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彪
(暨南大学 广东 510632)
近年来,由于在各类学校体育活动中,因为多种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屡有发生。2002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做出了具体规范,由于体育伤害事故涉及到学校、教师及学生等多方面群体,因此,目前很多中小学体育老师为了避免发生体育伤害事故,在教学中把一些对抗性强、运动强度大、容易出现伤害事故的项目只作介绍或干脆取消,造成学校体育气氛淡薄,体育教学内容单一、枯燥,使得学生对体育活动的热情与日俱减,严重地影响了学校体育教育的正常有序开展。从某些方面来讲,这种处理办法使得高校的体育教学工作同中小学的体育教学工作衔接方面产生了断层,致使当前的大学生普遍缺乏对体育伤害的重视与了解,对自身机体机能水平认识不足,缺乏相关的体育伤害防护知识。
本文从高校学生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了解情况入手,通过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统计学生对学校体育伤害的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并根据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对目前普通高校学生的体育伤害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建议。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指由学校实施组织的体育教学、活动中,学生发生的人身损害后果。伤害事故一旦发生,轻者给伤者造成暂时性的行动不便,重者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