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国华
(河南科技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河南洛阳471003)
齐美尔的社会冲突思想新论
苑国华
(河南科技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河南洛阳471003)
齐美尔认为社会冲突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形式,是普遍存在和不可避免的。他认为社会冲突的形式有作为手段的冲突与作为目的的冲突,社会冲突对于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与功能。齐美尔对于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对于人们解决现实社会中的矛盾与冲突,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意义。
齐美尔;社会冲突;影响;意义
众所周知,古典社会学家齐美尔的思想对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冲突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就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
社会学包容了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文化史、宗教学、美学、人口统计学和人种学等等。对于人们的这一普遍认识,齐美尔显然持一种批判的态度。他认为,这种观点的实质是把社会学“想象为整个有关人的事情的科学”,“这种把迄今的一切知识领域都放在一起,并不产生新的知识领域。这仅仅意味着,所有历史的、心理学的、规范的科学,统统都扔进一口大锅里,并给它贴上标签:社会学”[1]。正是在批判这种把社会学看作是一门包罗万象的“总科学”基础上,齐美尔提出了他对社会学的独到见解。
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齐美尔认为,任何一门科学都是通过分工把整体分解为各个方面进行观察和研究,从而得以建立和成长。同样,社会就是社会学这一特殊学科的研究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