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

  • 多维透视服务期约定误区
    位可以通过约定服务期的方式留住人才。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就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而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就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在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曲解了服务期的含义,致使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时出现违法行为,甚至导致服务期约定无效。因此,用人单位有必要厘清对服务期的认知,以便更好地利用服务期,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赢。误区一:凡培

    人力资源 2023年7期2023-08-26

  • 拿到北京户口后就辞职,企业要求员工赔30万
    ,如今辞职违反服务期承诺”为由申请仲裁,要求李某支付赔偿金额30万元。仲裁机构以该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围,裁定不予受理。后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为招用劳动者办理北京户口并据此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不予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应予以赔偿。李某的离职确会给用人单位在招录、培训等方面带来损失,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考量,法院酌定李某赔偿公司相应损失。法官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限

    新传奇 2023年15期2023-05-30

  • 论高校聘用合同中的服务期违约责任
    频出的聘用合同服务期违约条款随着高校“双一流”建设与聘任制改革的推进,教师聘任的灵活性与教师队伍的流动性均显著增强,高校教师流动进入新一轮热潮期。为确保高校聘用法律关系及学校师资力量配置的稳定性,高等学校在引进和培养教师时通常会约定服务期,并在聘用合同或内部人事管理文件中就教师在服务期内申请调离或辞职的违约责任进行确定,以约束教师积极履约。在高校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高校聘用合同中的服务期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约定甚至逐渐成为聘用合同的核心义务[1]。相比于

    复旦教育论坛 2022年2期2022-07-16

  • 毕业季,求职路上谨防入“坑”
    试用期、培训、服务期等方面的花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相关事项均做了明确的规定,下面通过几则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签书面劳动合同很重要【案例】自办理了签署三方协议等离校手续后,小董到单位上班已经快2个月了,单位一直未提签署劳动合同的事宜。小董有点忐忑,单位却说有入职通知、三方协议等书面约定,签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无所谓。小董想知道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会面临哪些风险?【点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农村百事通 2022年16期2022-07-06

  • 毕业季,求职路上谨防入“坑”
    试用期、培训、服务期等方面的花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相关事项均做了明确的规定,下面通过几则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签书面劳动合同很重要【案例】自办理了签署三方协议等离校手续后,小董到单位上班已经快2个月了,单位一直未提签署劳动合同的事宜。小董有点忐忑,单位却说有入职通知、三方协议等书面约定,签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无所谓。小董想知道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会面临哪些风险?【点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农村百事通 2022年6期2022-06-21

  • 私营企业服务期协议法律风险防控审计研究
    了新问题,如在服务期协议中,企业为员工付出的特殊利益如何计价,对劳动者进行的培训无法满足现时工作的需要,高薪聘请的人才不能为企业创造预期利益,以及经过培训拥有较高劳动溢价能力的劳动者离职时如何平衡劳资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等[2]。这些都是企业进行合同审计时需要考虑的新问题,同时也给审计监督带来新的挑战。作为经济监督中流砥柱的审计,需要加强服务期协议约定的审计监督,加强对用人单位付出利益的计价和劳动者离职时提供的劳动价值进行衡量式的审计监督,以保证服务期协议在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2年1期2022-02-20

  • 服务期员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违约金支付有说法
    用人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且接受了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就必须支付违约金吗?其实,并不尽然。六类情形,员工可以拒付违约金[案例]因为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且在自己一再要求后公司仍置若罔闻,黄女士不得不向公司提交了辞呈并离职而去,可公司以与黄女士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且已出资6万元送其专项培训、如今服务期未满为由,要求黄女士支付违约金。[评析]黄女士有权拒绝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

    就业与保障 2021年12期2021-11-23

  • 劳动合同服务期规则的适用 ——以海南省某企业招聘信息为切入点
    发现,劳动合同服务期规定的不足之处在此处凸显出来,企业希望留住人才的愿望缺少恰当的法律制度依托。本文选取服务期规则适用问题进行探究与思考,深入研究并完善这一规则将有利于解决用人单位培养人才时的后顾之忧,同时保障劳动者自身的择业自由等基本权利,以有效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过度保护(一)对招聘信息的再次探究该企业招聘广告中出现的终身服务要求,被普通民众解读为劳动者被企业当成了一个工具,资本家压榨劳动者终身为其服务。此外,社会舆论还对该

    山东工会论坛 2021年2期2021-02-01

  • 劳动者根据原单位安排岗位变动到关联企业,原服务期协议是否应该继续履行?
    王某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辞职的,A公司有权要求蔡某按比例退还相应培训费用。2017年7月24日,根据A公司的安排,蔡某赴外地参加为期五个月的培训,并顺利结业开始为A公司提供服务。2018年10月22日,蔡某与A公司、B公司(系A公司的关联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蔡某由A公司转至B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更,蔡某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与B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三方未对服务期进行约定。2019年1月14日,蔡某向B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明确因个人原因与B公

    工会博览 2020年27期2020-10-23

  • 我国劳动合同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的法律浅析
    【摘要】服务期违约金制度日益成为用人单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构建完善的服务期违约金制度在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方共同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服务期制度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指出我国服务期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善我国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的建议,以期服务期违约金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优势,促进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键词】服务期;劳动合同违约期;完善建议一、引言服务期制度本是劳资双方合作共赢的制度,但在人才流动加剧,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服务期违约纠纷只增

    商情 2020年39期2020-09-22

  • 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的适用
    合同;違约金;服务期;竞业限制;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尚未颁布之时,《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关劳动合同违约金的事项。仅在1996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提到,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据此规定,在实践中,许多劳动合同签订的同时都会约定数额大小不同的违约金。在不同地区,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也各不相同。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20期2020-06-04

  • 以落户约定服务期之法律效果 ——基于42 份判决书的实证研究
    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以要求员工在一定期间内为企业服务,同时以违约金或补偿金限制其预告辞职权的行使。然而,员工在落户成功后提前离职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产生争议。2019 年8 月,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落户北京不履行服务期约定劳动者需承担不利后果》的报道,认定服务期有效同时主张严格限制违约金适用,实则并没有对既往判决进行实质性的颠覆。我国现有立法对“以落户约定服务期”没有明确规定,对服务期的效力、违约金能否适用、违约金的数额等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2期2020-05-06

  • 公司是否支付赔偿金应看其权力和义务
    年,如王某违反服务期约定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20年4月底,公司告知王某,因公司业务调整,其与王某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在2020年5月31日到期后不再延续,王某无需再继续履行《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王某认为,其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续至服务期届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故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析案:用人单位提供专项费用并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使劳动者通过提升技能而获益,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于确保劳动者经培训后能够在相

    山东冶金 2020年6期2020-02-16

  • 违约金的数额是否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
    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若钱某在服务期内辞职,则要向单位支付5万元违约金。2019年7月,钱某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表示同意,但要求钱某按合同规定支付5万元违约金。钱某对此金额产生了异议,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其应当支付的合理的违约金金额。申诉人我的确与单位签署了带有违约金协议的合同,签署的前提是单位为我支付了入职前的培训费用。据我了解,实际费用总计不到3万元,所以我认为单位合同上规定的5万元违约金并不合理。被诉人合同是当初经钱某本人

    当代工人 2019年22期2019-12-20

  • 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保护——以服务期制度中违约金的性质探讨为视角
    制制度,二则是服务期制度,在本文中,笔者探讨的是服务期制度,而在服务期制度中,笔者试图以服务期制度中违约金性质探讨为视角,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论述《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保护。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从本条规定可以直观看出,当劳动者接受了用

    法制博览 2019年36期2019-12-14

  • 约定非儿戏,违约必担责
    赔偿责任。三、服务期跳槽,赔偿损失没商量[案例]某公司支付12万元送谢华去国外接受4个月的培训,学习新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技术。为此,公司与谢华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谢华的服务期为培训结束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按每年20%标准赔偿培训费用。一年后,谢华接受另一家公司高薪聘请跳槽,公司要求谢华按《培训协议》赔偿培训费,谢华以双方签订的服务期长于合同期,服务期约定无效为由,予以拒绝。案经公司申请仲裁,最终获得法律支持。[分析]谢华辞职时或许

    就业与保障 2019年17期2019-11-23

  • 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应赔偿培训费用
    专业技术培训 服务期 培训费损失作者简介:张锐,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025一、基本案情张某原系XX航空技术服务公司职工,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3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2期2019-08-26

  • 关于劳动合同服务期之思考
    务中经常出现的服务期争议为中心议题,对劳动合同服务期成立的条件、如何处理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服务期违约金约定的具体应用等实践疑难问题进行了思考阐述,并进一步就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存在的争议点提出了完善建议。关键词:服务期;理解;适用;完善建议服务期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一定期间。其法律规定出自《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通常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但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当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时,服务期的超出部分仍有效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1期2019-08-06

  • 用人单位提供户口指标后能否约定服务期
    中约定劳动者的服务期。请问,这种约定是否有效,在服务期内劳动者能否辞职?北京读者 夏女士夏女士:《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仅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对上述户口等特殊待遇,未规定可以约定服务期。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此类服务期,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我们认为,鉴于《劳动合同法》虽未明确此种服务期,但也没有禁止此种服务期,用人单位提供的此项待遇对劳动者而言具有重大利益,允许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2期2019-07-16

  • 员工接受职业培训,企业不可约定服务期
    人员签署了一份服务期协议,协议约定受训人员两年内不得离职,否则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18年12月,吴某从该公司辞职,公司则从其工资中扣除了1000元的“违约金”。吴某与公司沟通未果,遂向当地人社部门求助。【评析】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有关服务期约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农村百事通 2019年7期2019-05-13

  • 有约定就按约定赔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这确实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但这一条的全部内容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照这一条,我

    当代工人 2019年5期2019-04-22

  • 服务期内无法上班 能否向单位索要违约金
    年内不得辞职的服务期合同。半年前,我因在外出旅游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我作为旅游大巴的搭乘者,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动鉴定委员会也确定我为三级伤残。近日,公司因为我不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决定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并以我受伤源于私事、有3年的服务期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要求我按比例承担尚未履行期间的违约责任,即支付给公司6万元违约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小李读者小李: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劳动

    北方人 2019年8期2019-04-19

  • 员工因病不能工作,单位能否索要
    要求我退回剩余服务期按比例所占的培训费用作为承担违约责任。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读者:丁悦蓉丁悦蓉读者:公司的做法是錯误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即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索要违约

    中国新农村月刊 2019年2期2019-04-01

  •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包含培训期间的工资吗
    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從上述

    当代工人 2018年17期2018-12-19

  • “以师带徒”式培训,学徒工辞职应否支付违约金?
    已经约定三年的服务期,我提前走人当属违约,必须按照合同向其支付2万元违约金。请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及违约金对我是否具有约束力?读者:王小瓜王小瓜读者:劳动合同中有关服务期及违约金对你没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

    中国新农村月刊 2018年1期2018-09-14

  • 单位可向我讨违约金吗
    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还提供了相关待遇。后来由于我生病,导致单位不满,一度停掉我的病假,工资至今不发。现在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让我走人,还要我支付违约金,请问单位这样做对吗?我要求继续上班到服务期满,并由单位支付终止补偿金,是否合理?小王读者小王:服务期设置有前提。以前服务期争议还是较多的,有的单位不管提供什么待遇,都要约定服务期并设置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明确,只有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

    北方人 2018年16期2018-08-20

  • 特殊物质待遇服务期违约金相关法律制度研究
    张剑华摘 要 服务期违约金是现代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一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实现劳资双方的共赢。但关于其适用范围的问题,现行《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违约金,而在实践中当事人经常约定的特殊物质待遇服务期在《劳动合同法》中却没有规定。本文旨在讨论,服务期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及是否应当针对特殊物质待遇违约金进行相关立法并提出完善建议,以期有所贡献。关键词 劳动合同 违约金 服务期 特殊物质待遇作者简介:李玟豫、张剑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7期2018-08-13

  • 航空公司向辞职飞行员索赔法官如何下判
    司所主张的天价服务期违约金也再一次让公众明白:飞行员正成为“中国最难离职”的行业。但从司法实践来看,面对航空公司的天价索赔,法院并非一味支持,而是依据法律规定与事实,结合客观情况予以判决。下面的两则案例就属于典型的例外情形。案例一 航空公司存在过错飞行员被迫辞职无需支付服务期违约金小李取得私照后于2013年8月15日与某通航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其工资为每月8000元,同时约定公司为其学习商照支付培训费用,取得商照后将其月工资调整为1.6万

    法庭内外 2018年5期2018-04-03

  • 再议劳动合同服务期的适用范围
    。对于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仅规定了用人单位提供专项技术培训一种。相比之下,地方立法规定则较为宽泛。《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做出约定。”这也是我国最早的关于服务期的规定。《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也做出了相似规定。上述三地地方法规不仅比《劳动合同法》多列举了“出资招用”一种服务期适用范围,还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8年3期2018-04-02

  • 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是否要向用人单位赔偿培训费
    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赵先生所在单位为其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脱产学习,并花费了一定培训费,且补充签订了相关协议。赵先生在未履行约定服务期时,就提出辞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要求其承担培训费的要求合法合理,应支付培训费。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北方人 2018年4期2018-03-09

  • 劳动法中的违约金与赔偿金问题研究
    其中一方面是在服务期内(包括出资培训服务期以及特殊物质待遇服务期)违约金中所存在的一系列的不足。在我国目前法律里,只体现出出资培训服务期以及较高而没有特殊物质待遇服务期的相关规定。进而可以看出,违约金并不适合全部的劳动者,很多集中在高级技术与管理人员方面。他们的自身价值很高或者和其他相关用人单位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的工作人员。不得不说,这一部分的工作人员都有着较高的综合素质以及具备很高的业务能力,因而并不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培训,这样也不会出现培训费用。与此同

    法制博览 2018年18期2018-01-23

  • 劳动合同服务期条款的深入法律设计
    104劳动合同服务期条款属于确立劳动者违约责任的一种约定,但是,基于劳动关系社会法规制理念的限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服务期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一定偏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约定服务期条款,其主要目的是稳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的辞职权限给予适当限制。但当前《劳动合同法》与地方劳动立法针对服务期规定具有众多社会法规制痕迹,极大的约束了约定方自治权,同时也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阻碍。针对此,有必要在立法层面上对劳动合同服务期条款加以完善。一、

    法制博览 2018年28期2018-01-22

  • 提前解约,是否赔偿
    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訓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该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

    现代家长 2017年11期2017-11-18

  •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再就业的政策研究
    但在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再就业问题不断涌现,本文通过对辽宁现有政策分析及对应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完善意见。关键词:大学生村官;再就业;服务期;公务员2008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提出从2008年开始,用5年的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从此该项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开始正式实施,并逐步趋于完善。2010年底中组部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

    新农业 2017年8期2017-10-27

  • 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研究
    规定了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于整个社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也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类型趋于多样化,现行的服务期制度出现了很多不足之处。例如,概念模糊、适用条件单一、违约责任不合理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既背离了当初立法者的初衷,又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关键词 劳动合同 服务期 违约责任作者简介:孙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7期2017-10-11

  • 从比较法视角谈服务期条款之改进
    劳动合同中包含服务期条款已成为一种世界立法趋势,我国《劳动合同法》也顺时应势地对服务期条款加以引导、规范,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其自身仍存在诸多不足。本文试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我国的服务期条款,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关键词 比较法 服务期 立法评价 改进基金项目:本论文发表由2017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资助。作者简介:班振梅,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本科,研究方向:法学。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4期2017-09-04

  • 试论授权性规则与强制性规则的相容 ——以劳动者单方解约权和用人单位服务期签订权为例
    约权和用人单位服务期签订权为例邓 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第二十二条(提供了专项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都是授权性条款。借用霍菲尔德的法律概念,前一个授权性条款中的“权利”可理解为劳动者单方辞职的“请求权”和“特权”,分别相关的是用人单位不得干涉辞职的“义务”,以及不得请求劳动者不辞职的“无权利”;后一个授权性条款的“权利”可分解为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的“请求权”和“特权”,分别相关的是劳动者不得干涉签订服务

    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2017-08-02

  • 合同到期还需履行服务期协议吗
    同到期还需履行服务期协议吗吕斌舒先生大学毕业后到一家企业工作,当时虽没什么工作经验,但舒先生的专业课程学得非常好,公司也格外看重他,和他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后,又将他直接送到了外地培训。公司承担了全部的培训费用以及舒先生的生活各项开支。在其培训期满回到单位后,主管找到了舒先生,要求其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再签订一份五年的服务期协议。舒先生二话没说直接签字并开始了工作。三年过去了,期间舒先生续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然而这两年舒先生的工作并不算顺利,他越发感觉工作发展

    就业与保障 2017年7期2017-06-01

  •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后,员工在约定服务期内违约怎么办
    后,员工在约定服务期内违约怎么办栏目合作: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咨询台:2013年5月,我公司与员工陈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6月,公司派陈某去国外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技术培训,并签订了培训合同。合同约定,培训结束后,陈某需要在公司继续服务5年。同年年底,陈某结束培训回到公司工作。但让我没想的是,仅仅1年后,陈某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为了培养他,付出了很多。因此,我们向他提出必须赔偿公司全部培训费用5万元后才能办理解除劳动合

    四川劳动保障 2017年11期2017-04-10

  • 服务期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定性*
    201620)服务期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定性*占菲菲(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上海 201620)我国《劳动合同法》虽然明确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可以适用违约金条款,但是关于服务期违约金的规定,却存在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不符合实践的问题。现有规定中的服务期违约金更多体现出损害赔偿金性质,缺乏惩罚性。虽然是本着保护劳动者的宗旨进行了这样的规定,但是从实践效果和理论分析来看,却与立法者的初衷相违背,偏离了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轨道。因此,需要更新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7年2期2017-01-24

  • 论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的保护
    泽兴【摘 要】服务期是一种现实中普遍运用的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关系的存续和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对劳动者的职业发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成功地对接了劳动者劳动价值升值的愿望和用人单位提高生产力创造力的需求。同时,服务期制度也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提升劳动者的劳动素质。但是相应的法律规则一方面过于简单,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另一方面又缺乏弹性,限制了服务期作用的发挥。【关键词】服务期;违约金;立法完善一、服务期及相关法律概念的界定 (一)服务期的概念 服务期规则是由

    智富时代 2016年12期2016-12-01

  • 浅析服务期的成立要件
    出现时止,必须服务期从2003年8月25日起至退休止;在必须服务期内,胡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2003年9月至2012年12月,胡某升为机长,某航空公司及某航空安徽分公司为此支付了相应的培训费用。2014年4月25日某航空安徽分公司收到胡某4月21日邮寄的辞职信,言明在三十日后离职,某航空安徽分公司不同意。双方进行仲裁后,对结果不服,诉至法院。二、对判决思路的反思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飞行员向航空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210万元。而细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0期2016-11-30

  • 反思飞行员与航空公司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合理性
    ,合同约定必须服务期从2010年4月7日至2018年4月6日。合同同时约定,郑某某在必须服务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中飞行员副驾驶的违约金为250万元。2012年10月8日,已获副驾驶资格的郑某某向某航空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某航空公司未予同意。2012年12月20日,某航空公司提出仲裁,不服仲裁裁决,以相同请求诉诸原审法院。二、法院的判决思路判决写道,“郑某某在职期间,某航空公司为郑某某提供了多次培训,但双方并未因提供培训费用另行约定服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0期2016-11-30

  • 一位乡镇公务员来信: 基层这五年是最好的升值期
    人会抱怨五年的服务期违背了公务员自由进出的用人机制,会限制个人发展。但事实恰恰相反。超八成的回复都是积极向上的,而且都明确地阐述,自己愿意在这五年内,通过学习和锻炼,让自己成为一个更优秀的人。说句心里话,这些回复真让我感动。有个妹子对我说,她今年26岁,在乡镇工作已经三年了,起初,她也想能够再次考到县或者县级以上单位,以获得更高、更好的发展平台,所以工作时总是静不下心,但自从五年服务期政策出台,自己安分了许多,在做好本职工作以外,坚持不断地给自己充电,两年

    公务员文萃 2016年10期2016-10-31

  •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制度完善研究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制度完善研究韩桂君*内容提要:服务期制度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 《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的,目的是保障用人单位基于出资培训而享有的受益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当用人单位履行了提供劳动合同外的特殊待遇或者支付专项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义务后,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年限的劳动之对待给付。《劳动合同法》仅在第二十二条用两款来规范具有动态性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割裂劳动者流动中的链条之方式设定违反服务期

    法治社会 2016年3期2016-04-16

  • 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能否扣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件,在没有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下,劳动者只要书面作出辞职的意思表示(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日之后,劳动合同就可以自然解除,既不存在用人单位批准同意,也不需要劳动者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二、哪些情形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可分为以下两类情形:一是违反提前三十日(试用期三日)通知义务提前离职。实践中,不少劳动者为了尽早改换门庭,或新的用人单位迫切希望劳动者早日到岗,劳动者

    工会信息 2016年24期2016-03-02

  • 农民工服务期内因伤无法上班,单位能否索要违约金?
    农民工服务期内因伤无法上班,单位能否索要违约金?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农民工,所在的公司曾出资8万元,送我到外地参加专项技术培训,并与我签订了4年内不得辞职的服务期合同。半年前,我因在外出旅游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而受伤严重,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为三级伤残。公司因我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决定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并以我因私受伤且有3年的服务期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要求我按比例承担尚未履行期间的违约责任,即支付给公司6万元违约金。请问:公司的

    乡村科技 2016年28期2016-02-19

  • 浅析服务期的成立要件——以飞行员辞职案为例
    苏 南京)浅析服务期的成立要件——以飞行员辞职案为例蔡梦琦(21002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一、案例导入案例①:胡某由某航空公司负担部分培训费用委托培养,2003年8月毕业后与某航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胡某从事飞行工作,合同期从2003年8月25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必须服务期从2003年8月25日起至退休止;在必须服务期内,胡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2003年9月至2012年12月,胡某升为机长,某航空公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0期2016-01-31

  • 反思飞行员与航空公司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合理性
    ,合同约定必须服务期从2010年4月7日至2018年4月6日。合同同时约定,郑某某在必须服务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中飞行员副驾驶的违约金为250万元。2012年10月8日,已获副驾驶资格的郑某某向某航空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某航空公司未予同意。2012年12月20日,某航空公司提出仲裁,不服仲裁裁决,以相同请求诉诸原审法院。二、法院的判决思路判决写道,“郑某某在职期间,某航空公司为郑某某提供了多次培训,但双方并未因提供培训费用另行约定服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0期2016-01-31

  • 仲裁庭录
    长到双方签订的服务期结束之日。几经工作,邹某还是决意要走。无奈,单位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诉人公司不是随便外派职工学习的,需要满足多个条件才可以。我们派你出去学习,就是希望你能回来为公司更好的工作。被诉人你这本身就是霸王条款啊。不答应回来继续工作5年,就不送出去学习。这种协议明显带有强迫性,我想我有权利终止这个协议。单位的仲裁请求得到了仲裁机关的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

    当代工人 2015年9期2015-06-06

  • 未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 员工应支付违约金吗
    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该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

    四川劳动保障 2015年4期2015-04-09

  • 服务期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研究
    李来原服务期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研究李来原服务期协议不是普通民事契约,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原劳动合同的附属条款,它是在吸收原劳动合同内容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新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涉及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实践中用人单位可能利用其强势地位而通过签订服务期协议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判断服务期协议的法律效力,应坚持以合法性为基础,同时注重运用公平、诚信原则,考察其主要条款的合理性。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法律效力;特殊利益;服务期限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作为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2期2015-02-20

  •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没有标准?
    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提出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徐萌可以拒绝交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1期2014-08-26

  • 完善我国服务期规定的法律思考*
    1002)一、服务期的含义1995年1月1日我国施行的《劳动法》中没有服务期的相关规定,但随后几年一部分地方立法开始提出服务期的概念并对其作出规定,如2002年5月施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2002年12月施行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2003年1月施行的《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地方立法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了有力的借鉴和参照,由此,2008年1月1日我国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2014-04-17

  • 服务期条款的效力研究
    211700)服务期条款的效力研究周天保(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江苏 盱眙211700)《劳动合同法》第22条忽略了服务期约定的效力问题,而运用违约金条款维护服务期制度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对服务期条款的效力判断应立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衡量,通过对服务期约定的前提、内容等综合考察得出结论。服务期的约定不能限制劳动者的职业自由,如劳动者违约,承担的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服务期条款;违约金条款;预期利益一、权利冲突与服务期约定(一)服务期制度的存在价值一般认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3期2012-04-12

  • 试用期内辞职无须承担支付专项培训费用责任吗:兼论服务期与试用期之法律适用问题*
    订了《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协议中约定“公司根据员工的成长需要以及公司的相关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员工接受公司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应自觉遵守公司关于培训服务期限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的服务期限履行义务:服务期限从培训期结束次月起不少于一年”。协议中还约定:“若员工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提前向公司提出辞职的,则需要向公司支付为其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2010年5月,董小姐在培训结束后到公司上班,但她发现公司的工作并不适合自己,故在2010年6月中旬向公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2年11期2012-01-28

  • 被辞退后是否支付违约金
    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案例中的黄某是公司的技术开发人员,其所接受的培训性质属于专业技术培训,所涉及的培训费用6万元属于专项技术培训费用。因此,公司与黄某订立的培训协议是有效的。再来分析黄某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故其在试

    湖南农业 2010年1期2010-04-08

  • 《劳动合同法》下独立学院教师管理体制的完善
    无固定期合同 服务期 劳动报酬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7-093-02随着独立学院招生规模的扩大,独立学院教师队伍总量也需要相应的增加。为适应发展需要,独立学院除了与母体学校(即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各个院系合作和吸收一些优秀外聘教师外,还招聘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师是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因此,独立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年轻教师的整体素质关系到独立学院的竞争实

    经济师 2009年7期2009-08-21

  • 试用期内辞职,培训费谁埋单
    员工入职培训与服务期A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中规定:凡新员工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均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安排入职培训,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以及生产岗位的操作规程等等。通过书面考试以及其他各项考核的员工,将正式转正。2008年3月,A公司刚入职一个月的新员工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人事部查阅了他的劳动合同,发现他的合同期限是自2008年2月1日到2009年1月31日。他提出辞职时,刚刚结束培训,于是公司认定王某违约,要求他

    人力资源 2008年9期200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