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式

2009-05-22 11:31于晓威
山花 2009年7期
关键词:双手

于晓威

他又一次看到了她。

她坐在他的邻桌,正独自用餐。四周很静,这使他有足够稳定和潜伏的心情来观察她的那一双手。她年轻。身材很美,那张钢管镀铬的小桌横在她的胸下,秀发弯曲度和肩臂的线条融合得既贴切又自然。她的左手无意似的轻轻扶在桌沿儿上,指尖蓝花一样翘起,右手则捏住一柄银亮的汤匙,小指微弯,慢慢移向嘴边。

他装做不经意的样子,借着用餐间歇向座椅倚靠的机会平视她不到三秒钟。她气质优雅,然而,更为优雅的应该是那一双手。有生以来,他从未亲眼见到这样一双细腻、纤巧、充满肉感和动感的女性的手。此时,那双手移动在餐桌上,白皙,灵活,温文尔雅而又游刃有余,就像是两只高傲雍容的白鹤,徜徉在一片凸凹不平的土路上,周围的一切为之黯然失色。她的指尖与手背、手背与手腕、手腕与胳膊、胳膊与身体,这之间的线条充满了堪称完美的弧度,让人的目光落上去,立时感到遭受了最柔软的力的打击!

他最初见到这一双手大约是一个星期前。在市府广场的一家新特药店。他朝外走,她向里进,隔着透明宽大的门玻璃,他一眼就被她的那双手迷住了。她轻盈地走上台阶,把手伸出来,优雅地握住灿黄的金属把手。她的手不饰雕琢,既没有戴戒指,又没有涂蔻丹,看上去是那么清新自然,滑畅柔软。她轻轻地推动把手,玻璃门很涩重,这使得那双手在冷金属的映衬下显得娇羞无力,柔弱待援。潜意识地,他握住里边的门把手,帮她打开了门,做出一个让她先请的特定姿势。他知道,自己这样做,倒并不是出于怎样彬彬有礼,实际相反,他本能地探出手去开门,为的是在视线和心理双重感受上体验到自己手与她的手贴近——虽然,它们之间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

这是一双怎样摄人魂魄的女性的手啊。望着她致意后远去的背影和那从容自若的双手,他呆愣了好一会儿,心想,不知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她,再见到这一双手。

窗外叮叮咚咚驶过一辆洒水车,中午强烈的阳光,立刻被灰蓝色的街道反映出清凉的姿容。这可能是城市中最后一趟洒水车了,他想,因为时下已进入初秋。不知怎么,他忽然涌上一股淡淡的伤感。这与他的警察身份似乎有点不符。当然,一般来说,他喜欢着便装。他说不好自己是不是厌烦警察这个职业,从警校毕业已快十年了,他觉得自己从没为什么激动过。

餐厅服务台那边放起了舒缓的音乐,是艾利普顿的《泪洒天堂》。他把目光再次挪到她那儿时,正巧她放下纸巾,用餐完毕,目光向这边扫过。在他们目光相碰的一瞬,她的眉际微微翕动一下,露出似曾相识的表情。但,他知道,她是不会认识他的。很快,她就毫不在意地把眼光转向别处,一只胳膊竖起,手腕柔软地垂下,手指像是虚捏着一颗石榴什么的,仅用光洁的手背的一点来抵住椭尖的下颌,而另一只手,像是怕冷似的,自然地下滑进她的两膝间。在明蓝色水磨质地的牛仔裤背景下,只留出一抹莹莹的皓腕,如海面上隐现的新月,更加触动人的目光。

餐厅里的人渐渐多起来。这是一家并不高档的餐厅,它的消费对象大概只是中等薪酬人群,介于白领和蓝领模糊地带的上班族,再有就是像他这样的单身者。

她站起来。服务小姐过去清完帐。她把小巧的手袋拎在手中,到了街上。

独自用餐,独自付账。他不安地想,说不准她也是单身。他觉得面庞发热,心脏的负荷让他非常吃力,像是一只被人紧紧攥住了的气球。

“付帐。”他说。并且站了起来。

窗外,那个女人走得并不远。柠檬色的窗玻璃让他一度把中午误以为是黄昏。尽管车辆如河,尽管人行如梭,他的目光里,却只有一个踽踽独行的女人,一双伴着走路时的手的动势和流势。

她的身影终于消失在一幢办公大楼里。

他悄悄跟进去。静谧的走廊里,只有她高跟鞋笃笃的回音。即便这样,他总是怀疑自己的心跳要远远大于她的脚步声,似乎整座大楼的任何一个角落里的人都能听到。他担心弄不好在某一次眨眼的间隙中,她就会回头,会看到他。多么卑劣!他想,卑劣,可怜,小人,竟跟梢一个索不相识的女人。这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是一个多么大的嘲讽啊!可是,他实在不愿放弃这个机会。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在这座拥有上百万人口的城市中,与她擦肩而过并失之交臂,简直是和呼出的气体转瞬即逝是同样轻易的事情。他渴望追索她的行踪,为的是哪怕在以后漫长的时日中,能够同她接近,同她相识,当然,最奢望的是能够亲自握一下她那双美丽的手。

她走上二楼。折过一个小的拐角,又走上三楼。他跟在后面,刚要出到拐角的时候,三楼走廊里,传来一个男人同她的对话。

“哎,来得正好。这里有一份文件草稿,你马上给打一下。”

“好的。”掏钥匙串的声响。钥匙插进锁孔转动的声响。随即,轻微的脚步声转入室内。

“哟,今天是一号吧?我家的电话费还没交。”男声。好像无意中拍一下脑袋。

“啊,可不是。我的也忘了。呆会儿我再下去交吧。”从室内传出她的回应。

“嘀。”一声微机启动时的提示音。与此同时,—个粗重的脚步声向这边走来。他定了定神,装做迎头走上。男人与他擦肩下去。他转入走廊,小心翼翼地逡巡着,看到一间开着的办公室的门上,嵌着三个方正的黑体字:微机室。

室内响起咔嗒嗒的打字声。他看到她换下的高跟鞋在门边,静静地伫着。他屏住呼吸,微微向室内望去,她穿着一双丝绒地毯拖鞋,坐在与他的视线相顺、与门口呈30度锐角的地方——也就是说,她看不到他,而他,除了能看到她的半侧身子和一部分面庞外,最完整和清晰的,就是能尽情欣赏到她那正在敲击键盘的一双手。此时,那双手正展示出迷人的风采。伴随着滑畅的咔嗒声,那双手在鸽灰色的键盘上轻轻波动着,颤跃着,芳指纤纤,玉腕绵绵。它们每一处指尖、指腹、指千、关节的动作,都和谐天成,闪现着美妙的韵律感。每一处神经、细胞、血液、皮肤,都息息相通,充满了舞蹈和跳跃的渴望。那双手调动起所有的灵性,如同在强奏一只横卧的琵琶,“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时而娴静,时而欢畅,时而犹疑,时而高亢。看那手的动势,一会儿如风吹兰草,—会儿如春水汩流,一会儿似斜鸟惊飞,一会儿似云岚翻转……有一刻,他站在门口简直看呆了,不知身在何处,只感觉眼前闪晃一片风吹丝绸般脉动的白色晕光。他暗自羡慕起那咫尺方圆的小小键盘了,上面的颗颗按键,差不多每分钟要接受她上百次的触摸,而他,就是能轻轻碰一下她的手也好啊!他把目光挪到眼下她那双空落的高跟鞋上,内心里怅然喟叹一下。历史上,关于女人的鞋和脚,曾引发无数人的倾心和爱慕,这几乎成了一种深厚的文化心理定势。而对于女性的手的真正欣赏,却乏有同好。虽如此,还是不难找出关于手的形容和美誉的,如“柔荑”、“春葱”、“玉笋”、“红酥”之类,就曾分别出自《诗经》、白居易、韩渥、陆游等人的诗词中。其实,对于手的欣赏,才是对女人最高形式的欣赏。不是么?早在隋唐时期,女人的脖颈和大部分胸乳是常常可以裸露在开领以外的。但是,衣袖必须是极长的,为

的是把手遮掩起来。孔子曾说,“男女授受不亲”,首先指的是不允许手的接触。到了元代,在《功过格》这种戒律中甚至规定,男人无意中碰了女人的手,只要她不是他的亲姐妹,那么这个男人就要被判为一过的。这种对女性手的约束,从某种意义上说,透露出的信息正是对女性的手的崇拜。如今,大多数人对女性的欣赏,仅限于面庞和身材,而对于一双美手却常常熟视无睹,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

他站在门口,不知有多久的时间。隔着走廊的窗玻璃,在六、七米外的另一幢楼里,三三两两的人正在走动,似乎还有人向这边张望。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最后,他像是一个中了蛊的人似的,怀着满腹的心事走到楼下。到了楼下,又犹豫再三,终于,鼓足勇气走近门厅边的传达室,隔着窗口招呼里边的一位老头。那位老头正在摆弄一件老旧的半导体收音机。

“老师傅”,他忐忑地问,“刚才,走在我前边上楼的那位小姐,请问她叫什么名字?”

“什么?”老头扯掉戴在耳朵里的一种塑料连线,问。

他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老头慢吞吞地,把扯掉的连线重新安在耳朵上,大声说:“你再说一遍!”

他搞不清老头戴的那玩意儿是耳机还是助听器。他只好又说了一遍。

“不知道。”老头摇了摇头。

“就是……三楼微机室里的那位小姐?”他提示道。

“不知道。”老头依旧摇头。突然反问:“你是干什么的?”

“我……”他哑言,只好转身走出大楼,感到悻悻然。

稍顷,他的脑海中就被另一个念头抵消了失落感。想起上楼时她和那个男同事的对话,他迅速朝附近的一家电信局走去。

二十分钟后,他在人群熙攘的电信大厅里看到她推门进来。他混入她身后装做排队。等到她交完电话费的时候,营业员从窗口下推出一张收据。就在她伸手去拾的那工夫—短短一瞬,他已经看清了那上面她的名字、电话和住址。

犹豫再三,他还是按响了门铃。

他从没有想过自己对于一个女人的双手竟会有这么大的热情和渴望。几天来,他在想像中不止演绎了一次了。能够握一下她的手。哪怕,轻轻地碰一下。只一下。

门很快打开了,快得有点让他意外。进到这座居民楼的时候,他有一刻还产生了胆怯心理,希望她不会在家。可是,晚了,已经晚了,她现在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我是这个片儿区的临时值班户籍警,请把你的身份证或是户口拿来看一下。”天,尽管他穿着警服,但总算没有口吃。

“啊一”她似乎有点慌乱,神色苍白。他比她还要慌。他看见她穿的是一件乳白色休闲装,衣袖捋在肘关节处,正露出一双嫩藕般的玉手。她用手撩了一下额前的刘海,同时朝室内侧脸张望了一下:“你稍等。”

他感到内心揣着一台吉普车引擎,正急剧地颤动起来。他使劲安慰自己:怕什么?别怕。你没有恶意,既不是杀人,又不是想强闯民宅。你不就是想借机碰一下她的手么?

她从里边出来了,右手拿着身份证。她的手可能是有点抖,但是——就在两只陌生的手互相交接的一瞬,身份证却倏然被触落到地上了。

他看着她。她看着他。

他只好弯腰拾了起来。

他感觉她在笑自己。身份证上照片的她在笑自己。那一刻,他眼睛里看到的只能是这个。

他把身份证还给她。她像是早有戒备似的,只翘出两只纤指捏住身份证收回。这回他感觉她真切地向自己笑一下。

“对不起,打扰了。”他说。

“没关系。再见。”她说。

他本来不想去,可朋友再三催促他,一定要去。朋友搞的是一个自助餐会。

天渐渐冷了,母亲的手年年冻肿。一个星期前,小妹从外地打来电话,要他入冬前给母亲买一只手炉,可以笼在怀里那种的,免得母亲的手遭罪。他答应了,几天来都想去商场买,可总是没有去成。

他来到约定的宾馆时,街道上已是华灯初上。进到宽阔的餐厅里,音乐声正汩汩流淌。除了天花板几束筒灯和彩灯点缀外,餐厅内几乎没有太亮的照明。人们端着酒杯和食品,正三五一群地分聚几处,自由闲唠。他去服务台取来餐具,又到服务车前取用一点热香肠和三明治,斟了一杯威士忌酒,然后到一处僻静的角落坐下来。

客人们他大都不熟。朋友正在远处应酬着。身边,偶尔传来几声别人的寒暄。他慢慢喝着威士忌酒,欣赏音乐。

手机响了起来,他伸手去摸。声音是一样的,但不是他的。他的手无意中碰到腰间那副冰冷的手铐。那是日常工作备用的。

有人打开手机开始说话。餐厅远处,通往里间的一个回廊下,这时传来阵阵笑声和愉快的骚乱。他端着酒杯,好奇地蹭过去。在人群中,他看到了她。

她。

那双手正在为客人们调制鸡尾酒。每调制完一杯,客人们就赞赏着,笑着,高兴地把属于自己的酒杯端走。她很兴奋,脸颊上洋溢着掩饰不住的喜悦。此时此刻,她的那双灵巧、纤细、修长的手,穿梭于各种酒瓶和器皿当中,除了做一个出色的调酒员之外。那双手还会干什么呢?

他仰头把自己的威士忌酒喝干了,悄悄把空酒杯递过去。他知道自己搞颠倒了。应该先喝鸡尾酒,再喝威士忌。可他只能颠倒。

她接住高脚杯的底沿儿,忙碌得没有抬头看对方一眼。璀璨迷离的灯光下,她的手显得仪态万方,华光四射。她放稳高脚杯,左手握着方型酒瓶,右手微翘兰花指,用拇指和食指指尖捏住细长的玻璃漏斗,轻轻探进杯口,下入底部。然后,让酒汩汩注入高脚杯。有一刻,他简直觉得眼前这优雅的景象隐含着某种色情的意味。高脚杯中盛满了黄红绿白四色鸡尾酒,灯光映射得它流金溢彩,四周玻璃器皿晶莹剔透,这显出那双手也似乎是透明的,雪白的肌肤隐现出若有若无的淡蓝色血管。十指与手腕摇曳生姿,柔若无骨,给人的感觉,清新,健康,纯洁而又带一点儿性感。

她把斟满的高脚杯挪到一边平台上,继续为另一个客人调酒。他端过高脚杯,回到刚才的座位。

大约二十分钟后,他再一次来到她面前。这时候,她已经在一个摆满西餐的小桌前了。他向她举了一下酒杯致意:“你好。”

“你好。”她看着他。礼貌地举了一下酒杯。

“我们见过面。”他说,坐在她的对面。

“是吗?”她说。

他不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望着她那一双手。“你的手可真美啊!”犹豫再三,他还是说了出来。

她正用手捏住银亮的叉具叉取一小块沙拉,中途停住,“谢谢。”她笑了一下。

“真不知怎样才会拥有这样一双手。”

“很简单呀,”她放下叉具,抚弄着自己的手,认真而带着一点撒娇,“大多数人护手,只注意白天。其实,手部皮肤在夜间最需要补充营养和新陈代谢,这时候,就应该用护手化妆品格外保护它。”

“那么你是怎么保护的?”他喝掉了一层鸡尾酒液。

“洁面露、洁面乳、爽肤水、夜间滋养露、乳液加嫩白粉,还有营养霜,轮番滋润。”

天!“白天呢?”他问。

“白天,用蜜糖、人参和菊花泡上温水,浸洗双手,最好两次。然后,再涂上乳液和日间滋养霜就可以了。牌子

可以是法国叶露芝的,也可以是香港的蜜丝佛陀。”

“还有呢?”他饶有兴味。

“再,坚持做手部按摩。”她挽了一个手花。给他示范。

“还有呢?”

“好像没有了。”

“还有,”他由衷地赞叹,“首先是天生丽质啊!”

“呵——谢谢,你过奖了。”她羞赧地笑了一下。

“喂,”一个女人从身后喊她,“我们走哇?”

“好的。”她回身向她的女伴招手致意。接着,她转过身来,向他颔首:“我还有点事,恐怕要先告辞了。”

“马上吗?”他问,有点紧张。

“我想是的。”她站了起来,寻找她的手套。

“那么,”他侧出身子,站在宽敞的过道,极其随意地伸出手,说:“我们再见。”

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再一次急剧地跳起来。

“好的,再见。”她伸出她的手。

“哎呀!你倒是快一点儿呀!”她的那个女伴这时走过来,一把拉住她的胳膊,“都晚啦!”女伴拽她朝向门口。

她只好用另一种方式,把手抬到胸前,蒲公英一样轻轻摆了摆:“再见。”

“再见。”他喃喃道,声音虚弱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

无论如何,他想,应该给母亲买一只手炉。

他独自从单位出来,看了看表,十一点十分。街道上,各种车辆面临着新一轮的涨潮。他缩紧风衣领口,来到站牌下,挤上一辆刷满广告的公共汽车。

还好,车上人并不多。他来到最后一排座位坐下,把目光挪向窗外。人,只有坐在车里,隔着车窗,才会看到与他走在外边熟视无睹的不同的景致和意趣。秋已渐深了,路边的银杏树叶早已落光,在高楼大厦的掩映下,伸着光秃秃的枝干,显得苍老而又无奈。这种情调既丰满又简约,像是拉诺夫的油画,又像是什瓦宾斯基的钢笔速写。几个放学的孩子追逐着,飞快的身影使得路边广告牌的内容变得虚假而模糊。街道边精致的垃圾箱上印着响亮的鼓励语——“出手不凡”,它让每位城市公民在做最起码的事情时都能沾沾自喜,自我感觉良好。这也算是眼下社会生活的一个特色。

行人渐渐多了起来,自行车铃声响成一片。公共汽车一路走得很慢,间或有几次急骤的刹车,伴着司机的咒骂。车开出三站地的时候,车厢里的人多起来,像是被外面汹涌的人的潮水给浮上来似的,车厢里的人肩挨肩,脚碰脚,整体来看,如同一个胖子穿一件瘦衣服,走起来摇摇晃晃。

“上车请买票。”售票员的嗓音像一条上了岸的鱼,别扭得有气无力。总是上的人多,下的人少。他有点担心,是不是该往车后蹭一蹭,还有两站路就到了宜明商场了,到时候别下不去。

这个想法一萌生,他就站起来了。一个中年男人马上顺着他的胳膊坐下去。他开始慢慢地向门口蠕动。

“宜明商场,一张。”他听到一个柔和而熟悉的声音。循着声音,他眼眶一热,发现她不知是什么时候上到车里的。此时,她正费力地伸出一只手给售票员买票。

他张了张嘴,但是没有喊出来。他知道,她也是在宜明商场下车。他的胸口有一股气流颤颧回旋。他不再蠕动,就那么死死扶住把杆,从人缝中静静地偷窥她。有一时刻,他开始嫉妒身边的那几个男人了,随着车身的颤动,他们的身体可以任意挤碰她的身体,她的胳膊,还有手。她的纤手在乘客密实的身体间,似乎无处可放,只能在各种质地的服饰间,被迫地挤压着,游移着,挪动着,适应着,像是一条跼蹐不安的小鱼——最后,它总算找到自己安全的归宿,在一种小巧的黄褐色皮质物体的映衬下,它重新插回她自己的裤兜里。

车刹住了。

车门訇然大开。她几乎是被人给挟迫下去的。他的脑海里还回味着她的手的动姿,蓦然,他吓了一跳,感觉车身也跟着蹦动一下。

他搬开眼前的几个人的肩膀,跳下车去。

“糟了,我的钱夹被人掏了!”车门关上时,他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被车门央在里边。

她向宜明商场相反的一条僻静街道走去。行人很少。路边是银杏树,光秃秃的,绝望地想遮掩天空中一点儿什么。她步伐娉婷,双臂微摆,一双玉手依旧是那么摄人魂魄。

他走到她身畔,一把握住她的手。

她轻轻地扭转头,目光平静地看着他。“我们见过面。”她说。

“是吗?”他说,目光平视路的尽头。

她试图抽回她的手,但他紧紧地握着。她不再努力。他似乎听到她那带一点颤抖的喘息声。

“我们走吧。”他说,内心竟平静之至。他觉得自己得到了什么,又似乎失去了什么。真的,他十年来没为什么激动过。也许这是对的。

他忍了忍,没有动用自己腰间的手铐。他握着她的手,一同抄进他的风衣兜里。他们朝他上班的方向走去。

秋风里,他俩像是一对年轻浪漫的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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