制与三治”融合,有效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带动了更多的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居民议事会议、安全教育讲座、就业技能培训等社区活动,达到了全民参与的预期效果;积分制有效集聚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实现群众靠发动、发动靠活动、活动促融入的目的,社区搬迁居民实现有效融入;F社区通过积分制“细化”内容、“量化”转换、“实化”运用、切实指导了社区干部和社区群众“怎么干”“怎么评”“怎么兑”[9],推动社区自治、德治和法治有机融合。丰富居民的物质、精神方面需求的同时,彰显了红色效应,是对国家提出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的实践回应。

近年来,F社区以积分制为抓手,重点围绕社区精细化综合治理探索了大型安置点社区治理“12345”工作法,搬迁居民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成效日益凸显,先后获得“全国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新市民·追梦桥’市级示范点”“T市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示范点”“T市红色物业示范点”等荣誉称号,成为北京理工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成功迎接《人民日报》、新华社、《贵州日报》等省内外媒体考察调研200余次。

(二)F社区积分制赋能乡村治理实践逻辑

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下,通过制定具体且可量化的积分指标将居规民约不断清晰化和可操作化,规范内化村民的日常行为,构建村庄和社区公序良俗,从而提升乡村和社区治理的效能。改变了之前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治理逻辑,映衬出政治、行政、社会在达成“共识”基础上的公共价值创造逻辑。[1]

Moore在《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一书中提出“战略三角模型”,明确了公共管理者实现公共价值目标的三个问题,即公众认为目标是有意义的吗?得到政治和法律的支持吗?行政具有可操作性吗?积分制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的治理工具,契合公共价值的“战略三角模型”理论范式,以公共空间生活“利他性”为追求目标,因为社区公共生活的优势应在其公共性,而追求公共性则成为公共生活的起因,公共性就是利他性。[10]同属公共价值的客观表现,这一价值目标对于社区移民来说是有意义的。而在实践运行中,从中央到地方,积分制以“自下而上”的非正式制度创新模式获得了政治和法律的合法性基础,政府也赋予基层先行先试的政策试验权利。积分制通过党建引领、一核多元的政治逻辑、运行监督与协调配合的行政逻辑和自治、德治、法治的社会逻辑形成有机统一,展现了政治、行政、社会在“共识”基础上的公共价值创造过程,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1.政治逻辑。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11]要加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12]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国家安。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根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就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而党建引领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本质要求和政治逻辑。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党组织的具体功能进行了清楚的界定,“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分制搭建了党政、市场与村民等多元主体结构的治理网络,公共价值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政治家作为一种协调机制在其中扮演“润滑剂”角色。积分制中的党建引领、一核多元的赋能逻辑生动诠释了理论假设中“政治家”的功能和作用。

F社区属于J县最大的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有土家族、苗族、侗族、仡佬族、羌族等1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 63.6%,搬迁农民在语音表达和风俗文化上存在较大差异。积分制以党建引领为阵地,推进了F社区民族团结和整体进步。首先,F社区积分管理组织体现了“一核多元”的总体性特征,社区党委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街道派驻社区党委副书记任组成的“一核”团队,与驻村工作队员、社区物业全体干部、居委委员、就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社区综合办人员等“多元”主体一起,高度重视社区移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引导群众在孝老爱亲、家庭和谐,见义勇为等方面积极展开行动获得积分,努力实现“利他性”的输出,在服务基层和服务民众的过程中,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次,党委通过建立居民协商议事机制,把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力量凝成合力,制定“积分制”管理协调和监督机制,将居民参与社区重要事项治理清单化、积分化,全面指导“文明实践超市”积分评定、积分管理、物品兑换、台账建设、公告公示等工作。党员作为党组织发挥示范作用的排头兵,承担着积分核实、积分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责任。最后,在社区“一张网一中心十联户”创新模式推动下,社区党员经常深入社区少数民族群众家中,鼓励他们多参加社区政策宣讲活动、感恩教育会,既能了解党中央对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最新政策动态,增强民族融入、民族和睦意识,也能通过学习获得积分兑换礼品,实现“双赢”效果。归而言之,积分制作为一种“软约束”的治理工具嵌入乡村工作,“党建引领”的实质就是在党组织引领下,引导社区移民的集体偏好和共同认知,进而创造和实现公共价值。

2.行政逻辑。传统行政是政府依靠行政权力,对垄断资源进行配置,通过纵向多等级组织实现统治意志的有效贯彻。在此概念下的行政逻辑是政府基于维持社会运行稳定性与平衡自身意志有效性的目标,依靠政府所掌握的行政权力,自上而下地建立行政组织,制定并执行社会治理政策的过程。[13]传统的乡村治理情景中,乡镇作为最基层的科层制行政机构,指导着村委具体开展事务性工作。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工作的开展,县域所属的一些偏远村寨因“一方水土不能养育一方人”,搬迁到新社区。街道办作为政府行政组织,协同社区居委会,负有制定公共规则、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服务,贯彻和履行基层政府的行政职能,公共性是基层政府履行职责、发挥职能过程中首当其冲应该考虑的。

本文中所指积分制赋能乡村治理的行政逻辑并不是强调行政组织对社区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垂直和自上而下的指挥关系,而是体现为行政组织和自治组织在行政资源配置上的协调配合,以及行政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对积分制运行提供的保障逻辑,区别于传统“命令—控制”、等级性强和封闭性强的行为逻辑。Moore基于制度视角,认为政府应通过营造有利的“授权环境”,满足于真实的公民期望和偏好,努力创造公共价值从而使公民从中获得效用。[14]易地搬迁社区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空间,如何才能“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提高移民在这个空间里的公共生活品质是党和政府各类政策工具发力的聚焦场域,体现了公共部门的责任情怀。F社区积分制的运行过程中,基层行政体系内的资源配置力量充分授权社区委员会和社区移民,通过开展协调配合和运行监督,达成社区移民的组织认同与规范性共识来实现公共价值的追求。在“街道指导、社区实施”原则指导下,F社区对积分制实施方案进行规划和组织,建立街道组织监管模式,保证积分制公开公正运行,以“东莞·J县东西部协作慈善超市”为平台,建立积分兑换实物机制,设置居民获得积分事项清单,让居民由“社区工作旁观者”向“社区建设参与者”转变,不断增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激活基层治理细胞,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为确保积分兑换超市正常化、常态化运转,街道办积极引导J县信用社F社区支社、爱心企业加入兑换物质保障队伍,加大积分兑换超市资金投入力度。与此同时,强化与东西部协作对口单位的府际关系,积分制所兑换的物资筹集得到了东西部协作单位的大力支持。广东省东莞市大朗组团积极引导当地各类爱心企业、地方商会、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等到F社区对接交流,大朗组团慈善会、大朗镇巷尾社区、东莞市鹏程针织有限公司与F社区签订了结对帮扶捐赠协议,加强了积分兑换的资金保障。显而易见,积分制在易地搬迁社区运行过程中,东西部协作这一特殊的行政资源较好地解决了积分兑换物品的来源问题。

3.社会逻辑。传统乡村治理中,国家通过将行政权力下沉至村庄以实现管控,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村庄治理状况,但也使得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现象愈加明显,进一步妨碍了乡村社会自主性和弱化村民自治。乡村治理中的社会逻辑体现了弱行政化社会治理的创新,倡导的核心理念是以社会整体价值和利益为中心和走向公共性的价值追求。[15]在公共价值创造的网络关系中,公众在公共价值管理中充当公共价值管理目标的确立者、公共价值管理路径的决定者、公共价值管理执行的义务人,以及公共价值管理实施的志愿者角色。[16]

F社区的移民来自全县10个不同乡(镇)和村民小组,从原来的“熟人社会”进入到陌生的社会环境,从“宗亲帮扶”到“物业管理”的不适应,加之外出打工年轻人多,家里大多为老、幼、妇女,社会适应难度大,参与社区治理进度缓慢。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F社区有劳动力搬迁家庭2263户9880人,无劳动力搬迁家庭100户305人,社区有劳动力4859人,省外就业1981人。F社区在制定积分实施细则前期,充分听取社区移民的意见,对细则的积分类别和内容进行反复修改;运行期间重视移民的反馈,如有的群众反映兑换门槛过高,每类赋分过低,积分领导小组及时调整积分兑换物品分值。社区通过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将邻里互助、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民情日记的考核纳入积分事项中,强化了邻里交流和楼长入户工作的积极性,大幅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帮助移民群众融入社区,实现了“稳得住”。这项非正式制度的构建、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充分调动了社区移民完成邻里间的行为互动与聚合,实现了四个角色的价值嵌入。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新思想。社会治理的未来发展重心在于变行政驱动为社会驱动。[17]积分制在此时代背景下体现了“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3]有机统一的系统社会逻辑。首先,“自治”的核心功能体现为“民主”,倡导的是基层的自我服务和自我治理。积分内容涵盖广泛,F社区运用积分治理撬动群众自觉参与社区管理的激情,坚持自愿、鼓励参与,不强制参与和变相摊派。强化正向激励,鼓励居民积极投身到社区治理。基层治理追求的弥合分歧、简约处理和协商善治等价值理念通过积分制得以践行。其次,“德治”则以宣传教育实现其内化功能,如对基层民众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村规民约的宣传。设置积德榜,对“积分大户”或事迹特别突出的个人及家庭,给予表扬奖励,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引导群众崇德向善,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群众积极参与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争当十佳居民等积分活动提升社区德治水平。最后,“法治”从根本上是《宪法》规定的各种公约和守则在强化道德教育、丰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同时也归属于乡村德治建设的基本体系。[18]积分制中体现了乡规民约等非正式制度的规则运行,通过基层民主形成内生性规则,进而展开乡村治理,天然蕴含着法治因子。然而,此处法治的另一层含义应包括积分制的非正式性不应与国家上位法相抵触,避免过度侵入私人领域而招致村民反感和抵触,因此对其“合法性”审查存在一定的必要性。

四、总结与展望

积分管理作为乡村治理的创新工具,有效激发基层群众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9]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公共利益,这与公共价值的追求具有一致性。[20]积分制所释放出来的公共价值创造和追求理念体现在政治、行政和社会治理逻辑的互嵌和协同之中,所表现出的治理逻辑符合国家提出的“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战略定位。

积分制将村级事务与村民利益联系起来,通过将各类项目和指标转化为具体分值,乡村治理方式由“任务型”转为“激励型”,乡村治理从无形变为有形,使“软约束”有了“硬抓手”,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21]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由于我国客观环境差异大,民族成分构成复杂,几乎不可能找到一套在全国范围内都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模式。在田野调查中,笔者发现J县其他安置社区在积分制的应用和推广上与F社区尚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安置社区积分制几乎没有运行,兑换商品束之高阁,何种原因导致如此?F社区相对较为成熟的一套积分制体系为何在其他社区不能复制和推广?是社区治理主体、客体原因?还是制度设计原因?有待笔者开展下一步追踪研究。简而言之,未来的研究应充分调研当前积分制管理实施现状和存在问题等客观实际情况,在如何提升积分制管理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改进和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提升乡村治理效方面进行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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