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环境与小环境

2011-05-14 13:37徐怀谦
杂文选刊 2011年11期
关键词:国土局茂名市潜规则

徐怀谦

去年以来,广东茂名发生了一次“官场地震”——从市委书记、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到副市长,一批涉贪官员纷纷落马。其中就有国土局原局长李劭。不久前,这位前李局长在受审时被指控犯有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其中,滥用职权罪牵涉数额巨大,致使国家损失五千两百多万元。他对这两项指控矢口否认,认为都是分管领导的错,并称自己是受大环境的影响。他的原话是:“我因受茂名市官场大环境的影响,没能抵抗住诱惑,未能经受住考验,做出了违法犯纪的行为……”

你别说,茂名的大环境真的有问题。这次“地震”中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巨,实在令人震惊。譬如市委书记罗荫国,过一个春节就可以收受現金近千万元;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多年来仅放高利贷就获利数千万元,养情妇大收红包,用赃款炒股买别墅,在广、珠等地拥有数十套房产……

“上梁不正下梁歪”,有这样的顶头上司,一个小小的国土局局长是可以为自己的贪腐找到借口的。可是,问题真的出在大环境上吗?即使问题真的出在大环境上,一个人就可以脱逃罪责吗?不能这样认定。

什么是大环境?怎么看待大环境?这是一个问题。

就茂名来说,市委书记带头贪腐,被“双规”后一下子就供出一百多位处级干部,这个官场环境不能说小吧?可是整个茂名市,还有那么多的退休干部,还有那么多的基层干部群众,他们却是反贪腐的中坚力量,这一百多名官员放到人民大众的大背景下也只能称为小环境了吧?其实,我要说的是,古今中外,没有一个社会,没有一个国家是提倡贪腐的,也就是说“清正廉洁”永远是一个正常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这个主流价值观就是谁都不可能撼动的大环境。

退一步讲,茂名的主要领导都在贪腐,你作为一名下属,就可以跟着贪腐吗?这恐怕是讲不通的。领导带头跳井,你的第一反应是观望,不可能立刻跟着跳。贪腐好色、以权牟私、鱼肉百姓等等,在某个范围内再怎么猖獗,都只能是潜规则,见不得阳光的。只要你“心中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那么你纵然不能起而抗争,至少可以做到独善其身。

所以,不要以所谓“大环境”为自己开脱。真正的大环境是天地良心,是主流价值观,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

接下来需要说一下小环境,一个英明的领导,通常不管大环境如何,而善于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小环境。其实,生活中真正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通常是你身处的小环境。一个科室、一个单位、一个社区、一个邻居,都是这样的小环境。小环境理顺了,你才可能身心愉快;否则,社会大环境再好,你的身边充满尔虞我诈,勾心斗角,那么,你的生活质量也高不到哪里去。

一个社会的大环境与小环境和谐统一,协调发展,那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如果社会出现失衡,潜规则左右了我们的生活,那么,至少你要清楚:法律是最后的底线。千万不要以为法不治众,千万不要存任何侥幸心理。刚刚过去的伦敦骚乱同样说明:即使有再多的人参与打砸抢烧,他们仍然是一小撮,仍然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每个人都是自己行为的法人代表,每个人都是一个小环境。只有无数小环境好了,才能汇聚成为一个良性的社会大环境,所以环境的基本单位是:个人。

【原载2011年9月9日《今晚报·今晚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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