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产权理论解析及对我国产权改革的反思

2009-07-15 09:54饶静安
经济师 2009年6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所有制产权

摘 要: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入推进,现代西方产权理论成为我国企业改革的主要理论基础。而马克思产权理论有被边缘化的趋势。为了巩固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指导地位,文章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提出、主要观点、研究特点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并指出其对我国产权改革实践的重要指导意义,以进一步深化认识,保障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健康运行。

关键词:产权 所有制 产权制度

中图分类号:A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6-031-02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入推进,现代西方产权理论成为我国企业改革的主要理论基础,而马克思产权理论有被边缘化的趋势。这需要深入研究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理论地位及在我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提出

产权即财产所有权,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用语,所有制问题是经济基础的核心问题,也是任何阶级经济理论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所以虽然马克思并没有专章论述他的产权理论,但只要深入研究马克思的著作会发现马克思早于科斯等西方学者一百多年前就创立了科学、系统的产权理论。一些尊重客观事实的西方学者称马克思是社会科学史上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

马克思关于所有制、所有权问题的论述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出发点,而且是贯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主线之一。他的产权理论正是蕴涵在其所有制理论之中,散见于他的一系列经典著作中的。因此可以说,马克思关于产权的思想,就是他的与所有制分析相联系的所有权思想。

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形成了内容丰富的产权理论。这一理论是以资本主义所有制为基础,包含资本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在内的统一整体。正是通过这种对资本产权关系的分析,才揭示出产权现象背后的本质,揭示出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的规律,揭示出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本质,进而通过“产权”这一线索使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整个图景展现在人们面前。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深邃性和科学性,至今没有人超越。

二、马克思产权理论主要观点

由于马克思关于产权问题论述的间接性和分散性,需要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理解、把握的基础上进行归纳和总结。其主要观点概括如下:

1.关于产权的含义。在马克思的多数著作中,其使用的德文“所有权”(eigentum)与“财产”一词同义;英文中“property”一词,一是指财产本身,更是指财产权利,即财产的占有、享用、处置、收益等权利,亦即产权。马克思没有用一两句话给出所有权的完整定义,从《资本论》及一系列著作来看,概括地说,马克思所描述的资本主义的所有权(产权)其含义是包括了排他性的可交易的财产所有权及一切派生权利。在这里,所有权概念是一个融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于一体,并随着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分解和分离的科学范畴。有学者据此把产权称为广义的所有权。

2.产权的本质。马克思认为产权关系最初是一种占有关系,是人对物的某种排他性的占有关系,这种占有关系确定物的归属主体。“财产仅仅是有意识地把生产条件看作是自己所有这样一种关系。”,{1}进一步指出产权关系不仅仅是对物的归属和占有关系,更主要的是它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一种对物的占有关系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或经济关系。马克思在论述私有财产制度时进一步指出:“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2}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法权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产权关系是生产关系或所有制关系的意志或法律硬化形式。

3.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所有权和所有制是两个密切联系的不同范畴,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经济制度,是经济范畴。所有权是财产归谁所有的法律制度,是法律范畴。马克思发现了财产关系和生产关系的联系,他指出:“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3}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基础,所有权即产权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包括财产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等各种权利。所有制的性质、内容及发展变化决定了所有权的性质、内容和发展变化。当然,反过来,一定的所有权积极作用于所有制,保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所有制。但所有制处于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层次,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所有权则可以在不同的经济条件和经济环境中获得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不一定与所有制亦步亦趋。

4.关于产权的起源。马克思第一次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了财产和财产权,考察了财产和财产权的起源和历史变迁,并作了科学、系统的论述。运用历史唯物论,详尽地分析了人类社会历史上最初公有制和私有产权的建立或起源。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原始公有产权是与低下的原始生产力,且主要是由土地等自然物构成的财产,以及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原始关系(含群婚和母系关系)相联系。关于私有产权的产生,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私法和私有制是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解体过程中同时发展起来的,私有财产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表现形式,“私有财产的统治一般是从土地占有开始的,土地占有是私有财产的基础”,“地产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形式”。{4}

5.关于产权的历史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很早就发现,“财产……具有某种历史,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5}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以前,财产有三种历史形式:第一种是原始的土地财产。第二种是劳动工具所有权出现,这种状态是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和私人所有权,在这一历史状态中,不仅存在所有制,而且存在所有权。与后来的剥削者所有权不同,这种状态下的所有权是劳动者所有权。第三种是劳动者对生活资料的所有权。是以无偿占有他人劳动为基础的剥削者所有权。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的财产形式下,劳动者唯一的所有权就是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资本主义财产形式的特征还在于它的等价交换形式。无论是商品市场或劳动力市场,交换主体在形式上彼此作为身份平等的所有者发生关系。但所有权对资本家和工人却具有完全相反的意义,“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或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6}马克思还分析了产权的公有形式。马克思总体上认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 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是人向自身的、向社会的人的复归。马克思还认为,产权的国有形式、集体形式、个人形式和复合形式,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社会主义阶段是可以共存、共同发展的。

6.关于产权结构。马克思没有把财产权看作是单一的权利,而是看作是一组权利的结合体。马克思经常结合具体事例对产权的权能结构进行分析,除了单纯所有权、马克思还研究了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索取权、继承权和收益权等等一系列权利。指出财产的各种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是统一的,都属于财产所有者。在某些场合,财产的各种权利可以相互分离,财产所有权不包括财产的全部权利。马克思分别研究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所有权和支配权或使用权的分离、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等产权现象,阐述了权利分离的条件、权利分离的性质和特征。马克思还特别分析了股份公司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资本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变化。指出股份公司制度中的所有权是所有、代理、管理三权分离的构造,并着重阐述了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思想。马克思还指出剩余索取权是财产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力,本质上是对剩余劳动的要求权。索取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在索取权的要求下,剩余价值必须分割为各个不同的部分,例如分割为利息、企业主收入、地租等各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形式,归不同的人所有。

7.产权结构及其演变的决定因素。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以生产为基础的,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的历史的发展过程,制度现象也是一种历史现象,产权结构的演变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变化而变化的。马克思以生产为基础的,把产权结构及其演变归结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引起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变化,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演变则具体化为产权形式的差异和演变,从而把产权范畴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上。其对产权的经济绩效的评价主要以生产的效率为依据的,认为即使是奴隶制度,也曾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资本主义制度虽然对其他社会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是至今人类文明的成就,但最终也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退出历史舞台。

8.关于市场经济的产权规律。关于一般市场经济的产权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论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曾作过透彻分析。马克思揭示了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他认为私有权利是商品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如要使商品真正体现价值,商品的监护者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市场经济中的交易是商品所有权之间等价交易交换。这样,马克思通过对一般市场经济中的产权规律分析,指出私有产权与市场交易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而价值和价格等市场范畴在本质上蕴含着产权的含义。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私有资本权利要发生现实作用,那只有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以后。因为这样,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就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了。马克思阐明了在市场环境下小私有制产权如何演化为含剩余价值索取权在内的大私有制产权。同时分析了这种产权安排下借贷资本、土地资本、劳动力资本这类特殊商品具有的所有权两重性。

三、马克思产权理论特点及其对我国产权改革的现实意义

概括地讲,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基于生产资料所有制而产生的一系列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的研究。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注重阶级关系和制度革命的研究。其理论研究主要特点如下:

1.马克思研究产权问题的目的。马克思理论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分析所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经济制度对社会的性质及其社会公平的影响,揭露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中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实质,说明资本主义产权关系的虚伪性和不合理性,进而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及必然灭亡性。

2.马克思理论研究的重点和突破点。马克思强调所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经济制度对社会的性质及其社会公平的影响,发现了法学上的产权和经济学上的生产关系之间的本质联系,把握住了产权的本质即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认为所有制关系对法律关系具有决定意义,并把财产关系的经济内容即所有制关系当作产权关系研究的重点,而财产关系的法律形式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加以涉及。

3.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研究方法。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是一种整体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按照这种整体主义的方法,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和产权结构不是个人之间自由交易和自由契约的结果,而是社会结构的整体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产物;不是理性的个人的自由选择导致了产权制度的变迁,相反,是社会结构和产权制度的变迁决定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选择空间。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入推进,现代西方产权理论成为我国企业产权改革的主要理论基础,而马克思产权理论有被边缘化的趋势。基于以上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全面解析,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对于指导我国所有制的改革,产权制度的建设,特别是关于改革的方向问题和原则问题的重要现实意义毋庸置疑,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产权改革进行反思,坚持马克思先进理论的指导地位。

1.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马克思关于所有制与社会性质关系的分析,所有制与分配关系的研究,所有制与公平关系的研究等都是西方产权理论无法企及的。在这样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探讨上,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仍然具有强大的解释力。我国政府确立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公有制的主导地位是保证其社会主义方向的经济基础。因此,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不能本末倒置,将市场化和产权明晰作为成功标志。

2.正确认识公有产权的效率问题。马克思在逻辑及宏观分析基础之上认为,公有制最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因此,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决不能全面私有化。而是要过改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契约的激励机制和代理制刺激那些有控制权的代理人像一个真正的“私人所有者”一样行为处事,来充分发挥公有产权的优越性。

3.正确认识过渡阶段的产权多元化问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强调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水平决定所有制的结构和演变,这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过渡阶段的产权多元化问题。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客观考虑生产力发展水平,各种资产组织形式的存在,明确产权责任和改革传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多元化产权结构是企业产权改革的目标。但同时有人提出,要消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主张国有股减持,则是走入了另一个极端。我们应当正确认识产权多元化是过渡阶段的产权安排形式,产权结构总是在企业成长的漫长过程中,长期动态演化的结果,而非能够直接照抄照搬的静态规范。

4.关于剩余索取权。马克思认为剩余索取权是财产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力,本质上是对剩余劳动的要求权。索取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这对于我国国企改革中所有权和剩余分配的认识,及采取恰当的方式进行国企产权改革,提供了理论上支持。如管理者收购、管理层持股及员工持股方式的实践,有学者提出的建立劳动股份制、工资股份化等改革方案都是马克思产权理论思想的运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贱卖国有资产、违规收购等问题,从根本上违背了股权激励的初衷,这并不是对其理论思想的否定,只是操作方案的不完善的问题。因此,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修正产权改革各种方案,根据贡献大小来进行股权激励的分配。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1976版,第1、2等卷.

2.马克思.资本论[M].人民出版社,1975版,第1、2、3卷.

3.诺思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中文版.

4.卢现祥.论西方产权理论运用在中国经济研究中的四大问题[J].理论经济学,2003(5)

5.吴易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J].中国社会科学,1995(1)

6.吕天奇.马克思与西方学者产权理论的观点综述与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3)

7.李林.马克思产权学说与西方产权理论的比较分析[J].金融教学与研究,1998(4)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简介:饶静安,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企业理论与实践,同时为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公共服务系副主任 四川成都 610101)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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