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不开花

2011-05-14 10:14
花火B 2011年1期
关键词:木芙蓉

如果这一切都只是我做的一场梦

当我找到顾锦书时,他正躲在工地空心的水泥柱中,头埋在膝间,瘦弱的肩膀轻轻颤抖,远远看去,就像一个被人咬了一口的汤圆。

我深吸口气,钻了进去,扯住顾锦书的胳膊就往外拽。直到远离了那个带着湿臭味的水泥柱,我才停下脚步,瞪着矮我一个头的顾锦书。

他瑟缩地退了两步,脸上还挂着两道未干的泪痕,从眼睑到微微充血的嘴角。

我把牙咬得略略响,伸出手朝他头上戳了戳,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惹不起那个犊子你就躲啊,TMD沈吉木。

顾锦书不说话,把头垂得更低了,间或几声抽泣。那小媳妇样让我看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索性卷起袖子就准备去找沈吉木算账。顾锦书被我气势汹汹的样子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双手立马扯住我的衣摆,清秀的五官揪成一团,宋宋,你别去,你一去事情肯定就要闹大了。

我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回头恶狠狠地给了顾锦书一记白眼,然后头也不回地朝沈吉木家奔去。

若说起怂,整个芙蓉镇里,沈吉木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所以,在我一脚踹开沈吉木家的大门时,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进屋子里,并迅速拖来桌子椅子顶住门,露出豁了牙的嘴站在二楼的窗户后面对我嬉皮笑脸。

我双手叉腰地朝他吼,沈吉木,今个儿姑奶奶在这把话给你说明白了,你要是再敢动顾锦书一根汗毛,我就拆了你!

沈吉木冲我吐了吐舌头,说,呸!谁欺负他了,是那小子比女生还娇弱,我稍微一拉他他就转了个圈磕到石头上。

我当然能理解他所谓的“稍微一拉”是什么,于是我冷笑着从地上捡起一粒石子,用不大的力道朝他张狂的笑脸砸去,伴随着玻璃清脆的碎裂声的是沈吉木杀猪一样的哀号。他边号边叫唤,宋喜碧,你就一辈子别让我见到顾锦书,否则我弄死他!

我仿佛可以听见自己的理智嘭地爆炸开来的声音,下一秒就抬脚踢向他家院子里刚长成半人高的木芙蓉,原本就摇摇欲坠的木芙蓉晃了几下后吧唧一下倒在地上。我愣了愣,然后拉着赶来的顾锦书迅速逃离了“犯罪”现场。

在芙蓉镇,木芙蓉是吉祥与平安的象征,每家每户的院子里都会种上一株,谁家的木芙蓉长得盛就意味着福气越多。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沈吉木家的木芙蓉偏偏长不活,成了沈家祖辈心里的一根刺。到了沈吉木父亲那一代,沈叔一咬牙,花了大价钱从省城里请了个老教授,又是检测又是实验,最终得出沈家那块地以前是用来堆盐的,盐分渗入泥土,所以任何植物都养不活,老教授花费了好些时间才改善了土质,并吩咐沈叔一定要好好呵护种下去的木芙蓉。

沈家那株木芙蓉的地位从此比祠堂里供奉的先人还高,几年来细心照料才颤巍巍地长了半人高,只是还没来得及开花,就被我一脚送上了西天。也难怪回来后,顾锦书都是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眼睛飘啊飘地就飘到院子外的木漆大门。

晚饭的时候,紧锁的门在顾锦书的殷切期盼中被沈吉木和他妈敲开。沈吉木他妈抱着夭折的木芙蓉声泪俱下地控诉我的恶行,母亲一边赔不是一边狠狠瞪我。

顾锦书踮起脚凑近我说,宋宋,你完了。我心一凉,不由得吞了吞口水。

沈吉木他妈最后叫来一群人,连根挖走我家开得正盛的木芙蓉,这件事才算告一段落。他们前脚走,我就被母亲拎着领子丢到了院子里,顾锦书趴在窗棂上看我,小小的脸上满是愧色。

夜深人静的时候,顾锦书偷偷从屋里跑出来,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黑糊糊的糍粑,递到我手里,对不起啊宋宋,都是因为我,才会变成这样。

我嘴里嚼着已经冷掉的糍粑,冲他笑笑,摇了摇头。

顾锦书靠着我坐下,眼睛瞄着不远处黑洞洞的大坑,沉默了半晌,然后转过头对我说,你放心,我一定会让木芙蓉回来的。

他的目光灼灼,有那么一瞬间,我相信了他的话,以为等到太阳再度出现,一切就会回到原点。而现在,包括芙蓉镇,都只是我做的一场梦。

以后我们会一起回到福川

我是宋喜碧。四岁以前,我和父母住在远离这里十万八千里的福川。父亲是一名警察,因为工作需要被调职到云南边境的城市,专职缉毒。由于这份工作的特殊性,我和母亲被送到了远离县城的芙蓉镇,每年只能见父亲一次。

十岁那年,父亲突然来到芙蓉镇,还带来了一个小孩,那便是顾锦书。顾锦书原来并不叫顾锦书,他是缅甸人,生于一个毒品走私家族,他的家族成员在一次走私活动中被中缅警察一举抓获,通通判了死刑,只留下他。出于人道主义,父亲收养了孤苦无依的他,还给他起了个中国名字。

顾锦书天资聪颖,短短几年的时间,他已经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也从未和我们提起他的家乡。虽是如此,镇上的人却始终对顾锦书有着浓浓的敌意,甚至,没有一所学校愿意接纳他。

所以每当我上学时,顾锦书便真正成了一个人,没有我在身边,瘦弱的他常常成为其他小孩子欺负的对象。我曾不下数次同顾锦书说,别人怎么打你你就怎么打回去,打不过就等我一起,两个人的力量总是强大的。可他倒好,以一句“不想给家里惹麻烦”就随便搪塞过去,我恨铁不成钢,只有挨个儿把芙蓉镇的小屁孩打一顿,他们都屈服于我的淫威之下不敢动顾锦书,唯独沈吉木,依然顶风“作案”。

起初我也搞不懂一向温润的顾锦书是因为什么事和沈吉木结下了那么大的梁子,后来当我看见沈吉木盯着顾锦书那口洁白如瓷的牙齿后突然就明白了一切,嫉妒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自从我家的木芙蓉被沈吉木他妈挖走后,顾锦书就常常坐在院子里对着那个光秃秃的洞发呆。我便安慰他说,反正我们也不是土生土长的芙蓉镇人,所以院子里有没有木芙蓉都无所谓。可顾锦书却是个认死理的人,他总是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一定会让木芙蓉重新回来。

他说这句话时沈吉木刚好在我家门口看热闹,以为顾锦书是在打此刻正长在他家院子里的那株木芙蓉的主意,随即大惊失色地跑回家,夜里也不敢睡觉,搬着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守着,就怕顾锦书从天而降。

不出几天,沈吉木就病倒了,而顾锦书也在那天突然失踪,整整两天不见踪影。就在我和母亲准备报警时,顾锦书却被巡山人送了回来。他的身上满是干涸的泥渍,苍白的脸上甚至还有几道触目惊心的刮痕,还没等我们几日来担忧着急的情绪爆发,顾锦书就扬起手中的东西对我们笑笑,然后身子一斜昏死过去。

我这才看清楚,他手上拽着的竟是一株木芙蓉幼苗。

因为在山上迷了路又淋了大雨,回家后的顾锦书发了高烧,整整四天才清醒过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他从山上千辛万苦摘回来的木芙蓉幼苗重新栽进大坑里,边种边说,我听镇里的大人说,山上的木芙蓉幼苗和镇上卖的不一样,是最好养活的,这样过不了多久,它就会长得和原先那株一样高了吧。

我站在一旁看他拿着小铲子小心翼翼地填土的样子就觉得鼻子发酸,单纯的顾锦书哪里知道,镇上所卖的木芙蓉幼苗无一不是从山上采下来的,这一切不过是那些人说出来耍他的把戏。

过了许久,顾锦书才站起来,满意地看着刚种好的木芙蓉,说,宋宋你看,它多有大树的风范啊。

我左看右看,愣是没看出那株瘦了吧唧的树苗哪里有大

树的影子,于是干笑了两声问,锦书,你以后可愿意和我一起去福川?

他好奇地问,那是哪里?

是我长大的地方,我的家乡。

你的家乡?顾锦书顿了顿,低垂着眼似乎在思考什么。良久,他才抬起头来看我,笑着说,宋宋去哪儿,我便跟着去哪儿。

我从来没有比此刻更想回到福川,因为自己,因为顾锦书。

不开花的木芙蓉

为了回到福川这个梦想,我像打了鸡血一样发奋读书,这让母亲以及很多人跌破了眼镜,他们纷纷以为是顾锦书从山上请来了芙蓉神,对他的态度也从敌对变为友好。

白天,我去上学时,顾锦书就往返于山涧与家之间,他坚持认为山上来的木芙蓉就要用山上的水来浇。夜里,我挑灯夜读时,顾锦书就陪在我身边,给我端茶送水。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几年后,我考上省重点高中。

据说,我是芙蓉镇第一个考上省重点的,所以,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几日,镇上的家长总爱领着自己的孩子到我家串门,沾沾福气。沈吉木也来了,他颇为不屑地说,有什么了不起,哥是不爱读书,不然随随便便就是国重点。话虽如此,可他还是宝贝似的抱着我录取通知书,啧啧地叹息,城里的就是不一样啊,还镶金边呢。

顾锦书笑着从他手里夺回录取通知书,拍了拍,说,你就羡慕嫉妒恨吧,我们宋宋,往前三百年,往后三百年,无人能超越。

我不自觉地抖了抖,摸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说,你们俩就别贫了,听得我怪疹人。

顾锦书和沈吉木相视一笑,他们一定是以为我害羞了。

自从三年前,沈吉木豁了的牙补好,又听顾锦书的建议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他那口牙终于也长成顾锦书那样洁白如瓷,而他也渐渐改变了对顾锦书的态度,不仅不再欺负他,还同他称兄道弟,感情好得连我都嫉妒。

我常常好奇地指着顾锦书问沈吉木,你当初不是,有他没你吗,怎么转变得那么快。沈吉木憋着一张通红的脸瞪我,半天才蹦出一句话,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我笑得花枝乱颤,顾锦书低下头凑近我的耳朵低声说,宋宋,你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哪。我仰着头看他温润的笑脸,想到他小时候被欺负了总是躲起来的样子,心里一片温暖。这个我从小保护的男孩,在不知不觉间就长成了现在这个可以独当一面的样子。

那个时候的顾锦书,仿佛就是一夜之间,个子嗖嗖地长,转眼就超过了我,加上日渐清秀的外表以及异国的身份,让他一度成为镇上少女们芳心暗许的对象。

我和他走在街上时,总能感觉到一道道叫做嫉妒的目光射在我身上。每每我都朝他抱怨,红颜祸水。顾锦书却不以为意,在他眼里,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远远没有院子里那株木芙蓉来得重要。

那株木芙蓉,在顾锦书的精心呵护下,早已长成高大茂盛的大树。唯一遗憾的是,它,从来都不开花。就连镇子上有名望的老人,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沈吉木一度以为是因为他家挖走的木芙蓉带走了我家的福气,才导致芙蓉不开花,他还煞有介事地准备把现今长在他家的木芙蓉还给我们,最后在他妈以死相逼之下才打消了他这个念头。

不开花的木芙蓉,成为顾锦书心底的一根刺,直到我去省城上学那一天,顾锦书还拿着工具站在木芙蓉前,苦笑着对我说,对不起啊宋宋,我没能让它在你走之前开花。

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拥抱

我在省城读书的日子里,顾锦书曾来看过我一次。那是我读高二那年的冬天,我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晚自习,身边几个女孩子突然雀跃起来,我好奇地顺着她们指点的方向望过去,就看见一个我在脑子里想念了无数遍的身影。

是顾锦书,他靠在走廊上,双手环在胸前,看到我的目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连忙跑出去,瞪着眼睛问,你怎么来了?

他腼腆地笑,阿姨老在家念叨,今年冬天比往年冷得多,就让我带些钱给你买棉被,还给你收拾了几件过冬的衣服。见我不说话,他像想起什么似的,从怀里摸出个还冒着热气的烤番薯,递到我的手里,快趁热吃吧,我早就来了,怕影响你读书,就在外边候着。

我捧着还带有他体温的烤番薯,心里一片柔软。

顾锦书看着我把烤番薯吃完后就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猎猎的寒风中,总觉得他和平常有些不一样,就连步伐,看上去都那么沉重。

那之后没多久,我就和父亲回到了芙蓉镇。对于我们的归来,母亲和顾锦书除了沉默,就是流泪。父亲在一次执行公务的时候,被贩毒的歹徒驾车撞出了老远,失去了一双腿,也光荣退休。

那时的我并不明白,所谓退休不过是为人们不想再为父亲支付昂贵医药费的一个借口。我的父亲,这个在我眼里如山一样的男人,从没向任何穷凶极恶的歹徒低过头的军人,在踏上芙蓉镇的那瞬间,流下了一滴屈辱的眼泪。

父亲的意外,无疑给了我们家沉重的一击,局里给的退休金根本不够支付父亲双腿的后续治疗,光是每天换的药水,就抵得上过去我们一个月的伙食费。

顾锦书在镇上的工地找了份活,每天早出晚归,原本干净细嫩的手,在石灰长期浸泡之下长满了水泡,却从不叫一声疼。他的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好多次夜里,我都被他压抑的轻喘惊醒,站在他床前,看着睡梦中的他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

他还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就已经背上了生活的重担。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全家人的面宣布了一个重大的消息,我,决定休学。

大家都沉默了,彼此心里都清楚,家里的现状,付不起我那笔高昂的学费。良久,顾锦书开口了,他说,宋宋,你绝对不可以休学,钱的事情,我会想办法。他的目光坚定而悠远,就像小时候,他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会让木芙蓉回来时那样,让我没有办法不相信。

春天的时候,顾锦书和我一起来到了省城。他说,去城里的工地打工的钱要比芙蓉镇上的多得多。他还说,家里的木芙蓉已经长出了花骨朵,说不定,等到夏天我们一起回去的时候,就能看见它开花的样子了。

最后,他的脸红了红,说,宋宋,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拥抱?

我愣了愣,看着他明亮的眼支吾了半天,最后,顾锦书打破了这尴尬,他笑笑,说,我同你开玩笑呢,走吧。

他把我送去学校,然后独自一人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只是我没想到,这一别,就是永远。北上打工的顾锦书,在那一年与我们完全失去了联系。

好像当年第一次遇见

后来呢?后来发生什么事了?故事说到这里时,苏戈迫不及待地问。我笑了笑,并不再说下去,歪着头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大口,朝他吐去。

苏戈嫌恶地扇开白色的烟雾,一手捂着鼻,一手从我手上夺过烟,掐灭丢到垃圾桶,然后用纤长的手指戳着我的头说,宋喜碧,我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在我的植物园里吸烟!你是女金刚,我的植物们可娇弱得很!

我呸了一声,冲他摆摆手,好啦,苏大植物家,我去外边吸,您就在这里和您娇弱的植物们白头偕老吧。语罢,我便提着我的红色小皮包,哼着小曲儿潇洒地走了,苏戈在我后面重重地叹了口气。

好像他当年,第一次见到我时。

彼时的我,喝得烂醉如泥,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在霓虹

交锚的街道上,撞倒了捧着一盆植物的苏戈,一向爱惜植物如命的他,正准备破口大骂,却在看到我满脸泪花时无奈地叹了口气。

后来每每他同我说到此情此景时,总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捂着心口哭诉,宋喜碧你大爷的,我上辈子是欠了你什么,我千辛万苦培植出来的黑牡丹,刚出门就被你送上西天了,最可恨的是,你竟然还跟个八爪鱼一样死死地抱住我,甩都甩不掉。

其实那时的情形我已经不记得了,只晓得醒来时是躺在苏戈的床上,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双手环胸,恶狠狠地瞪我。那眼神,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抢了他的钱。

还未等我开口,他就把一株看不出样貌的植物丢在我身上,说,你要怎么赔?!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我们就这样互瞪了半晌后,他一拍脑门,自言自语道,我靠,原来碰上了个傻子。

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赤着脚就往跑,苏戈被我突如其来的动作震惊得张大了嘴,反应过来后跟在我身后不依不饶地追了几条街,最后不得不屈服于我的体力之下。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几个小时后,我又回来了。

我像个女流氓一样,叼着烟,跷着二郎腿坐在他的工作室里,说,姑奶奶我做事敢作敢当,说吧,你有什么要求。我指了指桌子上已经蔫掉的植物。

苏戈正在锄草,白色的衬衫贴在汗湿的背后,他回过头来,清澈的目光中有着一丝赞许。他露出一口洁白如瓷的牙,说,好,你就在这里给我锄锄草浇浇花吧。

苏戈以为自己捡到了大便宜,不花一分钱就找到个打杂的,开心地把我一人丢在植物园里,自个出去买种子了。等到他回来时,看见被我锄过草的花园,腿一软差点没倒下去。下一秒,他就飞快地从我手里夺过小铲刀,哭丧着脸说,宋喜碧是吧,姑奶奶,我这里小庙容不了大佛,不适合你大展拳脚,你走吧,我还是不影响你的前途了。

我睁大眼,拼命摇头,不行,我都说了,我会对自己做的事负责,这是我的原则。

听我这么一说,苏戈都快哭出来了,他颤抖着手指着满地夭折的花朵,以及正往外汩汩冒水的水管,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而我呢,在他晕倒后,我蹲在他的旁边,看着他好看的脸,像个女色狼一样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木芙蓉的花语

那之后虽然我如苏戈所愿不再在他的植物园里帮忙,却成了他植物园里的常客,闲暇的时候总爱跑来同他聊天,一来二往,两人就熟络了起来。

我常常逼问他,我说,苏戈啊,人们都爱把女人比作花,那么你说,我是什么花呀?说完,我还朝他眨了眨眼。

我清楚地看到苏戈打了一个寒战,他摸了摸胳膊,想了想说,曼陀罗,也就是罂粟。

为什么啊?我笑了笑,指着一旁开得正盛的植物说,我觉得我像它。

木芙蓉?苏戈哼了声,它的花语是纤细,纯洁,你看看你,整个一妖娆的女金刚。

我还是笑,还夸张地笑出了眼泪,苏戈他还真是一针见血啊。也就是在那天,我同苏戈说了一个关于木芙蓉的故事,只是把人物换了个名字。

苏戈一直对这个故事念念不忘,他说他总觉得这个故事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别人说过。后来有一天,苏戈说,宋喜碧,你总是和我说别人的故事,什么时候你也同我说说你的故事吧。

我摇摇头,我哪有什么故事,我的人生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他阴阳怪气地笑,你长得就是一副有故事的样子。说得难听点,就是我的脸就是一个沧海桑田。我怒了,于是我挥起胳膊照他脸上就是一拳。

苏戈还没来得及惨叫,就整个人倒了下去。同上次不一样的是,他的脸突然变得煞白,额头上满是汗珠,就像当年睡梦中的顾锦书。

我吓坏了,手忙脚乱地把他送进医院。那个拥有福川最好的医生的医院,我背着苏戈刚进去,前台的小护士就夸张地惊呼一声,掏出手机说了什么。一分钟后,就涌来一批医生,径直把苏戈推到了院长办公室。

我目瞪口呆,也是在那刻,我才知道,原来苏戈竟然是院长的养子。那个一脸严肃的老人,在询问了苏戈晕倒的原因后,冷冷地把我赶出了办公室。

小护士同情地对我说,苏大少脑袋里曾经长过一个瘤,我听人家说,三年前半死的他被人丢到垃圾堆边,刚巧被院长看到,那时的院长还是脑科主任,正在研究脑瘤的课题,就把他弄回医院做了个手术,谁知道,他竟然活过来了,还全好了,只是忘记了以前的事,院长还因为这个手术,得了个奖升了职,直说苏大少是他的福星,后来还收养了他。你现在竟然伤了他的宝贝儿子,出了什么事,肯定告得你倾家荡产。

我惶恐地点点头,那个晚上,我在天台跪了一夜,祈求在天国的父亲保佑苏戈平安无事,毕竟,我那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是掏不出钱来赔了。

或许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天,隔日,我就接到了苏戈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他精神无比,我长长呼出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问,那,我需要赔医药费吗……

苏戈愣了愣,扯着嗓子吼,靠,宋喜碧你奶奶的,你就不会说些关心的话,开口就是钱,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奶奶的。

我啪的一声挂掉电话,揉着耳朵轻声笑开。

可惜不是我和你到最后

我终于下定决心,同沈吉木一起回到芙蓉镇。时间,就定在苏戈出院那天。我并没打算告诉苏戈这件事,可是,在月台等车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拨通了苏戈的电话。

他还没听我说完,就挂了电话。我想他一定是生气了,气我这个朋友不够意思。这样也好,或许用不了多久的时间,他就会将我淡忘。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十分钟后,苏戈竟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他紧抿着唇看我,不发一语,直到我抽完了一支烟,他才幽幽开口,宋喜碧,在你走之前,可以给我一个拥抱吗?

我看着他好看的脸,好像穿越了重重时光看见当初的顾锦书,整个心就模糊不清地疼成一片。我最终摇了摇头,指着远处正好奇地向我们望过来的沈吉木,说,我男朋友在,被他看到了,会多想。

苏戈眼里的光暗了下去,他低垂着眼,长长的睫毛轻轻地颤动。我忍住哽咽,朝他摆了摆手,再见。然后头也不回地拎着行李朝沈吉木走去,上车前的那刻,我偷偷转过头,看见苏戈站在涌动的人潮中,像一尊用悲伤雕筑的雕像。

我隐忍的泪,终于汹涌而下,在福川早春的风中,微微发凉。

直到火车开出去许久,沈吉木突然问我,宋宋,我……刚才好像看见一个人,很像顾锦书。

我冲他笑笑,你看锚了吧,若真是锦书,看见我们,他怎会不叫呢。

沈吉木点点头,用唯一的左手揽住我的肩膀,说,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我靠在他的肩上,闭上眼,在心底一遍一遍地叫着,顾锦书,顾锦书,苏戈,苏戈。

木芙蓉的花语,除了纤细和纯洁,还有另外一层含义,代表着对爱人凄苦无尽的思念。那个关于木芙蓉的故事,苏戈只听到顾锦书失踪的那一段。我最终也没能告诉他完整的故事,那段肮脏黑暗的记忆。

顾锦书失踪后,我便辍了学,和一个来芙蓉镇的老乡到福川打工,她把我带进了一个娱乐城后拿着一笔丰厚的介绍费后便离开了,在那里,我失去了最初的纯洁。我被控制在娱乐城,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直到半年后,我找到机会,偷偷打了个求救电话给沈吉木。

他千里迢迢地赶来,带着警察解救了我,自己却在混乱中被歹人砍去了一只胳膊。我没脸回去见母亲,而父亲也在我离开后忧心过度死去。沈吉木陪着我在福川住下,他不知道,其实我的心里期许的是,可以再见到顾锦书。

上天到底待我不薄,我终于在一次买醉后见到了顾锦书,又或者说,是苏戈。我哭花了脸,拼命地跑向他,紧紧地抱着他,想要叫他的名字,开口却是压抑的哭声。可是,我心心念念这么多年的顾锦书,不认得我了。他换了一个身份,在我的家乡,我长大的地方,有良好的家世和工作,洁白如天使。

我记得那日我醒来,看见苏戈就在我的身边,我既欣喜又害怕,喜的是终于又见到了,怕的是眼前的这个人只是我的一场梦。所以,我在他震惊的目光中落荒而逃,一路跑回家,打算告诉沈吉木这个好消息。

可是这样激动的心情,在吃了一顿因为等我一夜未睡的沈吉木做的早餐后化为乌有,我握着他空荡荡的右袖,接受了他的告白。

其实想来,这也算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只是顾锦书,你永远也不知道,就在我回到芙蓉镇的那天,院子里的木芙蓉竟然开花了,一朵一朵紫色的花蕊,在金黄色的日光下怒放。好像我记忆中的你,一样美好。

又像昭示着我们,将各自拥有崭新的人生。只是我遗憾的是,终究不是我,陪你到天长地久。

编辑:自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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