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红涛
启发式教学原则是各种教学方法的灵魂,应渗透在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并贯彻教学过程的始终。教师在典型示范与一般要求相结合、讲授与引导相结合、肯定与补充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下,可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启发。下面就启发式的形式谈点肤浅的认识。
一、正问启发
这是教师最常用的一种启发形式,即依据教学的重点、难点,提出富有启发性的问题。它往往在教材的关键处、转折处和引申处等提出“为什么”。提问要问到“点子”上,要有一定的分量,也要难易适度,有利于师生间的共鸣。同时,要给学生指出正确的思考方法,从正确的立场分析问题。
二、反问启发
反问启发是指教师从问题相反的角度或其他角度提出问题,激发学生的思维,深化学生对历史知识本质的认识和培养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讲《英国发动鸦片战争》时,教材上讲:“中国禁烟的消息传来,英国决定发动侵略战争”,可反问学生:如果林则徐不禁烟,英国就不会发动侵略战争了,这种观点对否?为什么?学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讲禁烟是借口,没有这个借口也会找别的借口,或者直接发动侵略战争。有的讲这是由当时国际、国内情况决定的。教师在肯定学生的答案后,进一步提出:战争发生的必然性是什么?(是英国要打开中国的大门,变中国为商品市场和原料供给地。)战争爆发的偶然性又是什么?(中国禁烟。)这样使学生从战争爆发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来分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