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的实质及其本质属性

2009-09-18 08:50毛天路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09年9期
关键词:老子

毛天路

摘要:“道”做为老子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核心,是“无状之状,无象之象”的精神现象,既是“万物之宗”即世界的本原,同时又被老子引申为事物运动的自然法则主宰着天地万物,亦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关键词:老子,道,“万物之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老子,即老聃,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东)后乡曲仁里人,春秋时期思想家,道家创始人。他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史”(管理藏书的史官),孔子曾向他问过周礼,后退隐,著《老子》(即道德经)一书。这在《史记·老庄申韩列传》中有载。《老子》是否为老子所作,成于何时,历来有争论。但它作为我国先秦道家典籍,其思想基本上反映了老子本人的哲学观点和政治主张。

春秋战国时代,奴隶制日趋没落,封建地主阶级通过“耕战”,在各国陆续取得政权。老子处在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地位,看到了“社稷无常保,君臣无常位”的历史趋势,于是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幻想回到“小国寡民”的远古时代,并期冀以此维持“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80章)的平和景象。也正是以此消极遁世、清净无为的思想为基础,老子建立了其以“道”为核心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一、“道”生万物。“道”作为“万物之宗”不是物质实体,而是一种“无状之状,无象之象”的精神

老子以“道”做为哲学的最高范畴,“道”构成了其整个唯心主义体系的核心。“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4章)在这里,老子把“道”看作是派生万事万物的本原(“万物之宗”),并认为“道”空虚无形却用之不尽,它虽渊深却又实存,不知道它是由谁产生,好象是在上帝之先。这实质上是肯定了“道”为万物之根本(“宗”),存在于物质世界之前。以此他又描述了“道”生万物的过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这里“一”可以解释为元气即原初物质。原初物质由“道”而来,进而演化为宇宙万物。由此把“道”看成比原初物质更为原始的东西,自然也就否定了物质第一性。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1章),故“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在老子看来,“无”比“有”更根本,这实质上是把“道”与“无”统一在了一起。这里的“有名”或“有”即是天地,“无名”或“无”即是“道”。由“道”生“天地”,“天地”生“万物”。老子对“道”做了较为具体的形象说明:“道之为物,惟恍惟忽。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1章)也就是说,“道”虽然恍忽不定,深邃幽远,却又好象有某种形象或实物潜藏于内。实际上“道”是“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博之不见名曰微”(14章),即无形、无声、无体,所以“其上不白激,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同上)。即“道”由于是一种分不清上下,看不到前后的没有状态的东西,所以我们无法给它起名,最后是归结到什么也没有(“复归于无物”)。由此可见,老子所要强调的“道”不是任何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神秘的等同于“无”的没有任何物质属性的抽象精神而已。

二、“道”是超越时空的绝对,虽周而复始,循环运动,却独立而不变

“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25章)在老子看来,形而下的事物可以变化,而形而上的“道”虽不停歇地循环运动,却是独立于万物之外永远不会改变。如“天地尚不能久”(23章),而“道乃久”(16章)。也就是说,万物都会灭亡,而“道”却能永久存在。所以“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16章)这里的“根”也就是“道”,“道”则静止不变。由此可知,“道”在老子那里,即是世界的本原,又是世界的归宿,“无”(即“道”)—“有”(即万物)—“无”的演绎法则最终使其客观唯主义体系的核心“道”成为形而上学的虚构。这种虚构在老子那里其意义也就在于企图逃避现实。这不仅说明了这种虚构恰与老子追求一种自然原始状态的生活和精神上的自我安慰的政治态度相一致,也从另一种角度上说明了“道”是精神而非物质的性质。

三、“道”为自然法则(即规律)主宰天地万物,不可抗拒,亦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道”在老子那里,也指规律而言。“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见韩非子《解老》)即是说,“道”做为规律决定万物存在和发展,是事物发展变化之法则。

老子认为,“道”存在于(“泛”)万物之中,“左右”着其不断运动、发展、变化。“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34章)这里“泛”即潜藏、渗入之意,“恃”则指依赖、服从。就是说,“道”为规律深藏于事物内部,万物据之“生而不辞”,且这种作用无欲无求,纯系自然。据此老子又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39章)“一”亦即“道”。在这里老子已认识到任何事物包括天地在内无不拥有其内在的规律,失去了“道”则必然灭亡。由此老子得出结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这种概述无疑是老子把“道”做为了自然、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

借助于“道”老子把宇宙万物描绘成一个生生灭灭永不停歇的运动景象。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当然,这里的“道生一”具有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性质,应予否定。但由“一”这个统一状态开始,然后分化为“二”即天、地(阴、阳),又通过阴阳变化产生和气(“三”即阴、阳、和气),阴、阳、和气合化再产生世界万物,这里,老子形象地把宇宙表述为一个运动、发展过程,相当可贵。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老子进而认识到宇宙中的万物莫不如此。如“万物并作”(16章)即万物竞相生长,“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23章)等,都清楚地表明天地、自然、社会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在永恒运动之中,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可以说这是老子对发展观所作的最直观、最朴素的表述,虽然没有直接指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但却看到了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

还应指出,老子在形象地描述万物运动态势的同时,还窥视到了运动发展的动力源于事物自身。他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之”即万物。即是说,“道”生万物,万物又按其从“道”那里禀赋的天性“德”而发育,按其自身的特性“物”而成形,最后又通过自身内在的对立面的斗争“势”而完成。如此,万物依据自身力量不断发展变化,是一个自然过程。这里抛开其“道生之”的唯心主义因素,老子从事物自身的矛盾状态(“势”)揭示万物发展的动力,则是相当深刻的,反映了老子“内因论”思想的基本观点。也正是基于此,老子进一步认识到了万物因其自身矛盾的运动最终向其对立面转化,走向反面。如“兵强则灭,木强则折”(76章)、“物壮则老”(30章)、“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58章)等。由此老子得出了“反者,道之动”(40章)的命题。

老子还明确指出了“道”为规律、法则的不可违性。在他看来,“道”是“独立而不改,固行而不殆。”(25章)即“道”作为规律和自然法则,不依任何意志和力量为转移,也不会因具体事物的差异而改变,它运行于万物永不歇止。由此老子又说:“朴虽小,天地莫能臣也”(32章),“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同前)。“朴”在这里指“道”的原始、朴实,“臣”即臣服、制服之意。即是说,“道”虽无形,但任何力量却无法支配,犹如川流归于大海,有其内在的自然法则。这无疑是老子对“道”为规律的客观性的一般认识。如“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29章)、“企者不立,跨者不行”(24章)。“神器”即“道”,“为”、“执”即把持、强求,“企”即踮脚,“跨”即两足同时行进。即人无力改变自然过程,客观规律不可违背、抗拒,人们必须遵循和顺应,否则必然遭受惩罚。故“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16章)这里“常”是“道”做为规律的同义语。为此老子进一步教导人们“知常设身不殆”(同前),“侯王若能守之(道),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32章)这实质上也是老子政治主张的体现:要求奴隶主贵族遵守“道”、“常”,以此达到万物顺从,天地有序,民众归服的统治目的和社会安宁景象。

由“道”即规律、法则的客观性,老子得出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73章)的结论。“天网”即“道”,规律,“疏”即分散、广布。即冥冥自然之规律(“道”)犹如一张“天网”,它支配着万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逃脱。总之,在老子看来,“天道自然无为”,规律运行于万物之中,人们必须顺应自然。

四、结论

总之“道”在老子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中,即是“万物之宗”,是一种“无状之状,无象之象”的精神现象,是一种虚无;又被老子引伸为规律和自然法则(“道法自然”),贯穿和作用于宇宙万物。以此,在唯心主义体系下,老子通过对“道”的释义,形成了自己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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