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明
(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府际关系是指政府之间在垂直和水平上的纵横交错的关系,以及不同地区政府之间的关系。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它所关注的是管理幅度、管理权力、管理收益的问题。[1]据此,地方政府间权利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关系就是地方政府府际关系的核心。府际关系涉及到三个层面的关系,本文只探讨地方政府间的府际关系这一层面。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全国各地方政府都是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工作,其实各地方政府只是中央的执行机构,财政体制采取统收统支,地方政府没有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没有地方利益之说。改革开放之后,中央下放权力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权利和义务,各地方政府处于相互竞争的状态,地方政府间竞争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
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大上海经济合作区的出现是府际合作推进的标志,是地方政府间鼎力合作的典型事例,它们体现了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合作共赢,除此之外,还有广西北部湾、西三角的发展,这些经济区的形成体现了中西部地方政府间合的加强。地方政府间府际合作能够有效利用各地方的资源禀赋,形成合作共赢的战略优势,发挥区域内地方政府的整体效能。地方政府间合作优势体现为:首先,合作可以减少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及减少浪费,进而达到区域内资源整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