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性”视域下《结婚十年》中苏怀青形象分析

2023-10-04 03:59黄甜慧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男权生育丈夫

黄甜慧,周 敏

(山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太原 030031)

苏青是20世纪40年代上海文坛最负盛名的女作家,曾与张爱玲合称“玉璧双姝”。她以自身经历为蓝本,创作了长篇小说《结婚十年》并连载于《风雨谈》杂志,小说一经出版,先后再版重印达36次之多,创造了上海文坛的一个奇迹。时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但是当前学界对于小说《结婚十年》的关注和研究较少,且多从表层探讨作品中的女性意识、分析女性形象、解析女性悲剧,并未进行深入挖掘。著名的女权主义者波伏娃曾提出“女性是第二性”的重要论断,即男性为“第一性”,女性屈居于男性之下,是排除在男性之外的“他者”。本文试图站在女权主义视角,结合女权主义理论,围绕女主人公苏怀青的爱情经历、婚姻生活以及生育烦恼,对文本进行深入剖析,揭示女性如何在男权社会的压迫下逐步沦为“他者”,重新发掘作品中蕴藏的女性意识及其现实价值。

一、少女爱情的幻灭

20世纪40年代是一个新旧参半的时代,这一时期,五四以来所倡导的新的婚恋关系还难以对抗旧的历史积弊。对大多数女性而言,社会赋予她们的命运依然是婚姻,相比于提升自我,爱情是更具有吸引力的道路。在整个成长过程中,女性总是面临着比男性更多的诱惑,“一切都促使她走向容易走的斜坡”[1]。童年时期,人们逐渐拒绝给男孩亲吻和温存,但允许小女孩待在母亲身边,为她精心装扮,给她穿漂亮衣服,宽容对待她的撒娇与任性,任由她沉迷自我外貌。而男孩则不像女孩那样受到宠爱,这是因为他作为被父亲看重与启蒙的对象,人们对他怀有更大的期待。当小女孩逐渐成长为少女,她们早已习惯获得男性的赞赏,并学会从这些赞赏的目光中发现自身价值。为此,她们轻易将自己的生存和他者结合在一起,直至将自己完全依附于他者,竭力满足他者的一切要求,这令她感到自己必不可少。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依然盛行着五四以来的自由恋爱之风,争取恋爱自主权也被视为女性意识觉醒的象征,但实际上这并没有让女性获得解放,相反使得她们进入了恋爱的牢笼。恋爱会将女性封闭在意中人的天地里,爱情摧毁了她的友谊,缩小了她的生活圈子,一旦感到自己不被对方所爱,她就会遭受嫉妒的折磨,这使得她的依附性变得更加牢固。

《结婚十年》中,女主人公苏怀青在十五岁时萌发了对爱情的向往。她随云姑姑看开光戏,被戏中“粉面朱唇,白缎盔甲,背上插着许多绣花三角旗”[2]的赵云深深吸引,开始春心萌动。为了解赵云的生平,她将一部《三国演义》翻来覆去地看,细细品味其中有关赵云的片段,并对赵云拒亲之事格外关心。书中没有特意介绍赵云的妻子,怀青便认为她必定“美不如二乔貂蝉,其才又不及黄承彦之女”[2],是个不出众的女子。因为一个戏剧角色,怀青轻易陷入了关于爱情的幻想,她不自觉地将赵云视作理想中的英雄,想象着关于他的一切。爱情已经使她走向盲目和封闭,她在爱的幻想中白白耗费精力,又在嫉妒心的驱使下对同性产生敌意。

怀青试图在现实中找到像赵云一样的人物,但社会并没有给她挑选英雄的机会。在当时的社会处境下,封建礼教严格限制女性的交友自由,人们希望少女待在家中,约束她与异性的交往,监视她的一言一行,要求她保持自身的纯洁性。除了家中的亲友兄弟,学校是怀青接触异性的唯一正当途径。奈何她就读的是女校,学校里只有女学生没有男学生,且校方明令禁止女学生与男教员私下接触,为数不多的几个男教员要么年纪大要么相貌丑陋。不难看出,女校的设立仍积极维护着“男女大防”的封建礼教,借由严苛的防范制度严守男女之间的界限。这直接剥夺了怀青自由择偶的机会,她爱情的萌芽只能就此夭折。

封建礼教下的男权社会剥夺了女性自由择偶的权利,并把包办婚姻强加于她。正是由于缺乏自己寻找英雄的机会,怀青被动接受了母亲的安排,成为母亲的分身,重蹈母亲的命运。凭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与素不相识的徐崇贤订立了婚约,任由白衬衫白西裤的颀长身躯代替了原先理想中的英雄形象。如拜伦所言,“爱情在男人的生活中只是一种消遣,而它却是女人的生活本身”。少女一旦陷入爱情,便容易走向自我虚无化,她们将意中人确立为绝对的主体,赋予他们绝对价值,竭力通过被意中人所爱,来分享他的男性权威。怀青与徐崇贤订立婚约后,经过一段时间的通信,内心便认定“他是我的英雄呀,我的!我的!我的!”[2]一纸婚约让怀青把徐崇贤视为理想中的英雄,认为他具有优于其他男性的英雄品格,为他拒绝了学校里一切非英雄的追求。当怀青盲目崇拜着自己的“英雄”,将自己同化在对方身上,满足于英雄女人的身份时,由此,她开始通过对方来确认自我价值,紧紧依附于对方,并逐渐丧失自我。当怀青带着对爱情的美好幻想走进婚姻,她却陡然发现丈夫与寡嫂暧昧调情,一时间竟不知是自己贸然插入了他们,还是别人占夺了自己的丈夫。丈夫的不忠打破了怀青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在气愤失望之余,理想中丈夫的英雄形象也随之轰然倒塌。

经历了爱情的初次幻灭,怀青开始重新确认自由,她以学业为由重返C大校园,从无爱婚姻中短暂出逃。上一段恋情的失败使得她对“爱”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需要一个年轻的,漂亮的,多情的男人,夜夜偎着我并头睡在床上,不必多谈,彼此都能心心相印,灵魂与灵魂,肉体与肉体,永远融合,拥抱在一起”[2]。怀青大胆表达了女性对自身欲望的渴求,显露出鲜明的女性意识。但在她身上女性意识的觉醒是有限的,“她渴望自由, 渴望得到作为女性的尊严和价值, 但是她又不能彻底摈弃传统文化对个人心理和行为的制约, 便在这种制约和渴望的夹缝里求生存”[3]。她既接受了新式教育,寄希望于找到一位灵肉一致的伴侣,同时又背负着沉重的礼教枷锁,深受“一女不侍二夫”封建思想的困扰,这最终迫使她退回一封封英文长信,拒绝众多异性的示好。直到应其民的出现,打消了怀青内心的顾虑。应其民是怀青理想中英雄的现实写照,他颇具有学者风度,且谦逊善良、稳重大方、尊重女性,具有理想伴侣的一切品格。与应其民的自由恋爱是怀青在婚姻中对爱情的一次大胆尝试,她超越了内心的封建思想,勇敢地追求自我。但不久之后的意外怀孕击碎了怀青关于爱情的所有幻想,她想维持与应其民的恋情,又害怕打胎带来的危险。几经挣扎,萌生的母爱意识战胜了自由恋爱的决心,“两颗樱桃”最终成为一段往事。

怀青作为一名新式女性,她接受了五四新文化的洗礼,渴望精神和情感的自由,但“历史的限制与自我精神中封建传统文化的积淀共同凝聚成强大的合力,构成了她实现自身价值难以逾越的障碍”[4],从家庭出走的她最终只能回归家庭。至此,怀青关于爱情的美好幻想彻底破灭。

二、家庭生活的禁锢

经由一顶花轿的过渡,怀青匆匆结束了少女时代,正式开启婚姻生活。结婚并不是两个新人单独建造自己的小家,而是妻子从父亲的家离开,进入丈夫所在的大家庭,将自己的幸福和价值维系在家庭和丈夫身上,在名为“家”的狭小空间里艰难生存。结婚之后,男性依然维持着“儿子”的身份,他们大多携妻儿与父母一起生活,将自己的小家庭镶嵌在父母的家庭中,从而共同构成了一个大家庭,他们婚前与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而女性在婚后需要融入丈夫所在的家庭、阶级和交往圈子,跟随丈夫的工作调动,基于丈夫的职业确定夫妇生活的地方,她们断然抛却自己的过往,成为丈夫的“另一半”。“一旦为人媳、为人妻,她便不复是母亲的女儿、社会的公民,甚至不复是女性群体中的一员”[5]。结了婚的女性首先会面临一种身份的失落,她陡然从父亲的女儿转变为丈夫的妻子,“女儿”身份的剥离使得她成为家中的客人,从此她便成了夫家的人,是夫家的财产,由夫家支配。

按照N城的习俗,母亲接怀青归宁过夏,她需要先差人向公婆请示,征求公婆同意后,由他们择定日子,备上礼节才能够回家。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一系列的繁琐礼节,怀青终于得以回家和母亲团聚。与想象中的见面不同,一进门母亲便同怀青客套寒暄,夸赞婆婆准备的礼物,又忙着四处张罗招待,给亲戚邻里分配糕饼水果。母亲知道怀青不能长住,便想尽办法弄来各式小菜点心,仔细计划着如何外出散心,以待客之道盛情款待,母亲的殷勤与客气,反倒显得二人生分。在熟悉的家中,怀青感到陌生和寂寞,她想同母亲谈谈家常,却不知道如何开口。末了几日,母女二人竟没有什么话可说,怀青本想同母亲讲自己在夫家的快乐,却害怕母亲听了失落;同母亲讲自己在夫家的委屈,又担心母亲为自己牵肠挂肚。不仅如此,出嫁了的女儿不可以自由使用家里的钱财,母亲想为女儿花钱还得有正当理由,稍有不慎就会惹来他人非议。一场婚姻,让女儿成了家中的“外人”,离间了母女之间的情谊。母亲的家不再是从前的家,不能再为怀青提供支撑和依靠,失去家庭依靠的怀青只能紧紧依附于丈夫,以求在丈夫的家中谋得生存。

在“一夫一妻制”的现代家庭形式下,依然践行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模式,即男性投身于公共领域,进行社会生产活动,女性则留守家中,负责料理家庭事务。家庭分工的不同直接导致了家庭地位的差异。对外,丈夫扮演着“生产者”角色,体现整个家庭在社会的价值;对内,丈夫是整个家庭的首脑,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撑,享有绝对的权威和优待。囿于家庭的妻子则成为家庭乃至社会中的“次要者”,只能充当丈夫的附属品,服从并服务于丈夫。不同的家庭分工也造就了彼此不同的人生轨迹。丈夫通过工作不断超越家庭利益,在婚姻生活之外寻找生存和拓展,创造价值的同时也重新构成自身的价值,整体呈现向上发展的态势。妻子则局限于家庭内部,承担延续后代和照顾家庭的职责。男权社会为女性刻画了“贤妻良母”的角色,要求她包揽家务劳动、相夫教子,安于做一个家庭主妇,将她束缚在“重复性”和“内在性”中,“通过她,生活不断地重复,却到不了任何地方;她被确定在家庭主妇的角色中,中止了生存的扩展,她是障碍和否定”[1]。

通过结婚,男性拥有了一个“家”,但婚姻生活只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婚姻之外还有事业和工作,这往往占据了他们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具有更大的意义和价值。《结婚十年》中丈夫徐崇贤为了完成学业,将怀孕的妻子留在家中交由父母照看,女儿薇薇还未满月便离家返校,甚至缺席女儿的弥月酒,罔顾作为丈夫与父亲的责任。相比之下,妻子苏怀青却只能中断学业回家养胎,生下了女儿薇薇之后也只能留在家中照看孩子,同学校以及自己喜欢的西洋文学系彻底断绝。而后在上海的小家庭中,丈夫将生活的重心全部集中于工作上,白天在中学教书,晚上在学校上课,家务事则全部由妻子怀青负责。他不仅忙于工作上的事情,还忙着到处与人交际,在外应酬吃茶跳舞,奉陪朋友出去玩乐,全然不管家中事务。对于丈夫来说,“家”更像是一个提供休息的居所,是一个他能随时自由逃离的地方。

女性则不同,一旦结了婚,“家”便是她全部的生活重心。如波伏娃所说“正是通过家务劳动,女人成功占有了自己的‘巢’”[1],真正的工作是属于男性的特权,结了婚的女性只有通过家务劳动来证明自身的价值。怀青跟随丈夫到上海组建两个人的小家庭,从大家庭中的少奶奶转变为小家庭里的徐太太,缺乏生活经验的她开始掌管家务,感受“小家庭的诅咒”。作为主妇,怀青每日监督佣人清洁居室、买煮小菜,仔细打理家中大事小事。为了维持整个家庭的生计,她向佣人林妈学习如何“看家”,学着精打细算过日子。经济拮据时,她甚至辞掉了佣人,一人包揽了烧饭、洗衣、擦地、收拾屋子等全部家务。在日复一日的家务劳动中,怀青不断消耗着生命的活力和光彩,逐渐变得猜忌、狐疑、不安和小心眼。随着孩子出生,怀青不得不在家务劳动中投入更多精力,这让她越来越远离自己,无限丧失自我价值。可以看出,家务劳动并没有解放妻子,反而将她置于丈夫和孩子的隶属中。如果她爱自己的丈夫和家庭,她就会沉浸在做家务的乐趣中;如果情况相反,她就会觉得厌烦和痛苦。

正是通过家务劳动,妻子确认自己的存在,但家务劳动的意义范围只限于家庭内部,它并不直接对集体产生任何作用,家务劳动的价值不被社会认可,甚至不被丈夫认可。围绕着家务劳动,妻子为家庭积极发挥作用,但这并不能改变她“次要者”的身份,也不能解决她在婚姻中面临的最大困境,即经济上依附于丈夫。丈夫享受家庭首脑的地位,为整个家庭提供经济支撑,他的经济水平直接决定了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当丈夫收入丰厚,养家有余,他乐于享受“上位者”的姿态,对妻子采取合作和善待的态度;当丈夫薪水微薄,难以负担家用,他便将矛头对准妻子,指责妻子无能,否认妻子作为一个“人”的基本尊严。《结婚十年》中,怀青与丈夫因为家庭经济问题多次发生冲突。家中经济拮据,怀青向丈夫要钱买米,却遭到丈夫无情的羞辱和诘问:“你嫌我穷就给我滚蛋!我是人,你也是人,你问我要钱?”[2]甚至在暴怒中对妻子动手,揪着怀青的头发要求她“滚出去”。一句“滚出去”,正是丈夫在向怀青宣示自己“一家之主”的绝对地位,表明自己拥有这个家的绝对主权。怀青此刻所遭受的窘迫和难堪,其根源正在于对丈夫的经济依附。

为了摆脱向丈夫要钱的屈辱,夺回做妻子的尊严,怀青尝试独立,但遭到了丈夫的坚决反对和无情阻拦。她向杂志社投稿赚取稿费,满心欢喜用写文章赚来的第一笔钱,为丈夫买来叉烧和酒准备同他庆祝,却换来丈夫的冷脸和不高兴。在丈夫看来,妻子写文章的行为是“爬在自己头上显本领”,会让自己失了面子,妻子的学识只能用来替他抄笔记和改考卷,除此之外别无他用。写文章赚钱是怀青谋生存的被迫之举,也是她追求独立人格的一次大胆尝试,凸显着她对男权社会的无声反抗。但在强大的男权压力面前,女性的反抗显得苍白又无力。为了阻止怀青再写文章,丈夫想尽一切办法阻挠她。他起先每天奉陪怀青出去玩乐,带她看电影、买衣料、学跳舞,诱她沉溺于享受物质生活,转移她写文章的兴趣。而后又彻底禁止她与文字接触,有意没收每日晨报,不许她了解时事民生,乃至历史地理及文学理论等知识。为了扼杀怀青向上的念头,他在背后讥笑妻子的女性朋友们,阻拦怀青同她们往来。丈夫竭力阻止妻子写文章赚钱,不许她向上好学争取独立,正是因为丈夫只有在经济上拿捏住妻子,让妻子向自己伸手要钱讨生活,才能让她听话顺从,甘居于自己之下,从而将妻子困在婚姻生活中,安于家庭主妇的身份,充当自己的附属品。

三、生育职能的奉行

“正是通过生儿育女,女人完整实现她的生理命运”[1]。女性整个的机体正是朝着延续种族的方向发展的,从童年起,人们就对她歌唱母性的光辉,将母性根植于她的内心,鼓励她向母亲学习,积极分担家务,并扮演“小妈妈”的角色,照顾家里的弟弟妹妹。长大之后,人们把婚姻强加给她,将她禁闭在婚姻生活中,迫于社会和风俗的压力,生育是她唯一的出路。对她来说,“做母亲,成了女人唯一的‘职业’,唯一的荣耀。它是男权社会中女人——容器的唯一社会功用,是女人最‘合适’的社会角色”[5]。但并不是所有的母亲都能够获得荣耀,只有结了婚的母亲才被社会认可和尊重,未婚妈妈往往会遭他人蔑视。换言之,女性只有成为丈夫妻子,拥有隶属于丈夫的身份,才具有行使生育权的资格。

男权社会将女性置于生育的处境中,但生育对于女性个人并没有任何好处。对于大部分女性而言,生育职能与情欲是分离的,她们同丈夫享受快感,却不愿意生下丈夫的孩子。《结婚十年》中,夫妻小别重逢,怀青想讨好丈夫却不愿意再养孩子,内心只希望他“能够生来不喜欢女人的,但在生理上却又是个十足强健的男人!”[2]其次,从怀孕到分娩,女性在整个生育过程中不仅要承受巨大的生理痛苦,而且背负着沉重的心理负担。怀孕是件累人的事情,胎儿寄生在母体内,不断吸收母体养分,这使得女性不得不通过消耗自己来供养胎儿。生产更是有着“鬼门关”之称,会将女性置于危险而痛苦的境地。此外,重复的生育也给女性身体带来了沉重负荷,并耗费她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整个孕期所有的痛苦和危险都由女性一人承担,不仅如此,她们还背负着为家族生男孩子的希望,并对未知的分娩感到恐惧和焦虑,独自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在《养一个女儿》一节中,得知怀青有了身孕后,全家人都盼着她养个男孩,这让她不禁担忧万一自己养了个女儿该怎么办。孩子迟迟不肯出生,怀青感到恐惧极了,几次追问邻居妇人“养孩子该是怎么样痛苦呢?”[2]到了生产时,羊水破了孩子却没有动静,躺在床上的怀青只得在众人围观的难堪中默默忍受临产的煎熬,“痛呀,痛呀,痛得好难忍受;起初是哭嚷,后来声音低哑了,后来只透不过气来,后来连力气也微弱了”[2]。小说将女性的生育痛苦真实暴露在读者面前,“残酷的描绘逼视着‘母性’头顶圣洁的光辉, 使我们在感受到中国女性在婚姻中遭遇悲惨生活境地之时, 也感受到她们在封建父权专制下的种种屈辱”[6]。

生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传宗接代,为家族孕育子嗣。但“所谓母亲,不是‘孩子’的母亲,而只是‘儿子’的母亲。一个‘生了个女儿’的女人根本算不得母亲,而且将实际上被剥夺了做母亲的权力”[5]。在男权专制文化的影响下,旧式封建大家庭中普遍存在着重男轻女的思想,生男孩成了已婚女性的精神负累。人们并不关心女性在生产过程中遭受的痛苦,而只在意她最终的生育结果——男孩还是女孩。根据生育结果的不同,产妇会面临不同的待遇。如果生下男孩,女性将以继承人母亲的身份得到家族的重视和关照,获得完整的社会尊严;如果生下女孩,这只会增加她做女人的难堪,让她陷入更艰难的处境。第一个女儿薇薇出生,众人都冷落怀青,不肯再踏进产房,婆婆更是称它为“红房”,进了会有罪过。为了让怀青早些养个男孩,甚至剥夺了她作为母亲喂养孩子的权利,留她一人在产房中独自吞咽生女儿的心酸、委屈和怨愤。“生女儿真是件没光彩的事情,女儿生了外孙女又是一番没光彩”[2]。只因养了个女儿,连同怀青的母亲都感到惶恐和愧疚,期盼她能早日养个男孩,洗脱生女儿的屈辱。在这里,“女性的压抑不仅在于男性和女性之间,也存在于女性和女性之间——女性轻视女性,自甘屈辱而不自重、不自知”[7]。在长达十年的婚姻生活中,怀青犹如生育机器般接连生产,直到第四胎产下儿子元元,她才得以完成生育任务。生育占据了怀青婚姻生活中的绝大部分时间,同时也构成了她在这个家存在的理由。

“母性,不仅成了女性与生俱来的质量,而且成了地表之下女性唯一生存的拯救,成了女人忍受无尽的奴隶生存的充分的理由”[5]。人们赞美母性的伟大,正是让女性屈从于母性的光辉,在受制于生育和家务的同时感到积极的满足。妻子沉浸在做母亲的喜悦中,满足于家庭主妇的身份,甘愿忍受婚姻中所有的屈辱和不平等,所谓的“母性”正逐渐沦为“奴性”。女儿薇薇的出生,让怀青连同自己的母亲都遭到众人的冷落和轻视,但她愿意忍受这一切,并衷心感到“只要有她在我的身边,我便什么都可以忍受,什么都可以不管”[2]。孩子的出生,使得怀青安于主妇的身份。为了维持小家庭的生计,怀青不顾脸面奉承丈夫,厚着脸皮向丈夫讨钱,苦苦忍受丈夫的侮辱和暴行,她又向林妈学习看家之道,忙着精打细算过日子,任由枯燥乏味的家务劳动折磨与摧残。随着第三个女儿菱菱出生,丈夫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菱菱身上,把妻子当做喂养孩子的工具,因妻子奶水不足便指责她自私,又因为妻子有孕不得已给菱菱断奶,便嘲弄她是容易繁殖的“下等动物”。面对丈夫的百般折辱,怀青气急攻心也只能咬牙坚忍着,在她看来“一个女人可以不惜放弃十个丈夫,却不能放弃半个孩子”[2]。当女性成为了母亲,孩子便是她的全部所得和生活慰藉。为了孩子们的幸福,怀青在明知丈夫孕期出轨有夫之妇,甚至第三者上门践踏自己尊严的情况下,依然坚持隐忍不发,容忍丈夫对婚姻的不忠。

“为了孩子们的幸福”支撑着怀青与丈夫的无爱婚姻,一旦自己不能给孩子们带来幸福,这段婚姻也就走向了尽头。在“都是为了孩子”一节中,怀青因为患了肺结核不得不抛儿别女,同丈夫结束婚姻关系。离婚固然是一个大胆的举措,标示着她对男权社会的大胆反抗,但这种反抗是被迫的,“她并没有真正的解放自己的意识,她的反抗不是为了她自己,而是为了她的家庭与孩子”[8]。同时,结核病也象征着性禁忌与女性贞洁,它借医生曾禾之口说:“那么我要忠告你一句:你同任何人都不能结婚,直到你的肺病痊愈了为止”[2]。这句忠告,既洗去了怀青离婚的任何“不洁”动机,也在无形中削弱了对男权社会的冒犯。正是所谓的“母性”,让怀青不得不在婚姻中步步退让,以压抑和损害自身价值和自我尊严为代价,从丈夫的附庸逐渐沦为整个家庭的附庸。

总的来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1]。回顾《结婚十年》,不难发现苏怀青的恋爱、结婚、生育都由男权社会所引导和控制,并形成了一串因果相接的连锁反应。首先,男权社会借由封建礼教剥夺了女性的自由择偶权,使得女性只能违背自身意愿被动接受包办婚姻。其次,婚后的女性成为家中的“次要者”,通过重复的家务劳动实现自身价值,这让她无限远离自身。不仅如此,女性还是整个家族的生育机器,奉行着唯一且重要的生育职能,并在“母性”光辉的照耀下默默忍受一切屈辱。循着男权社会既定人生路线安排的,不仅有新式女性苏怀青,还有当时乃至现今的千千万万女性。苏青在世俗生活的琐事中一一倾写新式女性的悲哀,展现男权社会重压之下女性求生的艰难与困苦。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有不少“苏怀青”式的人物,她们以男性为依托,或依赖于物质生活,或屈服于母性光辉,甘愿为家庭牺牲自我,向无味生活妥协。这也正是小说的女性意识和现实价值所在,它不是单纯讲述一个女人的故事,而是女性群体的真实写照。它以鲜明的女性意识、集中的女性生活题材,通过女性生活琐屑之事的叙写,展现了女性生存的真实境况,揭露了女性被迫依附于男性,最终沦为男性附庸的困境,既解构了男权话语中的女性表象,同时也否定了男权社会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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