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也有“检印”

1998-07-15 05:30刘法绥
读书 1998年4期
关键词:版权页书局公分

刘法绥

《读书》一九九七年十一期《日本稿酬古今谈》(李长声文)谈及日本的版税制始自一八八六年,是采用“检印”:“检印,即著作权人在每本书上盖印,或者贴上盖了印的印纸,是对于出版的认可,出版社则按着检印数(相当于发行数量)付钱。”该文接下来写道:“据说检印是日本所独有的习惯,但现今已不用。”

说“检印”为日本所独有,可能绝对了点。我于三十多年前曾购得一本一九三三年三月第五版的《华盖集续编》,为丛书“鲁迅杂感集第三”,由“上海四马路中市北京东皇城根北新书局发行”。定价八角。“角”字下另盖有一个字型不同的“半”字,表明实价八角半。这本《华盖集续编》的版权页上,就贴有一张盖有“鲁迅”印章的印纸。印章为正方形,边1公分半;印纸亦为正方形,边2公分半,四边有齿,仿佛邮票一般。我原先以为,这是鲁迅先生赠书给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作为纪念的。现在看来,应该是“检印”的标记。

不过,解放前印行的鲁迅著作,不少没有这种“检印”。例如,我有本一九三一年第七版《野草》,标明印数是第17001—20000本,同样是上海北新书局发行,版权页上就没有贴上盖有“鲁迅”印章的印纸。

一位台湾文友寄赠了几本小书给我。高雄珠玑出版社(民营)出版。这几本书的版权页上,除盖有出版社的印鉴外,还盖有该册书的编号章。我想,其作用有二:一是使印刷册数透明;二是卖出多少册一目了然,好结算版税。果如此,那么,这可算是“检印”的一种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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