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40慎涉生育“险滩”

2000-06-07 13:37:00石一复
大众医学 2000年3期

石一复

结婚,是男女两性建立家庭的起步;生育,是担负“为人父母”责任的开始。

世界各国的婚姻法都限制了结婚的最低年龄,如我国规定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结婚。对结婚的最低年龄进行限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健康,避免过早生育。但从医学角度讲,结婚的最低年龄并不等于生育的最佳年龄。实际上,女性要到23~25岁发育才接近完全成熟。

与此相反,目前似乎还没有哪个国家对妇女的最高生育年龄作出限制。事实上,过晚生育同样对妇女的健康不利,且更使优生优育没有保障。一般地说,妇女30岁时结婚,再过1~2年生育,问题还不大。可是,在35岁以后再生第一胎,医学上就称为高龄初产妇。虽然高龄初产不是异常现象,但由于产妇年龄较大,阴道和子宫的弹性减退,骨盆和韧带也发生变化,不利于分娩,容易使产程延长,并发症增多。另外,高龄初产妇常常对分娩具有很重的思想负担,随之产生复杂而紧张的情绪也会影响到子宫的正常收缩,造成分娩过程中的困难。

妇女随着年龄增大,生育能力逐步下降,这主要是卵巢功能逐步下降了。医学研究表明:在35~39岁妇女中,有19%的妇女已不能怀孕;对40岁以上的妇女来说,这一比率高达31%;如果再加上盆腔炎症、子宫病变等因素,不能怀孕的比率可能会更大。同样,大龄妇女即使怀孕了,流产的可能性也很大,35岁以上的约为20%,40~44岁的高达30%。不仅如此,大龄妇女发生宫外孕的可能性是年轻妇女的4倍。

晚生育也是发生遗传性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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