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国,高杰,缪丽燕(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科,苏州市215006)
2004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颁布以来,我国在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的网络体系建设、报告数量和技术手段、法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ADR日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工作者的重视。笔者对我院2009-2010年共1 220份ADR报告表进行回顾性总结和分析,探讨本院ADR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持续改进措施。
通过全国ADR监测网络在线呈报系统,检索我院2009-2010年上报的ADR,得到1 220份ADR报告表。采用回顾性调查的方法,对上述病例从报告表级别、患者年龄与性别、报告人职业、药品种类、给药途径、临床表现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1 220例ADR中,一般的ADR 1 144例(93.77%),严重的ADR 46例(3.77%),新的ADR 30例(2.46%);医师和护士上报63例(5.16%),药师上报1 157例(94.84%);门诊患者375例(30.74%),住院患者845例(69.26%)。
患者年龄范围3~95岁,平均年龄为(53.8±18.4)岁。发生ADR患者的性别与年龄分布见表1。

表1 发生ADR患者的性别与年龄分布Tab 1 The sex and age distribution of patients withADR
根据2010年版《中国药典》分类方法,将所收集的1 220份ADR报告表所涉及的药品进行分类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引起ADR的药品种类及其构成比Tab 2 Species and constituent ratios of drugs in ADR reports
在1 220例ADR报告中,ADR累及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分布见表3。
严重ADR患者经过积极治疗多数好转,少数留有后遗症或难逆。严重ADR的临床表现及相关药品见表4。
1 220例ADR中,引发ADR的给药途径分布见表5。以静脉滴注方式给药的有694例,占总例数的56.89%,可见静脉给药相对于其他给药方式更易引发A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