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的夫语法的若干问题探索

2008-04-30 04:13廖楚燕

廖楚燕

〔摘要〕作为系统功能语法的组成部分,加的夫语法与悉尼语法的根本原则和理论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两种模式各有自己不同的观点和特点。文章简单介绍了加的夫语法的核心理论,并简要探讨了其中几个问题,旨在使更多的学者了解这一语法的主要观点以及它与悉尼语法的关系和异同。

〔关键词〕系统功能语法;悉尼语法;加的夫语法

〔中图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08)01-0101-07

一、引言:加的夫语法的发展和性质

系统功能语法中为大多数人所熟知和研究的是悉尼语法,它以韩礼德(M.A.K. Halliday)为代表,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是系统功能语法学派的主流,也是一般系统功能语法教科书中所介绍的理论。系统功能语法的另外一个分支是加的夫语法,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早期。当时,加的夫语法的代表人物福塞特(Robin P. Fawcett)在英国伦敦大学韩礼德和哈德森(Richard Hudson)两位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其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这标志着加的夫语法作为系统功能语法一个新分支的产生。后来福塞特到加的夫大学任教和研究,因此一般将该分支语法称为“加的夫语法”。 塔克(Gordon Tucker)、谭慈(Paul Tench)等学者随后亦追随这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将该语法进行扩展和应用。

几年前在中国就开始有人关注和研究加的夫语法(参见[1][2]),但为数不多,对之进行深入研究的学者更少,因此在系统功能语法在国内盛行的近几年间,加的夫语法在中国仍未能得到充分的研究和发展。福塞特本人一直关心着中国的语言学研究,并亲自来中国讲学,他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英语问题的研究中来。福塞特关于系统功能句法研究的最新文章可参阅他不久前在中国发表的有关英语“种类意义”(typicity)的两篇文章(参见[3][4])。

福塞特的研究深受其导师韩礼德的描述性语法和乔姆斯基(Norm 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的共同影响。英语语法的加的夫模式毫无疑问是属于系统功能语法学派,因此具有传统描述性语法的特点。它为英语句法分析提供了很强的原则性,且在每个语法点上都作了明确的分析。同时,随着它在计算机模型中成功地实现言语的生成,该语法也被认为是一种生成语法[5]。韩礼德[6](F38)称它为目前以计算形式存在的最大的语法之一。

在国内,最早关于加的夫语法的简介见于黄国文和冯捷蕴[2](189-196),他们总结了加的夫语法的四个特点。一、以语义为中心:它是在系统网络的语义特征上建立起来的。二、概率的使用:它使用概率对这些特征进行描述并解释句子是否符合语法。三、生成性:它旨在根据特定的体现规则生成语法结构和语义特征。四、简易性:它简化了韩礼德理论中的某些观点,使其更为容易理解,如小句复合体和小句的语义分析。加的夫语法和悉尼语法的根本原则是一致的,但在许多具体的观点上仍有明显的差异。然而,任何理论都是在众多分歧产生和不断讨论修正的过程中得以发展和完善的,系统功能语法亦如此。

二、加的夫语法的核心理论

(一)语义、形式与概念系统

在加的夫语法中福塞特坚持形式是意义的体现,对语义层、形式层和逻辑概念系统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并指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语言体现逻辑概念,而在语言内部,形式则体现意义。一般而言,概念系统中的事件(event)与语义层面的情形(situation)相对应,体现在句法层面则为小句;小句用以表达情形,其子网络还包括从属网络、及物性网络、时间地点说明网络和情形并列网络[5](142),整个意义的系统网络是通过这些子网络中相关的语义特征建立起来的,“正是语义特征的系统形成一种语言的意义潜势”[7](298)。而概念系统中的物体(object)与语义层面的事物(thing)相对应,体现在句法层面则为名词词组。但是,概念系统中的逻辑形式并不总是与语言的语义层呈一一对应关系。事件可以最终体现在句法层的名词词组上,如名物化the casts brilliant acting;而物体也可以通过小句来体现,如what he had for breakfast。这种交叉的体现形式为非一致式(incongruence),重新建构了人类的经验,带有隐喻色彩。福塞特把语义、句法等语言层与语言外的逻辑概念系统联系起来,更好地解释了语言表现人类经验的非一致形式。

福塞特[7](210)通过下图对语义系统与逻辑概念和句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说明:

(二) 对句法类别的划分

加的夫语法中的三种基本句法类别包括单位(unit)、成分(element)和形式项(item)。其句法描述中没有运用悉尼语法的级阶一说,而取而代之的是“填充概率”这一概念。与韩礼德理论中的级阶不同的是,加的夫语法中只有三级单位,而词和词素已不再作为单位,而是属于形式项。两种分支语法的共同点在于,小句都被认为是英语句法中的最高单位。

加的夫语法的三级单位如下图所示(见[5](148))

clause 小句

group词组

cluster字符串

图示2:加的夫语法的三级单位

句法单位“小句”对应“情形”这一语义单位,同时也对应概念系统中的“事件”这一单位。加的夫语法中没有“动词词组”这一单位,悉尼语法中“动词词组”的各成分在加的夫语法中被看作小句的直接成分,而英语小句的中心成分是主要动词(Main Verb)。

悉尼语法中的单位由其自身在级阶中上一单位里的角色来确定,但加的夫语法则根据其内部结构来辨别不同的单位,即依靠这些单位结构中的成分来辨别。其他语法学家如赫德尔斯顿(Huddleston, R.D.)和哈德森亦未采用韩礼德通过单位在级阶中上一单位里的角色这一判断标准。单位“词组”中又可以细分为四种。图示3为句法单位“小句”和“词组”的简介以及它们对应的语义单位和来自概念系统中的概念单位。

悉尼语法中韩礼德[6](180)认为词组是扩展的词,而短语是浓缩的小句,两者不可混淆,因而既存在介词短语又存在介词词组。值得注意的是,在加的夫语法中福塞特并未采用“短语”这一术语,因为他认为所谓的“介词短语”实际上并不总是小句的浓缩形式[7](205)。例如,小句Do not cram the cage with leaves是符合语法的 ,但我们并未能把其中的介词短语with leaves独立扩展成为一个小句。因此,任何词组都应该由其自身的内部结构及其表达意义的功能所确定,加的夫语法中坚持“介词词组”这一说法,与“名词词组”、“性质词组”和“数量词组”并列。该语法还提出名词词组中的两类次要单位,即属格串和人类专有名词字符串,这两类字符串不能成为小句的直接成分。

直接构成单位的成分称为“结构成分”,如构成小句的主语、主要动词和补语,或构成名词词组的指示词、表述词、种类词、中心名词和限定词等。“形式项”指在形式层面上语音和书写特征的具体体现。加的夫语法的句法分析树形图中的最底层结构成分是由形式项直接体现的。另一句法类别“位置”指的是一个成分在某个单位中的位置,该位置用符号@加上数字标记,如S@35表示主语处于第35的位置。它说明了成分在小句中的各种排列顺序。

(三)体现规则

体现规则在加的夫语法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包括组合规则(componence)、重合规则(conflation)、填充规则(filling)和说明规则(exponence)。组合规则说明成分与它们所构成的单位之间的关系,即多个成分“组合”成单位并通过位置排序。重合规则是关于成分与成分之间的重合问题。如操作词(Operator)与助动词(Auxiliary Verb)重合,则标记为“O/X”。填充规则是指一个成分与其之下的单位之间的关系,即单位又“填充”成分;这种规则也称为单位插入规则(unit insertion),因为它等同于插入一个单位以填充成分。小句中的某些成分由词组填充,而这些词组又可能由字符串填充。加的夫语法中没有悉尼语法中所说的“构成”(consisting-of)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单位由某些成分组合而成,而这些成分又由其他的单位来填充。说明规则表明抽象句法中的成分是由某个具有语音和书写特征的形式项来体现的,如“h

(四)小句分析树形图

韩礼德在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一书及其他著作中采用的是框形的小句分析图,即以表格式的图型来分析小句结构。其他绝大多数的系统功能语法家也采用了同样的分析图(参见[9][10][11])。他们将小句的几个系统分成几个平行的结构,包括及物性、语气、主位、信息、衔接等,这些结构在分析图中同时存在,而每个结构又各包括一行或多行分析,如语气结构下就包括“语气+剩余成分”一层,而“语气”之下又包括了“主语+操作词”这第二层。这种多重结构并列存在,形成一个多层次的框形分析图,处在分析图最上边一行的是进行分析的小句,它是多重结构最后合并成一个单一结构的体现(可参考[6](368-391)的具体分析实践)。而另一方面,韩礼德[6](179)明确指出概念、人际和语篇意义三者其实不是由多个独立的结构来表示的,它们只是一个单一结构上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这些结构最终是彼此重合构成小句并体现小句意义的。然而,他从未解释过这些结构重合是如何发生的,其他系统功能语法家也曾尝试过去解释这个问题,但都未能成功。因此,采用这种框形小句分析图容易引起读者的误解,使读者以为小句中存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独立的结构;同时这样的小句结构分析须增加多个分析行,使分析复杂化,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任何小句都只有一种结构,根据加的夫语法的体现规则,它是由不同的成分同时组成的,这些成分又由其他单位进行填充,而这些其他单位最后又由具体的形式项来体现。福塞特认为,最好的小句分析表示方法是采用树形图。图中只有意义/元功能层面上的一个分析行,如下图对I want some hot chocolate一句的分析:

这种表示法可以清楚地体现出成分与单位、成分与成分之间的关系。其中不存在结构重合,只有在同一行结构中的成分重合(“/”表示成分的重合),韩礼德难以解释的结构重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从另一角度看,这更符合英语小句的实际情况,一个小句最终只有一个结构,而这个结构是对多个系统进行选择的结果,这是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在小句中的体现。采用“及物性系统”、“语气系统”和“主位系统”等说法而不用“结构”一词,也可以避免读者的误解。

三、加的夫语法与悉尼语法的联系与区别

(一)两者的联系

加的夫语法与悉尼语法两者都认同系统功能语法的根本原则和理论。作为韩礼德词汇语法(lexicogrammar)的进一步发展,加的夫语法也是基于语义的语法,并通过研究英语句法以用于篇章描述和言语生成。这两个分支在语言研究尤其是句法研究上具有互补性,共同建立起关于语言的全面分析。正如福塞特[7](275)所言,悉尼语法与加的夫语法从整体上说是语言的两种交互模式。据黄国文[12](6)回忆,福塞特几乎每次讲解他的加的夫语法之前都会首先声明他自己是一个彻底的韩礼德派语言学家。

韩礼德把系统功能语法比作一种“语言”,而系统功能语法的各种模式则像是它不同的“方言”,根据各自的研究基地,有悉尼方言、加的夫方言、诺丁汉方言和马德里方言等。加的夫语法和悉尼语法都从属于系统功能语法学派,它们与系统功能语言学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韩礼德[6](F38)在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一书前言中提到,加的夫语法模式与悉尼语法模式是紧密相联的,两者都建立在同一种系统功能语法理论之上。

(二)两者的区别

这里我们将讨论的重点放在加的夫语法和悉尼语法的区别上,主要以主要动词、“位置”概念、英语疑问句的分类及语调与标点符号这四个方面为例,但要说明的一点是,两者的区别不限于此。

1 主要动词等为小句的直接成分

加的夫语法将悉尼语法中构成动词词组的所有成分都视为小句的直接成分,如主要动词、助动词和情态动词。在悉尼语法中,主要动词、助动词和情态动词充当动词词组中的成分,而整个动词词组又转而充当小句的谓体,谓体则为小句的直接成分;换言之,韩礼德并未把这些动词作为小句的直接成分,而是小句在级阶上的下一级单位谓体的成分。此处以主要动词和助动词为例,借助操作词这一概念来探讨。

操作词是指小句中助于表达时态、极性(polarity)(归一性)和情态意义以明确命题的有效性的那些成分,当小句为一般现在时或一般过去时、主动语态、正极性(肯定)并表达中等情态意义时,如He went to school,该小句中不存在任何助动词,而是通过主要动词来协助传递命题的有效性,因此这种情况下根据不同成分之间的重合规则,主要动词与操作词发生了重合。而不管在悉尼语法还是在加的夫语法中,韩礼德和福塞特都把操作词视为小句的直接成分。因此,在主要动词与操作词会发生重合的情况下,既然操作词是小句的直接成分,那么主要动词也应该视为小句的直接成分。同样地,一个小句中可以存在一个以上的助动词,其中第一个助动词则与小句的操作词重合,如What did he do?中的did一词,即为助动词与操作词的重合体。既然操作词为小句的直接成分,我们也应将助动词视为小句的直接成分,这样才可以避免小句分析中各种成分发生混淆并导致层次不清问题的出现。这也是加的夫语法中不存在“动词词组”这一术语的原因。

2 “位置”概念的提出及其作用

加的夫语法提出了“位置”(place)这一新概念。成分是单位的组成部分,成分出现在单位之中的某个位置上,即用“位置”来表示,如S@35表示主语处于小句中第35的位置上[7](220)。“位置”这一概念在语篇生成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某些成分的领头词未出现或不在其一贯的位置上出现时,我们仍可以通过一串按顺序排列的数字标识来辨认各成分的排列顺序并描述这些成分的位置。各成分可能以多种不同的顺序出现在小句中,以小句的中心成分——主要动词为例,它可能出现在小句中不同的位置上。如在陈述句He is famous及其相对应的是非疑问句Is he famous?中,主要动词is的位置就有差异,前者在主语后,后者在主语前。相反,我们也可以通过它与主语的位置关系判断出这是一个陈述句还是疑问句。

对生成语法而言,在小句分析中引进“位置”这一概念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即使小句中各成分的顺序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我们仍能够通过利用“位置”轻易地说明各成分的排列方式。举个例子,“位置”的重要性及其作用可具体体现在它可用于解释小句中的一种不连续现象(discontinuity),即小句成分的提升(raising phenomenon)。如在小句Who did you speak to?中,原为介词词组“to whom”中的介词宾语(completive)“to”被提升到介词词组之上的位置,其位置明显发生了变化。卡尼[13](283)曾用“转移”(movement)来解释特殊疑问句中的这种现象,而雷德福[14](267-299)则用语言的经济原则加以解释。在加的夫语法中,如果一个单位中的成分根据就近关系原则以正常顺序出现,则称为一个连续的单位;相反,如果单位中各成分分裂开来,即各成分的位置由于某种原因被打断, 则是一种不连续现象,其中可能发生于名词词组、性质词组、数量词组和介词词组中。

介词宾语紧跟介词后而构成介词词组,这是连续现象,即介词宾语出现在正常的、无标记性的位置上。但当它与介词分裂开来,被单独置于疑问句句首时,它如主要动词一样处于小句中的同一高度,所处的单位比原来正常位置要高。位置发生了变化的介词宾语看起来似乎像小句中的主要动词、操作词和助动词一样充当了小句的直接成分,但其实它仍然是与介词一起构成介词词组的成分,介词宾语的角色没有改变。这说明,位置的提升并未能改变这个成分在小句中的角色,它只是占了一个有标记性的、比原来高的位置,在例句中“who”成为了小句的起始点,也充当了小句的主位。

加的夫语法中使用“位置”这一概念,为英语疑问句等小句中的不连续现象作出了科学合理的解释,它和“单位”、“成分”等概念一起,为一些复杂的句法问题提供了基于理论的并具有原则性的解释方法。

3 从疑问句分类看加的夫语法的功能性

传统语法认为英语疑问句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是非疑问句(yes/no question),另一类为特殊疑问句(wh-question)。前者要求回答者确定是非,后者则一般以特殊疑问词如what、who、how等统领整个小句(疑问句传统分类详见[15] (480-481)[16](385)[17](203-210)[18](865-917))。关于疑问句的称法主要有两类,分别是interrogative和question,前者是句法上的术语,而后者则是语义上的称呼。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提问是语言的主要言语功能之一,通过表达人际功能的语气来实现,一般用于寻求信息或服务。有些系统功能语法家(如[19](181-185))对疑问句的分类和命名与传统语法相近。

在加的夫语法中,福塞特从语言功能的角度出发,赋予各种疑问句新的名称。他认为,任何事件中的交际角色都包括行为者(Performer)和行为对象(Addressee)。根据不同的交际媒介,行为者可能是说话者或作者,而行为对象相对应则是听话者或读者。行为者处于提供信息的位置,而行为对象则担任信息接收者的角色。福塞特把交际事件中的行为者和事件本身都认为是信息的提供者[8](13)。排除某些特殊情况,根据小句结构中主语和操作词这两个成分的先后排列顺序,可将小句分为信息给予句和信息寻求句,分别对应句法上的陈述句和疑问句。他又按照一个疑问句所寻求的信息类别,将英语疑问句分为极性寻求句(polarity seeker)、新内容寻求句(new content seeker)和内容选择寻求句(choice of alternative content seeker),即分别取代传统分类中的一般疑问句、特殊疑问句和选择疑问句[8](46)。如“寻求句”(seeker)一词所示,所有这些信息寻求句都是根据其不同功能进行分类和命名的。使用“seeker”避免了“interrogative”和“question”之间的混乱不清,更清楚地揭示了疑问句的功能。加的夫语法对英语疑问句的重新命名进一步体现了该语法的功能性,也再次证明了它和悉尼语法一样都属于系统功能语法的范畴,它们的关注点都在于语言单位的功能性,都是从语言的功能角度出发来考虑和分析问题的。

4 语调与标点符号——形式的表现方式

“形式”的范围在加的夫语法中的范围比在悉尼语法中要更为广泛。加的夫语法认为口头语篇中的语调和书面语篇中的标点符号也是意义的体现形式,主张系统功能语法除了句法分析之外,还应把语调和标点符号纳入其研究范围。语调和标点符号如句法和形式项一样,直接体现小句的意义,因此也是不同类型的体现形式。以英语疑问句为例,语调和标点符号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了解小句如何表达人际意义。目前从系统功能语法角度研究语调和标点符号的著作不多,读者可参考的文献有谭慈[20]的The Intonation Systems of English。因此,相对于悉尼语法,加的夫语法的研究范围要更为广阔一些,考虑到了小句的更多方面。

四、加的夫语法的不足

加的夫语法在许多语言问题上对悉尼语法作了补充和简化,但它也存在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它对某些问题的分析过于绝对和简化,此处以其对主位/述位层次的简化为例。

小句中成分与成分之间有时会发生重合,加的夫语法在树形分析图中在两成分间用斜线“/”来表示它们之间发生了重合。当同一小句中的两个成分出现重合时,两个成分融合到一起作为一个成分来表达意义。加的夫语法与悉尼语法的另一个不同点在于,加的夫语法并没有对小句结构中主语的主位功能和其他成分的述位功能作出清楚标识。而悉尼语法在分析小句的语篇意义时则对主位和述位做了明显的标记。福塞特认为,在小句分析中标明主位为多此一举,因为除了在增强型经验主位结构,如It was John who kissed Mary结构中,其他情况下与主语重合的任何参与者成分自然成为“主语主位”,他认为这一点是可以推断出来的,没必要增加主位和述位这一层。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福塞特的这一观点仅适用于陈述句中的无标记主位,但对于陈述句中的标记性主位和疑问句的主位却不一定成立。如Finally we were there, 该陈述句中的主语为we,we同时又是小句的参与者成分,但它却不是小句的主位,因为在它之前有一个环境成分finally取代了主语成为小句主位。又如What have you brought?,该小句的主语为you,you同时也是小句的参与者成分,但该小句的主位却是同为参与者成分的宾语what,这是特殊疑问句中的无标记主位。因此,并非所有与主语重合的参与者成分都会自然地成为小句的“主语主位”。主语不一定是主位。所以我们仍然坚持韩礼德的做法,即认为有必要分辨小句的主位与述位并对其进行标识。

另外,福塞特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小句中都存在操作词(Operator),这一说法也值得商榷。这里则不再详述。这些个别现象表明,加的夫语法在处理一些语言问题上有点过于简化,从而影响了整个分析,我们仍坚持科学合理的做法。

五、结语

加的夫语法是系统功能语法的一个分支,是对韩礼德悉尼语法的一种扩展和简化。它以语义为基础,强调功能,针对某些语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同时将言语生成作为主要的研究目的之一,更专注于计算机模型中的言语生成。本文通过介绍加的夫语法的发展和性质,包括语义系统、句法类别、体现规则和小句分析树形图在内的核心理论,以及主要动词、“位置”概念、疑问句的分类等具体问题,探讨了它与悉尼语法之间的异同,目的在于使更多的中国学者更好地了解这一语法的主要观点,以及它与悉尼语法的关系,关注系统功能语法派别中除悉尼语法之外的其他派别的思想。加的夫语法和悉尼语法这两个派别是同祖同宗的,在研究中把它们有效地结合起来,将有助于整个系统功能语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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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伟)

Notes on the Cardiff Grammar

LIAO Chu-yan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Business Studies,

Guangzhou 510320,China)

Abstract: As a branch of Systemic Functional Grammar, the Cardiff Grammar shares the same basic principles and theories as the Sydney Grammar, although it has different opinions upon certain issues. This paper gives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core theory of the Cardiff Grammar and discusses some issues concerning this grammatical model, hoping to give the reader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major ideas of this grammar as well as its relationship with the Sydney Grammar.

Key words: Systemic Functional Grammar; the Sydney Grammar; the Cardiff Gram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