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故事,焦虑的表述

2009-02-25 06:32
鸭绿江 2009年2期
关键词:西瓜文学小说

晓 宁

晓宁:本名王宁,生于1975年,文学硕士,供职于辽宁省作家协会。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研究和理论批评工作,在《文艺报》《文学报》《小说评论》《文艺评论》等刊物发表评论文章数十篇,近二十万字。

品读过曾剑的几篇小说,我脑海里对这位年轻作者形成了这样一个印象:他最不能忘怀的是自己的故乡,故乡作为他文学创作的主要资源,帮助他开掘出了重要的小说素材。至于如何处理现有的生活真实,将其提升到艺术真实的程度,从而达成对生活本质的追问,则取决于作家对小说艺术的把握能力。

曾剑的故乡——湖北红安,一个在战争年代出过二百三十名将军的革命老区,虽然历经了战争年代的辉煌,但是它的贫困、闭塞以及人们在观念上的落伍尚未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全然改观,这种文化上的落后渗入日常生活的常态,如果再掺杂生活中的偶然性因素(或戏剧性因素),在作家笔下就会成为进入小说视野的叙述。曾剑的小说选择了一种回望乡土的视角,以走出乡村进入城市生活的离乡者的目光打量曾经生活过的故乡,这种距离首先就带着一点中国式乡土的苍凉况味。正如鲁迅笔下的故乡,那阴晦的天气、萧索的荒村,一切的人、事、物、景无不对传统积习、人性的劣根、灵魂的卑微做着精道的诠释。曾剑的小说带来了湖北乡村的气息,他的语言、叙事氛围的营造、表述方式都带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他勇敢地面对着滋养他长大的土地上的尴尬故事,写出人们无知蛮荒的一面,写出生活的苦难将对人的尊严的剥夺,写出阴错阳差的生活事件和传统积习对脆弱人生的无情伤害。他怀着不安甚至焦虑的复杂的心情书写这片自己谙熟又陌生的乡土。

中篇小说《回家过年》记述了“我”带着新婚妻子回鄂东北老家过年的故事,本应该一家人团圆和美地过年,祥和却被一场莫名其妙的乡村械斗打破。作者动用了大量笔墨对两个村庄乡民之间的械斗场面进行详尽描绘,野蛮的充满血腥与杀气的搏斗,令人发指。这描绘越是详尽,就越彰显出整个械斗的荒谬性,令人无法不提出诘问: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居然还有如此蛮横的封建宗族观念在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有着革命斗争传统的红安,出了众多将军的革命老区,人民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精神竟然成为械斗者的一个有力的“理论依据”,无形中消解了正义、良知、是非、曲直、人道、尊严等的涵义,催生一场师出无名却愈演愈烈的斗殴。这与现实构成一种戏谑性的反讽,难怪主人公“我”的妻子丽丽——一个来自北京的女孩说:“这哪是人住的地方,简直就是原始社会,比原始社会还野蛮。”从故事的叙述中,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的无奈,受过现代文明洗礼的人在传统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只能选择逃离。小说内里寄托了深刻的反思,而不是简单地流于故事情节的热闹与可读。而短篇小说《西瓜缘》表现了对生活苦难的另一种解读。它同样表达了乡村生活的荒谬性内涵:权力对人性的践踏,偶然性突发性的意外所迫使的生活转向。乡村物质生活的匮乏让西瓜,这种本来普通的水果变得格外有诱惑力,大力王与队长之间围绕一个大西瓜展开了一场博弈,最终因大力王吃下过多的西瓜几尽丧命而告终,后来他竟然因此患上了胃癌;孩子王天狗为了帮馋嘴的孩子们偷西瓜,结果弄瞎了一只眼睛,还跛了一条腿,长大后却因祸得福地成为远近闻名的“西瓜大王”(尽管有报复的因素在里面)。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尴尬故事,除了构思的巧妙让人唏嘘不已之外,实则暗含了乡村权力对人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大力王是村子里力气最大的人,在人们心目中是个强者,可“队长是村子里大力王唯一不敢碰的人”。在这样的权力压迫下,大力王从身体到心理全然成为牺牲品。天狗为了西瓜付出血的代价,虽然成年后在物质生活上无忧,但肉体上的伤害毕竟给心灵带来同样的创伤。作者对他们是痛惜的,他的焦虑在于他们对于自己的人格尊严被践踏不能清醒地看待,闭塞的乡村将人残存的希翼消磨殆尽。

黄子平等学者在《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一文中认为现代中国文学以“焦灼”为核心,充满着深刻的“现代的悲剧感”。这样的悲剧感直接影响到文学创作实践,因为作家们能够睁开眼睛看待世界,“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将民族的深重苦难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因而,揭示苦难,唤醒对人性的深切理解与同情成为现代以来文学的一个努力方向。中国作家在创作中业已形成了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他们负担着沉重的道德感,将文学引向了一条社会批判的道路,从而承载了过多的重负。近年,文坛热议的“底层写作”、“新人民性”等话题,姑且不论它们的内涵与外延科学与否,单单其所起的示范作用已令许多作家趋之若骛,一时间此类题材的小说显得枝繁叶茂。

曾剑在中篇小说《午夜飞翔》中又一次将这类底层生存的苦难故事进行了放大。家境贫寒的高中生“我”为了挣得上大学的费用而来到城市建筑工地打工,目睹了形形色色的被生活压制在最底层的农民工所过的非人的生活。包工头的贪婪狡诈、城里人的鄙视轻贱以及农民工自身在城市中的迷茫几乎将本已处于弱势的群体逼向绝境,因而有了黄六零爬上高空吊篮架,以死相胁讨要工钱的极端行为。小说在揭示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的剥削时,将大嘴、武有双这类来自农村却更加无情地剥夺农民兄弟的败类的阴险蛮横刻画得非常生动;对农民工从精神到肉体极端空虚苦闷的描写也是深刻的。小说结尾处“我”仿佛是午夜飞翔的鸟,隐喻了一种对身心全方位的解放、对自由和尊严的呼唤,这无疑正是点亮整个小说的闪光点。但是,横向的比较之下,这篇小说依然存在着脆弱之处,因为类似的农民工题材小说大量地出现在各种文学期刊中,素材选取、艺术手法等方面多有雷同之处,一定程度上缺乏些创新,很容易淹没在众多此类作品当中。短篇小说《我做错了什么》则聚焦了一个令人尴尬的故事。高中时“我”的虚荣心导致了女同学前途丧失、名誉扫地,后来又由于我生发同情之心,好心地资助她而导致她更大的悲剧——家庭破裂。故事揭示了人与人之间微妙而复杂的关系,也暗示充满传统积习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惯性对人的伤害,这种无形的伤害摧毁人的精神世界,让人在生活面前走向崩溃。姚三萍的悲剧在于她被整个社会的舆论所戕害,而自己又陷入传统的思维定势里不能解脱。小说的整个构思比较巧妙,每一步的情节也设计得精心到位,显然作者已经深谙生活中的意外性、偶然性因素对人生的摧毁力之强大。

作为一名从乡村走出来的青年作家,曾剑一定是背负着深重的道义感在进行写作,试图深刻揭示生活中的苦难,写尽自己阅过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所以,他焦虑,他急切,他想倾尽自己的力量做一次对生活的解答。从曾剑的小说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个执著的写作者对生活的多侧面表达,他企图解读生活给予我们的东西,我们面对生活所做出的抉择,人生怎样面对苦难与绝望,他给了我们一些富于个性的、充满情感的阐释,实为难能可贵。他的小说充满了湖北地域的乡土气息,有份独属于那块土地的文化在里面,有坚忍的、血性的、追求人性和平等尊重的美好愿望在里面。语言文字自然带着鄂省风情,标志了那个地方蛮强的生存意志。然而,对于一名青年作家来讲,这样的负载确实沉重了些,他不时喷涌的表达诉求与艺术表现力之间还有一些落差,他还需要打磨、超越,开掘出属于自己的一份文学感悟。如果他能够进一步打磨自己的感受,发挥想象力,丰盈自己的情感,无疑小说会得到更好的表达效果。在平凡生活的琐事中找到人性的深刻之处,找到关于生命、灵魂、精神世界的伟大与崇高,找到与之相应的文学表现形式的需要显得非常迫切。曾剑已付出了自己的努力,但我觉得他在艺术驾驭能力的提升上还需精进,以文学为生命之器,追寻更适合自己的、有个性的写作方式。

责任编辑 牛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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