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有制高绩效假设

2011-04-08 20:30
关键词:公有制所有制市场经济

张 球

(华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一、公有制高绩效假设的提出

程恩富教授继2007年提出“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设”、“资源和需要双约束假设”、“公平与效率互促同向变动假设”之后,又于2008年提出“公有制高绩效假设”,并称为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五大假设。这五大假设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经济思想为指导,以中外市场经济为实践源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认知功能和社会建设功能。

之所以用假设的形式来表述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命题,按程恩富教授的观点讲,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某些被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经济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以及属于对向社会主义过渡或社会主义的理论分析,均须在当代中外经济实践中继续进行检验及展开逻辑体系的不断完善。因而那些被认为是某种原理、公理或思想预见,也可称之为理论假设。二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自身发展和创新的内在要求。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实践迫切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进行发展和创新,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假设方法,才能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和理论内核,又不拘泥于经典作家的某些具体理论或结论去发展和创新。“公有制高绩效假设”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成果,又在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时期以及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阶段中得到检验、深化和发展,特别是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丰富和完善了这一理论假设。

二、马克思经典理论中的公有制高绩效假设

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在马克思看来,所有制指的是经济主体对客体的占有关系,它不仅包括对物质生产条件的占有关系,而且包括对劳动产品和人的劳动能力的占有关系。马克思关于公有制的构想是: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共同占有,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自由人联合体对全部生产和分配进行有计划的组织和管理。马克思的公有制理论指出了未来社会所有制变迁的基本方向,其主要内容包含两点。

(一)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制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所提出的未来社会所有制理论,即我们所讲的“公有制理论”,在其论著中使用过多种概念和用语,如“公有制”、“共同占有”、“社会占有”、“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等等。这表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的经济形态是社会所有制的公有制形式,它消灭了多种经济成分,实行单一的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制度。广大劳动者重新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在协作劳动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的基础上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社会所有制的特点包括两方面:一是社会所有制的主体是社会即联合的劳动者,不是其他任何的集体或个人;二是社会所有制的客体是全部生产资料,而不是部分生产资料。

所谓的“个人所有制”则是针对消费品的,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劳动的主体与客体在新的基础之上统一,劳动者与消费品实现有机结合。马克思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马克思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曾被杜林称为“混沌世界”。针对有关该范畴的种种误解,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0、44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即它是指在协作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

(二)计划经济

马克思认为,以生产者“自由人联合体”为基础所进行的生产,是以“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和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前提,在这种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将会被取消,全社会将进入计划经济时代。恩格斯也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会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0、44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把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当做是未来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实现形式和重要特征。

从《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对价值理论的分析来看,马克思把商品经济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马克思从分析商品这一最普遍的经济现象出发,得出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根本条件。私有制使得人们的生产总是私人的,但是在经济市场化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专业化分工使千百万企业之间形成全面的依赖关系。这种依赖关系将它们组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在相互的投入与产出中形成各种总量的比例关系。这表明分工使得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社会性,与此同时,每个企业的劳动又并不必然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它们之间的交换并不必然成功,由此形成了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这一矛盾导致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只有转化为货币后,才构成社会商品总量或社会劳动总量的一部分。这样,企业生产的社会性质是通过它的“产品的货币性质”,即产品转化为货币来实现的。显然这种转化的必然性与其成功的偶然性是同时存在的。总之,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取决于他们的私人劳动能否转化为社会劳动,能否实现私人产品向货币的转换,这一转换过程是自发的、社会化的,而不是商品生产者本身主观可以预料和控制的。即人类的活动要受到物与物关系的支配,这是一种异化现象。这种异化不能很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最终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要克服这种异化,根本的出路在于消灭私有制及与私有制直接联系的商品、货币等,通过公有制的形式实现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

从马克思关于公有制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深刻地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产生的种种弊端并将公有制作为解决这些弊端的手段。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实践引起了包括经济危机、资源浪费、贫富分化、阶级对立等一系列问题。而公有制则能够克服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生产无政府混乱状态从而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通过消灭剥削与对抗从而促进个人自由公平的发展,因此具有明显的相对优势。

三、从马克思公有制高绩效假设到邓小平公有制高绩效假设

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实践首先来自于前苏联。从所有制来看,前苏联建立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公有制的二元模式,是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对马克思公有制理论的发展,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第一次突破。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使得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是前苏联经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保持快速发展的主要的制度根源,同时也是公有制高绩效的集中体现。但是这种模式存在许多弊病。具体来说,所有制形式上比较单一,没有充分意识到在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的条件下私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以及它们可以与公有制经济并存,没有充分意识到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与多样化;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只看到计划经济的长处并将之普遍化,没有看到资源配置方式可以是多样化、多层次性的,排斥甚至否定市场经济,忽视甚至否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深深地浸润着前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烙印。建国初期我国的公有制理论就来源于前苏联的公有制实践。在照搬前苏联模式的情况下,我国也实行了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对于新中国建立初期集中社会资源进行重点建设具有显著作用。在实践中由于管理体制过于集中,企业组织形式单一,造成了经济运行动力不足,经济效益低下等问题。马克思公有制理论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所产生的种种问题迫使人们对公有制进行反思,寻求更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一)邓小平公有制高绩效假设的理论内涵

1.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既然社会主义国家所采取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有别于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那么直接用马克思所论述的计划经济取代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有理论脱离实际之嫌。事实上,体制合理与否等因素都是相对的、动态的,要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状况结合起来看。相对于人类历史早期的人身依赖关系,市场经济可以推动个人走向独立,是有其积极意义的。从我国国情看,在实行计划经济之前市场经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结果可能是“一切听命于行政首长和行政权力的支配”,容易形成新的人身依赖关系。这相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而言,反而是一种退步。

根本改变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邓小平和我们党在总结我国及世界上其他国家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据我国脱胎于半封建和半殖民地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最主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努力构建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因此,各种经济方法的好坏要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的。由于传统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不少人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各种私有制特有的经济现象,而把计划经济当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视国有企业为传统社会主义的最后一块阵地,死守不放,使国有经济改制从一开始就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邓小平对此进行了挑战, 他于1987年指出计划与市场只是手段,市场化改革并不涉及基本经济制度。“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这个判断是非得失的主要标准,写进了党的十四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成为一个权威性的指导原则。这样就为我国可不可以实行市场经济这个长期充满疑虑、争论不休的问题提供了答案。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

2.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结合。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商品只有在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等价交换,才能维持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而市场经济是高度发展和完善形态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必然要求自由、平等和商品的等价交换。即市场经济要求经济活动主体应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在自由追求各自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和机会的过程中,遵守同一活动规则,严格执行共同的操作程序和规范。市场机制就是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供求、价格、竞争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机制发挥节约资源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因此,市场在本质上可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也就是说,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中,公平是效率的基础和环境,效率是公平的结果和产物。另外,应该看到的是,市场的公平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以社会平等为基础和前提的。所谓社会平等,其基本内容是指在一定的社会中,社会成员和社会团体都具有同等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义务和机会,具有在同一起点上并按照同一规则追求各自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权利、义务和机会。没有不同的社会成员和社会团体在社会地位、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方面的平等,就不可能有市场的公平。

从公有制的基本特征来看,广大的劳动者成为了生产资料的主人,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上具有平等的地位,这为社会公平从而提高经济效率创造了前提条件。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中,社会公平则多有扭曲。资本主义的不平等,主要表现在私有财产制和按资分配及其派生现象上。即使在号称机会最平等的美国,由于财产占有反差巨大、市场机制时而失灵、受教育环境不同、生活质量高低悬殊、种族和性别歧视等缘故,人们进入市场竞争之前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机会也存有许许多多的不平等性。传统社会主义的不平等,主要表现在体制僵化和平均主义及其派生现象上。正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在收入分配上是平均主义占统治地位,真正的按劳分配未能实际执行。在传统计划经济下,与平均主义相对应的另一极端,是把城乡、工农两类人群严格区分开来,并实行极大的差别法律和政策待遇。通过严格的户籍制,对城乡居民进行身份区分,限制农民向城镇转移,限制农民身份转变为城镇居民身份。同时,为发展城市工业,又通过行政与政策的超经济强制手段与办法,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将农民的收入转化为工业、城镇的收入。这种对农村和农民的严重不公平导致我国出现了迄今都难以消除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引起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可见,公有制只是为社会公平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并不能必然保证社会公平。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公有制只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创造较高的社会绩效。程恩富教授对此作过精辟论述。[注]汪洪涛:《要破除国有企业改革上的陈腐观念——访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系主任程恩富教授》,载《上海改革》1995年第4期。他认为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为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高效率开辟了客观可能性和基础,而要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须以合理的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为中介。从世界范围来观察,可以将所有制、体制、公平和效率这几个相关因素的结合链分成四类:公有制→体制较合理→公平→高效率;私有制→体制较合理→不公平→中效率;公有制→体制不合理→不公平→次中效率;私有制→体制不合理→不公平→低效率。总而言之,公有制为达成社会公平创造了所有制的前提,市场经济是适应生产力状况的经济制度,二者的结合能带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效率。

马克思关于公有制及社会主义的相关理论作为经典公有制理论,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本质特征和一般原则的揭示,它指明了人类社会前进的总方向。邓小平的公有制高绩效假设是马克思的公有制高绩效假设在当代中国经济实践中继续进行检验和完善的结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马克思的公有制高绩效假设到邓小平的公有制高绩效假设这一历史进程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历久弥新,并已内化成我国人民的自觉行动,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二) 邓小平公有制高绩效假设的实践成果

在邓小平公有制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将过去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为在经济领域中逐步实现公平或公平分配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前提条件,同时社会的政治和文化等领域也处于不断的开放和进步中,有力地提升了整个社会的公平程度,使得公有制的绩效得到大幅提升,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国有经济看,经过“放权让利”、“承包责任制”、“股份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赋予了国有企业自主的经营管理权和国有资产及股权的部分处置权,相比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内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这是对国有企业及经营管理者的一项更公正、平等的政策。它提高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性和灵活性、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经营者、工人和整个企业的劳动与生产效率。国有经济实现了从绝对垄断到合理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非公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所有制结构也实现了从国有经济的一花独放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变。国有经济得到发展壮大,资产规模不断增加。[注]参见《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报告》,国家统计局综合司2009年版。1952年,我国国有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56.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8.2亿元,固定资产原值149亿元。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万亿元,比1952年增长765倍;实现利润总额10 795亿元,比1952年增长382倍;固定资产原值110 085亿元,比1952年增长738倍。一批中央企业不仅是国内行业排头兵,在国际市场上也有很强影响力。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集中度提高,主导地位突出;从集体经济看,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绝大多数原有“完全集体所有制”经济都改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它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从而基本消除了过去农村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同时逐步放开农产品价格,让其主要由市场决定,从而在相当程度上缩小了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这是20世纪80年代对中国农村和农民的一项很公正、平等的政策,由此带来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的空前提高。在城镇目前70%以上集体企业转换成职工个人所有、企业集体占有的市场主体,劳动者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企业主人。 企业组织形式出现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样化趋势,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形成了一大批大型骨干企业。

四、问题与思考

由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公有制并不是对现实的社会主义设计具体模式,关于当今社会组织方面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在他们那里“连影子也找不到”。因此,如何经由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经济制度达到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个中间阶段客观上也只可能“摸着石头过河”。在这样一种摸索前进的过程中,公有制在取得各种成就的同时也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和挑战。我国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后促进了公有制经济绩效的提高,但是它只能表明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优于计划经济,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经济本身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正是由于目前我国的公有制或市场经济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部分公有制企业绩效不佳,导致怀疑甚至否定公有制的现象抬头。从本质上看,诸多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两方面:能否坚持公有制的本质及能否坚持市场经济的特色。坚持公有制的本质要求确立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共同参与经济决策并分享劳动成果;坚持市场经济的特色则要求合理区分政府与市场活动的边界,政府致力于解决市场失灵的部分,维护市场经济的活力。而从我国公有制实践的过程来看,部分公有制企业绩效不佳则是受制于与公有制及市场经济内涵相关的一些条件约束,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了,公有制经济才能焕发生机。

(一)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科学化

从国有制与公有制的关系看,国家所有制只是实现公有制的一个最初步骤。但是, 国有制毕竟不同于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不可能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而只能是由政府代替国家或全民来对企业进行管理,其“公有制”的特征体现在政府接受全民的监督与控制,政府的经济决策反映全民的意志,为全民服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家所有制变成了政府所有制,由政府代表国家占有和行使国有产权,这样,包括中央各部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等政府机构就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级代理人和二级委托人。在国有企业这样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可能出现政府作为一级代理人与初始委托人即全体人民的目标函数不一致的问题。实践上,由于全体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常常存在不足的现象,政府为追求自身政治租金最大化而偏离了追求国有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另外,国有企业收益最大化后也存在不能惠及全体人民的问题,影响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由此出现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承包制”中承包人急功近利,竭泽而渔,负盈不负亏等现象,国有资产大量流失。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经济“抓大放小”过程中,一些优质的小型甚至大型国有企业遭到贱卖,大量的国企员工失业。从委托—代理关系看,政府宏观经济决策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的决策为少数人或利益集团所左右,不能反映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公有制在某种程度上被异化了。只有提高广大民众对政府的监督水平和强化政府的代理责任,才能使宏观经济决策走向科学化,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基本特征,市场经济要求公有制经济主体全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四大基本特征,在整体上塑造出企业的现代法人形象。从国有企业看,困扰国有企业提升绩效的体制性障碍并没有突破,表现为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出资人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突出。由于改制不彻底,在改制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企业中,仍然难以真正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少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制衡和监督作用,企业内部管理缺乏改进的外部压力,甚至出现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不尊重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一些企业或动辄要政策倾斜、或热衷于上市圈钱、或极力维持垄断位置,不一而足。从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任用来看,经营者的市场化配置尚未实现。当前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大部分是通过行政任命的方式进入企业,具有政府官员的性质特征,而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企业特点的管理办法还没有建立起来,选拔评价企业负责人的方法和标准不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未形成。要解决国有企业在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只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科学划分企业内部各组织部门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落实政企分开,逐步形成有效的企业内部激励和制约机制。

在城镇集体经济方面,集体企业先后进行了放权让利、自负盈亏、承包经营等改革,但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仍然直接管理和控制城镇集体企业。一些政府部门仍套用国有企业管理模式管理集体企业,“二国营”模式仍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制约着集体企业;在农村集体经济方面,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涌现出了多种模式,然而为数较多的是以分为主的统分结合或有分无统的类型,其共同点是集体积累较少,力量薄弱,因而在实践中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一直存在着矛盾。另外,在农村资产集体所有的产权安排下,产权主体缺位和产权边界模糊的问题也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于集体经济来说,应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继续深化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与创新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新途径和新模式,采用公司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等多种形式,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政府同时要为集体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制度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企业经营目标的单一化

与私营企业以利润为中心目标相比,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决定了政府可以对国有企业施加重大的影响。政府可以将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转化为国有企业的目标。政府的目标是多元化的,如为社会提供产品和劳务、建立以重工业为基础的工业体系、安排就业、解决养老与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等。实际上,就业与社会保障等问题在西方国家是由政府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的。政府为了避免企业出现大量失业员工而引起社会震荡,刻意限制国有企业的这种行为,国有企业就起到了社会保障体系所应起到的作用,这些方面于是就构成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即国有企业具有利润目标和非利润目标两类目标。由于经营目标的多元化,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就不仅仅体现在盈利能力上,对企业管理者的评价指标也不能只看企业创造利润的多少,这样必然会导致国有企业的绩效评价变得困难起来。实际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一个能科学衡量具有多元化经营目标企业的绩效指标,在国有企业所承担的政策性负担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这些着眼于改进内部治理机制的改革方案都将大打折扣,因为这些方案都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由于承担政策性负担而产生的预算软约束问题。这种现象与国有企业的独立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相冲突,需要深化经济市场化改革,剥离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

(四)收入分配合理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收入初次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经济主体收入可以区分为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劳动和其他要素投入,其中劳动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等;非劳动收入包括财产收入、利息、租金、红利、企业留利等。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中要体现经济公平原则,即要素投入和要素收入相适应,个人劳动投入与劳动报酬相适应。在收入的初次分配后,要进行收入的再分配,目的是为实现社会公平,防止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将收入差距维持在社会各阶层居民所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

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国有及集体企业收入分配秩序混乱、分配不公现象广泛存在。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与劳动者的按劳分配的收益权长期被忽视和侵害。效益好的企业职工收入不断膨胀,而困难企业的职工则收入不断下降,由此产生企业之间分配秩序混乱、企业内部因收入分配方式不规范导致职工的主人感被剥夺、劳动与收入的相关性减弱等现象,而这必然会影响职工劳动积极性的发挥,从而降低这些企业的经营绩效。在收入再分配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企业职工在失业救济、养老及医疗保险等方面差异巨大,呈现出明显的不公平现象。所有这些现象既不符合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原则规定,也不能体现企业职工在财产公有制条件下按要素投入取得相对平等收入的公有制特色,即出现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既与市场经济相矛盾,又与公有制相冲突。这就需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完善政府的收入再分配机制。国有及集体企业收入分配不公也会从宏观上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降低公有制经济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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