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界向自己开刀

1993-08-27 06:39吴海民
中国青年 1993年11期
关键词:新闻界中宣部有偿

吴海民

●社会流传:“防火防盗防记者”

海外传言:“大陆记者生财有道”

●纪检:新闻界受到大环境影响

记者:新闻界难成一片净土

●中宣部:坚决刹住有偿新闻歪风

新闻界:让舆论更有力量

1993年8月4日。中南海。中宣部关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座谈会在这里召开。虽然是座谈,实际上是中国新闻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首都主要新闻媒体代表对有偿新闻问题的一次集中表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发表了措词激烈的讲话。他说,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一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行为,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绝不能允许它的存在。随后,新闻出版署署长于友先当场宣读《关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向新闻界颁布了以党和政府名义作出的严格规定。

新闻媒介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一向以追踪社会热点、实行舆论监督为己任的新闻界,突然发现自身也落入热点之中,成为监督的对象。批判的武器勇敢地展开了对自己的批判。

有偿新闻困扰新闻界

纽约华文报纸《世界日报》今年4月23日刊登一篇题为《大陆记者生财有道》的署名文章。作者说,他过去结识的一大堆记者朋友,如今已是商人气派,或津津乐道炒股怎样发财,或谋划如何拉广告,或大谈为企业发一篇文章该收多少钱。作者感慨道:“像这样拿新闻像猪肉似的换钱的作法,在全世界恐怕不多见。”随后,海外其他一些传媒也陆续撰文,批评大陆的“有偿新闻”。

面对海外传媒这些明显夸大的报道,一直未见大陆记者站出来理直气壮地反驳。毋庸讳言,有偿新闻不仅存在,而且在有些单位是相当严重的。有关部门曾派出一个调查组,了解新闻行业的不正之风,其调查结果令人震惊。广播电影电视部纪检组收集并转发两封寄自广东的群众来信,一封署名“省内一批中小企业”,批评记者在采访中热衷吃喝,眼睛盯着广告和回扣,有的甚至强索“报道费”“采访费”,一条新闻开价几百几千乃至几万元。另一封来信则指出,新闻记者声誉欠佳,社会流传有“防火防盗防记者”之说。

唐山市某公司经理因投机倒把罪被捕,办案人员发现,他曾用17万元,先后请到20多家新闻单位的记者为他拍电视,写吹捧文章。就在东窗事发的当天晚上,他还急请北京某位资深记者直赴唐山,炮制出一篇吹捧报道,给当地的办案组施加压力。

从事诈骗活动的北京长城机电产业公司,曾不惜重金发动“宣传攻势”,大报小报,电视电台,连篇累牍地吹捧其“突破性的创举”。这个大骗局牵涉北京数家新闻单位的一批记者,这已是几乎无人不知的公开秘密。

有偿新闻的泛滥已经给新闻的生命造成严重伤害。“花钱就可以买到新闻”谬种流传,新闻受众对新闻媒介的信任程度大大降低,甚至“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连一些正常的新闻报道也受到怀疑。今年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邀请省长露面,畅谈治省方略,不料传言随之而来,“省长露一下脸,电视台就要6万元。”搞得中央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新闻事业遭到败坏,引起了老百姓的强烈不满,一些老新闻工作者更是焦虑不安。5月下旬,钟沛璋、戴邦等10名新闻界资深人士联名上书中央,大声疾呼“新闻事业正在滑向拜金主义的泥沼”。

群众的不满和新闻界的上书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宣部在进行了大量调查的基础上,于6月中旬召开了新闻工作座谈会。会上,各新闻单位负责人达成共识:“有偿新闻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

有偿新闻缘何沉滓泛起

有偿新闻在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本世纪初,民族资本主义有所发展,开始利用报纸进行商品宣传,有偿新闻随之出现。30年代的中国报刊,有偿新闻屡见不鲜。鲁迅曾嘲讽道,用新闻代广告的作法是“沉滓的泛起”。

有偿新闻在西欧出现得更早。它几乎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在新闻传媒中的伴生物。马克思曾尖锐地批判说:“英国所有的报纸,都是一种商店,只要自己的‘商品不被损害,无论陈列在哪里,都毫无关系。”

尽管有偿新闻已有漫长历史,但是它重新出现在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新闻事业中,仍让人始料不及。有偿新闻大约在1983年前后开始粉墨登场,到了1987年,呈愈演愈烈之势。当时的新闻界冒出“三大丑闻”:一是《陕西工人报》记者赵冀广受贿1万元,发表文章为诈骗犯扬名;二是《河南日报》的一见习记者,以揭露漏税行为为名,公开向名人庞中华敲诈钱财;三是《中国人才报》骗取专版宣传费,制造了“一天双报”的事件。

有偿新闻的怪胎一经问世,立即受到有识之士的激烈批评。1987年,中宣部和中国记协开始起草“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很可惜,这些努力的收效甚微。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去年派人调查有偿新闻问题,调查结论是,大环境对新闻界的影响很厉害。许多省市的纪检部门反映说,新闻行业的不正之风虽然严重,但和有的行业比起来,现在还“挂不上号”。

有偿新闻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些企业家自以为精明,认为花大钱做广告划不来,拿一点小钱来“喂”记者,经济上合算,宣传效果又好。而那些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见钱眼开的记者,对此一拍即合。有的企业还给新闻单位拨出股票或债券,当这家企业出现某种危机的时候,就向该新闻单位提出无原则的“求援”。新闻单位婉言谢绝了要求之后,他们便以“不够哥们儿”为由,气呼呼撤回所有债券。

还应看到,旧的新闻体制也是产生有偿新闻的重要原因。这种体制妨碍报纸从一个起跑线走向市场,展开竞争。既然不是优胜劣汰,那么相当的新闻从业人员就不把新闻的信誉、记者的名声看得与自己的生命相关。《经济日报》记者部主任庹震认为:“如果报纸间真正地展开了竞争,在市场上拼杀,那些信誉好的报纸将保留下来,而靠有偿新闻支撑的报纸就会垮台。到那时候,记者必须与报纸结为‘命运共同体。那些有劣迹的,利用采访吃拿卡要的人,肯定当不成记者。”

有偿新闻也与我们经济报道的陈旧方式有关。许多报道习惯于计划经济时期那种抓典型、报成果的传统方法,对具体企业行为及其产品有过多过滥的直接宣传,这在客观上起到为某些企业扩大知名度,推销产品的效果。而没有被报道的企业则明确抱怨这是不公平竞争,于是不惜采取任何手段拉拢新闻单位。一般来说,他们的手段都能奏效,因为报纸不排斥直接的吹捧。有识之士指出,这种报道方式本身就是有偿新闻的温床。

编采工作与经营活动分离,这是全世界新闻媒体通行的原则。但是在我们的一些新闻单位,一提创收,往往就是卖版面或变相卖版面。新闻出版署去年3月抽查全国100家报纸的400张版面,发现明显搞有偿新闻的报纸有10多家,计21个版面。有的新闻单位还把创收任务交给采编部门,并规定具体数额。于是,采编部门就动员记者编辑拉赞助,搞名目繁多的“协办”“特约”,在一些新闻报道中收取费用。一般新闻单位对能拉到赞助和广告的编辑记者给予10~30%的奖励,所以一时间编采人员无心钻研业务,纷纷去找门路搞创收,被查封的《海南科技报》曾招募了几百个“记者”,其中相当多数并不搞新闻报道,而是以拉广告和赞助为生。

有一些人认为,新闻记者之所以热衷于有偿新闻,和他们的收入低下有关,他们说,目前我国记者的收入水平与国家机关干部、教师基本相当,属于低薪阶层。而记者了解社会各阶层的收入状况,很自然地会进行比较,进而利用工作之余和职业方便搞“隐形收入”,其中既有“灰色收入”,亦有“黑色收入”。

新闻自律是当务之急

1916年,瑞典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新闻自律组织——报业荣誉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闻自律成为世界性浪潮,有20多个国家建立了此类组织。其历史背景是,二战以后,许多国家出现了“一城一报”的报业垄断格局,滥用新闻自由的情况加剧,黄色新闻、贿赂新闻、诽谤新闻和虚假新闻泛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

我国的新闻事业与西方国家新闻业有本质的不同。但在今天,我们也同样受到新闻职业操守问题的严重困扰,也需要新闻界的自律。据悉,有新闻人士提议,应组建一个具有有效执行手段的权威性机构,由它负责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调查新闻单位和记者编辑的丑闻,定期通报对新闻单位行为的评议结果,对有劣迹的新闻从业人员以全行业的名义予以除名。为了保证这个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它由新闻界代表、各界群众代表和法律界人士共同组成,其中各界代表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主席则由资深法官担任。提议人坚信,这样的组织迟早要在中国出现。

新闻自律,是党和人民对新闻界的要求。中宣部与新闻出版署于8月4日联合发出的《通知》明确指出:“一些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利用采访和报道搞‘有偿新闻,甚至向被采访和报道单位、个人索要财物。这种不正之风损害新闻工作信誉,腐蚀新闻队伍,必须坚决制止。”这个《通知》下达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新闻出版署有关部门曾组织数十人深入各阶层听取反映,回答都是:及时,深得人心。

在中宣部的会议上,《人民日报》社社长邵华泽、新华社社长郭超人、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等相继表态,坚决抵制有偿新闻。由这些主要新闻单位带头,全国各新闻单位都进行了自我检查,制定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制止有偿新闻的自律措施。8月以来,新闻界人士勇敢地向自身开刀,公开揭露和批评有偿新闻。一时间,各新闻单位明显的有偿新闻报道突然销声匿迹。绝大多数新闻单位纷纷发布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这一切迹象都在表明,新闻界正在为挽救新闻的信誉进行坚决的斗争,正在努力向人们展示自己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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