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楚
构筑健全的食品安全网络,有赖于更深层的政府机构改革。
2009年6月1日,各界高度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
不久前,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告一段落。
3月底,中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随后,河北省纪委、监察厅也对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石家庄市政府、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的1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问责风暴”让处于此事件中的官员人人自危,也让老百姓拍手称快。与此同时,法律也做出公正的裁决,田文华作为三鹿集团董事长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法律制裁。
据媒体报道,三鹿奶粉事件事发后,河北省用于食用问题奶粉患儿医疗救治的费用达5亿多元人民币。此前,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毒奶粉事件”的责任企业,共筹集资金约11亿元,用于患儿赔偿。
然而,对于那些因喝下问题奶粉而遭受病痛折磨的29.4万个小小的身躯,和他们心力交瘁、痛心疾首的父母们来说,任何弥补和挽救的措施,都比不上健康来得更珍贵。
不安全的年代
三鹿奶粉事件以及随后奶业大型企业“三聚氰胺”事件的连锁反应,并非偶然。
这只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积弊的再一次集中爆发。
过去几年中,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奶业的事故,始终没有淡出人们的视线,如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