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道自然”到“人道无为”
——论老子《道德经》的民本思想

2011-08-15 00:42张红云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山东临沂276005
名作欣赏 2011年5期
关键词:执政者民本统治者

⊙张红云[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 山东 临沂 276005]

从“天道自然”到“人道无为”
——论老子《道德经》的民本思想

⊙张红云[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 山东 临沂 276005]

老子的《道德经》以道家独特的思维方式表达了丰富而深刻的民本思想,足以与儒家民本思想相媲美。其民本思想集中表现在:以“柔”“下”之心待民;以“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从民;以“自然无为”安民三个方面,从特定的文化视角推动了我国古老的“民本”思想的发展。

老子 无为而治 民本思想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发展过程中,以“自然无为”为理论基础的道家政治思想,虽然没有像儒学那样成为受历代统治者青睐的官宦之学,但在几千年的文化传承繁衍中以独特的方式渗透于中华文化的始终。尤其是老子的《道德经》以道家独特的思维方式表达的民本思想,足以与儒家民本思想相媲美。民本思想就是统治者把人民作为立国兴邦的根本。《尚书》中就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说法,而老子的民本思想则以“自然无为”为价值取向,体现的是一种自然主义和自治主义的政治伦理,是中国古代民主、自由和平等观念的进一步具体化和伦理化。

一、以“柔”“下”之心待民

“无为而治”是老子政治伦理思想的核心。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都由“道”而生,“道”是最高之本体,“自然”是最高之法则。所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应当效法自然,治国更应遵循自然,这样天道自然的哲学观念就自然引申出人道无为的政治观念。针对春秋战国之际,统治者为了显名当世,横征暴敛,为所欲为,穷兵黩武而导致民不聊生的“有为”,老子发出“无为而治”的呼吁,他认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统治者应当遵循自然法则,要“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让老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老子的《道德经》认为,要实现无为而治,统治者对待百姓首先要有“柔”“下”之心。

所谓“柔”,就是统治者对待老百姓要宽容谦和,政令要宽宏。老子说,“知其雄,守其雌”,统治者自知拥有威严和权力而很强大,但是在百姓面前也要表现得很柔弱,很谦和,不要恃强害民。“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统治者自知非常荣耀,但是在百姓面前也要显得很卑贱,要有像山谷一样宽广的胸怀。老子还以水为喻强调“柔”的强大作用,认为“柔弱胜则刚”,“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因此,“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即执政者应当收敛起伤民的光耀和锋芒(权势),对百姓示之以柔弱,“其政闷闷”,国家政令宽泛,“其民醇醇”,百姓才能醇厚朴实,安居乐业,国家才能政通人和,长治久安。

所谓“下”,就是执政者要以谦下、谦让的心态对待老百姓。老子认为“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官长”作为社会管理者也是由宇宙本体“道”产生,不具有神秘性,不应该有对百姓飞扬跋扈的特权,相反,应当“披褐而怀玉”,即穿着粗布衣服而心怀自然质朴之德,以谦下、谦让之心待民。老子说:“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由江海由于处下才能容纳百川而感悟出上下、先后的辩证关系,认为统治者要想得到天下人拥戴而不被厌弃,就要放下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姿态,对民众要甘心退让、居下,让百姓不感到他的统治是一种压迫或伤害。在统治者处于社会绝对支配地位,高高凌驾于民众之上的阶级社会,老子力求以反权威、反传统的“逆向”思维去消解统治者漠视民众存在的心态,对其提出这样的道德要求,对传统的政治思想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也为古代的“民本”思想写下浓重的一笔。

二、以“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从民

老子的民本思想还体现在要求执政者要改变官本位的执政理念,不可刚愎自用,唯我独尊,要重视民意。老子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这是老子针对统治者骄奢淫逸、以权谋私等时弊,告诫统治者对待老百姓要像自然无为的道那样,无私心、意欲、亲疏厚薄,将民心、民欲、民意作为执政之本,改变因长期高高在上养成的“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妄自尊大、自以为是的强势心态,将执政理念从“官本位”转变为“民本位”。

首先,君主要善于体察民情。“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意思是,执政者应当以宽广的胸怀虚心听取民众的意见,赞美之词听得进去,批评也乐意接受。老子进一步说明:“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为要妙。”对于比自己高明的人要甘拜为师,对于不如自己的人也可作为借鉴。不这样做,虽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大糊涂。

其次,执政者要做到与民为善。老子反复向统治者宣讲:“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老子大加赞赏水的无为又无不为,至柔又不可战胜的品格,告诫统治者要想有所建树就要学习水的品德,利于民而不争,讲仁德,讲诚信,讲善政,任贤使能,使民有时,与民为善。老子提出统治者应当掌握三个法宝:慈、俭、不敢为天下先。“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的三宝其实是对政治主体的双向的道德规范和约束。作为当权者,要有慈爱怀民,节俭持国,保有谦让而不为天下先的品德,避免骄奢淫逸、糜烂放纵的生活方式;作为百姓,也要仁慈孝敬,勤俭持家,不好争、好勇、好斗。这种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政治行为的双向约束,可以缓解政治体系内的冲突和矛盾,体现政治整合的效能,试想这对当时混战不断、动荡不安的社会来说是多么重要!

三、以“自然无为”安民

老子说,“爱民治国,能无知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意思是,统治者爱民治国就要像“道”那样,做到生育万物而不占为己有,施恩而不自恃有恩,主导而不主宰人民。“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国的诀窍就像煮小鱼一样,无须搅扰。老子的这些言论充分诠释了他的“道法自然”“自然无为”的政治思想。他认为统治者对百姓的横征暴敛、严刑苛法以及无休止的战争,是民众不能回归自然之性,社会不能走到“至德之世”的症结所在,所以应当“薄赋敛”、“省刑罚”、“反战争”,为民众提供一个适宜于天性畅扬的生存环境。

薄赋敛。老子在《道德经》中对统治者恃强凌弱,对百姓横征暴敛,肆意妄为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统治者住在豪华壮丽的朝廷,穿着华丽的衣服,佩戴锐利的宝剑,吃着珍馐佳肴,过着荒淫奢侈的生活,而普通民众却是农田荒芜,粮仓空虚,难以度日!“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认为,繁重的税赋,执政者的“有为”是百姓贫困、国家难以治理的根源。所以,老子以天道均衡和谐的原理为观照,针对贫富悬殊的社会现象,提出“损有余而补不足”安民、养民的设想,即:“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他希望统治者能遵循“天道”,呵护百姓大众的生存权利。

省刑罚。老子在《道德经》中对统治者的滥施刑罚提出尖锐的批评,认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盗贼多是由法令严苛造成的,这种观点虽有悖常理,但统治者的政策导向对民风的影响确实不容忽视,严刑峻法只会造成视死不惧的民风。他认为,“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即国家政令宽泛,百姓就醇厚朴实;相反,国家政令苛刻,百姓就会抱怨。他认为,只要统治者“爱民治国”“以正治国”,民众会“自化”、“自正”,无须大动干戈。

反战争。老子在《道德经》中认为,战争对社会生产力和民众自然生活的破坏非常严重:“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所以,他坚决反对统治者的穷兵黩武:“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他坚信好战分子绝无好下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因此,他号召人臣“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老子向往没有战争的和平生活,让人民得以休养生息。

总之,老子的《道德经》遵循自然无为之道,对公平、谦下、宽容、不争等爱民重民思想进行了阐释,散发着一种独具特色的人文关怀和人性光辉,它从特定的文化视角推动了古老的“民本”思想的发展,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 田云刚,张元洁.老子人本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 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4.

[3] 张秀英.道家民本思想初探[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7(5).

[4]崔健.论老子的爱民思想 [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6(3).

作 者:张红云,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传统文化与政治。

编 辑:赵红玉 E-mail:zhaohongyu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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