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宗教的历史与现实——以定州宗教为例①

2011-02-19 03:50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定州信仰

莽 萍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在中国传统社会,宗教广泛存在。社会学家杨庆堃教授说,“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几乎每个角落都有寺院、祠堂、神坛和拜神的地方。寺院、神坛散落于各处,比比皆是,表明宗教在中国社会强大的、无所不在的影响力。它们是一个社会现实的象征。”[1]2420世纪20年代,社会学家李景汉主持定县(今定州)社会调查时也发现,“定县一般民众,尤其是妇女,崇拜偶像,几乎无所不信。各村大致皆有庙宇。”[2]417定县宗教信仰的景象,大致也是当时中国乡土社会里宗教信仰的一般状况。

考察定州宗教信仰的变化可以看出,宗教特别是本土宗教的信仰衰落与社会变化之间关系密切。定州历史上为一重镇,近代变为一普通县治。因此,地方史志修撰较为完备。定州州志初修在明代弘治六年,清代乾隆、雍正重修《定州志》,道光又有《直隶定州志》,咸丰年间续修《道光志》。旧志之外,20世纪20年代,“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对定县做过大规模的社会调查,由李景汉主持编订《定县社会概况调查》。20世纪30年代,定县士绅主持修纂《定县志》。这些志书以及民国初期的社会调查和县志,完整地记录了定州的历史沿革、舆志、政典、坛庙寺观以及宗教演变,为研究者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史料。本文对于定州宗教历史的研究,主要依据上述史料;对于现实的考察,则是本人数年田野调查的结果。

乡土社会的本土宗教和民间信仰,与帝制时代官祀传统密不可分。其影响在传统社会消失之后,在乡村社会里面仍然可以观察到。定州的历史与现实,为考察这种变化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视角。在某种意义上,定州宗教的历史与现实,可以说是乡土中国宗教之历史与现实演变的缩影。

一、燕南赵北:定州历史上的宗教

定州所处的地理环境,在燕山以南的华北平原,古属赵国之地。历史上,所谓“燕南赵北”一带,正是民间宗教的渊薮。一些学者认为,历史上众多秘密宗门教派都是从这里萌生成长的[3]。考察定州的地理历史,或可了解,何以这里的宗教信仰形态多种多样,何以这里的人民乐于祈求超自然存在和神灵的庇护。

定州的历史可追溯至上古时代。据说在上古颛顼氏分天下为九州时,定州地方隶属冀州。据定州《康熙志·序》,定州地处燕(河北)代(山西)两郡之间,古称中山国。春秋时,定州地方属于鲜虞国,战国时,中山国定都于此。北魏天兴三年(400年),取“安定天下”之意,改安州为定州,始有定州之名。之后,地名因治所改变而时有变化,至唐代,定州名称大部分时间里相沿无改。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升定州为中山府。金朝得中山,仍设为府。元袭金制,仍为中山府。定州在金朝时还称安熹,元代则称安喜。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改中山府为定州。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定州为直隶州,领二县。至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定县。

自汉至清,定州大都为州郡官署之所在地,为河北重镇,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揆诸定州历史,兵灾战祸不断,修养生息的年代不多。从春秋到战国,先是晋伐鲜虞,后来赵灭鲜虞,到战国时,魏、赵、秦屡屡攻打中山府,战火连绵。汉代以降至民国,朝代更迭之际,这里必有战事。此外,历代都有惨烈的农民起义、大规模征战以及围城战事。在定州社会历代战乱和灾祸中,以明代初年朱棣靖难兵燹造成的伤害最为惨烈,影响最为深远。据《定县志》卷十六,明代初年,燕王朱棣举兵发难、率军北上,人民抗拒、惨遭杀害,几至人烟绝迹。细考定州明代以后居民演变和地名变化之因由,多与燕王扫北时残酷屠戮人民、致使民间十室九空相关。人民生活困苦,对自己的命运无从把握,不免求助于超自然的神灵。

定州的沿革及历史,影响到它的宗教信仰形态。其影响最著者有二:一为官祀传统深厚;一为民间信仰形态多样。以前者论,定州历代皆为州府治所甚至国都之所在,所以,定州的官祀传统极为深厚。官方祭祀是中国汉地本土宗教重要的部分,对属地百姓的宗教信仰和天命观有很大影响。以后者论,定州历代兵燹不断,百姓对于财产和土地甚至一己生命的把握都非常有限,不免求助于神灵和“上天”保佑,因此,对超验世界的企望成为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这样一个特点,在定州宗教信仰特别是民间信仰中表现得很突出。

(一)官祀传统深厚

《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戊”。祭祀与战争是古代国家最大的事情,祭祀与中国传统本土宗教的形成密不可分。其中,官祀传统从古代延续下来,绵延数千年,在帝制时代大体未曾中断。延至清代,《大清律例》依然严格规定,主持祭祀是州县官员的职责,如果地方官疏于对神的祭拜,或是执行不力,都要受到杖罚。祭祀对象也都加以规定:“凡社稷、山川、风云、雷雨等神,及圣帝、明王、忠臣、烈士,载在祀典,应合致祭神祇,所在有司,置立牌面,开写神号祭祀日期,于洁净处常川悬挂,依时致祭。至期失误祭祀者,杖一百。”(《大清律例》“礼律”)律例规定的祭祀对象,与汉地本土宗教崇拜的社稷神、山川和风云雷雨神以及圣贤帝王等,大致相同。由此可见,官祀即是本土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祀是传统帝制时代最富于仪式性的文化,也是中国本土宗教最重要的价值所在。杨庆堃在分析中国社会宗教时认为,中国原始的本土宗教的功能,依托于诸如帝王体制和亲属系统这样的社会政治机构来实现。而实际上,宗教祭祀特别是其中的官祀就是传统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以定州为例。定州历代为州府治所,地方史志典籍对坛庙祭祀记载甚详。清代《定州志》,前后共有三部,分别为《康熙志》、《雍正志》和《道光志》,统称旧志。翻检定州旧志所列祭祀篇,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就是对于祭祀礼仪繁简皆录,内容甚祥。民国以后修纂的《定县志》(1931年版),虽不录前朝史志所列全国遵用的各项祭祀与礼仪仪式,但仍延续旧志传统,记录清季定州祭祀的神灵日期。

据《定县志》,定州帝制时代官祀神灵和日期如下:

先师孔子:在春、秋两季仲月的第一个丁日致祭。

关帝:在春秋两季的第一个戊日致祭。

社稷坛:采用春秋仲月的第一个戊日致祭。

风云雷雨山川坛:祭日和社稷坛一样。

先农坛:规定在春秋仲月的庆日致祭。

厉坛:在清明日、七月十五、十月初一致祭。

八蜡庙:在春秋两季仲月的第一个戊日致祭。

刘猛将军:在腊八日致祭。

马王:采用春秋两季仲月的甲、戊、庚日致祭。

土地祠:也采用春秋两季仲月的第一个戊日致祭。

名宦祠:在春秋两季文庙丁祭完事之后,派遣官员到祠分献祭品,乡贤祠也一样。

节孝祠:昭忠祠规定在春秋两季仲月的第一个戊日致祭。

魁星阁:定州官署照例在文庙春秋丁祭之后,差遣学官前往致祭。……

此外,主持官方祭祀者循例也要向有功于地方的先人和本地圣贤致祭。此外,一些厉鬼也要按时安抚。

从前,这些都为地方大事,官府要按照时节和法律规定致祭,马虎不得。官祀与传统社会尊奉的伦理价值有关,是汉地传统思想得以延续、维持的重要方式。

(二)民间信仰形态多样

在古代乡民生活的世界里,人们不仅在自然之物里看到敬拜的理由,对于超自然的存在也敬畏有加。所以,农事、祖先和天地万物,都可成为虔诚崇拜的对象。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河流,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需要顶礼膜拜;祖先的灵魂、掌管农事和生死福祸的鬼神仙家,如青苗神等,也需要小心敬拜。这种传统延续数千年,至民国不绝。

民间信仰的形成与官祀传统密切相关。官方祭祀的圣贤、神灵,如先师孔子、关帝、社稷坛、城隍庙、风云雷雨山川坛、先农坛等,也都是民间百姓供奉的神灵。围绕这些神灵和圣贤产生的庙会和祭祀活动,更是百姓参与的信仰形式。而祭祀祖先(祭祖)的仪式和信仰活动,更是脱胎于官祀传统。祭祖因其普遍性,而成为中国社会宗教信仰的显著特征,自有其社会功能。在定州,祖先崇拜和由祭祖产生的一系列活动,如各种丧葬礼仪和祭鬼、驱鬼仪式等,形成了形式多样的信仰方式。在这些普遍存在于中国汉地的信仰方式之外,明清之际,定州一带民风似乎宜于形成秘密信仰及秘密会社。韩祖信仰就产生于这一时期。至今,定州北齐仍存有韩祖庙。

此外,民间大量存在的巫术活动也是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古时,用蓍草占卜叫作筮。巫则有女巫、巫师和巫神。巫筮合称,则是对具有占卜、大仙附体、下神和顶仙能力的一类人的统称。女巫在乡下常常被称为巫婆,定州地方称为筮婆,也叫顶着仙儿的。河北赤城习俗,称算命看风水的男性为“阴阳”,女性则称“顶着神儿的”。在华北乡村,人们普遍信仰四大门,即狐仙(狐狸)、黄仙(黄鼠狼)、长仙(长虫,即蛇)、刺猬。保定地区‘唯对狐仙信仰甚深,家家供奉,并敬书‘天下财源注,七十二口仙’类似联语之纸条贴之。”[4]定州乡下把四大门又称为香门,一些筮婆顶着狐仙、长仙等为人瞧病算命,所以,当地也称其为香头。

据《定县社会概况调查》,民初定县乡民中巫筮盛行。“巫筮有男有女,多以请大仙附体、给人治病、驱除妖邪为名,愚惑老乡民,藉着得些钱财。做这种事业的人,多是无业无职的乡下人。”[2]400当时,巫筮给人治病之前,要烧香磕头,请大仙附体。然后,这人就改变声调,作出种种怪态。念咒驱邪要用一个桃木钉子,乡民坟地闹鬼也要用桃木钉子钉在坟头。当时农民还多信卜筮,如算卦、批八字、抽签等等。

2006年,笔者在定县做宗教信仰调查时发现,巫筮仍然存在,算卦、批八字、抽签等活动在一些村镇和乡下还相当盛行。拜青苗神的已经没有,而拜狐仙长仙的乡下妇女,依然很兴盛。2009年考察,女性香头以算命、为人瞧病和还愿为主要活动。丧葬习俗中,烧金银、烧冥币、烧纸马、叫魂鸡等在河北普遍盛行。此外,丧葬中又加入新式冥品,比如供冥府使用的电器、纸楼等。

帝制时代,统治者以神道设教,乃是教化所在。帝制被推翻以后,以神道设教被视为无用甚至反动,官祀传统尽被废除,民间信仰亦遭贬抑。民国以后十几年,官祀传统就已经被社会大众遗忘,而乡民世界里的多神崇拜和民间信仰也多半被视为迷信,成为社会中的负面价值。

(三)汉地本土宗教的社会功能

中国汉地本土宗教,就存在于上述神坛、祠堂和宗庙之中,既包括传统帝制国家的官方祭祀,也包含底层百姓对鬼神、祖先的祭祀和崇拜。杨庆堃教授在分析中国社会宗教时认为,“中国原始的本土宗教,几乎是作为发散性宗教的一种形式被整合到世俗社会制度里的。也就是说,分散性宗教①《中国社会中的宗教》译者范丽珠在《宗教社会学》中认为分散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一词译为弥漫性宗教更为贴切,故其翻译之后的文章书籍在谈到中国传统宗教时使用“弥漫性宗教”。本文在引文中仍然使用分散性宗教,其余使用弥漫性宗教。虽然不是独立性宗教,却是有结构性基础的,并且其功能的实现是依托于诸如帝王体制和亲属系统这样的社会政治机构的。”[1]1以这种视角观察传统国家官祀礼仪和民间信仰会发现,这些宗教性祭祀和仪式都与国家宗族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许多宗教祭祀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例如,皇帝祭天、地方官祭祀众多神灵和天师孔子、城隍等,而老百姓祭祀鬼神和祖先则是社会基层对这种传统的呼应。

官祀对维护宗法社会和治理帝制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具有弥漫性(分散性)宗教的特质。而地方官尊奉的祭祀礼仪亦可以印证传统本土宗教的象征意义及其在国家治理中的功用。通过对定州官祀序列的研究,可以看出帝制国家的制度安排和通过祭祀来表达的治理理念。

地方官的祭祀活动,通常把“先师孔子”放在首位,定州也不例外。《定县志》参照清朝旧志列官祀之首的,也是“先师孔子”。马克斯·韦伯说:“孔子被封为圣徒,是历史人物成为祭祀对象的第一个确定的例子。”[5]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儒家伦理思想为主导的社会,而维护儒学的正统地位也始终是封建王朝的定制。按照杨庆堃的解释,儒学本身虽然不设偶像,也无超自然的教义作为其教化的象征,但是,在某种特定社会历史中,仍然被看作具有宗教性因素的思想系统,“其宗教性影响不仅发生在读书人中间,也包括了普通的老百姓”[1]160。向至圣先师孔子致祭,能够激发百姓对孔子所代表的社会价值的崇敬之心,从而起到维护政治伦理秩序和社会结构稳定的作用。

这一点从地方官对文庙的精心维护可以看出。以定州文庙来看,的确得到历代州牧包括军事统帅的精心维护。定州文庙据记载最早兴建于唐朝大中二年。这是当时定州统帅卢简求废除佛教天佑寺而创建的,此后历代州牧、知州都有修造和扩建。除了明末兵灾,文庙被焚毁,兵燹战火很少波及文庙。据《定县志》记载,清初顺治二年(1645年)开始修复文庙,到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两百年间,各州牧主持对文庙就有十二次重修和扩建。甚至到民国十三年,县绅还主持重修文庙。可见对先师孔子的崇拜,为历代统治者推重并受到士绅阶层的支持。

本土宗教对社稷坛、城隍庙、风云雷雨山川坛、先农坛包括八蜡庙的供奉和祭祀,更是助神力震撼百姓的道德良知,遇到灾害则有利于引导人民战胜苦难和灾害。此外,从定州旧志的记载可以看到,对于济世利民和有功德的先人,历来加以祭祀,其目的是要导民以德、以义。定州阳公祠、韩苏祠、肖曹祠、马佳君祠等,都是祭祀曾在定州用心为官并有贤德之名的地方先贤的。借此引导百姓效仿,可以有效地维护官方认可的价值和传统。

从天神到人间“至圣先师”,从风云雷雨山川神灵到城隍、土地、农官和地方先贤等,构成本土宗教完整的信仰体系。这个信仰体系滥觞于早期文化传统,浑然天成地融入帝制国家治理和宗族社会生活中,形成稳固的社会价值和具有公共认同的习俗,从而成为整个传统社会的支持性和稳固性的因素。

二、定州宗教信仰的现代考察

据《定州市志》,1989年,定州市总人口为96.72万人,为河北省人口最多的县份(后为县级市),全市有3个城区、5个市区、49个乡镇、505个村(街)。据2006年4月调查,定州市人口约为126万人,居民中有汉、回、满、壮、蒙古、苗、藏、维吾尔族、布依族等32个民族。少数民族为31个,共3万多人,其中,回族人口占第一位,共31000人,壮族400多人,满族400多人,其余少数民族人口数极少。据说,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定县没有壮族人居住;70年代以后,广西一些地方的壮族女子陆续嫁给定州居民,开始出现壮族。

定州现有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五大宗教。此外,民间信仰在部分乡村开始复兴,还有部分信奉基督宗教不同教派的乡民存在。目前,五大宗教发展并不平衡。道教、佛教在定州都有极其悠久的历史,但是,这两种制度性宗教在定州都处于衰落之中。

道教从东汉时期就在定州传播,此后历代都有信奉者。元代道教兴盛。定州兴建的大道观,规模宏大,其壮观的主殿至今尚存。民国时期,定州还有“七寺八庙九大观”之说,由此可知,道教在定州的宗教实践多于本土宗教和佛教(当然,许多道教俗神也成为民间信仰的一部分)。经过民国“废庙办学”和1949年以后历次政治运动以及“文革”的破坏,到2000年,定州已没有道教宫观和道士存在。根据笔者2006年以后所作的田野考察,定州北齐村韩祖庙有外来道长不定期住庙。这种做法受到政府宗教部门的支持,希望韩祖庙恢复道教面貌,但是,韩祖庙所在村庄的村民并不认同,因为韩祖庙供奉的俗神不仅有道教的,还有其他神灵。据笔者实地考察,韩祖庙是以多神崇拜(包括道教俗神)和民间信仰为特点的。所以,道教俗神虽然还在民间流传,但定州已没有出家道士。

古代定州,佛教发达。史载定州最古寺庙为建造于北魏年间的七帝寺(公元492年),有“定州第一古刹”之称。北魏武定五年,定州地方建有丰乐寺(公元547年)。据定州旧志,定州中古时期所建寺庙,规模宏大者,除七帝寺、丰乐寺,还有数座史上有名的寺庙。此后历代,都有新造寺庙。北宋真宗时,开元寺僧人会能还远赴西竺取经,取得舍利子而归。北宋朝廷派会能建塔,历时55年(1001-1055年),塔始建成。宋代建塔较多,定州有“唐修寺宋修塔”之说。说明佛教在定州曾经非常兴盛。

清末民初,教育兴国呼声日高。国民政府和民间开始借庙办学,继而毁庙兴学。民国三年,定县新任县长孙发绪主张毁庙兴学。据《定县社会概况调查》,这一年定县毁庙办学两百多处。民初不仅办学毁庙,其他机构也开始占用寺庙办公。20世纪20年代,除定县城关的22座寺庙外,全县乡村尚存庙宇857座,分布在453个村庄内。到1928年,庙宇数下降到只有原庙宇数的1/4,过半数的村庄已经没有一座庙宇,大半庙宇神像被毁。到1930年,定县有和尚24名,平时从事农业,有丧事时为丧家颂经。1945年,定县有佛寺4座,僧人8名。到1949年,定州城内只有一座寺庙内有3名僧人。到20世纪90年代,该寺庙只有一名和尚。2006年,笔者赴定州考察,只有新修复的“定国寺”内有数名新到出家人,住持为五台山和尚。

定县佛教式微始于百年前。20世纪20年代,《定县社会概况调查》显示,上过学堂的青年对于宗教的信仰显然薄弱,中学以上教育程度的人有任何宗教也不信的趋势。佛教道教在民初似乎已经不能为青年人提供思想上的指导。目前,定县佛教正在缓慢恢复。今日佛教,无论是在教义阐释上,还是在对公共生活的参与上,都受到诸多限制,其规模甚小,很难想象佛教在定州历史上曾经有过繁盛发展的景象。

定州伊斯兰教考察:定州古城从元代开始就有回民居住,因此,穆斯林在定州的历史至少在700年以上。定州清真古寺就建于元代,其建筑艺术高超,为中国建筑史之珍贵遗存。据学者研究,定州清真古寺“是国内砖无梁殿巳知最早的实例之一,是研究我国技术发展的绝好材料”[6]。这座清真古寺历代都得到精心维护,但在1980年,却被拆去牌楼,石碑也被置于南北讲堂走廊。清真寺是穆斯林生活的中心,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上都是如此,这也是定州清真古寺得以保存的原因。据《定县社会概况调查》,到民国二十年,定州回教徒大约七千人。目前,定州回族人口约3100多人。

从基督教和天主教在定州传教的历史看,民初确实是一新时代。此时,清王朝被推翻,社会更加开明,官民都主张信仰自由,对宗教传播不加干涉。因此,基督教和天主教都开展了广泛的传教活动,在各地举办各种公益事业,基督信仰获得人们的信赖。这一时期,也恰是中国先进智识者努力破除传统本土宗教和民间信仰迷信的时代,以神道设教在政治上被废除,儒教伦理和佛道信仰被视为无益于新时代。这些都为基督教和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

这一时期,基督教各派别在定县传教,其声势浩大,不仅在城里传播,而且到乡下集市传教。例如,神召会的传道方式,是走街串巷、赶集上庙、搭棚布道、传播福音,遇到灾害时还发放钱物,其教徒发展到300多人。救世军的传教方式为集会讲经,其教徒甚至列队走街串户传道。基督教在定县还举办公益事业,主要表现为救济灾民、兴教育和办实业。抗日战争前,定县有基督教徒大约一千多人,教堂两座,还有十几处聚会场所。基督教还举办了六所学校,在定县城西建立医院一所。这些新式学校和医院,对于改善当地居民的教育和医疗都有很大帮助。不过,按照民国时期基督教在全国的发展来看,定县基督教教友数目并不多。

据《定县社会概况调查》,民国二十年,定县天主教有教堂42座,其中,城内大教堂建于民国十八年,教徒1100家户、5800人。此时,定县天主教有司铎一人,主持教务,为法国人。“此外有中国司铎一人,传道先生三人,守贞之姑奶奶一人。教友数目每年均有增加,家贫者居多。”[2]421定县天主教教堂每遇兵灾,必热心收容妇孺,因此,县人甚为感激。经过抗日战争,天主教活动一度中断,到1940年,天主教信徒有3600人。

考察定州基督教和天主教在民初的发展,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教会和教派组织都努力在此传教,但是,其成果并没有像其他城市那般显著,入教人数也不多。究其原因,可能在于定县存在着深厚的民间信仰习俗。而这一点,恰是当时中国智识者,如民初定县干练的孙发绪县长们所要根除的,也是“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基于当时中国社会民众生活中的“愚”,即所谓迷信所要改造的。倒是法国学者谢和耐看得清楚。他在论及传统中国和基督教时说,传教士们可能没有想到,他们所认为的“中国人的愚钝”、“中国人的缺乏逻辑”,“不仅仅是另外一种文化传统的标志,而且也是不同的思想类型和思维方法的标志”[7]。如此说来,已经消逝的传统社会不但与西方社会不同,也与民国以后的现代社会渐行渐远了。

1949年以后,基督教、天主教与其他宗教都受到各种政治运动的影响,“文革”时期所有宗教活动都停止了。据1990年的数据统计,定州市有天主教徒985户、6925人。2006年,根据宗教部门统计,天主教教徒人数并没有明显增加。定州天主教传统上是全家信仰,属于早年传教后遗留下来的固定信奉天主教者,当地人称为老教,按照家户统计。1990年,定州有基督徒2066人,神职人员有牧师一名、长老三人,活动地点三处。2006年,笔者赴定州调查,城关建成基督教堂一座,基督徒人数有所增加。同时,家庭聚会基督徒人数也有所增加。2005年,定州绳油村发生村民被征地公司聚众砍死砍伤事件后,定州基督教会曾在政府与绳油村信教群众之间起到沟通协调作用。

考察定州的宗教和民间信仰可以发现,定州本土宗教和佛教道教这些原本在此地有悠久历史的宗教信仰形式,都很没落。中国汉地本土宗教的官祀传统完全灭绝,民间信仰正在逐渐恢复,当地人的信仰实践多半与消灾祈福相关。其中明显地,中老年女性对鬼神怀有敬拜之心,年轻人较少敬鬼神者。不过,韩祖庙庙会对当地人、无分老少皆有吸引力,烧香许愿者日众。基督教发展较为顺利,在思想上,能够为人们提供可靠的精神力量,同时注重解决生活中的困扰。家庭教会对乡下百姓也有吸引力,因为家庭聚会点读经、礼拜,为民众提供了一种公共生活样式,兼有联谊、互助等功能。当地百姓拜神之风盛行,基督教与民间信仰特别是祭祖、偶像崇拜等,仍然存在冲突。

概而言之,上述各种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对于不同人群的精神需求和生活难题的解决,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功能。因此,宗教不仅仅是一个虚幻的存在,在民众实际生活中仍然具有实际意义。各种宗教在定州的兴衰,反映出的实际上是乡土中国的巨大变迁。

[1]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M].范丽珠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

[3]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498.

[4]杨念群.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当代史学的反思与阐释[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5]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洪天富,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200.

[6]刘致平.中国伊斯兰教建筑[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118.

[7]谢和耐.中国和基督教[M].耿昇,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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