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奈状告“啃老”占房的儿子

2011-07-08 01:44李泓
老来乐 2011年7期
关键词:司徒大儿子房子

李泓

家住广州市增槎路松北牌坊的梁伯和妻子司徒婆婆,虚岁都已达80岁高龄,但是两位老人马上要面临一个尴尬的景况:现在借住的房子不久之后会被出售,而属于他们的房子却被49岁的大儿子一直占住着。

老人房子被占17年

根据两位老人的描述,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两老几乎没住过属于自己的房子。80年代初,两老开始租住华侨屋;接着到90年代初,梁伯向单位要求解决住房,但得到的只是在棠下以交租的方式居住的宅基地房;最后在福利分房的政策下,司徒婆婆于1993年分到了芳村一间实用面积仅4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在两老住了一年后,就被结婚的大儿子要过去了。

梁伯十分生气地说:“别人都说养儿防老,可我这两个儿子从小到大就没让我少操心过,特别是大儿子,没一点上进心,占住我们的房子这么多年!房子又不是他的,如果他这次不搬走,我就要告他!”

梁伯说,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从侨居外国的外甥借的,而且一借就是13年,但是外甥表示,近日该房将出售。

俩儿子不孝顺让两老伤心

司徒婆婆说,大儿子在她的安排下,进入了一家香港公司注资的印刷公司,待遇比较好;上世纪80年代,有专门考大学进修的机会,可大儿子就是不用功,结果以失败告终。前两年,大儿子由于胃溃疡做了个大手术,之后就一直在家,直到现在都没有工作,现在靠领失业救济金生活。

不仅是大儿子不上进,两老谈起二儿子也是叹气连连。两老在搬去芳村居住时,二儿子仍住在棠下租住的宅基地房,直到梁伯2008年向单位退回棠下的房子前,还一直是两老帮缴的租金。后来二儿子结婚时还特意向老人要了2万元,去装修媳妇在广州嘉和的一栋新村屋。后来这对新人名义上请两老去住,其实是要达到所谓“新房要有老人住过才算吉屋”的目的。两老知道事情真相后十分无奈,东西都没有收拾就离开了。

三代人处于两难的局面

据二老的大儿子讲,他的情况十分困难,占住至今是迫不得已。

大儿子说,他这个年纪已经不好再找工作了;妻子的文化程度不高,在海珠区某医院工作,干一些杂活;女儿今年也要忙着考高中。他们一家住在芳村的话,对于妻子上班、女儿上学还是比较方便的;特别是女儿考高中阶段,由于补课直到晚上才放学,他现在负责接女儿放学。芳村的房子虽说是一厅两房,但只有40平方米,如果和父母一起住,5个人住在这么小的空间会非常拥挤,在夏天会非常闷热。现在夫妻两人的工资收入和一家三口的开支基本平衡,但如果再找地方租房的话就肯定会超支,如果两老执意收回这间房子的话,自己也没办法了。

大儿子说:“其实老人家也是想有人照顾他们,我上个月才陪着他们住了一个月。”他希望老人能理解儿子的难处,同时会做好自己妻子的工作,也让她能理解老人的难处。如果最后真没有办法,就只能一起住了。

不过,梁伯对房子的问题十分坚持。他说:“我现在的住处交通十分不便,看病的定点医院离自己很远,出去一趟来回差不多一天;而且这里治安越来越不安全,上个月我家的铁门就被小偷用钳子夹了,所幸没有得逞。我们两个80岁的老人的生活方便重要,还是大儿子他们家生活方便重要?难道让我们两个老人到死那天也住不上自己的房子吗?房子是我们的,房产证在我们手上,他们是不走也得走!”

双方洽谈是最佳解决办法

广东省老龄办有关人士认为,“啃老”的背后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这当中包含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规范和约束;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家庭伦理矛盾是解决方案的最后一招,一旦诉诸法律,矛盾很有可能在表面上得到解决,但亲人之间的亲情纽带也就此断裂了。

另外,如果让“啃老”的一方突然自立,或许他们会因为不堪重负而出现更严重的问题,这也不是被“啃”的老人们愿意看到的情况。或许双方都作出适度的让步,这才是解决“啃老”问题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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