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三维考察

2009-06-19 08:24张加华
唯实 2009年5期
关键词: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建设

作者简介:A张加华(1972- ),女,江苏海安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副教授,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与方法、中国政府与政治。

摘 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解决好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和怎样执政的问题。为谁执政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怎样执政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靠谁执政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环节。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5-0018-03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指执政党为履行执政职能、确立和实现执政目标而提高全党及其成员能力的系统行为过程。[1]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解决好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和怎样执政的问题。

一、为谁执政:加强执政能力 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谁执政,是指授权问题或执政的本质问题,即谁是国家或政府、政权的拥有者。共产党执政为了谁?这既是个执政理念、宗旨、价值问题,也是执政党确定服务对象、明确自身定位的问题。对中国共产党而言,答案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执政不是为了控制权力,不是为了保持自己的至上地位,而是为了谋求和实现全中国人民的利益,这是我们党执政的终极价值所在,离开了这一点,谈党的执政就会失去意义”[2]

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一,这是由政党与民众的关系决定的。政党是民众控制公共权力的工具,政党执政,首先要取得民众的授权,为此,政党就必须代表民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其二,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它必须是为人民执政的党。其三,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不能为自己执政,而要为人民执政。其四,这是由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表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作为执政党,其宗旨必须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早在160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清楚地表明,共产党人的利益是始终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革命战争年代,这一宗旨体现在党为建立人民的政权而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在执掌政权以后,这一宗旨就体现在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并运用这种权力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中国共产党在60年的执政过程中,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都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这一核心理念。进入新世纪,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一再强调执政党务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明确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证明,偏离了执政为民的方向,即使是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也有被人民抛弃的危险。例如,1977年通过的苏联宪法第六条虽明确规定:“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是苏联政治制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核心。苏共为人民而生存,并为人民服务。”[3]但是,苏联人民看到的现实却是,苏共并没有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上,苏联社会的发展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于是,苏共执政的合法性受到了普遍质疑;宪法第六条不仅未能保全苏共,反而成了万箭齐射的靶子,修改宪法第六条也成为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的一个聚焦点。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贯穿执政能力建设的灵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依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

二、怎么执政: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

怎么执政,是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问题。所谓执政方式,是政党掌握、运用国家政权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方法、形式问题,包括政党介入国家权力系统的方法、途径;党与国家权力系统的关系;党在国家政权系统中的权力运作模式;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防错纠错机制,等等。[4]所谓领导方式,是指政党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实行政治领导的形式、手段和方法。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领导首先是对国家政权的领导;而党的领导方式中,首要的就是执政方式。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科学与否,直接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是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关键在于处理好党政关系,即执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其本质是执政党如何领导并掌握国家政权,如何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和治理。党政关系问题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难题。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国家和社会高度合一的组织结构,形成了党政不分的政治格局, 它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因此,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提出要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30年来,我们虽然在这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仍面临许多问题:各级党委包揽过多、部分同级组织不能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 、工作职责不清、机构交叉重叠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解决好怎么执政的问题,在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理顺党政关系。在这方面,必须确立三个密切联系的基本观点。

一是理顺党政关系的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格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重要原则,是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基本保证。所谓总揽全局,就是党委要坚持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有效地实施党在各个领域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所谓协调各方,就是党委要从推进全局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群团等方面的工作,使各方面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理顺党政关系的根本方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就要遵循政党执政的基本规律,科学界定执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的不同职能,而不是把不同性质的权力在党政之间作简单分割。民主执政,就要遵循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决定、监督, 让他们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而不是执政党事无巨细地包揽一切, 以党代政、党政不分, 管理大量管不了、管不好、也不该管的事。依法执政, 就是要遵循法治的精神,执政党自身也要接受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努力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完备的制度和法律体系治理国家。

三是理顺党政关系的现实起点——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健全监督机制。目前在党的建设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都与党内民主气氛不浓、民主制度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有很大关系。由于缺乏民主的实践锻炼,导致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下降;由于党内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乏力,使党内一言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腐败等现象没能得到根本扼制。因此,这些年来党中央一直非常强调党内民主建设,并把党内民主提到党的生命的高度来看待。党内民主不仅仅是党自身的问题,同时也是推动党政关系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在中国特殊的政党制度背景下,党内民主建设还将推动人民民主建设的进程,建立起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良性互动机制,逐步实现党的执政方式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最终从制度建设上解决好党政关系这一难题。

三、靠谁执政: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环节

靠谁执政,涉及执政主体问题。任何一个执政党都不可能将自己的所有成员都委派进入国家权力机构,也不能将自己的组织机构直接派入国家机构,而只能使自己的代表——通常是最优秀的分子——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国家权力机构,行使国家权力。因此,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这一重要论断, 进一步阐明了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出发,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确立以下四种思想观念:

第一,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执政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参与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以此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执政理念,革除“官本位”的传统积习和“官即是管”的思维定势,把执政理念从“管”转变到“服务”上来。在执政实践中,领导干部必须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通过提出正确的方针、政策,对不同的利益要求进行必要的整合,使各个阶层的利益要求都能得到适度的满足。

第三,民众考察一个政党的执政方式,主要是看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干部在施政过程中的所做所为。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民主、法治的观念,使执政行为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专断”走向“民主”,从“集权”走向“适度分权”。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主要依靠国家制度、执政体制机制的改变,但与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观念也是密切相关的。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能树立民主法治的观念,都能尊崇宪法和法律的至上权威,都能在决策中发挥集体的作用,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就会顺利得多。

第四,从执政合法性基础上来说,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群众观念,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基在人民,要靠人民执政。我们党为民执政,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邓小平早就说过,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来执好政、掌好权。党的十六大强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这既表明党执政的本质要求,也表明党执政能力的源泉所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只有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根本观点,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政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为执政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1]尹杰钦.领导干部道德素质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三题[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6).

[2]张恒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辨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4(1).

[3]王邦佐.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生态分析[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311.

[4]高新民,农华西.论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4.

责任编辑:王清明

猜你喜欢
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建设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法作品选
中国共产党100岁啦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寒露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胜利闭幕
保障房建设更快了
企业党组织应从五个方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社会转型期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的思考
城市雕塑是一项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