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调查与思考

2010-08-15 00:46
黑龙江史志 2010年19期
关键词:贫困村村级贫困户

郝 涛

(中共张家界市委党校 湖南 张家界 427000)

张家界位于湖南西北部,属于武陵山区,是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1988年以旅游立市,在20多年时间里就发展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城市。但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历史、自然条件等各方面的原因,该市农村还处于贫困落后状态,在所辖四个区(县)中,一个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个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扶贫帮困任重道远。

建市以来,张家界通过“一手抓旅游,一手抓扶贫”,总共投入扶贫资金17亿多元,先后对全市1200多个村进行了扶贫开发,农村贫困人口由建市初期的56万人,减少到了目前的9万人,农村各项事业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村级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村级组织建设是扶贫开发的根本。张家界在扶贫开发中,始终把党员队伍建设、村级组织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先后共建设整顿贫困村村支两委等基层组织1000多个,其中调整村党支部书记近600名;通过举办村干部培训班以及外出考察学习,开阔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才干,使他们掌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面对村干部日益老人化趋势,积极在

群众中发展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不断为组织增添新鲜血液。通过努力,贫困村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大为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为贫困村脱贫致富、社会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渐改善

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收效最快,所以扶贫者、农民等各相关利益群体无不偏好于此。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张家界各级扶贫部门高度重视,20多年时间里投入资金12亿多元,用于兴建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工程、水池、引水管道;架设农村高低压线路,解决了500多个贫困村的通电问题;新修、整修、硬化村级公路,解决了900多个贫困村的通路问题;通过采取给予补助的方式,鼓励农民建沼气池、使用节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改善,极大地改变了贫困村的落后面貌,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为贫困村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单一的种植业只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很难使他们走上富裕的发展道路,因此,扶贫部门必须根据贫困村的实际情况,采取诸如“实施科技兴农,解决温饱工程”、“建立支柱产业,保证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奖代投,发展种养殖业”、“开展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使贫困农民真正走上致富道路。

20多年来,张家界市在扶贫村发展林果基地25万余亩,发展蔬菜、烤烟、苎麻等面积35万亩,为稳定脱贫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推广农村实用新技术800多项,提高了农业的效益;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改变了仅靠出卖体力劳动挣钱的不利局面。

(四)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农民是扶贫开发的主体,他们自身能力的提高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张家界在扶贫中,除了抓好硬件建设外,还重视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快培育新型农民。20多年来,为贫困村送电影1973场,送戏1488场,组织送温暖活动10441批次,捐助科技资料76.4万余册,举办实用技术培训4万多场次;共评选“五好家庭户”、“十星文明户”等47636户。通过对农民实用技能的培训以及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农民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通过扶贫开发,张家界农村的贫困状况得到了明显改观,但是,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一些不足也日益凸显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扶贫开发的效果。

(一)目标选择有偏差

扶贫开发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其目的就是要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因此,扶贫开发的对象是贫困村和贫困户,而不是富裕村和富裕户。然而,扶贫部门在选择贫困村时,有时不是选择最贫困的村,而是选择城边村、路边村或者关系村,其中有的村还不止一次的得到过扶持。而一些真正的贫困村由于没有关系,或者条件比较艰苦,始终唤不来扶贫的春风,对于这一点,有些农民有意见很大。

另外,即使选择了贫困村,也存在扶贫政策不能落实到贫困户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前,农民普遍都很贫穷,相互之间没有多大差别,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也出现了分化,有的走上了富裕,有的仍然处于贫困状态。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往往是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富裕户,甚至是村干部的关系户、亲戚户成为了主要扶贫对象,而一些真正的贫困户,由于家庭条件比较差、扶贫难度大,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二)农民参与程度不高

在扶贫开发中,村庄问题的提出、发展目标的制定、发展项目的决策等,基本上是由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民参与的程度较低。作为扶贫主体的农民,反而成了扶贫的看客和旁观者,造成扶贫效果很不理想。根据调查,笔者认为农民参与程度不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1、扶贫部门忽视了农民的参与

扶贫部门往往认为农民老实巴交的、比较土、没有见过世面,也提不出什么好的意见来。基于这样的认识,农民的意见就很难得到重视,而事实上,农民所拥有的乡土经验对扶贫开发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因为农民在一个社区长期生活,谙于乡村熟人社会的规则,他们的地方性知识是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地方政治正确性,而这些正是扶贫开发所不可缺少的。

2、农民自身也缺乏参与的动力

随着农村社会的日益市场化趋势,村庄社会关联度日益弱化,农民逐渐原子化,相对于村庄集体利益,农民更加看重自身的利益。有的农民甚至把扶贫开发看作是扶贫部门的事情,跟自身无关,产生了严重的“等、靠、要”思想,出现了扶贫部门在动而农民不动的尴尬现象,比如不给工钱,农民不愿意投工投劳,令扶贫部门十分无奈。试问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扶贫开发,能会有好的效果吗?

(三)扶贫开发机制不完善

1、部门合作机制不完善

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有效合作,仅靠某一部门是难以完成的。有些涉农资金由多个部门管理,比如低保由民政部门管理、公路由交通部门管理、土地整理由国土部门管理等等,各部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单打独斗,缺乏必要的衔接和配合,扶贫资金难以一致地进村入户,造成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扶贫人员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了跑项目、找资金、协调关系上,势必降低扶贫开发的效益。

2、资金监管机制不完善

有些部门随意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甚至层层的截留、挪用,造成“跑、冒、滴、漏”现象比较严重,扶贫资金俨然成了一块“唐僧肉”,人人见了都想吃一口。既造成了扶贫资金的大量浪费,又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3、扶贫开发长效机制不完善

在扶贫开发中,“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造成扶贫部门在时农民脱了贫,扶贫部门一撤走,农民又返贫了,陷入了通过扶持,贫困农民走上了富裕,但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农民又返贫了的恶性循环怪圈中。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扶贫工作,1994年开始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2001年又实施了新世纪扶贫开发纲要,该纲要今年就要结束了,但这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而是意味着我国的扶贫事业将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上面的分析对于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启示作用。

(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扶贫开发的基本前提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党思想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办好一切事情的前提和基础,更是搞好扶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扶贫开发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立足本地实际,深入贫困村进行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确定扶贫项目等等。

1、对象要瞄准

瞄准对象,就是要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实事求是的把那些自然条件艰苦、基础设施落后的贫困村作为真正的扶贫村;把那些家庭人口多、收入水平低、致富能力弱的贫困户作为真正的扶贫户,而不是富裕村和富裕户,这是扶贫开发的方向和目标问题。

在确定贫困村时,要做到客观、公正,防止形式主义和权力的不正当干预,不能只选择城边村、路边村或者关系村,而要让真正的贫困村感受到扶贫的春风。

在瞄准贫困村之后,如何才能瞄准贫困户呢?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民主的方式,召开村民会议,让村民自己选择贫困户。因为村里哪家富裕、哪家贫困,只有村民最清楚,这一办法能很好的解决贫困户瞄准有偏差的问题。

2、村情要摸准

村情是制订村级发展规划的基本依据。只有摸准了村里的地理和气候条件适合种什么,村民的发展愿望和需求究竟是什么等一系列村情后,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措施来。如果脱离了村情,再好的规划和措施,也只能是镜中之花、水中之月,都不会取得好的效果。

在扶贫开发中,有的单位盲目要求村民建沼气池,结果建好的沼气池因为不产气而无法使用,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后来发现原因是该村地处山区、海拔比较高,气温比较低,沼气池根本产不了气,这是典型的不了解村情。

3、路子要找准

找准路子是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扶贫工作,必须符合市场需求、按市场规律办事。在选择扶贫项目时,首先要做充分的市场调查,市场需要什么再发展什么,而不能靠想当然、拍脑门决策。

(二)发挥农民主观能动性是扶贫开发的根本要求

在扶贫开发中,扶贫部门仅仅是组织者和协助者的角色,是外因,而农民才是扶贫开发的主要依靠力量,是内因。外因是搞好扶贫开发的条件,内因才是搞好扶贫开发的根本,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在扶贫开发中,必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1、尊重农民发展权利

在参与的主体上,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参与权利,尤其是村庄弱势群体的参与权利。比如,给予农村妇女充分的参与权利,因为性别不平等也是一种贫困,这种贫困是造成扶贫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之一。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家乡,涌向城市,形成了引人注目的“农民工”现象。与此同时,大量妇女滞留在农村,承担着沉重的体力劳动和家庭负担,农业出现了女性化倾向,传统的“男耕女织”的格局逐渐被今天的“男人外出打工,妇女在家务农”的格局所取代。在此背景下,如果不考虑妇女参与的话,扶贫开发的效果就不会明显。

在参与的内容上,不仅要调动农民投工投劳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对扶贫项目有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如何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选择什么项目、如何实施项目、项目实施的效果如何?等等,都应该让农民说了算,而不能由扶贫部门越俎代庖、包办代替。

总之,尊重农民发展权利,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释放他们的智慧,有利于提高他们自我发展的信心和能力,从而实现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的转变。

2、提高农民思想文化素质

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在扶贫开发中,“重视物质扶贫,轻视精神扶贫”,只能缓解农民的暂时困难,不可能解决他们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正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前署长马克·布朗所言:“我们战胜贫困并不是光靠金钱就能做到的。”

给贫困农民送几件新衣服、送几头牛等物质性的东西,只能缓解农民的暂时困难,但问题的关键是衣服破了怎么办?牛肉吃完了怎么办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科技培训,帮助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掌握新知识、新技术,逐渐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才是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根本出路。

3、加强农民组织建设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户成为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单元。分散的小农是市场的弱者,只有加强合作,建立自己的专业合作组织,才能增强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才能提高自身的市场谈判地位,才能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是扶贫开发的关键所在

村级组织尤其是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只有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才能为贫困村的发展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才能不断巩固扶贫成果,确保扶贫效益持续发挥。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在扶贫开发中,应注重从大学毕业生、致富能手、返乡青年等人才中挑选村干部,打造一支有能力、有活力的村级组织队伍。同时,要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四)完善机制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保障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因此,搞好扶贫开发工作,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现实存在的种种问题;同时,又要着眼长远,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开展。比如,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机制,等等。

总之,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农村贫困落后的局面有了很大改观,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扶贫过程中的一些不足严重影响了扶贫效果,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以便今后农村扶贫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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