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常森 高 霞
检察文化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检察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职业形象建设等诸多方面。对于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应分四个层次予以理解。
检察文化建设的理念层面。检察文化建设的理念层面是指检察文化建设所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检察干警及检察机关所应秉持的检察理念,这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最高层面,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在整个检察文化建设中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在我国,“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科学理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的总体工作要求。“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都是在理念层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具体体现。
检察文化建设的制度层面。检察文化建设的制度层面是指在先进理念的指导下以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目的加强各类制度建设,形成规范明晰、条理清楚、内容齐备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从而规范检察干警依法办案和照章办事。检察制度建设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显性层面,它使具体的检察理念得以在规章规范中体现出来,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基础,高检院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就属于这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