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再起波澜

2009-06-27 02:38侯宁
凤凰周刊 2009年1期
关键词:合议庭陈水扁检方

侯宁

2008年12月18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重新召开羁押庭。特侦组提出新的事证,一方面指称陈水扁有可能支开陪同的随扈、进而实现逃亡的企图。检方举出陈水扁在起诉前秘密进行塔罗牌算命的例子,来证明陈水扁可以支开随扈。

另一方面,特侦组举出陈水扁利用与检察官合照来干扰检方办案的事例,意图证明陈水扁有能力将进行串供和湮灭证据。法庭场面颇为火爆,陈水扁的律师愤怒指责特侦组办案不公,侵犯人权,也获得检方反唇相讥。合议庭在晚饭后反复评估,于当日晚间22时许宣布维持原裁定,让陈水扁无保释放。检方的第一次抗告回天乏力。

检方在继续申请羁押的时候准备不够充分。

陈水扁究竟是否应该被羁押的问题,折射出的不仅是扁案的复杂,更有台湾政治与司法漫长演进的影子,并将对未来的岛内政局产生不小的影响。

捉放曹

2008年12月12日,无疑是台湾政治领域2008年最重要的日子。台湾最高检特侦组正式侦结陈水扁家族所涉侵占及诈领国务费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案四大案,并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在起诉书中详细勾勒了陈水扁的具体犯行,并以陈水扁当年宣誓就任时的誓词“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为由,向法院求处陈水扁以“最严厉之制裁”。

在特侦组宣布起诉陈水扁的新闻发布会上,检察总长陈聪明表示,案件起诉后陈水扁将会移审到法院,但由于尚有二次金改、秘密外交、违反机密案等还待侦办,希望能继续羁押陈水扁。

2008年12月12日16时,特侦组检察官将陈水扁借提到台北地方法院进行羁押庭的审理。台北地方法院同时通过抽签,决定由周占春法官担任审判长,审理陈水扁是否继续羁押的问题。周占春正是当年审理陈水扁之婿赵建铭“台开案”的主审法官,并曾对赵建铭加重量刑,因此普遍预计陈水扁将会继续羁押。不过就在检方期待陈水扁能够被继续羁押方便查案的同时,事情却出现了微妙变化。

由于陈水扁需要在候审室阅读起诉书进行自我辩护,羁押庭直到当晚21时30分才正式开庭。屆占春法官简要询问了检察官起诉的主要理由之后,就把焦点放在陈水扁身上。陈水扁则力陈自己的无辜,并举出李登辉和马英九的例子,试图证明自己没有贪污国务机要费。

同时,陈水扁律师和检察官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直到12月13日凌晨1时都无法取得共识,而在陈水扁40分钟慷慨激昂的争辩后,法官态度渐趋软化。法官询问陈水扁是否会自恃群众魅力,而不来开庭?扁语气坚定地表示,一定会来开庭,如果开庭不到,可以拘提他。法官又询问陈水扁是否会继续原先的”下乡取暖”,陈水扁则不予正面回应。

最终法官在获得陈水扁承诺未来开庭时随传随到后,在12月13日凌晨1时许裁定陈水扁当庭释放,不用具保,但是限制住居及出海,同时要求陈水扁未来在演讲时要节制一点。法院裁定书指出,依检察官所述理由,看不出陈水扁有逃亡之虞,检方也未说明被告有逃亡的可能,扁以往在侦查时,均遵守日期到场,且被告身为卸任元首身份,应无逃亡之虞,无羁押必要。陈水扁在羁押一个月后被正式无保释放。

检方回天乏术

台北地方法院决定无保释放陈水扁的决定,引发社会的极大反弹。有民意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台湾民众反对陈水扁被无保释放,泛蓝阵营则痛批法官带有政治倾向。一夜间,原本还是重判扁婿的司法英雄就被蓝营立委描述成了“深绿”。

有人言之凿凿地指称周占春法官曾经说过“如果马英九落在我手上一定被羁押”,还有人说他当年重判扁婿是奉扁之意丢卒保帅。国民党立委邱毅还冲到监察院要求弹劾法官。总之,原先呼吁绿营要尊重司法的国民党,在获悉陈水扁无保开释之后炸开了锅。原先批判司法不公的民进党,反而站出来呼吁蓝营尊重司法独立。

其实,陈水扁无保开释并不意味着无罪释放。在无罪推定的刑事原则下,任何被起诉人在正式定罪之前都不应当被视为有罪。因此对于陈水扁来说,虽然他涉及众多弊案,司法程序上仍旧不能够未审先判,定他有罪。

另一方面,台湾的《羁押法》也有详细规定羁押的具体条件,主要有两个要求:一是嫌犯所犯罪行重大,有逃亡之虞,其二则是嫌犯若不被羁押,则将有串证,湮灭证据之疑。正如主审法官指出的,羁押禁见是最为不人道的一种取供方式,嫌犯在被羁押期间大量自由被剥夺,等同遭遇有期徒刑,因此有必要极为慎重地考虑。

检方在继续声请羁押的时候则准备不够充分,提出的证据太过想当然,却没能在事实证据上证明陈水扁会逃亡或会湮灭证据,也影响了法官最后的判决。法官的判决依据不仅仅是针对陈水扁一人,而是在确立保障所有公民人权的普适性原则,因为今天检方可以这样收押陈水扁,明天或许就可以同样收押本来无辜的民众。

在陈水扁无保开释之后,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一度表示尊重法院裁定,不会抗告。孰料蓝营和社会情绪反弹激烈,结果第二天检方改口称将补全事证,向法院提出抗告。12月16日,特侦组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要求继续羁押陈水扁。

12月17日晚,台湾高等法院以扁释放后可能找曾作证的部属或企业人士串供,湮灭证据为由,将全案发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高等法院虽然支持特侦组的立场,但并未直接进行改判,这就使得发回重审的案件将回到原先的合议庭进行再次审理。因此外界预料法官自打嘴巴更改判决的概率不高,不过也有不少人认为扁案非同小可,法官承受压力巨大,也很可能更改裁决。熟料台北地院再次将陈水扁无保释放。

放扁归山之后

合议庭在二次无保释放陈水扁的裁定书中指出,检方称陈水扁有逃亡之虞,但经过查证,陈水扁即使是在秘密进行算命时,仍旧有随扈陪同,因此指控不成立。

在湮灭证据部分,法官一方面指出既然检察官已经就陈水扁的案件进行起诉,就意味着所有的证据已经搜集齐备,陈水扁不可能再湮灭,此外,特侦组指证的陈水扁影响证人的事例又都发生在陈水扁的羁押期内,因此不足以证明陈水扁就会在释放后影响证人,这一逻辑受到不少专业人士的质疑。

对于两连败的检方而言,目前还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条是认可法院的判决不再回应不过从外界对检方的巨大压力来看,检方不太可能就此罢休。

第二条路是继续再次抗告,由于更高一级的法院立场与检方相近,因此如果台湾高等法院能够径行裁定羁押陈水扁则检方也可以成功。如果台湾高等法院再次将原案发回重审,也不排除周占春法官在检方补充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收押陈水扁,不过这样的可能性较小。

最后一条路,也是最有可能的方式,就是检方不再在陈水扁被起诉的案件上纠缠转而以还在侦查的秘密外交案等弊案为由,对陈水扁进行另案声押另案声押时将由新的合议庭进行审判,届时还有望避开目前对检方不利的合议庭,此外其他待起诉的案件也有更加充分的理由支持收押陈水扁。

因此,陈水扁究竟是会自由地进行法庭攻防直到未来可能的判决确定,还是将在不久后被再度收押,仍旧不能确定不过陈水扁收押对于自己来说可能是个坏消息但对于民进党来说却是一个有利的信息

陈水扁的出狱,让民进党原来挺扁的主要理由“反对羁押侵犯人权”消失继续挺扁就将没有合适的施力点此外,陈水扁复出后将有更大的政治空间为自己积蓄势力这对于意图与扁保持距离的民进党来说也不是什么好消息、陈水扁的羁押与否不仅牵动着案件的进展,司法与人权的伸张,更紧密地影响着蓝绿阵营的政治角力。

编辑 贾葭 美编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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