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旦
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一种恶。因此,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必须对犯罪做出回应。在对犯罪做出回应的各种法律制度中,刑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犯罪是刑法规制的对象。“任何行为,只要任何特定社会的某一具有足够权力的部门感到它有害于其自身的利益,如危及其安全、稳定或秩序,该部门便通常将其视为特别邪恶,并力图以相应严厉的措施加以镇压。而且,只要可能,它便确保将国家主权所能支配的强制力用于防止危害或惩罚造成危害的任何人。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便被称之为犯罪,法院所采取的与之相关的程序便是刑事诉讼。”Ⅲ如果不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做出回应,公民的权利就会遭受到各种犯罪行为的侵害,社会秩序就难以维持,社会生活条件就不复存在,因此,在刑法中对犯罪做出规定,成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与秩序的一种必然需求。
刑法以刑罚作为制裁手段。和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等其他制裁措施相比较,刑罚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措施,其不仅可以剥夺公民的财产和人身自由,甚至可以剥夺公民的生命。由于刑罚的严厉性,刑法体现出立法者对犯罪行为的最为强烈的否定和谴责,刑法的刚性即体现在这种最为严厉的否定之中。在立法者的眼中,只要一个行为被认为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侵害,那么,该行为就可能进人刑法的视野,而对行为人而言,其行动的范围就受到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