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诗坛,谁家天下?

2009-03-31 07:23
中华诗词 2009年2期
关键词:旧体诗诗坛体裁

高 昌

近日读到余零先生就《“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一文与丁国成先生“商榷”的文章(见2009.1《中华诗词》)。反复阅读,我很尊重余先生对毛泽东主席的深厚感情,也很佩服余先生研究毛泽东著作的深厚功底。不过,仔细学习和对读两篇大作,我认为余先生行文虽是气壮,但却并非理直,而是“理太偏”了。余文的一个很明显的偏颇或是误解,是从视角问题产生的。丁先生文是一个横的视角,是着眼于当下诗坛现状而言,余先生的文章是一个纵的视角,是着眼于诗坛的过去和未来。把一篇就当下诗坛发表的论文用另外一个纵的视角去评判,难免就会出现自说白话、自弹自唱的尴尬。

对余先生的观点,我有一些不同看法。关于诗坛上围绕《“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一文的争论,我也想坦率地谈一谈自己的思考。

一、完整准确地理解以新诗为主体的说法

毛泽东主席于1957年1月12日在写给臧克家等人的信中确实说过:“诗当然应以新诗为主体,旧诗可以写一些,但是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这封信便成了后来的一些人所谓“新诗主体论”的主要立论依据。

但是,毛泽东主席的说法,是对当时诗坛状况尤其是作者队伍的一个客观评判,针对的是当时的文艺动态来说的。他在这句话前面还加了“当然应”三个字,但是并没有说“诗永远应以新诗为主体”。他只是说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并没有说不许青年人创作旧体诗。

诗歌是发展的,动态的,诗歌作者的队伍构成也是在不断变化的。21世纪的国民受教育程度,与上世纪50年代甚至需要办扫盲班的时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当时认为“不易学”的旧体诗,对今天的许多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作者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

至于说这种体裁束缚思想,恐怕也不尽然。今天许多优秀的诗词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都是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的。毛泽东主席有着深厚的中国古典文学修养,他自己的许多诗词作品,如《沁园春·雪》、《送瘟神》等,都有着巨大的思想空间。请问他的思想,被旧体诗词这种体裁束缚住了吗?郁达夫、聂绀弩等许多现当代诗人的诗词作品,也都有着独特的思想魅力和情感张力,请问他们的思想被这种体裁束缚住了吗?《天安门诗抄》中收入的四五运动中出现的许多旧体诗词,如《扬眉剑出鞘》等,同样表达了非凡的胆识和见识,而且其中许多作者都是当时的青年人,请问他们的思想,被旧体诗词这种体裁束缚住了吗?显然没有。

相反,当年的很多新诗,还有余零先生文中赞赏的《红旗歌谣》等等民歌中,却充斥着个人崇拜和假大空的空洞情绪,难道我们应该将“束缚思想”的原因,归罪于新诗或民歌的体裁吗?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完整准确地理解和反思以新诗为主体的说法,正是实事求是精神在文艺界的具体体现。这样做,无损于毛泽东主席的伟大,也无损于毛泽东思想的光辉。时代不同了。难道我们还要搞过去“一句顶一万句”那一套吗?

余零先生在文中说:“今年是毛泽东1958年在成都会议上关于新诗的讲话发表50周年,希望中华诗词学会和《中华诗词》杂志社借此纪念之期。对学会成立20年来的情况进行一次回顾、反省,总结出经验、教训,以期今后更好地沿着《发展纲要》指出的方向前进。”是的,这个建议是值得有关方面认真思考的。但是,我也希望余零先生,包括和余零先生持相同相近观点的人,还有另外一些对旧体诗词创作抱有偏见的诗人和理论家,也能对旧体诗“谬种流传”“贻误青年”等等观点进行一些回顾和反省,总结出经验和教训。相信这种工作,对诗坛的进步,对文艺的大发展大繁荣,都是有益的。

二、什么诗应当成为诗歌的“主体”?

余零先生文中还有这样一段话:“休矣”反对“新诗主体论”,还有一个“理由”是:它违背了“多样统一的普遍规律”,是“有悖诗歌生态平衡而主观臆造出来的”,因此,“休矣”反对主体论,主张无主体论,说“不必人为去分什么主体、肢体……任其自由自在发展,保持诗坛生态平衡足矣!”

笔者认为,丁国成先生提出的这个“理由”,是很值得重视的。而余先生的“质问”,则是很值得商榷的。余先生说:“首先,我们要问一问:‘多样统一难道是一种多样的平衡态势,没有主体和肢体之分么?”

是的,没有。哪一种体裁的作品能够打动人心,哪一种体裁自然可以成为那一个时代的诗体代表。但这是读者挑选,时间淘汰的事情,是后世的文学史家做的事情。而就创作本体来说,怎么能够规定一种诗体是“主体”,要“提倡”,另一种诗体是“非主体”,不准“提倡”,甚至不准写作和尝试呢?这和鲁迅笔下赵老太爷的“不准革命”何其相似乃尔!难道在自由的旗帜高高飘扬的诗坛,非要去区分出个体裁的地位尊卑不可吗?难道旧体诗永远作“从”,新诗永远作“主”,就是当代诗坛的正常现象了吗?

套用余先生的话来说:从中国数千年的诗歌发展史来看,答案是明确的,无主体论是站得住脚的。“一代有一代的代表诗歌”,可是这“代表诗歌”并不是独霸诗坛唯“钦定”独尊的所谓“主体”,而是百花园中最美丽的那几朵鲜花。姚黄魏紫,各有风姿。正因为百花齐放,所以才春色迷人。如果把别的花朵全都锄掉,只留下几朵不“谬种流传”不“贻害青年”的“主体花”,这春色还完整吗?

三、理性看待今日诗坛

今日诗坛,谁家天下?当然是新诗和旧诗共存的“天下”。如果有谁还固执地坚持说新诗是绝对“主体”的话,只能说是一个盲人在说笑话。

正如余先生文中所言:“我们不要满足于中华诗词学会已有16000名会员之众,全国已有100万人的传统诗词队伍……”是的,中国有十几亿人口,我们绝不能满足和陶醉于这几个数字。可是,面对这么人数众多的庞大“队伍”,却视而不见,偏要还说诗歌以新诗为主体,是不是也太片面和横蛮了一些呢?

今日诗坛早已是新体旧体比翼双飞的格局了。新诗主体不主体的问题,在事实面前,只是一个承认不承认的问题,而早已不是讨论不讨论的话题了。丁国成先生的“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的论点,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客气的说法了。实际上诗坛某些人念念有词的所谓“新诗主体论”,不过是另外一件“皇帝的新衣”罢了,而丁先生,也不过是做了安徒生童话中那个说真话的小男孩罢了。

什么诗应当成为诗歌的“主体”?什么也不应该成为主体。更不应该成为所谓钦定的主体。一首诗的生命力,在于是否打动人心,唤起共鸣,而不在于体裁是旧体诗还是新诗。

四、旧体诗要提倡,新诗要提倡

新诗尽管有各种缺点,但是这种诗体完全可以继续调整自己的前进的脚步,用自己的色彩和芬芳在诗坛上展现自己的魅力。说“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并不是要用旧体诗来“压迫”新诗。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旧体主体论更是完全没有必要。白桦先生有一句新诗说:“阳光,谁也不能垄断。”是的,诗坛,也应该是谁也不能垄断的。老诗人刘章在去年的某个论坛上发言的题目是《呼唤新诗与诗词的相融互补》。他是一位既写新诗也写旧体诗的诗人,他的这个观点,我很赞成。新诗学习旧体诗词的长处,旧体诗词学习新诗的长处,携手并进,比翼齐飞,甚至在相融互补中出现第三种体裁也未可知。这一切对诗坛来说,不是都挺好吗?另外一位著名诗人洛夫先生,据说也在那个论坛上强调要“重新找回失落已久的古典诗歌意象永恒之美”。他说:“写新诗与写旧诗的朋友应相互尊重各自的选择、各自的兴趣,但我今天在这里必须呼吁,写现代汉语诗歌的朋友在参照西方诗歌美学,追求现代或后现代精神之余,不要忘记了我们老祖宗那种具有永恒价值的智慧的结晶,真正的美是万古常新的。”这些观点,值得余零先生也包括一些极力主张新诗“一统天下”的人士们再三深思。

仅就阅读中的思考谈一些浅见如上。也算是作为一个新诗和旧体诗的作者对余零先生文章的一些读后感吧。另外,余先生文章中对《中华诗词》具体编辑和“青春诗会”还谈了一些“建设性”意见,限于篇幅,笔者这里暂不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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