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科学院是1989年2月在吉林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基础上建立的。我院的主要职能:一是做好院内的教育科研工作;二是为省教委和省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咨询服务;三是推动全省教育科研工作。
省教育科学院是一个含各级各类教育研究的综合研究机构。按照我国教育科研管理体制,我院同各市(州)和高等学校的教育科研机构,是兄弟关系单位,没有领导的关系。针对上述情况,省教育科学院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积极推动全省的教育科研工作呢?我们认为,成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是一个关键问题。
在省教委的领导与支持下,经过一年多的积极筹备与努力,我省于1990年7月成立了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由16名领导、学者组成。省教委主任陈谟开教授任组长,张茵等2位副主任和3名学者任副组长,省教育科学院院长聂海清研究员任副组长兼规划办公室主任,规划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这样,通过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工作,就可以把全省教育科研队伍组织起来,开展一些重点课题的研究,就可以把院内教育科研与全省教育科研协调起来,统一规划,加强管理与指导。
为了扩大规划办的职能,1996年4月省教委决定,将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更名为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其办公室简称为“科研办”),并赋予它对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职能。即它不仅负责全省教育科研课题的规划,而且具有对全省各市(州)教育科研机构和高校教育科研所(室)的领导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