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约”角度看日本“征韩论”

2009-05-21 08:53:00唐中粮
学理论·下 2009年3期

唐中粮

摘要:明治初年,日本新政府在国内各阶层要求修改废除不平等条约并收回国家主权,而欧美各国要求扩大不平等条约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西方列强的矛盾,提出“征韩论”。“征韩论”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挫败了欧美各国扩大不平等条约的企图,并部分收回了国家主权,从而间接达到了迫使其列强与之“修约”的目的。

关键词:修约;日本;征韩论

中图分类号:K313.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06-0127-02

一

“修约”,即修改不平等条约,指修约双方根据各自国力强弱要求修改不平等条约。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弱势一方要求修改、废除不平等条约;另一方面强势一方要求扩大不平等条约。

首先,明治政府上台时,为了减少西方列强的干涉并获得各国的认可,以天皇名义向各国宣布“条约虽向以大君名义缔结,今后应该用名,为此,朕将命令有关官员与外国有关官员接洽,在其未定期间,仍从旧时条约。”

1868年11月11日在神奈川缔结《日本国瑞典条约》以及就开放港口同瑞典、挪威缔结《贸易规则》;1868年11月12日在神奈川缔结《大日本西班牙条约》以及附属规定、贸易规则;1869年2月20日在神奈川缔结《大日本国北德意志联邦修好通商航海条约》以及日德贸易规则;1869年10月18日在东京缔结《日本奥地利条约》以及有关贸易规定。

这些条约使西方列强从日本获取了许多新的特权。如日奥条约规定:“在船舶遇难或出现危害奥匈帝国人的生命财产时,奥地利的领事官可以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第2条);……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