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拆迁许可涉诉案件中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2011-08-15 00:45:46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浙江国土资源 2011年4期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沈 琦

浅谈拆迁许可涉诉案件中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沈 琦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力度的加大,土地资源需求正在急剧增长,因而在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工作也面临着更大的责任与压力。为更好强化职责,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我们国土部门就要认真总结反思在拆迁许可案件应诉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与不足之处,借以更好地开展今后日常的国土业务工作及复议、应诉工作。

一、杭州市范围内拆迁许可行政案件的审判依据

根据目前复议机关及一审、二审的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看,主要是依据1997年10月17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8年6月26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该拆迁条例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从法律位阶上看,该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复议机关及司法机关主要是依据《拆迁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审查拆迁许可行为的合法性。该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建设项目及用地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向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领取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根据该规定,申请人向国土部门提出许可申请时必须提供的文件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

登录APP查看全文