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出发与回归

2011-08-15 00:42叶延滨
飞天 2011年19期
关键词:乡土诗人诗歌

叶延滨

甘肃出诗歌也出诗人,是中国当代诗歌版图上的重镇。甘肃有很优秀的乡土诗人,他们的乡土诗创作有着巨大影响,也为后来者划出了某种成熟的范式。郭晓琦是以写乡土见长的一位后起之秀。郭晓琦的诗歌既不失前辈诗人的厚重、扎实,又具有自身细腻、朴素的特征。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在努力超越前人的模式,同时也在努力越超自己的过去。他是一棵扎根于陇东土地的红松,又是一棵“奔跑的红松”。在他的诗集中,我们感受到一种新的出发,新的追求和表现;同时又感到一种回归。他对养育自己且生活了二十多年的陇东大地的诗意营造和追寻。出发与回归,使他的诗歌呈现出可喜的面貌。

和许多乡土诗人一样,郭晓琦是在离开乡土走进城市之后,其乡土诗写作有了出色的表现。这正应了一个文学原理,“重新体验的审美对象具有诗意的性质”。唯其离开了一种艰难劳作的环境,才有可能使得创伤性的体验变成一种“愉悦的记忆”,原本处身其中并无多少诗意可言的乡土生活,一下子变得让人怀恋起来。此时,一个重要的写作经验就是好好开动脑子,去回忆,去发掘乡土生活的点点滴滴。此时有极大的热情,注重实感,描写卖力,能将真实的、本原的、有血有肉的、家长里短的、生死疲劳的乡土生活清晰还原,渗透在语言细节之中。郭晓琦诗歌给人的实感很强,在他笔下的故乡,挑着空水桶的人、挎着粪筐的人、背柴禾的人、抱着孩子逛亲戚的人、娶亲的人、送葬的人、摇铃铛的货郎、背着锯子斧头和牛角墨斗的木匠、提瓦刀的泥瓦匠、赶往集市的银匠和裁缝、开拖拉机的粮贩子羊贩子牛贩子、衣衫褴褛的乞丐、手舞足蹈的疯子、用细竹竿敲击冷硬路面的盲人、一个笑眯眯的哑巴……以清晰生动的众生相带着各自的酸甜苦辣迎面而来,进入唤醒我们生活共感的深处。如这首《刨树根的人》:“刨树根的人抡圆镢头,围着一根干树桩/向下挖掘。然后一锨一锨/把新鲜的泥土翻上来——//整个早晨,刨树根的人/映在一片霞光里,黑里透着红。像一只不习惯光亮的/黑蟋蟀,不停地向下挖掘……”这样的诗歌,让人看后不能忘怀。尽管我们的想象可以藉着文字超出事物本身,去发掘这首诗几丝的隐喻和象征意味,什么“生活的磨难在于让人把活着的劲头憋得更足”之类,但作者首先描述的是一个刨树根的人,一个劳动的实相,或者说他只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劳动的实相,这就够了。

诗歌首先是以感性直观的方式介入世界的,小说有叙事的外壳,诗歌也有外壳,那就是写实。写实是一个基本的功夫,也是考验诗人耐心的功夫。许多诗人包括乡土诗人写作到了一定阶段,写实的认真劲和耐心就减少了,使得诗歌过于主观和虚化,读了给人的印象不深,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郭晓琦的写作现在处在一种“还原”乡土的阶段,希望他的写实热情能一直保持下去。他自己也意识到写实、实感的重要性,他说:“我总是描述不好故乡/这让我一直背负着作为一个诗人的羞愧——”有这种“羞愧”意识是极好的,可以警醒不倦地处理好一些诗学问题。一如他笔下的白杨旱柳、柴房子、旧车轮、布谷鸟、冰草梁、胡麻花等事物一样,时时贴近自然本真的状态,贴近审美的质感。

因此,郭晓琦的诗歌擅长使用白描手法,善于呈现事物的细节,追求“对艺术最忠实的具体化”。他的描写总是及物的、细腻的,写一个万物涌动的春天,起点和结点都是“一只啄木鸟在树干上敲”,写一块坡地,“下种五斗,收获四斗/……坡地上滚土豆,滚背篓/滚过十岁的我/滚过一头牛”,在貌似平静的、朴素的叙述背后,传达的是一种惊心动魄的诗感。对于抒情的清新节制,是为了让事物本身去说话,其艺术感染力比作者直接跳起来说主观的话要好得多。

乡土诗写作的一个传统,是过多地将乡土写成了唯美的、逸兴的、迷醉的、吟弄的、“农耕庆典”式的东西。这是因为对于中国人来说乡土是一种家园的梦想,而并非一种真实的现实,这种诗歌的审美效果,让人愉悦和陶醉。然而若沉溺于梦想,也会变成一种虚假,出现所谓的“伪乡村叙事”。郭晓琦的乡土诗有别于前者,他追求艺术的真实,追求表现的实感,一些“创伤性的记忆”就是不能排除的,苦难和悲剧也是乡土生活的一部分。他注意书写有时代生存感的、不那么美好的生活场景。在书写这些生活场景时,他怀着疼痛的体验。那个在寒冷的北风中扫落叶的女人,其实就是每个有着乡村身份的人的辛劳母亲,“晃动着。渺小/像一只苦命的黑蚂蚁//有时候,我甚至担心/北风会把她当作一片走失的枯叶子/——悄悄吹走”(《北风里的女人》);那个负重的汉子,撂下铁锹、麻袋,蹲在半坡的灌木旁用草帽一下一下扇凉,“绷紧的神经、肌肉、骨头开始慢慢地松散/身体里发出了轻微的声响”;那个因为失去了老伴而只剩下了一半的父亲,他的落寞里又有着多少对命运无常的手足无措?“像一片荒了的田地。只剩下一半的父亲/空空荡荡,他已没有心劲去干另外一些事情/他慢慢地枯,从春天到夏天/他和大旱中失去水分的麦子一起/慢慢地枯——”(《枯》)而当我阅读的目光缓缓进入《这个生我养我的女人》、《阳面和阴面》、《母亲再也不会醒来》、《除夕的早晨》、《半年来的时光》、《后园》、《春节》这样的诗歌里时,我的心被一丝一丝袭来的疼痛揪住,因为这个女人,这个把漏洞百出的日子缝缝补补的女人、一生也没有走出一个村庄的女人,就是生了郭晓琦养了郭晓琦的——母亲,她在一个瞬间,撒手人寰,“这个流泪的女人,微笑的女人,叹气的女人/这个在土地上跪下又站起来,站起来/又慢慢跪下去的女人。这个/踩死一只蚂蚁都会心疼和忏悔的女人/为另一个女人接过生的女人。为另一个女人/梳头、洗脚、剪指甲,穿上寿衣的女人/这个眼睛花了、头发白了、耳朵背了/皱纹密了、腰弯了的女人。这个汗水流干了/血榨尽了,生命耗光了的女人/一生只活了一个叫“胡同”的村庄那么大的女人/我叫“妈妈”的女人,疼着我爱着我的女人/她突然用一根死亡的猛棍把我迎头打倒/把我挖空。挖空——”(《这个生我养我的女人》)我能体会郭晓琦内心那巨大的黑洞是怎样形成的——母亲殁了,一个男人的天空就破了,不再是阳光灿烂,不再是惠风和畅,而是时不时有凄风冷雨袭来,因为此生,来自母亲的温暖只有记忆了。疼痛感让郭晓琦的诗歌切入了现实,并以真实唤起读者的共鸣。

乡土文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正如周作人当年所说的要具有“地方色彩”、“风土的力”。正因为一个个地方色彩的独特存在,才构成世界的文学的重要成分,正因为“风土的力”,我们才看到人类可歌可泣的生活的来由。目前在全球化语境中,随着文学生命体验和话语方式的日趋雷同,写作的“地方色彩”与“风土的力”不是不重要了,而是显得更重要了。因为文学不同于经济,适宜于被“一体化”,文学的生命恰好在于不同地域、不同作家之间个性、差异性的存在。乡土诗所表现出来的地方个性,应该被充分肯定。许多乡土诗人依赖自己故乡的地域背景所深情描绘的万千风物,作为文学中的“这一个”、“这一些”,正是他们创作的活水源头。在甘肃,从十万大山到雪域草原,从黄土高原到沙漠戈壁,地域成就了不少诗人的创作实绩、名声和影响力。郭晓琦背靠的,是陇东的黄土塬,那里有他魂牵梦萦的生活记忆。现在,他把这些记忆交出来了,从“冬天的红棉袄”到“黑补丁”,从“祖屋”到“北堡镇”,从“两个人的冰草梁”到“吼秦腔的人”,藉着诗歌,他又在其中生活了一遍。他清晰的记忆、有质感的描绘、朴素白描的语言,构造了他个人的地方志。现在,他入选“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他的诗得以结集出版,“个人的地方志”已不仅仅属于他个人了。他的陇东土塬,将带着清新的文学价值,出现在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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