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生教育培养范围研究

2023-12-10 15:17阎其华王盼盼
法制博览 2023年31期
关键词:法学本科生素质

阎其华 王盼盼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一、培养具有法律职业基本素养的法学本科生

现代社会需要复合型人才,高校人才培养范围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否则可能会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等问题。目前我国高校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欠缺,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国高等院校应改变办学理念,积极开拓新型的本科教学方式,以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己任。

我国在本科生法学教育领域的培养目标通常是,培养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统一、人文素质和专业素质统一的法律人才。[1]各个高校法律相关专业对于法律专业大学生的具体培养范围应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实践能力、思辨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一,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在本科生教育培养中应当居于首位。思想政治素质对法学生的学习乃至职业生涯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包括: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明辨是非善恶,向党组织积极靠拢,参加党校学习,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政治上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国家、社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重点关注国内外大事等。第二,品德素质的培养对于法学本科生也不可或缺。高素质的法学人才要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处理好法与情的关系,具有正义的观念和朴素的法律理念,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第三,专业素质的培养是法学本科生培养的重中之重。不仅需要掌握专业知识,精通法律,而且还要具备人文知识和技术知识,具体包括学业成绩优秀,公共课程良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科研能力等。第四,身心素质的培养是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前提条件,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才能够完成好学业,提高自身的能力。优秀的法律人员,应具备成熟的观念、和谐的情绪、良好的生活作息,以及较高的人际关系技巧和社会适应能力,接受错误与挫折的能力。第五,人文素养的培育是法学专业本科生人才培养的核心。人文精神文化教育可以培养人的品德,陶冶人的文化情操,提高人的综合素养。人文精神教育有助于塑造人的品格,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的综合素质。人文科学素质主要包括: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清楚表达的能力、欣赏美的能力、辩论的能力等等。第六,实践能力的培养是法学本科生培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大多数学生本科毕业后就走向了法律岗位,需要运用法律知识,因此,在本科生教育期间,应当尽可能组织多种实践活动,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些实践活动可以包括:法律援助、专业实习、撰写法律论文和文书、参加辩论赛和法律文书大赛等。第七,思辨能力的培养对于法学本科生的培养来说非常重要。作为法学本科生,法律推理和论证是必备的能力,而这些能力需要我们在培养目标设定时加以考量,设置活动或者课程来训练学生的思辨能力,从而使本科生都能够具有批判精神和怀疑精神,以及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八,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法学本科生的培养中日益重要。我国需要创新型人才来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而法学本科生的创新精神对于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在法学本科生的教育过程中,应该要着重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具有创新的研究与工作方法,把握学科发展方向与社会需要等思维的法律人才。

素质教育对于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保障我国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学本科的教育培养范围应当将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质以及实践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纳入进综合素质的培养中,推进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培养具有科研能力的法学本科生

传统的法学教育止步于知识和智力教育层面,还局限于考试分数层面。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当前我国缺少的是综合型、科研型人才,科研能力的培养在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通过对法学本科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能够培养和锻炼他们终身职业发展的能力,能够使他们更快适应未来现实工作,培养学生对知识和能力终身探求的兴趣。

对于培养法学本科生科研能力的范围,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环节进行分析: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

第一,就课程教学而言:一是让学生有机会和老师一起进行科研。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互过程中,可以增加学生的研究经验,提高学生对研究的兴趣,并可以逐渐地让学生对研究的方式和方法有一个了解。具体而言,在课堂中,教师可以在授课时增加一些典型案例的讲解,通过对案例本身事实的讲解,以及法律推理的整个过程,使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充分锻炼;二是需要提高教师自身的科研能力及科研推动力。教师科研能力的高低决定着学生科研能力进步的天花板,因此应当推出各种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学习进步,不断提高其自身的科研能力水平;三是可以开展专题讲座,树立学生专业的法律意识。专题讲座作为课程教学的补充,可以邀请国内外多种不同领域的专家进行讲解,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感受大师的风采,帮助学生获得力量,树立目标,逐渐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和专业意识。

第二,在实践教学方面:一是调整课程设置。法学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出法律实践人才,因此在课程设置方面,应当将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理论课学习之后跟进实践课程,将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从而极大地提高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二是完善实践教学活动。将实习与社会调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的实践性特点,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第三,在毕业论文写作方面:一是教师应当把好选题这一关卡。选题对于毕业论文写作来说意义重大,是论文写作的首要步骤,至关重要。教师应当在平时布置课堂作业时锻炼其对于题目的敏锐性,多指出可以研究的课题,此外还应当给学生指出选题的来源以及如何查找选题等问题,从而使学生能够清楚如何选题;二是教师应当在平时训练学生的科研态度。科研态度并不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影响,但它可以对人的心态产生影响,进而对毕业论文的质量产生影响。如果一个学生不认真,那么他在写作过程中,措辞、结构等方面往往会出现较多的缺陷。所以,应该注重对学生科研态度的培养,例如在理论学习时插入某个课题,讲解这个课题的严谨性等问题,使学生逐渐认识到应当认真对待科研活动。

法律人才科研能力的高低关系着我国未来法律事业的发展,因此将培养科研能力纳入法学本科生教育培养范围是必要的,通过在理论、实践教学以及论文写作等方面贯彻提高科研能力的宗旨,可以为本科生提供良好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进一步让学生感受到科研的魅力,加深对科研工作的热爱,也为其以后探索、创新等能力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培养具有法律职业能力的法学本科生

当前社会发展具有复杂性和多元性,对于法律职业从业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就要求高校在法律人才培养时要更加注重学生实务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即注重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具体如下:

法学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后所能从事的工作通常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从事法律实践工作,如法官、检察官和警察、律师等,其专业特征是能够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从而解决社会纠纷,防范法律风险;第二类是从事立法工作的专业人士,他们是以从事立法调研和论证、起草和修改各类规范性文件为工作内容的专业人士,或者是从事立法工作的专业人士;第三类是法学教育工作者,他们以教授法学、传播法学思想、培养法学专业技术人员为职业特征。[2]尽管三者的职业不同,职责也不同,但三者拥有相同的法律事业追求,相同的法律职业思维,相同的法律职业背景,相同的法律知识体系,从而形成了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

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均需具备的要求:第一,知识体系完整,需要制定完整详实的培养计划,完善每个课程的结构,使其适应本科生的学习规律,保证学习结构的完整性。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最应该掌握的就是专业知识,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律基本素养完全是无源之水,没有任何意义;第二,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主要是指法律正义感、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对其的培养上述已做了详细介绍,故不在此赘述;第三,实用的基本技能的培养可以与实践课程相结合,前期由老师带领大家欣赏优秀的法律文书、辩论赛等,后期再对其技巧进行讲解,然后带领学生进行实操,锻炼其基本能力。

各类从事法律职业人员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三个层次上,即法律从业者都必须具备的要素:第一,完备的知识系统;第二,基础法律素质;第三,基础实践能力。这三个层面的基本要求缺一不可。不同点是,法律职业从业者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对于非诉业务从业者来说,应当具备相应的非诉讼实务能力。

非诉讼实务能力包含的内容很多,它不仅包含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还包含了根据具体要求来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以及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和发现事实,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点,从而设计出最优法律解决方案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要求,更需要学生拥有全面的知识基础和严密的法律思维,同时还需要拥有良好的思想素养和人文素养。第一,要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会形同虚设。在培养范围中应当将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纳入其中,注重法学生的思想构建,不断灌输法律职业者要追求公平正义以及对社会具有责任,从而潜移默化地树立学生的法律信仰;第二,可以开展情景模拟教学活动,来训练学生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能力;第三,在实习层面,可以考虑拓展校外基地范围与实践形式,除了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常规实习基地,还可以将社区、法律诊所平台等纳入实习范围;第四,可以实行“双师制”。所谓“双师制”,就是为学生指派两名老师,一名老师讲授理论知识,一名老师为学生的实践提供指导,两位老师相互配合,以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3]“学业导师”既要对学生进行学习上的指导,又要重视师生之间的互信,实现精神上的交流,“实践导师”可以实行双向选择机制,既满足学生要求,也符合导师期望。

法律职业能力是法学本科生必须具备的能力,因此对于法学本科生的培养要摆脱通过司法考试率以及成绩论等桎梏,要根据法学本科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划定好教育培养范围,制定一份完整的培养计划,在培养计划实施过程中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步教学工作,有这样完善的培养机制,相信实施下去将会看到法学专业本科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好的成就。

四、结语

法学本科生的教育培养范围如上所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基本素养、科研能力以及职业能力。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职业能力的培养,但是职业能力的培养与前述两种能力虽属于不同方面,却存在交叉,因此三个方面构成一个整体,彼此之间不可分离,需要根据整体来进行制定教育培养范围,制订出符合法学本科生发展的培养计划。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教学改革的目标是让学生有为,而非老师、领导有为,这样才能保证教学改革的目标能够实现。[4]教育是一门靠日积月累、勤修苦练而成的“功夫”,否则教学根基不会牢固,因此,教师需要通过不断学习来提升自身的教育水平,通过改善教学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潜移默化中启发学生的心智,培养学生的才干,提高学生的素质。因此每个教育工作者在对法律专业大学生进行专业教育的过程中,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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