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 评
地质找矿作为一项相对独立的产业活动,主要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即地质找矿投入、地质找矿(勘查)能力和地质找矿区块(广义的土地)。其中地质找矿区块的确定(资源潜力的判断)又是前两个生产要素互相作用的结果。所以,从总体来说,地质找矿成果的取得,主要取决于前两个生产要素相互协调和配合。
我国地质找矿能力,主要由现有的地勘单位和探采结合的矿业公司的勘查队伍构成。其中矿业公司的勘查投入和勘查能力的协调,属于内部管理,他们会自行调节。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反映在市场上的找矿投入与找矿能力的协调。前些年,由于我国地质找矿处于由财政出资向社会出资的转变,一度出现财政资金退出而社会资金又没有跟上的局面,造成地质找矿投入总量大幅度萎缩,相对于找矿投入,地质找矿能力严重过剩。在那种情况下,按照“木桶理论”,资金是短板,增加找矿投入,就能增加地质找矿成果。于是人们便形成了一种观念,好像“只要你给我投资,我就能给你找出矿来”。“增加投入”成了地勘单位普遍的诉求。后来,特别是最近几年,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推动下,社会对矿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导致矿产品价格猛涨,直接拉动了对矿业权的需求。与此同时,资源比较丰富的省区,为追求GDP的增长,也要以矿产资源的优势招商引资。在这种形势下,不仅社会资金纷纷向矿业聚集,相关各级政府也纷纷设立“专项”、“基金”,向地质找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