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在哪里?

2024-03-09 01:54黄旦
现代出版 2024年1期
关键词:出版传播书籍

黄旦

内容摘要:书史研究学科林立,各自割据一方:达恩顿的书籍社会传播模式有整合之意,且产生了广泛影响,但也遭到了同道批评;基此,亚当斯与巴克提出一个重书籍自身而不是传播的新研究范式。这些不同的研究及其范式,恰可为我们思考出版提供启示。正是出于这样的想法,通过对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不同出版模式做一辨析,同时分析我国出版研究与书史研究的某些同异,提出以“出版性”为视野,以出版物质技术为条件,既看到出版的共性,又关注到不同物质技术带来的出版范式之不同,由此可以从历史观照现实,将传播出版化,探索构建数字时代的出版新模式。

关键词:出版;书籍;书史;传播

课题: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数字媒介视域下的晚清报纸与上海—江南现代城市共同体研究”(项目批准号:22JJD860001)

DOI:10.3969/j.issn.2095-0330.2024.01.002

本文的题目是受到一则新闻报道的刺激:二十年前,也就是2003年的春天,杨绛先生的《我们仨》书稿被交到了三联书店董秀玉的手上,她马上着手编辑,并与设计师一起反复讨论、推敲书的设计及其风格。发行部则起草营销方案,包括计划上市时间、营销策略、宣传方案和发行方案等。尽管SARS的突然冲击影响了原有的安排,但最终书的销售仍然非常成功:上市十八天,印了四次,共售出14万册。这就是我们平常所指的出版——书的制作和发售过程。

然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环环相扣严丝合缝的“出版”,在实际的教学和研究中却被切割得七零八落:书籍的生产和流通属于经济史家和社会史家的研究范围,书籍的消费问题是文化人士或媒介分析家所关心的,书籍的历史是图书馆学的主要课程,印刷术被分配给了技术史,字形设计、排版和刻字则是设计学校要教授的科目。这样的情况的后果不是这一领域没有一个总体感,实际上根本就是各自为政,谈不上有任何共同的关怀。以此看来,下面这个比喻并不夸张:书籍史“就像是一个地域上的‘巴尔干,一有机会,就会被历史学、目录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学批评、图书馆学占领”。当然,就像巴尔说的,每一种研究都可以找到其知识归属,书籍史研究的五花八门,自有其历史和文化知识之渊源,在欧洲更是如此。我没有打算讨论如此大的论题,而且这也不是我能够讨论的。我只是由此生出一个疑问:倘若书籍生产和流通的研究真的是这样一片横七竖八的“热带雨林”,每迈出一步,都会被各种学科的灌木和树丛所纠缠,根本看不到它的总体轮廓,那么与之唇齿相依的所谓出版,尤其是作为一个学科的“出版”,该是什么模样?它又在哪里呢?

问题似还不止于此。

出版据称既源远流长又丰富无比,公共朗读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出版”。这在早期罗马帝国时代就很狂热,作者和出版商以诵读方式进行自我推销,以便能谋取地位和声望。罗马讽刺作家马夏尔曾这样描述:“无论我站着还是坐下,你都要对我朗读,不管我跑步还是如厕,你都要对我朗读。我逃进澡堂,你在我耳边嗡嗡。我跳入池塘,你又不肯让我游泳。我赶去赴宴,你却挡住我的道路。我开始吃饭,你的话语令我作呕。”可见,朗读已聒噪得让人忍无可忍。夏蒂埃认为,在印刷问世之前的,除了这样一种由作者朗读自己作品的“公开表演”——出版模式之外,也还有其他的,比如作者向有权势的赞助人和为自己负责发行的机构(如宗教团体)赠送副本,偶尔也将手稿出售或租给书商。这些都属于中世纪“出版”文本的不同方式。当出版商应运而生,出版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时,就有了第二种出版模式,这在法国是在19世纪30年代左右。出版的职业化,使得原本与图书零售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出版”破门独立,图书制作的所有决定权,比如从稿件选择到技术问题,从美学选择到商业决策也就由此集中到了一个人的手中。在1839年的法国工业产品展览会上,一位名叫莱昂·库默(Léon Curmer)的出版商就在其发表的演讲中自豪地说,今天的图书贸易获得了另一种重要性,出版成了一种职业(profession),而不再仅仅是一份工作,也不再是以往所理解的用钱换取印刷品,然后由装订商装订成册交付顾客,而是成了一门高难度的艺术。由于遭遇接踵而至的各种危机,这一新型职业的脆弱性随之出现。为应对风险,出版的结构性改造势所难免,出版进入了出版社——多部门组成并分工合作——的时代,作为创造者和企业家个人的出版商不再能独领风骚,于是就有了出版的第三种模式。夏蒂埃的眼光本还可以做点延伸,由此就能看到后来所崛起的又一种出版新模式,即集团化。

到了20世纪90年代,英美国家中原本独立的各种出版社,大多都被归入了几家大型出版集团所掌控的版图之中,大众出版的格局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形貌。亲身经历这一切的原兰登旗下潘塞恩图书公司的一位资深出版人,对此是深有体会,也是感慨万千:不学无术的银行家担任出版主管,公司化、利润就是一切,书籍的印数成为衡量的第一标准。按照约翰·汤普森的研究,这种改变是如此之深远,以至于当今的大众出版与半个世纪前的出版业几乎没有相似之处。就我们国家而言,作为印刷术的发源地,虽然早就形成了私刻、官刻、坊刻等各种出书方式,不过其数量和规模一直都不大。据说到了南宋初年,还基本不存在有一定规模、种类齐全的专门书店。

由此推想,当时的出版商和书商尚不能为社会提供多种书籍。到了12世纪后期的南宋,商业出版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认可。不过依井上进的考定,这仍属于一种尚未彻底商业化的存在。直到20世纪初,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的兴起,才算是有了夏蒂埃意义上的第三种出版模式,也就是大众出版开始呈现。这在我们目今的出版学论著中,一般被命名为“现代出版”。

出版的历史如何划分、究竟有几种类别、各自特征如何等,出版史家们自有评判,我完全是外行。之所以鹦鹉学舌,沿着夏蒂埃的思路这样走一番,是因为看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就历史实践过程而言,“出版”与新闻一样,是一个复数而不是一个单数,没有一个可以覆盖一切的大写的“出版”。在我看来,夏蒂埃关于“出版”的区分,其重要性首先不在于区分出多少种类而在于“区分”本身。在我的印象里,出版研究者和新闻学者一样,很少从这样的角度来思考“出版”或者“新闻”,总是想当然地用一个标准的“出版”(后者是“新闻”)比来量去,但又始终不去推究这个标准从何而来,因何而起,如何形成,为什么非得如此。于是,出版就像新闻学研究一样,被导入了单行道:或者断以“古代”和“现代”以示二者有关联,可又始终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关系;或者在何为“出版”的内涵和外延上搜肠刮肚,试图把可以包纳和无法包纳的一网打尽并一股脑儿地装进去。这不仅架空了“出版”本身,恐怕也很难触摸到其历史和现实语境。本应是历史的、经验的“出版”,最终变成了一般逻辑学意义上的如何类加种差的问题。夏蒂埃从“模式”着眼来看待不同时期的出版,也是富有启发性的。所谓“模式”者,显然是有自己的结构而且是封闭的。它们都可以是“出版”,但均自为一体,不能被随意混淆。以此推进一步,夏蒂埃所标划的三种模式,虽出现在不同的时段,但它们之间未必一定是此消彼长后者取代前者的关系,我更愿意把它们看成是共存,虽然在某一个时代可能有一个主导的模式。这也来自德布雷的“媒介圈”概念之启发。一个媒介圈的形成不必以消除以往为代价,而是会在技術上、经济上按照自己的条件来调整以往的范畴,并且经过长期不断的协调,最终使不同媒介能够互相交错,各得其所。要是取以这样的眼光,不同的出版及其时代恐怕本就是各种“出版”的混杂和互为调整,并非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以我国为例,雕版印本与手抄本就曾长期共存直至明清。就我记忆所及,在几十年前的中国,油印、手抄、机器印刷等“出版”也是一应俱全。马歇尔·麦克卢汉说,书籍已经过时,用手书写的时代也过时了。可是今天手写的东西比谷登堡时代之前手写的还要多。过时绝对不等于终结——过时恰恰是开始。这可以让我们的思维更有弹性,更有具体的历史质感,而不是死抠某一“出版”的字面含义,或死攥住其中某一种出版模式不放。尽管夏蒂埃曾特别提醒说,他所归纳的三种不同出版模式,仅仅立足于法国的出版编年史,未必适用于其他国家,但这并不妨碍刺激我们思考:今天的“出版”所指为何?它究竟在什么地方?

必须承认,达恩顿绝对是一个聪明人。他从历史,也就是图书销售档案文献的整理阅读中,体悟到图书出版日常活动的复杂性。由此也可看出,不同学科纷纷介入各据一块,不是没有来由的。这固然带来了书籍史研究的争奇斗艳,但也不免使得图书出版的总体轮廓模糊不清,并且也与他所了解到的出版商的历史状况不符。因此,他不想把自己捆绑在出版的某个环节上,也不打算只把视线落在书本身,更没有意愿归顺于这个“巴尔干”上的某路“占领军”,而是以退为进,另辟蹊径,跳出这片人为的“丛林”。他的做法是以书为接口,围绕着书是如何产生的,书是如何接触读者的,读者又是如何看待书的这些问题,将出版视为一个连环接续的系统,从而在整体上描绘并展现其相互联系,就像那些创造书籍销售书籍的人所实际经历的那样,以此超越已有的各种条条框框。他的一个最重要的发现是,印刷书籍经历着一个大致相同的生命周期。它总是沿着某一固定线路不断循环:从作者到出版的人(如果卖书的人没有介入这个环节的话),然后是印刷的人,再到运输的人,接着是卖书的人,最后到读者。读者是这个传播系统中最重要的环节,因为他对作者的影响既发生在写作之前,也反映在写作之后。依照达恩顿的构想,书籍史研究的对象就应该是这样一个整体的传播循环圈,尤其是这个循环在不同时间、地点的表现形式,以及同经济、社会、政治、文化诸系统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总而言之,如果书籍史的研究要避免四分五裂且各自为战的状态,防止因各自晦涩的方法和相互误解而彼此隔绝,那么就有必要在总体上把书籍作为一种人类沟通的手段来看待,从而对书籍是如何形成,又是怎样在社会上传播,进行一個系统的认识和高屋建瓴式的勾勒。基于此,他为书籍研究描画了这样一个传播学模式:

一旦达恩顿将书的生产和流通纳入如此广阔的社会传播线路之中,书籍出版的内外经脉就会被顿时打通,不再是关起门来的封闭运作。书的生产以及书与读者的关系,和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乃至地理的因素等有着不可忽视的密切关联,而且随时随地发生变化,充满偶然和意外。在这样一个循环圈里,与书籍相关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既独立又相连的,它们都同等重要,无论哪个部分发生变化,都会对整个循环产生影响。达恩顿的目的是为书籍史研究提供范式,但这一图式实际上就表达了他理解的“出版”——印刷书籍生产和交易的社会过程。达恩顿自信满满,认为这个书籍的社会传播模式虽然是以他自己所接触到的特定的历史档案文献为依据的,但并不乏普遍意义,略做调整,就可以适应印刷书籍出版历史上的任何一个阶段。达恩顿的这篇文章最早发表在《代达罗斯》(Daedalus )杂志上,时间是1982年。翌年即被一本名为《社会与历史》的论文集收录重印;几年后作者又将之收入了自己的《拉莫莱特之吻》论文集中。这篇文章被认为是第一次绘制了这一领域的研究地图,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已经成为经典并广为流传,尽管其得到的评价不一。法国书籍史专家马尔坦或许也是受了达恩顿的影响,至少其思路看上去与之完全相同。他认为,“书籍史总归是构成传播交流史的一个侧面”,并且倡导“超越严格意义上的书籍史,转向对传播与社会的关系进行更为普遍性的历史思考”。达恩顿自认是受了年鉴学派的影响,继承了法国书籍史研究的路数,视印刷书籍为一种商品,一种由特定技术所生产并有其自身特征的物品,同时又是一种新的文化传播手段。

因而,书籍必然“联系着极其广泛的人类活动——从捡破烂到传达上帝的声音的一切事。它们是匠人的产品、经济交换的物、观念之舟以及政治和宗教冲突的要素”。这样一种宽广视野和胸怀,自然使得书籍出版的社会性在其所设想的传播循环圈中得到了充分的彰显。然而,书籍固然与人类活动有着广泛的联系,但与之有着广泛联系的不是只有书,甚至可以说,任何一个物品或许都可以有着这样极其广泛的联系,只要用心去追索和观察。达恩顿的书籍社会传播圈,也可以是一般货物的贸易之路。达恩顿模式的问题恐怕就出在这里。他的用意在于书,在他眼里,书既是一个流转交换之物,也是触及并激发各种关系及其功能的媒介。可是,当书不负他所望,将所遭遇的“关卡”一一显形,标示出其行走的轨迹时,它自身却已失去了特殊性。这就是说,如果将书替换成任何一个流通的“物品”,其所周旋的循环传播之圈、所经历的各个环节也是大同小异,充其量不过是遭遇到的某些环节须做点调整。可以作为比照的是,加拿大的经济学家哈罗德·伊尼斯就是从大宗货物贸易,尤其是纸张的流通中进入新闻和传播的历史,同时又从加拿大的传播对经济和政治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中,萌发了比较研究自亚述、古埃及直到现在的帝国与媒介历史之兴趣。他的最大贡献,是从黏土、莎草纸等传播的时空偏向上,揭示出媒介对于知识和文明的塑造和改变。达恩顿则是反过来,他将书的出版导入贸易——物品的生产和流通之道,也就因此模糊了它们之间的区别。恰如有人所评价的,“达恩顿的模式是一种关于传播、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模式,但不是依靠他们共同阅读的文本,而是在特定时间、地点进行的图书贸易行为”。于是他眼中的书籍既是一种物质制品,也是那些受其调节的关系的抽象代表。霍尔因此质疑道,达恩顿的模式固然很好地揭示出了书籍生产和流通的复杂性,可是它能帮助我们理解那些我们称之为思想的东西的流通吗?如果能,又是如何帮助我们理解的?或者这些东西是微不足道的?据说许多研究者都受到了达恩顿模式的启发,但对他的书籍“传播循环”,诟病者却不少,其中颇具代表性的是作为目录学家的亚当斯和巴克。

他们一方面对达恩顿的研究表示赞赏,另一方面批评达恩顿的传播循环模式埋没了书籍的特殊性,“是在和人,而不是书籍打交道”,关注的是“传播史”而不是书籍史。他们索性仿照达恩顿的做法,也画出了一个各种要素彼此相连的圆圈。这一新的模式含有出版、生产、分销、接受和保存五个环节,书籍就在这五个环节的循环中运转并显示出自己的生命。达恩顿模式中的一些要素也得以保留,只是被置于了书籍生产和流通的外部,作为一种间接的力量对内部的书籍出版施加压力。借此,他们颠倒了达恩顿的模式,让“书籍”而不是与之相关的“人”成为主角并居于中心位置:如果说在达恩顿模式中,书是起点,即便作者和出版者需要协商,同样是以现成的书稿(或文本)为媒介的,是“书”在自己的社会交往中过五关斩六将。亚当斯和巴克则不然,在他们看来,书不可能自然成为书。书能否成书,本就是一个未知数,是考量各种因素的结果。所以,出版才是第一步,是书诞生的第一步,也是决定其命运的关键一步。没有出版,也就没有书及其后续的一切。任何一个研究构想,其起点常常就决定了其展开的面向及其终点。达恩顿的书的传播,由此就被亚当斯和巴克转变为一本书的形成、交流和保存的过程。

达恩顿是立足于书向外看,通过书的运转来激活与书相关的各个功能环节;亚当斯和巴克则是站在社会向内窥探,外在的因素好似一根根射线,齐齐指向书这个靶点,影响着其生命的诞生和延续。达恩顿的出版是书的流传,是书的社会传播圈;亚当斯和巴克的出版,是一本书的成形及其寿命,是书的生命历程。达恩顿的传播圈或许可以被称为功能主义的,亚当斯和巴克这个书本的生命图,则是结构的。他们自己说得很清楚,提供的是一张地图。这张地图以书为定位,以此探寻并揭示与书相關的周边关系,而不是书经过的各个确切位置。套用罗杰·夏蒂埃的说法,这个模式就是关于“一本书的传记”。亚当斯和巴克很自豪地认为,以图书自身的线路为顺序,表明无论是印刷新书还是重印旧书,都源于当时的社会氛围,它们影响着出版的决定和书的结果,这成为他们这个模式的唯一优点。

因为它使书从传播中心得以解救,书因此也就变得更加重要:重点不是书对社会的影响,而是社会对书的影响。将一本书作为起点和终点,这自然与亚当斯和巴克的学科背景有关。作为目录学家的他们,一直为目录学在书籍研究中有可能沦落为其他学科的附属而忧心忡忡。在1980年学院和研究图书馆协会的珍本和手稿分会的波士顿会议上,与会者曾有一个《关于书籍史的声明》。内中说,“书的历史”意味着“生产、出版和发行的所有方面,从作者阶段一直到书籍对读者的影响,并且最终对社会的影响”。正是“最终”这两个字,让他们很是不爽,从中“看到了社会史家所显现的影响。假若没有这个词,这句话就是为书籍史的重要性做了强有力的肯定。有了它,目录学再次成为社会史的附属品,再次成为其他学科的‘婢女”。因此,当他们在自己的模式中赋予书籍以独一无二的中心地位时,也是要借此高耸起学科的界墙。达恩顿就以为,亚当斯和巴克的分析基于他们所谓的“书目文献”而非书籍,豪萨姆则评述说,“这不仅暗示了某种对独立性,以及对学科与分支学科的相对优劣势的焦虑”,同时也显示出目录学的分析比较封闭,几乎很少受社会理论的波及。“社会学”对于一些书目文献学家来说,听起来像是在宣战。达恩顿的本意是让书突破各种学科藩篱向外走,亚当斯和巴克又把它拉回到“巴尔干”的分立之中。他们所提供的这张“地图”,让我们看到了出版烙在图书上的社会印迹,却看不到出版以及书籍对于社会的影响,而且这也是他们认为纯粹的书籍史研究不应该涉及的。“他们将注意力从制造、发行和阅读书籍的人转移到书籍本身以及书籍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所经历的过程。”出版和书籍的研究,就这样被封闭在了“书的考古”之中。著名的书籍史家巴比耶就明确表示反对这样的做法,虽然他未必就是针对亚当斯和巴克,“不可能有一部与书籍社会史、与阅读的民族史相抵触的印刷业—书业经济史”。“方法论也不忽略任何的研究取径。一旦我们偏重的对象,即此处的书籍或更广义的印刷品,同时是‘商品、‘酵母、象征、物质对象等等,它便作为多重且互相掺杂的——经济的、社会文化的、政治的、艺术的等等——逻辑汇合点来起作用,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能够被研究者预先放逐。”

那么,“出版”可以从书史研究中得到些什么?或者书史研究的丰富多彩和歧义纷生,是否也映射出“出版”所遭遇的某些状况呢?

毫无疑义,我们的“出版”是以印刷书籍为想象的,达恩顿和亚当斯们同样如此。达恩顿对此说得很清楚,他的模式从来就没有打算应用于古腾堡之前。即便自己的模式可能存在某些不足,需要做修订,主要也是为适应其后的时期,而不是倒头向前。与之稍有不同,中国出版专业或出版学的倡导,是针对印刷出版业的,甚至可以说主要是以出版社,也就是夏蒂埃的第三种模式为框架的,意在解决出版业飞速发展和出版人才培养和管理规范滞后的矛盾。这就带来了我们的“出版”与达恩顿的差别。如果放到达恩顿的书籍传播圈里,这只是出版人这一位置或者环节,属于文本的编辑阶段,故被称为“编辑出版专业”,印刷和发行则自为地盘。欧美书史研究领域的分化源于各自不同的学科背景和研究取向,我们的“编辑”“印刷”“发行”之三分,是以出版的功能为界。也正由此,“出版”又和亚当斯们的模式相近,都是重在书籍本身。出版的这种定位,即被正式确定为编辑或编辑出版专业而不是出版专业,从历史上看,固然有其客观的和人为的因素,若考虑到中国传统的文献学意义上的书史研究,强调以书籍本身的发展史,即以书籍的形制演变、编纂、出版、流通、收藏的演变为焦点,再从后来的编辑出版专业大多设在高等院校的中文系内来看,或许也不无文化的惯习。此外,编辑是判断选题、书稿内容和质量的第一人,也是帮助作者完善书稿的重要推力,以传播学的行话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把关人。经验证明,一本好书的面世,总是有着一个好编辑付出的心血和努力。我们对于书籍出版,一贯是以内容为重,社会效益为先,因此以“编辑出版”为专业设想,也是不令人奇怪的。

由书出发又回转到书,作为亚当斯们的研究兴趣,虽不无可议之处,但也无伤大雅。可是,将“编辑”作为一个学科——出版的替代,达恩顿的“圆圈”就断落成节,再也画不圆。一个本来由印刷术推动的产业,似乎变成了一个手工艺的车间。即就编辑这一环节来说,若不懂发行,没有现实的敏感,不知读者市场的需求变化,只是埋首于案头的书稿,已远不能适应出版行业发展变化之要求。于是,打破各个环节,让以印刷书为根基的“出版”传播化,以拓展“出版”的空间,或许就是出版学科近些年的一个基本趋势。下面的说法就很有代表性:现代出版是人类工业文明时期的平面印刷媒体传播方式。这首先认定了现代出版是人类传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基本理论范畴是人类传播;其次指出了现代出版所采用的方式是平面印刷媒体,使其与农业时代的手工复制和信息时代的电子、网络媒体区别开来;最后指明了现代出版在人类传播中的时代序列:它是工业文明的产物,其传播载体——纸张是工业产品,以书报刊为代表的现代出版物的印刷过程是机械动力大批量的工业化复制过程。“出版”主动向传播靠拢,被视为人类传播的部分甚至就是一种人类传播,在理论上是说得通的,也为在实践上走出“编辑”向着整个出版流程提供了可能,可随之也就面临与达恩顿同样的难点:出版固是传播,传播却不是只有出版;出版是一种什么传播,与其他的传播有何不同;等等。倘若对这样一些具体的层面缺少思考,最终就只能是理论设想上的一种铺开而难以有实际的进展。

此外,达恩顿是把书化为媒介,由此跳出书而专注于“书”的流转过程。我们的“出版”则与亚当斯和巴克一样,是直接以“书”这样一个实物为目标的。简单说,书——印刷的实体的书,奠定了出版的“版样”。于是,达恩顿可以避之不谈,我们却无法不回答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将“出版”(印刷书的出版)与从古到今的“人类传播”打通或者连接。这同样也是夏蒂埃悬而未决的问题。他将“出版”分为“口头朗诵”、出版商一手独掌和出版社分工合作,其划分的标准是出版者,是不同的出版主體形成不同的模式。可是对它们为什么都可以被认定为出版,却是语焉不详。他后来倒是有“书籍的秩序”一说,认为“文本的生产、传播和阅读过程,印刷书时代和手抄书时代不同,荧屏时代又与印刷书时代不同”,但创建书籍的秩序是一致的,“书之序,实乃一个跨越历史的常量”。在他关于出版的三种模式中,缺少的正是这样一个“常量”,即我所谓的“出版性”。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清楚的。无论是“口头出版”、出版商的“出版”还是出版社的“出版”,都是将知识、思想的“公开化”或者“公共化”。这样的一种共同性或者“常量”,或许可以被称为“出版性”。凡是出版,必得具有“出版性”;不同出版的区别,则在于其出版性,亦即其“公开化”或“公共化”的规模、程度乃至呈现的意义有别。而这,又与出版的物质条件有关,是物质技术条件形成了不同的出版方式,“印刷书时代和手抄书时代不同,荧屏时代又与印刷书时代不同”,限定了思想和知识的“公开化”和“公共化”的状况,也就形成了不同的“知识的边界”及其秩序。

无论关于“印刷革命”这一说法有着何种争议,在出版的历史上,印刷技术的产生毫无疑问是一个里程碑。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欧洲仅有几千册手抄本书籍在流通,藏书的数量极少,即便是梵蒂冈的图书馆也仅藏有不超过2 000册书籍。到了印刷术被引进欧洲50年之后的15世纪末,书籍的数量便增长到了超过90万册。与之相应,至18世纪乃至其后,阅读兴趣成了西方社会的内在文化根基的必要部分。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赢得胜利的这段时间,构成了阅读历史上的一个独特时代。读者们开始感到自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公众力量。印刷在国家的尺度上建立公众或所必需的延伸力量或强度,是手抄本所不具备的。《巴黎圣母院》中那位大学区书店老板安德里·米斯尼哀就哀叹:“本世纪的种种发明,像什么大炮呀,火炮呀,射石炮呀,特别是印刷术——这一来自德国的瘟疫,把一切都毁了。手抄本与图书都不复存在了。印刷术把图书行业给毁了,世界末日已到了!”世界末日没有到来,到来的是一种全新的出版和阅读。后来所谓的公共领域、主体、理性等,都可以从这里找到其源起的痕迹。

回看中国,汉字的“公”意义丰富,并不对等于英文的“public”。但研究显示,在晚明时期,“公”已经被赋予“使之公开化”的意义,并且是通过印刷的方式,包括印刷文本和图画两方面。比如在印刷的书籍中,序和出版印记中常常有“公”这个字,以示此书是为公众所印。甚至可以肯定,当时的确存在一个由文人和(那些)有机会阅读书籍的读者所组成的艺文公众,类似于夏蒂埃所说的“艺文公共领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印刷出版的威力,大大激发起人们对于出版及其研究的重视,同时也束缚了其思维。达恩顿和亚当斯们,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不加讨论,这显然不是偶然,因为他们以为这就是出版或者书籍的唯一模型。因此,在他们的模式中,一个共同的大缺憾,就是没有出版技术的位置。无论是“出版”作为书籍社会传播的一个环节,还是作为一本书的“生命”,不讨论其构成的物质技术基础,就只能就印刷书论印刷书,始终走不出印刷书籍的影子。

我们对于出版的讨论,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如果不退一步去探讨印刷出版作为一种模式的历史性,理一下印刷术对于今天出版方式的构成作用,只盯着现在的“出版”说“出版”,就既不能贯通历史和现实,也无法观照当下与将来。如果换一种视野,从“出版性”入手,同时又介入出版技术,不同的物质技术形成不同的出版模式,手抄和印刷不同,印刷和数字有异,从而就导致其“出版性”——思想、知识公开化或公共化之不同。这样,我们的思路就会打开,不同的“出版”类型有了会聚的根据,出版就像雷文看到的书籍,其历史就“可以回溯到五千年前,它不只是关于古抄本的历史,亦不仅是印刷书籍的历史,而是关于世界各地的各个民族——采用不同的方法,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并且造成不同的影响——如何保存、传播、检索知识和信息的历史”,而不必非以“古代”“现代”之线性的硬连接不可。

然而,雷文将书籍的历史理解为保存、传播、检索知识和信息的历史,还有值得商榷之处。在我看来,就像不能将出版混同于一般的传播,书籍也不能泛化为信息,否则,出版的“思想或知识”(不管是什么形态)就可能与一般信息等齐。记得威廉姆·詹姆斯曾把知识分为两种,一种是感知的(acquaintance with),另一种是理解的(knowledge about)。社会学家和传播学家罗伯特·帕克对此又做了进一步的引申:感知的知识是从个人与周围世界的亲身遭遇中获取,是一种惯常的经验,带有直觉性;理解的知识是系统的理性的,是通过自己的观点和目的,对事实进行检验、分类和分析的结果。换用马尔凯的概括,就是日常的知识和系统化了的专门的知识之别。以此为参照,进入出版的“知识”,不是感知的而是理解的,是系统化了的专门的知识。这大致符合麦克卢汉对书和报纸的观感。他认为报纸是马赛克的,书籍则不是,书籍是个人的自白形式。所以,不要希望让报纸在一个单一层次上去表达固定的观点,这是在强求报纸具有书籍的特性。报纸不能具有书籍的特性,书籍也不能成为报纸式的马赛克;出版意义上的经验、知识、思想,绝非报纸上的新闻(信息)。尽管从古至今的“出版物”,未必都是以“书籍”的形式出现的,但经过“出版”的知识和思想之形态,应该是条理化、系统化了的,具有较为严密的组织结构。借用杰梅茵·华尔昆汀的说法,出版是一种呈现出“书籍性”(bookishness)的文化,而不是信息化的报纸,被简化为一条唯一的信息或者一堆可分离、分解的数据和信息。要是“在接受书籍被放置在与其他媒体相同的水平之前,在接受书籍史被纳入传播史之前”,应当先“问问自己书籍的特性”是什么, 那么在接受出版(书籍)是一种信息的保存、传播和检索之前,也应当先问一下这种信息有着什么特性,如果缺少了这样的信息,我们的社会将会失去什么。

基于这样的想法,我们或许可以说:出版就是经验、思想、知识的组织、生产和公共传播。所谓“组织”,是指出版的“经验、知识”等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不是随时波动即兴变化的;这种经过整理的“条理化”知识是通过“生产”,即以物质形式加以呈现的;而“公共传播”或者“公共分享”,乃是这种知识整理和生产的目的。于此而言,出版当然可以被称为传播,是传播的一种,但出版不可被传播化;出版关系到信息的分享、检索和保存,但这是一种特殊的信息,故不可被信息化。如果说在书籍的“巴尔干”上,文学所关注的是文本的创作及其接受和理解,文献学家的眼睛盯着的是版本的演变、真伪及其源流考订,历史学家的兴趣在于书籍对于社会和文化的影响,技术脉络中的出版重在纸张、书写和复制技术的变迁和演进之链条,传播学研究绝大多数围着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介,基本上不涉及书籍,信息管理学重在信息的分类、储存和应用,那么,“出版”正是出于对经验、思想和知识的精心组织、生产和公开推广,出于为往圣继绝学、为未来创新知而傲立其间,它与所有的书籍研究互为交叉纠缠但是不能被替代。爱森斯坦自我表白说,她的印刷研究并不打算以图书史或阅读史为框架。相反,她考虑的是一个更广泛的、目前并不流行的研究单元:西方文明。“文明”,也应该是我们思考并研究出版的尺度,出版就是人类文明的枢纽,与学校教育旗鼓相当。1902年,夏瑞芳请张元济来主持编译所,张元济就与夏瑞芳相约,“吾辈当以扶助教育为己任”。北京大学的张世英先生称商务印书馆为“无言之师”,如果北大“是一座有言的学府,我倒是想把商务印书馆比喻为一座无言的学府。商务与北大齊寿,无言的学府与有言的学府并峙,诚20世纪中国知识界、学术界和教育界之盛事也”。正因如此,出版就体现出一个社会的文化智力,一个国家的文明境况,也体现出一个民族在知识汲取上的视界和胸怀。

因此,坚持出版而又超越“出版”——印刷所形塑的“出版”,应该是我们理解和研究当前和未来数字化出版的基本思路。坚持出版,就是遵循专业的、系统的知识的公开化和公共化;超越出版,即在数字传播的范畴内重新思考“出版”的知识公共生产和分享的方式和形态,探索数字出版的新模式,而不被印刷出版的形态所困。总之,不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甚至是在教学方案的改革设想上,“出版”都应突出和培育自己的特色,而不是陷入或者埋没在其他的传播之中。把传播出版4 4化4,而不是把出版传播化4 4 4,才有自己的存身之本、立足之地。如果把传播比拟为卡西尔那个人性的圆圈,“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那么出版既是其中的一个扇面,也是这个圆圈不断运转的动力之一。

书籍史现在已经成熟为一个有自己历史的领域,也许是时候该评估它从何而来,它目前在智力和制度上的贡献是什么,以及它未来可能走向何方。本文正是顺着这样的思路,从书史研究中抓取出关于出版的一鳞半爪。需要说明的是,我对于出版完全陌生,将来也没有研究出版的打算,之所以会撰写这样一篇半生不熟的文章,源于《现代出版》杂志再三再四之盛约。其情殷殷,其意切切,碍于朋友之谊,不容我再有推却。可我又不愿用一篇与出版无关的东西来塞责,因为这无论对刊物或对我本人而言,均不过是多了一篇文章而已。处于此种境况,尴尬人就只能做尴尬事,以接触过的一点书史研究文献为基础,勉勉强强班门弄斧。由于无知,也就难以把握分寸,尽管在写的过程中战战兢兢,但下笔中的“无畏”之可笑必是难以避免的。不过细想下来,既以认认真真忠人之事为自安,其他的后果自然也就顾不上了。责我罪我,听由方家。

(作者系浙江大学数字沟通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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