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契丹语具象类人名研究

2023-10-02 20:35孙鹏飞
地域文化研究 2023年4期
关键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类人契丹

孙鹏飞

人名本质上属于符号。按照符号类型,可将人名细分为具象、抽象型两类。结合人类普遍认知规律,具象类人名因符合原始社会具体性思维的认知特点①[法]列维·斯特劳斯著,赵建兵译:《野性的思维》,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第11页。,故往往能反映出更为原始的传统民族元素。由此可知,辽代契丹语具象类人名研究,不仅是契丹命名文化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考察契丹民族与社会最为清晰且独特的视角。学界已有研究相对较为零散②相关研究可分两类:一、契丹语人名习俗:江慰庐:《从“塔不烟”人名释说谈辽和西辽朝的农业生产——汉族、古契丹族的友好历史关系》,《社会科学辑刊》1982年第2期;刘浦江、康鹏:《契丹名、字初释——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父子连名制》,《文史》2005年第3辑;[日]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契丹文墓誌より見た遼史》,京都:松香堂,2006年。二、契丹语人名音义:刘凤翥编著:《契丹文字研究类编》,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因此笔者不惮弊陋,试对辽代契丹语具象类人名作系统式的梳理。笔者拟由以下四类人名对辽代契丹语具象类人名进行讨论,以期深化对此问题的研究,并求教于学界先贤。

一、组织机构名

契丹民族好取组织机构名称为名的现象很早便为学界所知,首先引起学者关注的是契丹语部族类人名现象。①爱宕松男通过论证契丹人李失活与契丹失活部之间的关联,推断这种部族名与人名的对应现象亦可能存在于同时代的其他部族中。参见爱宕松男:《キタい古代史研究》,《爱宕松男东洋史学论集》第3卷《キタい・モンゴル史》,东京都:三一書房,1990年。在此基础上,爱新觉罗·乌拉熙春通过统计石刻资料中与部族名称相同的人名,有效论证了契丹语部族类人名现象的存在。参见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契丹文墓誌より見た遼史》,京都:松香堂,2006年,第282-285页。事实上,辽代契丹语人名涉及的组织机构按层级大小可依次分为:国号名、属部名、斡鲁朵名、行政建制名。组织机构类人名将两种专有名词有机结合,对于探讨辽代契丹社会的地缘属性、避讳制度以及地域观念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国号名

《辽史·耶律曷鲁传》:“及太祖为迭剌部夷离堇,讨奚部,其长术里逼险而垒,攻莫能下,命曷鲁持一笴往谕之。既入,为所执。乃说奚曰:‘契丹与奚言语相通,实一国也。’”②(元)脱脱等:《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346页。据史料可知,辽代契丹语、奚语或为同一语言的不同变体。基于此,奚族长之名“术里”*xuli亦可视为契丹语人名。对于契丹语术里一词的释义,史料并无相关记载,但契丹文字研究成果可为解读该词提供启发。刘凤翥据契丹小字*xuli在碑刻中的位置并结合蒙古语xola于义为“辽、远”的音义面貌,断定契丹小字的音译形式为“哈喇”,意译形式为“辽、远”,即该词表示契丹国号——辽。③刘凤翥、唐彩、高娃、李建奎:《辽代〈耶律隆祐墓志铭〉和〈耶律贵安·迪里姑墓志铭〉考释》,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411页。按国号“哈喇”音近人名术里,且即实更是直接将契丹小字人名译为“术里者”④即实:《谜林问径:契丹小字解读新程》,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年,第467页。。综上,辽代契丹语人名术里于义为“辽、远”,因其与国号重名,故可简称为国号名。⑤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对契丹国号的构拟与刘凤翥稍有不同,但二者均承认国号类人名的存在。乌拉熙春认为契丹语人名中存在以国号“胡里斯”*hulis为名者,但在契丹小字中与国号的接缀方式稍有不同。参见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契丹文墓誌より見た遼史》,京都:松香堂,2006年,第283页。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以契丹语术里*xuli为词根者还包括:术里者⑥已知契丹语词缀“堇”*-gin或“隐”*-γin,表示“司……事务之人”,则“术里者”中的尾音节“者”或为契丹语中表示“司……事务之人”的词缀“堇”*-gin或“隐”*-γin省去鼻音韵尾-n后的变体。参照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46页。等。

辽代契丹民族取术里为名直接造成了人名与国号共用一词的现象,其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点:一方面,从契丹文化不重避讳谈起。辽代避讳观念不甚发达。例如,穆宗讳明,而景宗小字明扆,透露出契丹讳例不严。相比古代汉族“命名不以国,以国则废名”⑦(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龚抗云、于振波、胡遂、陈咏明整理,杨向奎审定:《春秋左传正义》卷6《桓公六年》,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81-183页。的命名禁忌,辽代避讳制度正式确立晚至圣宗时期⑧姜维东、郑丽娜:《辽代避讳问题研究》,《史学集刊》2018年第6期。,推测这应是契丹人名能与国号名相重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从词汇内涵层面谈起。其一,就词汇本义看,契丹人以术里为名存在视其为贵名的可能。契丹语人名术里的取义为“辽、远”,因其含义符合契丹奔放、自由的民族性格,故适合用作人名以抒发内心情感。其二、就词汇引申义看,国号作为政权、国家的象征,富有极强的民族与政治内涵,故取国号为名可凸显归属感与自豪感。据《金史·萧仲恭传》记载事迹,萧仲恭曾取名“术里者”或意在彰显自身“尽节国家”①(元)脱脱等:《金史》卷82《萧仲恭传》,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第1965页。的情感。此外,类似风格的汉名有收国奴等,均集中见于辽末金初这一特殊时期。

2.属部名

《辽史》卷91《耶律唐古传》:“耶律唐古,字敌隐,于越屋质之庶子。廉谨,善属文。统和二十四年,述屋质安民治盗之法以进,补小将军,迁西南面巡检,历豪州刺史、唐古部详稳。”②(元)脱脱等:《辽史》卷91《耶律唐古传》,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500页。另据卷66《皇族表》,党项节度使唐古乃于越屋质之子,即横帐孟父房岩木楚国王之后。③(元)脱脱等:《辽史》卷66《皇族表》,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124页。由此可知,“唐古”为契丹人应无疑,又因卷91与卷66中二人同名且均为于越屋质之子,故卷66中的党项节度使“唐古”即卷91中的唐古部祥稳“耶律唐古”。综上,结合耶律唐古的任官履历,推测唐古之名与其所任部族间应存在联系。换言之,唐古之名或取自唐古部,即耶律唐古为属部类人名。检索辽代史料,以契丹语唐古为名者还包括:萧唐古、耶律唐古特等。在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同样以属部为名者有:女古*nürgü/nürga于义为“黄、金”④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89页。;曷主*qajü于义为“铁”⑤(元)脱脱等:《辽史》卷60《食货志下》,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032。;涅里*neri于义为“日、太阳”⑥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87页。;稍瓦*šöγa 于义为“鹰、海东青”⑦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98页。;突吕不*türübü 于义为“使镇抚,使查看”⑧“不”*bu通契丹语词缀“本”*-bun表动词使动态。“突吕”音近“秃鲁”意为“查看、镇抚”,综上,“突吕不”意为“使镇抚、使查看”。参见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10页、第156页。;皮室*biši 于义为“金刚”⑨余靖:《武溪集》卷18《契丹官仪》,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85册,北京: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175页。等。

总体上,属部类人名的命名观念可归为以下两类:其一,地缘因素影响契丹民族的命名习俗。属部类人名的出现,根植于地缘因素逐渐超越血缘因素,并在契丹社会中逐渐占据重要地位这一时代背景⑩杨军:《“变家为国”:耶律阿保机对契丹部族结构的改造》,《历史研究》2012年第3期。。一方面,取地名及封号为名表示纪念意义。辽代人名“辽兴”“韶阳”等通过地名的人名化实现命名的纪念价值[11]张国庆:《辽朝“人名”视域下的文化映像——以石刻文字为中心》,《地域文化研究》2018年第5期。。另一方面,取地域性人名以拉近社会距离,加强对边地、属部的控制与管理。耶律唐古在任唐古部祥稳期间,其人名与治下的部族名重合,便有利于其对属部的控制与管理。类似情况亦见于“斡鲁朵名”。无独有偶,云南契丹族后裔亦曾将阿姓改为莽性,以达成冒充土著或便于管教当地蒲人的目的。[12]孟志东:《云南契丹后裔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0页。其二,部族名反映出契丹社会特殊的人地关系。取部族名称为名者或出自对应部族,或是长相与特征近似该部族之人[13]范玉梅:《赫哲族》,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11页。。一方面,在母系氏族时期,部族内个人名存在的必要性不强,部族外更可能被统一冠以部族名[14](美)摩尔根著,杨东莼、张栗原、冯汉骥译:《古代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28页。。例如,同时代与契丹关系密切的女真族便存在取部族名为姓氏的传统。据《三朝北盟会编》:“金国太祖实录曰:‘太祖生于辽咸雍四年戊申秋七月,其先为完颜部人,后因以为氏。’”①(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8《政宣上帙十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8页。由此推知,契丹人部族名习俗或与女真族上述姓氏传统本质相通。另一方面,辽代契丹民族有据身份、特征命名的传统,而身份特征类人名的存在亦能佐证以部族名称为名者或是出自该部,或是长相、特征近似该部人。

3.斡鲁朵名

《辽史·道宗纪四》:“六月甲子,以耶律阿思为契丹行宫都部署。”②(元)脱脱等:《辽史》卷24《道宗纪四》,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326页。另据《辽史·营卫志上》:“阿思斡鲁朵,道宗置。是为太和宫。宽大曰阿思。”③(元)脱脱等:《辽史》卷31《营卫志上》,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17页。由此可知,契丹语人名耶律阿思与道宗所设阿思斡鲁朵同名,且二者均取义“宽大”。见于辽金史料并与契丹语阿思发音相近的人名有:阿厮、阿斯等,上述人名音近义通。此外,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同为斡鲁朵类人名者还包括:女古*nürgü/nürga 于义为“金”④(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701页。;阿辇*alin 于义为“收、收复”⑤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46页。;耶鲁绾*yerüγön 于义为“兴盛”⑥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19页。;蒲速苑*pusuγon/pusuγo 于义为“繁衍、兴旺”⑦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94页。;阿鲁隐*alγon 于义为“辅祐”⑧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48页。;乌鲁古*oduγon 于义为“孶息”⑨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14页。等。

斡鲁朵作为一种极具民族特色的制度,有辽一代对维系契丹政权发挥着重要作用。斡鲁朵名称取义多具草原特色,然斡鲁朵类人名却不止于此。据统计,斡鲁朵类人名背后的取义观念可归为两点:其一、取斡鲁朵名称为名旨在强化隶属与控制。人名阿思便取自道宗阿思斡鲁朵之名,旨在加强对斡鲁朵核心力量的控制。一方面,人名阿思出现的时间晚于斡鲁朵名阿思斡鲁朵。⑩检索语料库,发现见于史料且最早以契丹语“阿思”及相关形式为名者生活在道宗清宁年间,而此时道宗阿思斡鲁朵已建立。另一方面,耶律阿思曾在道宗朝任契丹行宫都部署。而据《辽史·百官志一》:“契丹行宫都部署司。总行在行军诸斡鲁朵之政令”[11](元)脱脱等:《辽史》卷45《百官志一》,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805页。,可知耶律阿思的主要执掌应为以阿思斡鲁朵为首的契丹诸斡鲁朵政务。综上,道宗朝负责契丹诸斡鲁朵的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阿思,其人名应取自道宗所建之阿思斡鲁朵,旨在强化对新建斡鲁朵的控制。其二、斡鲁朵类人名亦可能取词汇本意,以表达美好祝福或恶意贬低。一方面,部分辽代斡鲁朵名能体现寄托草原游牧繁荣、兴盛的情感。例如,耶律绾、蒲速苑等。另一方面,斡鲁朵类人名存在取词汇负面含义以贬低受名者的情况。例如,契丹语乌鲁古作为斡鲁朵名,其本义可能更接近“牲口”[12]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14页。。结合太祖曾以胜利者姿态赐名渤海王大撰乌鲁古的历史事实,推测该人名应含有侮辱之意。①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又名吉本智慧子)亦持相同观点,认为“乌鲁本本义一定不坏,但用赐予受降国王,则非美意。”参见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契丹文dangurあわせて「東丹国」の国号を論ず》,《立命馆文学》第609号,2009年:立命馆大学网站,第5页。)

4.行政建制名

《辽史·太祖纪一》:“六月壬辰,次狼河,获逆党雅里、弥里,生埋之铜河南轨下。”②(元)脱脱等:《辽史》卷1《太祖纪一》,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8页。史料中提及的“弥里”应为契丹语人名。对于契丹语弥里*miri的含义,《辽史·国语解》谓:“弥里,乡之小者。”③(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690页。另据卷46《百官志二》称“弥里,乡也”④(元)脱脱等:《辽史》卷46《百官志二》,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815页。。结合上述记载,推测契丹社会中的弥里应类似中原乡一级的行政建制。检索辽代契丹语人名,见于辽代史料并与弥里词根相同的人名包括:弥里吉、弥里直。结合已有研究,“弥里吉”“弥里直”二名分别是在弥里的基础上增加尾音节“吉”“直”,因其与契丹语词缀“堇”*-gin或“隐”*-γin,表示“司……事务之人”发音相近,位置相同,故上述两人名均意为“乡人”,属行政建制类人名的变体。此外,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的行政建制类人名还包括:稍瓦*šöγa 于义为“鹰、海东青”⑤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98页。;斡离朵*ordo 于义为“宫”⑥(元)脱脱等:《辽史》卷31《营卫志上》,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10页。;札剌*jala 于义为“通事、行人”⑦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24页。;穆里*möri于义为“马、午”;雅鲁*yalu 于义为“拜舞”;女古*nürgü/nürga于义为“金”⑧(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701页。;贴不*taw 于义为“五”⑨按《辽史》记载之“塌母城”与“贴不”*taw音近。参见(元)脱脱等《辽史》卷46《百官志二》,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842页。;特满*timön于义为“万”⑩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07页。;曷主*qajü于义为“铁”[11](元)脱脱等:《辽史》卷60《食货志下》,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032页。等。

尽管行政建制类人名与属部名、斡鲁朵名本质上均为地缘名称的人名化形式。但也应看到,行政建制类人名是在契丹“南北分治”国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随着契丹行政建制日渐成熟而产生的全新命名类型。基于此,行政建制类人名理应呈现出有别于其他组织机构类人名的时代特色,具体分以下三点论之:第一、基层建制内群体始呈现职业化特征。辽代有名札剌者,而《辽史·营卫志上》另见有以“闸腊”为名的抹里[12](元)脱脱等:《辽史》卷31《营志志上》,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15页。。结合札剌一词的含义,推测闸腊抹里内或多为行通事之人。事实上,行政建制内呈现出的职业化特点早有征兆。辽初,契丹曾“取诸宫及横帐大族奴隶置曷术石烈”[13](元)脱脱等:《辽史》卷33《营卫志下》,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41页。,因石烈内多为善冶铜、铁的能工巧匠,且身份多为“工奴”[14]王玉:《辽代铁器手工业研究》,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8页。,故曷术石烈实际已具备一定的职业属性。有辽一代,奴隶身份父子相承,故至“圣宗以户口蕃息置部”[15](元)脱脱等:《辽史》卷33《营卫志下》,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41页。之时,曷术部便随着人口日繁、建制扩大,其职业化属性也随即得到强化。第二、辽代基层建制日益完善。原则上,辽代契丹语基层建制类人名可细分为:城市、斡里朵、石烈、瓦里、闸撒、弥里、抹里等不同体系的多个层级①学界对上述基层组织间的具体关系虽不甚明了,但可以肯定契丹传统基层建制具备多层级特点。。从中不难看出,契丹社会基层建制已由早期的单一部族体系发展为成熟、复杂的多体系复合型体制。简言之,辽代契丹语基层建制类人名见证了辽代社会基层建制的发展与成熟。第三、“南北分治”国策下二元行政建制的共存与融合。辽代社会基层建制具有草原体系与中原体系相交融之特点,突出表现为契丹特色的“斡鲁朵”制度与近似中原“县—乡”建制的“石烈—弥里”制度在辽代“南北分治”的二元社会中实现了和谐共存。

二、自然物名

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在论及美洲土著氏族的命名问题时,称所有氏族的命名都是采取动物或无生物名称,决无采取个人名称②[美]摩尔根著,杨东莼、张栗原、冯汉骥译:《古代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39页。。由此推知,辽代自然物类人名或为契丹传统部族命名习俗之遗存,故更能体现契丹民族特有的命名文化与观念。根据自然物属性,辽代契丹语自然物人名又可细分为动物名与无生物名。

(一)动物名

《辽史·圣宗纪六》“:二月庚辰,以南面林牙涅合为南院大王。”③(元)脱脱等:《辽史》卷15《圣宗纪六》,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95页。其中,“涅合”当为契丹语人名,另见于辽代史料并与“涅合”音近的人名还包括:涅哥、涅葛等。对于契丹语涅合*neha的含义,一方面,《辽史·国语解》谓:“捏褐耐 犬首也。”④(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699页。;《契丹国志·岁时杂记》更是直接指出:“契丹语‘捏褐’,汉人译为‘狗’。”⑤(宋)叶隆礼撰,贾敬颜、林荣贵点校:《契丹国志》卷27《岁时杂记》,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83页。另一方面,日本学者山路广明、爱宕松男等人提出,契丹文字中存在生肖与地支共用一套书写系统的现象。具体来讲,契丹小字“涅合”除表示“狗”外,还指代地支中的“戌”。⑥刘凤翥、青格勒:《〈宋魏国妃墓志铭〉和〈耶律弘用墓志铭〉考释》,《文史》2003年第4期。综上,契丹语涅合应有两层含义,分别为动物概念“犬”及时间概念“戌”。此外,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的动物名还包括:穆里*möri于义为“马、午”⑦[日]爱宕松男:《契丹kitai文字の解読について》,《东北大学文学部研究年报》1956年第7号,第339页。;稍瓦*šöγa于义为“鹰、海东青”⑧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98页。;蒲阿*puγa于义为“山鸡”⑨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93页。;匹里*biri于义为“虎”⑩[日]白鸟库吉:《白鸟库吉全集》第4卷《东胡民族考》,东京:岩波书店,1970年,第256页。等。

人名取义于动物的现象自古有之,南北朝以牲畜名为小名者便相当普遍[11]李锡厚:《汉族》,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0页。。反观辽代契丹语动物类人名,其背后的取义原因大致可归为四类:1.动物名体现契丹畜牧业的繁盛。在辽代契丹语动物名中,涉及动物多与契丹游牧生活息息相关。例如,马、狗等动物均常见于草原游牧生产、生活,且为牧民所依赖。由此可知,传统畜牧业在契丹经济社会中很早便占有统治地位,并对契丹民族生产、生活有着深远且广泛的影响。2.动物名反映契丹萨满教信仰。契丹民族起初信奉萨满教,崇尚万物有灵。萨满信仰中,人与动物和谐平等、互为有灵①丁石庆:《达斡尔语言与社会文化》,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6页。。受此观念影响,辽代契丹人取动物名称为名,便可寄托自身在宗教信仰等精神层面对动物的特殊情感。简言之,契丹民族取动物名的行为是其民族信仰在命名领域的客观反映,亦使得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具备了一定的宗教色彩。3.动物名取动物之特性类比命名对象。契丹族动物名习俗与蒙古族有相似之处,即希望借取动物某一属性来类比受名者,借以表达期许或祝福②蔡志纯:《蒙古族》,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16页。。契丹民族这一命名观念还直观体现在其军队名中。据《辽史·国语解》:“鹰军:鹰鸷,以之名军,取捷速之义。”③(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691页。由此推知,契丹民族取稍瓦等飞翔类动物为人名,以示敏捷、迅速等特性;取匹里等凶猛类动物为人名,以示强壮、威猛等特性。4.动物类生肖名纪念特殊时间。生肖与地支在契丹小字中共用一套书写系统,故在辽代契丹语动物名中,部分涉及生肖的人名亦包含时间概念。实际上,命名取时间概念的情况与取地点山水为名多有相似,即均为标示其纪念意义。

(二)无生物名

《辽史·太祖纪上》:“辛酉,始置惕隐,典族属,以皇弟撒剌为之。”④(元)脱脱等:《辽史》卷1《太祖纪上》,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3页。此处“撒剌”应为契丹语人名无疑。对于该词的含义,《辽史·耶律斜涅赤》有明确记载:“耶律斜涅赤,字撒剌,六院部舍利褭古直之族。始字铎盌,早隶太祖幕下,尝有疾,赐樽酒饮而愈,辽言酒尊曰‘撒剌’,故诏易字焉。”⑤(元)脱脱等:《辽史》卷73《耶律斜涅赤》,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350页。由此可知,契丹语人名撒剌*sara含义应为“酒尊”。此外,见于辽代史料并与该词发音相近的人名还包括:撒剌、耶律撒剌、耶律撒懒等,以上人名均与契丹语人名撒剌词根相同。由撒剌*sara于义“酒尊”可知,该人名应属辽代契丹语自然物名类型中的无生物名。在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此类人名还包括:涅里(那里)*neri于义为“太阳”⑥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87页。;胡剌*hura于义为“灶突”⑦都兴智:《契丹族的姓氏和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0年第5期。;大石*daši于义为“石头”;吾展güγön/γügin于义为“玉”⑧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64页。;曷术*qajü于义为“铁”⑨(元)脱脱等:《辽史》卷60《食货志下》,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032页。;阿鲁敦*aldun、女古*nürgü/nürga于义为“金”⑩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47页、第89页。等。

现代民族中,达斡尔族在遗传学上被认定为与契丹族关系更近的民族之一。[11]许月、张小雷、张全超、崔银秋、周慧、朱泓:《古代契丹与现代达斡尔遗传关系分析》,《吉林大学学报(理学版)》2006年第6期。研究发现,达斡尔族存在取事物名称为名的习俗,但取义原因多不可考[12]赵志强:《达斡尔族》,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48页。。由此可知,契丹族中的非生物名与达斡尔族中的“事物名”大致同属一类。考虑到达斡尔族“事物名”背后的取义原因多已不祥,故对契丹族无生物名取义特点、原因进行考察便具有一定现实意义。无生物名虽与动物名同属自然物名,但亦具备自身的取义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四点:1.无生物名凸显契汉文化融合。辽代契丹语无生物名义项中,“酒尊”“玉”“灶突”等词不管在具体所指还是抽象能指层面,均带有明显的中原文化痕迹。因此,此类人名可体现,辽代契汉民族交流、融合的客观事实。2.无生物名体现契丹族传统崇拜。此类观念集中见于人名涅里。一方面,《辽史》可证契丹民族有“拜日仪”传统,视太阳为生命之源。而《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更是称:“契丹好鬼而贵日”①(宋)欧阳修撰,徐无党注:《新五代史》卷72《四夷附录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88页。,直接指明了契丹民族的太阳崇拜传统。另一方面,契丹语女性人名中亦存在取太阳为贵名的现象②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7页。,足见辽代契丹族确有通过取名太阳来凸显自身太阳崇拜的命名习俗。3.无生物名透露契丹族质朴、随机的命名风格。纵观阿保机赐名耶律斜涅赤的过程,其命名行为表现出极强的随机性。而对比同时期汉人取名多引经据典、寄情于名等主观色彩极强的命名风格,契丹民族随意、质朴的命名行为可谓极具民族特色。4.无生物名反映契丹族对金属的特殊情感。一方面,从契丹单独置曷术石烈“以冶于海滨柳湿河、三黜古斯、手山”③(元)脱脱等:《辽史》卷33《营卫志下》,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41页。来看,取曷术为名或为表达对掌握冶铁技术的重视以及使用铁制工具的喜悦。另一方面,金属名多被赋予一定的精神象征。据《三朝北盟会编》:“金国太祖实录曰:‘辽以镔铁为国号,镔铁虽坚刚终有销坏。’”④(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8《政宣上帙十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8页。由此推断,契丹人取名曷术或欲表达渴望获得铁一般的强壮身体及坚强体魄等的美好愿望。

三、身份特征名

从姓名学角度讲,命名并非纯粹的主观行为,而是对受名者个体特征进行具体描写或抽象概括的过程。基于此,以身份特征为命名依据的人名类型在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应占有一席之地,这其中的身份特征主要包含职业、地位、外貌、性格等范畴。此外,从达斡尔族命名传统看,其现存“以人的特征、性格命名”⑤赵志强:《达斡尔族》,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47页。的习俗亦可佐证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存在身份特征类人名。

《辽史·耶律蒲古传》:“耶律蒲古,字提隐,太祖弟苏之四世孙。以武勇称。”⑥(元)脱脱等:《辽史》卷87《耶律蒲古传》,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470页。上述史料中提及的人名“蒲古”应为契丹语,且见于辽代史料并与蒲古*pugu词根相同的人名另有:铺姑、蒲姑、普古等。据史料记载,以“武勇”称的耶律蒲古曾参与伐高丽、镇压大延林叛乱等事件,并得“以功拜惕隐”,足见《辽史》对其“武勇”的描述绝非溢美之词。对于契丹语蒲古的含义,《钦定辽史语解》卷6认为“蒲古”通满洲语“布库”,义为“善扑之人”。⑦(清)永瑢、纪昀等:《钦定辽史语解》卷6《人名》,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孙伯君继承此说,并结合满语、蒙古语同源词,提出契丹语“蒲古”*pugu汉意为“摔跤人”。综上,契丹语蒲古于义应为摔跤者,而以武勇称的耶律蒲古取蒲古为名正符合自身特征,属典型的身份特征类人名。除此之外,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同为身份特征类人名者还包括:弥里吉*miriji于义为“乡人”;札剌*jala于义为“行人、通事”⑧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24页。;胡里只*hüligin于义为“小偷”;虎斯*hüsi于义为“有力称”①(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706页。;塔不烟/挞不衍/挞不也*tabuyan 于义为“耕植者”②江慰庐:《从“塔不烟”人名释说谈辽和西辽朝的农业生产——汉族、古契丹族的友好历史关系》,《社会科学辑刊》1982年第2期。;提隐*tiγin/tirigi 于义为“头领”③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09页。,又作“典族属官”④(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691页。;楚古*čügü 于义为“打”⑤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56页。,又作“官名”⑥(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703页。;辛古*singü 于义为“将军”⑦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17页。;达剌干*dargan 于义为“武官”⑧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58页。;皮室*biši于义为“金刚”⑨(宋)余靖:《武溪集》卷18《契丹官仪》,北京: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175页。,又作“军制”⑩(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700页。;挞林*tarim于义为“查看、镇抚”[11]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04页。,又作“官名”[12](元)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692页。等。

尽管身份特征名具有一定普世性,但辽代契丹语身份特征名依然表现出了一定的民族和时代特色。具体来讲,辽代契丹语身份特征类人名背后的取义大致可分五类:1.身份特征类人名反映契丹族群体的职业化趋势。例如,契丹语人名弥里吉、蒲古、札剌等,此类人名均取义于某一职业或身份,其背后或体现出契丹社会存在取职业或身份为名的命名风尚。2.身份特征类人名凸显契丹民族质朴、实用的命名风格。据《辽史·耶律郎传》:“朗,字欧新,季父房罨古只之孙。性轻佻,多力,人呼为‘虎斯’。”由此可知,契丹人存在依据受名者外貌、特征进行命名的习俗,这亦符合北方游牧民族朴实的命名风格。3.身份特征类人名反映出,辽代司法制度由“南北分治”阶段向中原法系过渡的历史背景。据《辽史·耶律阿息保传》载,耶律阿息保之祖胡劣曾“徙居西北部”[13](元)脱脱等:《辽史》卷101《耶律阿息保传》,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580页。。另结合《辽史·刑法志上》:“以窃盗贼满十贯……其首处死,从者决流。”[14](元)脱脱等:《辽史》卷61《刑法志上》,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041页。由此推知,辽代对犯盗窃罪之人多采取流放的处罚,而胡劣之义通偷盗或能暗示出,该名曾作为惩罚手段,被赐予犯盗窃罪之人以示贬低。综上,辽代对盗窃罪的处罚手段体现出契丹社会正逐渐摆脱传统习惯法,并结合自身民族特点对中原司法体系进行继承与发展。4.身份特征类人名借职官名称凸显受名者政治、社会地位。一方面,职官名自称既可明晰执掌又可凸显身份。对上自称官职可有效明晰执掌,符合职官名含义与执掌对应的命名原理;对下自称官职亦不失为一种彰显身份、地位的有效手段,同时顺应门阀制度衰落的时代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官职名他称以示标榜、亲切之感。辽代制度多承唐仿宋,辽代契丹语职官名虽与唐人“排行+官衔”[15][马来西亚]萧遥天:《中国人名研究》,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7年,第77页。的称呼略有不同,但不排除契丹民族在民族融合的时代背景下,继承并发展了唐人的相关习俗,旨在实现恭维、亲切的交际目的。5.身份特征类人名,凸显辽代民族融合之特征。例如,辛古词源为汉语“将军”①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17页。;达赖或源自突厥语②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58页。。简言之,职官名在词源方面表现出的丰富性,有力印证了辽代职官体系的多元特征,更凸显出文化交流、民族融合的时代发展趋势。

四、地点山水名

原始社会时期,氏族以居住地的名称作为自己的名称,这在古代各民族中是一种通例。因此,地名、族名和族姓这三者,最初多是一致的。③李锡厚:《汉族》,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38页。在古代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的部族名称、姓氏经常与其所居地之山水名联系密切。例如,契丹族之耶律姓便可能源于其祖居之地西剌木伦河④都兴智:《辽代契丹人姓氏及其相关问题探讨与研究》,《社会科学辑刊》2000年第5期。。同理,辽代契丹民族亦存在取地点山水为名者。

《元史·耶律希亮传》:“耶律希亮,字明甫。楚材之孙,铸之子也。初,六皇后命以赤帖吉氏归铸,生希亮于和林南之凉楼,曰秃忽思,六皇后遂以其地名之。”⑤(元)脱脱等:《元史》卷180《耶律希亮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4159页。上述史料表明,耶律秃忽思乃耶律楚才之孙,故应为契丹族。因此,“秃忽思”*tuhus当为契丹语人名,且该名取自其出生地“凉亭”。另据《和林诗并注》,蒙古语“图苏”义为“凉”。⑥李若农:《和林诗并注》,附于《元秘史山川地名考》,光绪丁酉年(1987)鄦郑学庐刊行。综上,因契丹人耶律秃忽斯之名取自出生之地,故属地点山水类人名。除此之外,辽代契丹语人名体系中同为地点山水类人名的还包括:女古*nürgü/nürga 于义为“金、黄”⑦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89页。;曷鲁*qarü 于义为“黑、壬”⑧万雄飞、韩世明、刘凤翥:《契丹小字〈梁国王墓志铭〉考释》,刘凤翥编著:《契丹文字研究类编》(一),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49页。;于越*üγö 于义为“尊敬的、贤明的”⑨孙伯君、聂鸿音:《契丹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22页。;忒邻*telin于义为“海”⑩都兴智:《契丹族的姓氏和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0年第5期。等。

历史上,“契丹部族,本无姓氏,唯各以所居地名呼之”[11](宋)叶隆礼撰,贾敬颜、林荣贵点校:《契丹国志》卷23《族姓原始》,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47页。的姓氏风俗,对今天理解辽代契丹语地点山水类人名背后的取义观念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总体视之,契丹语地点山水类人名背后的取义可归为以下两点:1.地点山水名体现纪念意义。一般而言,用作人名的地点多具有特殊意义,可能是受名者的出生地、居住地或是对命名者有纪念意义的地区。例如,据《辽史·地理志一》:“辽国五代祖勃突,貌异常,有武略,力敌百人,众推为王。生于勃突山,因以名。没,葬山下。”[12](元)脱脱等:《辽史》卷37《地理志一》,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502页。由此观之,契丹语地点山水名“秃忽思”应是辽代契丹民族命名习俗的遗存。此外,辽代的契丹汉语人名体系中亦存在取任官之地名为名的现象[13]张国庆:《辽朝“人名”视域下的文化映像——以石刻文字为中心》,《地域文化研究》2018年第5期。。2.地点山水名承载契丹民族历史记忆。在辽代契丹语地点山水类人名中,部分人名与黑山、潢河等具有重大民族意义的地点存在同名现象。首先,据《契丹国志·辽国初兴本末》:“曰袅罗个没里,复名女古没里者,又其一也,源出饶州西南平地松林,直东流,华言所谓潢河是也。”①(宋)叶隆礼撰,贾敬颜、林荣贵点校:《契丹国志》卷首《辽国初兴本末》,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3页。按“潢河”实为汉译,其契丹语读作“女古没里”,即“没里”译作“河”;“女古”译作“黄(潢)”。作为契丹腹地的两条重要河流之一,“女古没里”对契丹民族具有极强的象征意义,而取名女古者旨在赋予人名一定的民族感情。类似情况亦见于人名曷鲁。黑山作为辽代契丹族的重要发源地,深受契丹民族的崇敬与信仰。②田广林:《说契丹黑山》,《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1期。有辽一代,契丹皇帝频繁祭祀、狩猎于黑山更凸显出黑山在契丹民族心中的特殊地位。除人名外,辽代亦存在以曷鲁为地名的现象。例如“贾曷鲁林”“买曷鲁林”等。由此可知,以曷鲁为名的现象均可视为契丹民族借命名行为寄托对黑山的崇拜。综上,契丹语人名曷鲁、女古无疑承载着契丹民族的历史记忆,蕴含了深厚的民族情感。

结 语

由上可知,辽代契丹语人名类型的演变史在某种程度上即可视为辽代契丹民族的发展史。辽代契丹语具象类人名兼具民族与时代特征:在体现契丹民族传统观念、习俗的同时,亦体现辽代契丹社会的变化与发展。一方面,从静态视角看,自然物名、地点山水名侧重体现契丹草原民族对游牧经济的坚持,以及对游牧传统的继承;另一方面从动态视角看,身份特征名、组织机构名则集中反映出,阿保机“变家为国”对辽契丹社会发展、民族融合进程的推动。总体而言,辽代契丹语具象类人名体现出,契丹民族物质世界的对传统的坚守以及对交流的开放,深刻反映出契丹民族在多元融合时代下的微妙取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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