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化敏
我国政府对发展幼教事业历来十分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重视婴幼儿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开发,普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要求幼儿教育的工作范围从3~6岁扩大为0~6岁。新世纪的幼儿教育任重而道远,而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则是幼教事业发展的关键。
然而,我国幼儿教师队伍的结构与其他各类教育不同,各地现有的115.8万名幼教职工中,有70%左右是长期聘用的非公办教师包括民办、长期代课、临时代课教师),他们是我国教师队伍中的特殊群体。新中国成立以来,他们担任具有专业特长的教育工作,支撑着幼儿教育的半壁江山,为中国的基础教育事业,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的待遇问题特别是老有所养的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986年,在整顿民办教师队伍时,政策中明确不包括民办幼儿教师,1994年国务院规定的在20世纪末基本解决中小学民办教师转正问题的工作目标中,幼儿教师没有包含在解决的范围之内。实际上,我国幼儿教育实行多形式、多渠道办园的发展方针,鼓励多种体制办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化的幼儿园不断产生,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数量在多种体制办园中有发展的趋势。目前,在公办幼儿园中,已有10%~15%的非公办教职工。在我国的幼教事业发展中,非公办幼儿教师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